门外,赵星茗当然是没料到对方会有这样的操作,再次按下门铃,却没听到该有的铃声响起,她不由就愣住了,旋即,就又反应过来,人家这是不待见自己呢。
那么,现在该怎么办?
就这样离开吗?
不,不可以。
自己毕竟是过错方,总要拿出应有的诚意来才行。
想了想,看向自己那只白嫩嫩的小手,还是咬咬牙,直接抬手叩起门来:哼!没有半电动的,那咱就来个纯手动的呗!
客厅里,沈云轩已经走回客厅了,却又听到门口处传来的“叩叩叩”的声音,声音不大,听起来应该是直接拿手在敲门。
沈云轩不由眉峰一挑,重新走回门后,透过猫眼往外看,就见赵星茗还站在门外,正抬手不停地往门板上敲着。
呦!看不出来啊!这姑娘还挺倔的嘛!
再一想到自家老大那张全程阴着的脸,沈云轩也只能在心里为这姑娘点蜡了:姑娘,你还是放弃吧!
宸哥这次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生气,回来这一路上他可是一个字都没说,要知道,宸哥这人就是闷骚型的,越生气,就越寡言。
还记得,宸哥上次出现这个反应的时候,当时,是在剧组订的酒店里。
那会,宸哥正在横店拍戏,连轴转地拍了将近两天的戏,好不容易能下工回酒店休息了。
结果,一打开房间,就看到榻上躺着一个穿着很是清凉的女人,正朝着自己搔首弄姿的。
其他男人看到这种场景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沈云轩不知道。
但单若宸当时的举动,足以让沈云轩铭记一生了。
当时吧,单若宸一声不吭地就往床边走去,沈云轩站在门口,这会也不知道是该跟进去还是该走出去带上房门了,而那个连十八线都沾不上边的新人,见状则是脸上一喜。
不过,她这喜意就如同昙花一现,很快就消失了。
单若宸走到床边后,伸出双手,拉住床单,往外用力一扯。
下一秒,房间里便响起了重物落地的闷声,随之而来的还有那个新人的嚎叫声,声音之凄厉,可以想象下杀猪时猪是怎么哀嚎的。
想到当时那画面,沈云轩不禁打了个寒颤。
轻叹一声,沈云轩耸耸肩,便爱莫能助地走回客厅里,往沙发上一坐,就拿出手机打开网页。
输入“单若宸”三个字,果然,报道就如同漫天的雪花,纷纷撒撒地飞来。
占据在最前面的,除了度娘百科,剩下的就是各种关于今天这件事的新闻稿了。
再一看阅读人数和评论数,沈云轩都想给自家老大竖起大拇指了:果然,宸哥就是宸哥啊!这热度,这受欢迎、受关注的程度那真心不是盖的,难怪能连着几年蝉联最具商业价值艺人NO1的位置。
《最接地气的顶流:大清早到胡同里觅食》
《当红艺人乔装就餐,却被眼尖粉丝认出》
《这一届的粉丝我服了:喂欧巴的衣服吃包子,这操作真是666》
《新一届碰瓷王出炉:碰瓷碰到顶流身上,墙都不扶,就服你》
……
五花八门的新闻稿标题,看得人都眼花缭乱的。
底下的评论区,那更是精彩至极:
“那个谁,放开我欧巴,让我来。”
“我就在现场,能近距离地看到我偶像,真的是太幸福了。偷偷滴告诉大家,我欧巴的素颜天下第一啊!难怪能成为顶流了,awsl,撤了,我要好好去欣赏欧巴的私照了。”
“楼上,求分享!我也是北极星,我超喜欢若宸的,喜欢他好久好久了,照片能私发我一份吗?”
“+1,好东西就应该发出来共赏啊!”
“宸宸真的好帅啊!身上自带贵气,穿着脏衣服看起来都禁欲十足的,唔,不行,我要流鼻血了,谁啊,快给我递一张纸吧!”
“感谢给男神衣服喂东西吃的小姐姐,我实在是太崇拜你了,请收下我的膜拜吧!”
“什么小姐姐啊,我看,八成就是个一直跟踪宸宸的私生饭吧,要不,怎么大清早地就能知道宸宸去哪吃饭,还能那么刚刚好地就坐在他的对面呢???”
“我才不管她是不是私生饭呢,能让我舔到欧巴的私照,那就好了。”
“喂!喂!楼上的,你的节操呢?”
“切,这年头,明星还真是越来越作了,出去吃个早餐都能上头条,呵呵哒!论炒作,你家爱豆果然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啊!”
“喂,喂,喂,楼上的,你是哪家的喷子?报上名号来,姑奶奶要找你单挑。哼!见不得我男神红就说一声啊!我保证不打死你。”
“人红是非多,楼上的,咱低调点。宸宸的优秀我们北粉们知道就好了。”
“网络自由,我可是就事论事,怎么,难道我连发言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吃瓜群众,飘过。”
……
*****
门外,“叩叩叩”的敲门声一直持续了七八分钟,才停下。
赵星茗低头,看了看自己那已然敲红的手背,眼底有着些许的雾气,不过,很快地她的脸上就又爬上一抹坚定,将眼底的软弱给快速掩去。
再次抬起头,定定地看了眼面前紧锁的房门,赵星茗这才转身,回到屋内。
淋浴房里,单若宸静静地站在那,双手撑在扶手上,任由水流用力地冲刷着他的后背,背部肌肉紧实,纹理分明。
紧闭的双眼,眼睫毛就像两把刷子,即使已经被水浸透却依然挺翘,那长度,那密度,足以令大半的女人羡慕嫉妒恨了。
偶有几滴水珠子溅到脸上,就那样顺着面部的轮廓线条往下滑走,悬空,最后又汇聚到脚下,形成一股,向出水口流去。
水流声很响,但却无法扰乱单若宸的思绪,反而令他的头脑更加清明更加通透了。
回想起这几天来发生的一系列事,越想,单若宸就越是觉得不对劲。
从机场里的相遇,到半夜的敲门声,还有那令自己记忆犹新的辣椒水袭面,再来就是今早在餐厅里的“偶遇”,这一切的一切,未免也太过于巧合了吧?
还有,除了半夜那次不算,其他的两次,自己可都是经过乔装的,为什么别人都没有发现,偏偏她就认出来了?
如果要说巧合,那一次还说得过去,总不能次次都是巧合吧?
所以,这种种的一切,总结起来,其实就只有一个结论:那就是,她,其实是个狂热的私生饭。而且,还是手段了得、厚颜无耻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