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半路相逢(1 / 1)不吃猪屁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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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芷对于铸造兵器所用的钢材很感兴趣。

她知道是李季鼓捣出来的东西,毕竟前段时间李季在她手里支取了银两。

几番盘问,李季却咬死不说。

好在李芷虽然一脸的不乐意,却并未深究。

主仆二人又摆弄了一阵手里的匕首,才打着呵欠告辞。

临走前李芷说明天一早要去飞泉寺拜佛祈福,让他早点休息。

李季原本是拒绝的,却抵挡不了李芷幽怨的小眼神。

不得不败下阵来。

对于李芷的坚持,他不得而知。

一夜酣睡。

天还未亮,房门外就传来小娥焦急的呼喊声。

声音中透露着些许兴奋。

等李季收拾好出了院门,一家大小早就已经在马车上等候。

今日的宵禁比往常解除的更早。

据说元辰节前后三天宵禁更是会直接取消,到时候城里会有各种各样的灯会。

平日里常人难以见面的曲艺大家、名怜艺伎也会在府河画舫上进行歌舞比赛。

李季上了马车后,马车晃晃悠悠的朝着飞泉寺行去。

今日的李芷二人都精心打扮过,就连平日不怎么穿戴的首饰也全部拿了出来。

李芷穿着淡雅的白色长裙,点缀着几多盛放的腊梅。

脸上画着淡妆,明眸皓齿,肌肤白里透红。

耳尖吊坠着一抹紫色,正是李季送给她的耳环。

看上去端庄大方却又不失娇俏柔美。

马车里准备了一些糕点茶水,李季在路上随意的吃了一些。

一路上李芷给李季交待了一些拜佛祈福的规矩。

只是一些简单的礼节礼仪,倒也不是太繁琐。

谈笑间天已大亮,和飞泉寺所在的飞泉山已经遥遥相望了。

路上的行人逐渐多了起来,不断地从各条小路汇入到主道上。

马车,牛车,行人一时间堆挤在并不宽敞的道路上。

越走越慢。

“季哥儿,季哥儿……”

坐在车里李季隐约听见后面传来喊叫声,有点耳熟,好像是在叫他。

李季推开窗户向后望去,只见身后隔了有大概三十多米距离的另外一辆马车上,一个肥头大耳的少年郎正拍打着车门,大声嚎叫着。

见到李季探出头来更是兴奋,挥舞着手:“季哥儿,快来,快来,咱们同坐一车。”

正是自己的好友,同为富商之家的金家长子金志多。

外号金子多。

金家虽也只是商人之家,但是在蜀王封地里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就连州牧大人都得礼让三分。

因为金家现任家主的妹妹,也就是金志多的小姑姑正是蜀王的正妻。

李季看了一眼堂姐,见她并未反对,直接推门跳下了马车。

金家这次出来拜佛一共三辆马车随行,金志多坐在第一辆马车上开道。车内除了他以外再无他人。

金志多生得星眉剑目,五官匀称。常年锻炼使得皮肤呈现一种健康的小麦色,身材匀称修长。

再加上富二代的身份,受到锦城不少名怜清倌人的追捧。

“隔着老远就看见你们府里的马车,没成想你还真在车上。可想死我了季哥。”

一上车金志多就给了李季一个大大的熊抱。

李季从金志多怀里挣脱,感觉差点背过气,在他敦厚的胸前来了一圈说道:“少来,上个月和你们喝完酒出来我差点淹死在河里,怎么没见你前来看我。”

“不是我不想来看你啊。”金志多哭丧着脸,满脸哀怨仿佛受到了天大的冤屈:

“你不知道啊,我当天中午还在家里补觉,你姐就提着皮鞭冲到我家府上,一脸的杀气,连鞭头上的护套都取下来了,不死不休的样子,我差点没被吓死。”

李芷的皮鞭是杨顶天所增,鞭头处绑着一枚手里剑的武器,平日里总是套着一个皮套。

只有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才会取下皮套。

做了一个后怕的表情,金志多继续道:“还好我金家的护院还会些武功,才把她拦了下来。

我听其余的人说,当天下午你姐把我们一起去喝酒的每个人家里都闯了一遍,灌你酒灌得最凶的猴子更是被你姐揍得皮开肉绽。”

“当天下午我家里就把我送到益州大姑家去了,那是真怕你有个三长两短你姐上门拼命啊。

昨天下午我才从益州回来,没想到今天咱们就见面了。”金志多想起那天李芷看他的那种择人而噬的眼神,不由打了一个哆嗦。

这些事情李季并不知晓,听完后心中满是感动。

没想李芷会为了他受伤而怒发冲冠。

李季拍了拍金志多肩膀,略表歉意的说道:“金子,我替我姐给你道个歉啊。”

金志多闻言挥了挥手,满不在乎的说道:“嗨,我老金最大的优点就是钱多不记仇,过去的事情我早就忘了。”

心中突然想起最近城里传的沸沸扬扬的流言,于是一脸八卦的问道:

“听说你去逛青楼没钱给嫖资,居然写诗抵账,而且还说人家窑姐儿只值半首诗的价钱。这事是真是假?”

一激动身形乱动,带动一身肥肉不住乱晃,看起来相当喜感。

当世文人才子的编排能力再次刷新李季的三观下限,没想到现在居然都发展成这种诋毁人格的版本了。

于是一五一十的将事件本末告诉了金志多。

“可以啊,季哥,居然都会写诗了。”金志多举起他肥硕的大肉掌拍着李季的肩头,一脸的难以置信。

两人自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彼此都是什么水平再了解不过了。

可谓你知我深浅,我知你长短。

猛然听闻好友突然变得会吟诗作对,金志多心里除了羡慕,更多的却是高兴。

“你现在作诗水平到底如何?”

“闲庭信步,信手拈来。”

毕竟有上下五千年的底蕴加持,李季相当自信。

金志多双眼冒着精光,双手不断揉搓着,一脸红润的说道:“改天我要去睡小凤仙的时候,你可得帮我好好写一首诗。”

有人称半首第一的才子在身边,金志多仿佛看到了整个锦城那些自视清高的青楼名怜,都在撅着腚等自己临幸。

原本还以为会费口舌解释一番自己突然就变得写诗的事情,没曾想这位老友的脑回路居然如此清新。

侧重点完全不在一个频率。

松了一口气,李季一脸的鄙视,忍不住啐了一口:“德行……”

要说不羡慕那是假的。

至少目前他可不敢如此放纵。

才十五岁啊。

毛都还没长齐的年龄。

两人说笑间马车已到达山脚。

“我先去找我姐他们了,一会儿山上见。”

“那行,我上山慢,就不耽误你了,咱们山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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