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水城,左使府。
脑袋和右腿都裹成粽子的杨昱躺在床上,人事不省。
面沉如水的杨启午坐在一旁,一旁是正在开药的老大夫。
“左使大人,公子之伤皆是外伤,养个两三月便可痊愈。我开了两道方子,可活血通淤。”片刻后,老大夫收拾药箱,对杨启午说道。
“知道了,你下去吧。”杨启午摆了摆手,老大夫应声退下。
他深吸了一口气,喃喃自语,“昱儿啊,最多再有一月,一月之后,为父定帮你报仇雪恨!”
杨启午又忘了一眼窗外,盯着苍蓝的天,“那伤你的黄毛小儿,为父定叫他生不如死!”
……
百府。
百梓欣终于松开了手,常乐也松了口气。
这丫头似乎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行为有些出格,耳根子都红了。
百万咳了声,解围道:“梓欣,你先带常乐去他的房间,长久不住人,也是应该收拾打扫一番了。”
百梓欣应了一声,声若蚊吟,“常乐哥哥,你随我来。”
一路上,常乐发现经过三年,百梓欣不止变得水灵了,也文静了许多。
至少没以前那么疯了。
以前这丫头可从来不会脸红的。
百府只有两个丫鬟,一个是贴身照顾夫人小葵,一个是年纪大了的梅姨,但梅姨这两天请了假,回了乡下。
小葵又要负责准备午食,所以常乐和百梓欣只得亲自收拾屋子。
期间,百梓欣问了很多青云峰修道的事,看得出这姑娘颇有兴趣。
言谈间,三年未见的两人逐渐熟络起来。
等收拾完屋子,已经是晌午。
用过午饭后,百梓欣便要回房读书写字了,常乐显着没事做,加上渭水城里修炼跟便秘一样,索性也跟了过去。
书桌上,百梓欣蘸着墨写字儿,常乐就在一旁磨墨。
如三年前原身记忆中一般。
“大小姐,你这字儿真好看。”常乐由衷赞叹,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写的字都是一言难尽。
百梓欣挽起发丝,笑道:“论书法的话,还是在大夏求学的儒生们写得好看。不过就是太过于迂腐,秋天的时候我还与他们辩论过呢。”
常乐顿时来了兴趣,问道,:“辩论?如何个辩论法?”
于是百梓欣便讲了起来。
秋天的时候,一名大夏的儒生来学堂讲学,说到君臣之礼,大概情况如下,
儒生:“君臣之礼,尊卑有别,雷霆雨露皆为天恩。”
百梓欣:“雷霆为劫,怎么就是天恩?”
儒生:“陛下是天命,雷霆为天怒,天怒便是人犯了错,罚也是恩。”
百梓欣:“那陛下错了,谁罚他呢?”
儒生:“陛下自然不会错的。”
百梓欣:“陛下也是人,既然是人,自然是会错的。”
儒生:“陛下不是人!是天命!”
百梓欣:“哦!你好大的胆子!你说陛下不是人!”
……
听完后,常乐人都傻人。
您这哪儿是辩论,您这是抬杠啊姐姐!
“大小姐,你这是跟谁学的?”常乐以手扶额,问道。
百梓欣眨了眨眼,迷惑道:“这不是你教我的吗?当初你对峙那些欺负我的同学时,便是这样说的。”
常乐:“……咳咳,你继续写字,我帮你磨墨。”
他突然意识到,夫人陈氏如此不待见他,也和原身那张堪比上辈子键盘侠的嘴脱不了干系……
眼看这话题聊不下去了,常乐突然问道:“大小姐,老爷在家书中说,你要嫁人了?”
百梓欣一愣,小脸苦了下来,才点了点头。
常乐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这可不像要嫁人的喜悦。
“对方公子是谁呢?”
“城主之子,金翎。”百梓欣低着头,回答道。
金翎?
那个三年前便出了名的纨绔子弟金翎?
百梓欣这丫头喜欢那一款?
不会吧?
随后,从百梓欣的描述中,常乐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大概在一月前。
一次庙会祝酒上,金翎见了百梓欣,当时便惊为天人,就要纳她为妾。
当晚金翎便带了人来百府提亲。
当时,百万和百梓欣知道这位浪荡公子的斑斑劣迹,自然是拒绝了。
随后每天,这金翎都出没在百府,纠缠不休,有时甚至还动手动脚。
护卫老袁看不过去,说了他两句,金翎便命人打断了老袁的腿,说是冒犯了城主威严。
听到这里,常乐表示代入感很强,已经开始生气了。
接下来,城主甚至亲自莅临百府,说是拜访,实为威胁。
隐隐暗示若百府不嫁百梓欣,就是看不起城主府,便要动用手段让百府吃苦头。
甚至还提到一年前另外一家拒绝了金翎求亲的家族,如今已是家破人亡。
那之后,百家手下的两个商铺,其中一个便被商部的执法部门以违规经营给取缔了。
森然威胁之意,已经溢于言表。
那些日子,整个百府愁云惨淡,百万整日忧心忡忡。
百梓欣性子柔,看不得百府因自己衰落,即使厌恶那金翎,也只能答应了求亲。
随后,金翎派人送来聘礼,正式提亲,日子就定在年后,大年初三。
大概情况便是这样了。
常乐深吸了一口气,盯着百梓欣的眼睛,“大小姐,你不想嫁对吧?”
百梓欣眼神一黯,幽幽道:“是又如何?可城主府权势滔天,若我不嫁,百府便要承受城主的怒火,说不定最后家破人亡。”
“父亲母亲生养我那么多年,现在到了安度晚年的年纪,不能再因为我的任性,置他们于水深火热之中了。”
她擦了擦眼角,秀美的脸蛋儿挤出一缕笑容,“我唯一的愿望,便是在出嫁前一家人在一起吃顿饭。有父亲母亲,有老袁小葵,有常乐哥哥,便够了。”
所以百万才相当罕见地往青云峰递送了家书对吧?
常乐算是明白了。
他沉吟片刻,一把拍在百梓欣的小脑袋瓜儿上,“大小姐,你若是不想嫁,不嫁便是。”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大小姐你若是不想嫁,他城主又算什么东西?”
言语之间,斩钉截铁。
百梓欣愣了一会儿,她看着常乐风轻云淡的模样,不由臻首轻点。
……
晚饭时,桌上饭菜异常丰富。
饭桌中间还摆了一盆万参老鳖汤,汤色淳美,香气四溢。
百府虽然是大户人家,但百万白手起家,自然没那么多繁文缛节。
便叫上伤了一条腿的老袁,和愣头愣脑的丫鬟小葵同桌吃饭。
动筷之前,百万慢条斯理道:“常乐啊,这盆老鳖汤可是夫人见你回来,特意亲手熬的,整整熬了一下午呢。”
常乐眨了眨眼,看向一脸傲娇的陈氏:“多谢夫人。”
夫人瞪了百万一眼,道:“乱说什么!不过是那老鳖近日要死不活,灵参也要烂了,再不熬,日后只能喂狗了而已。”
众人默默不语,都知道夫人这是在耍小性子。
只有一边的小葵抬起头,一脸迷惑,极为不合时宜地问道:“夫人,可您前两天不是还说,那老鳖养好了能送老爷走吗?”
百万幽怨地看向陈氏。
陈氏狠狠瞪了一眼小葵。
常乐尽量忍住不笑。
……
菜过五味,桌上人皆吃饱喝足。
常乐突然道,“老爷,那城主送来的聘礼可在?”
百万一愣,他喝了两盅,已有些许醉意,道:“自然是在的,就放在库房。他们送来那些东西,我眼不见心不烦!只是可怜了梓欣……”
说着,脸上净是不忍之色。
众人也是沉默。
金翎是个什么混蛋,渭水城人尽皆知,仅二十岁,便祸害了无数清白姑娘。
百梓欣嫁过去,日子定是不会好过的。
陈氏胳膊肘碰了碰百万,示意他不要再说。
一向耙耳朵的百万这时借着酒意,看到女儿娇弱的容颜,心一横,脸一恨,拍桌而起,“去他娘的!”
“夫人,明日咱们变卖家产,收拾行装出城!女儿老子不嫁了!渭水城也不待了!”
这个优柔寡断了一辈子的老商人,今天喝醉后,终于是硬气了一把。
他决定就算举家逃出渭水,也不让百梓欣受了委屈。
“老爷,稍安勿躁。”
常乐徐徐起身,为他斟了一杯酒,“何须如此?百府在渭水呆了数十年,岂能说走就走?”
百万眉头皱起,“常乐,难不成你也希望小姐嫁给那小畜生?”
“自然不可,他金翎岂配得上我百家大小姐?我说——人不嫁,家也不搬!”
常乐不急不慢,看向一头也是也些许醉意的老袁,道:“老袁,明日帮我雇八个精壮护卫,抬上聘礼。我随大小姐去城主府,退婚!”
此话一出,全场皆寂。
百万神色一变,他自然是听懂了常乐的意思,自家这小书童,如今是要硬刚城主!
“常乐,使不得啊!老爷在邻城也有些人脉关系,逃过去虽不说荣华富贵,但也不至于饿肚子。”
见此状,陈氏傲娇不起来了,劝道:“而你,如今虽为青云弟子,但城主与理事府关系密切,且那金翎认了仙门理事府的周大仙人做干爹,万万不可因为此事,断了你在仙门的前途!”
在众人眼里,常乐一个入门三年的弟子,自然是掰不过青云峰驻渭水理事府的周大仙人,一不小心甚至还得把自己搭进去。
常乐却风轻云淡地摆了摆手,“老爷夫人,此事无妨,至于那周大仙人,我此番下山也是正要找他呢!”
众人闻言,皆是色变。
他们都清楚常乐,说话向来有的放矢。
现在,听他的口气,似乎并未将仙门封疆大吏的理事府放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