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腊月二十三,清早。
一大早,常乐便离开了秋月楼,往城东的集市走去。
清早,天气很冷,街道两旁的老树上都结满了霜,呼出一口气都是白雾。
集市上,行人摩肩接踵,小贩不遗余力地吆喝着,街边的小吃摊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儿。
常乐此行的目的,便是买些手礼。
他可记得清楚,百府老爷百万喜欢喝酒,夫人爱美,百梓欣是个贪吃鬼。
突然,他看见街边有几个全身罩在大袄里的人,在沿街两边的墙上张贴着什么。
由于这几人装扮过于严实怪异,常乐刚想过去看看,一队身披皮甲的城守便冲了出来!
那几个张贴纸张的人见状,像是耗子见到猫一样,夺路而逃!
随后,几个城守骂骂咧咧地将墙上的纸张撕了下来。
常乐凑过去一看,隐隐看到那是几张寻人的启示,看样子画像还是个小孩儿。
他不由想起了昨夜陈老板跟他说的事儿。
“这位兄弟,张贴寻人状也犯法吗?”常乐上前,捡起地上的寻人状一看,果然就是寻一男童的。
城守里一个领头模样的大胡子撇了他一眼,揉搓着手里的寻人状,鼻孔出气,哼了声:“老子执行公务,识相的就躲远点儿!”
常乐皱了皱眉,又问:“撕毁人家寻人状,算什么执行公务?”
“嘿!你管得倒宽!老子这暴脾气!”那大胡子头领将纸团往地上一扔,撸起袖子,一把抓向常乐的肩膀。
常乐哼了一声,灵气震荡,便震开了他的手。
大胡子吃痛,神色狰狞。
正在这时,大胡子身后一人像是想起了什么,瞳孔收缩,神色惊恐!
他赶紧一把拉过自己的领头儿,低声道,“老大,这位……好像是昨晚秋月楼那位仙人……”
仙……小人?!
大胡子愣在当场!
昨晚那事儿谁不知道?
飞扬跋扈的杨公子被打了鼻青脸肿,杨左使带了五百黑铁卫围剿,却被逼得断了自己儿子一条腿!
大胡子盯着常乐,只觉得越看越像,腿也越来越软……
他捂着手,扑通一声跪了下来,面色惶恐,“上……上仙恕罪……”
竟是连话都说不清了。
常乐摆了摆手,道:“无妨,你还是说说,撕人家寻人状怎么就成执行公务了?”
大胡子见常乐没有追究,心头一松。
随后开口道:“上仙您有所不知,这是城主大人的命令,说城内无人失踪,那些张贴寻人状的刁民都是居心叵测。城墙上见一张寻人状,便罚我们一月俸禄!”
他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我们也是听命行事啊上仙!”
常乐看向他身后的几人,那几名城守也是点头。
“好了,你们走吧。”常乐摆了摆手。
他心中有了定论,渭水城主这一手,不就是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看来昨夜陈老板说的都是真的,并且这城主一定知道什么内幕!
几名城守落荒而逃,常乐也失去了继续逛下去的心情,采购一番后便向着百府的方向走去。
一个时辰后,他在一处老宅前停下脚步。
望着那熟悉而陌生的褪色朱红色漆门,略显斑驳的围墙,以及牌匾上那饱经风霜的“百府”二字,唏嘘不已。
没错了,是原身记忆中熟悉的味道。
常乐上前步,叩响了大门。
没一会儿,门开了,一个护卫模样的中年人探出脑袋,打着哈欠,有些慵懒,问道:“谁啊?”
揉了揉眼睛,他见是一眉清目秀的少年,顿感疑惑。
“请问这位公子找谁?”
“老袁?你不认识我了?”常乐搜寻着原身的记忆,一下子认出了这护卫,姓袁,忠厚老实,打小起便跟着百府,以前还带原身逛过集市。
“公子……等等!常乐!你是常乐少爷!”护卫老袁一下子反应过来,顿时清醒了过来。
“老袁,是我!我回来了!”常乐道。
这时他看见老袁右腿小腿包在厚厚的石膏里,一瘸一拐颇为怪异。
“你这腿怎么回事……”
“嗐,没啥,先不说这个,你先进来,我去通知老爷和夫人。”老袁打开门,丢下一句后拖着石膏腿跑向内院。
常乐回家,自然是要第一时间通报老爷的。
老袁知道,常乐虽说是大小姐的书童,但和小姐关系极好,而且为人机灵懂事,被老爷视如己出。
百府大堂,桌旁,一身着丝绸长袍的富态中年人正与一美妇喝着早茶。
只是那美妇眼中,颇有憔悴之意。
“夫人,怎么一大早便愁眉苦脸的?”百万牵起陈氏的小手,问道。
陈氏生得极美,虽然年纪不小了,却有股别样的成熟韵味儿。
那是久经雨露才有的风情。
她瞪了眼百万:“你还问我?你难道不明白那金翎是什么样的人?贪财好色,飞扬跋扈,你把梓欣嫁给他那不是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吗!”
听得此言,百万也是叹气,这几日为了这件事,他两鬓的白发,又多了不少。
“夫人啊,金翎那是城主之子,上次我回绝了,老袁便被打断了腿。若是执意回绝,怕是整个百府都岌岌可危啊……”百万长叹一声,面容愁苦又无可奈何。
这情况,陈氏怎会不知?她也只是抱怨抱怨罢了。
这时候,老袁火急火燎地跑进来,
“老爷!夫人!”
百万现在心情正不好,见此状呵斥道:“大惊小怪,成何体统!”
老袁也不在意,喘着粗气儿,“老爷,常乐少爷……回来了!”
百万心头一动,赶忙问道,“当真?”
常乐的身份在百府挺特殊。
百万当初就是想要个男丁,可惜陈氏生了百梓欣后便再无所出。
后来他便收养了常乐,虽说是书童身份,但百万确实当孩子来养的。
也正是因为这个,陈氏和常乐一开始相互看不顺眼,即便日子久了关系慢慢好了,俩人也经常斗嘴斗个不停。
而常乐一走便是三年,百万说心头不惦记那是不可能的,只是常乐远在青云峰修仙问道。若不是此番百梓欣出嫁,百府也不会传书打搅他。
“千真万确!”老袁急道。
正在这时,常乐从大门走进来,他看着老了些的百万和陈氏,属于原身的那股记忆和情感顿时涌了出来,
“老爷,夫人,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百万看着一表人才的常乐,心中宽慰。
三年过去,常乐长高了一个头,现在可谓是一表人才。
百万越看,越是心喜,吩咐道:“老袁,快去告诉大小姐。”
陈氏美眸里也有水蒙蒙的雾气,可她却故意挂着脸,声音也不咸不淡,“呵,这么久了才知道回来看看,怕是某些人压根儿就忘了还有个百府了罢!”
阴阳怪气!
有那味儿了!
果然是原身记忆中熟悉的味道。
他嘿嘿一笑,慢条斯理道:“夫人您说笑了,老爷和小姐还有老袁都在百府,常乐怎能忘了呢?”
言语中故意提及百万和百梓欣,甚至护卫老袁都说了,就是没说陈氏。
陈氏哼了一声,没说话,他知道这小子是故意气自己。
常乐也不在意,催动灵觉在芥子手镯上,打开芥子空间。
刹那间,一大堆东西如流水般稀里哗啦地倾泄在桌上,把百万和陈氏都看呆了。
“这……这是仙人手段?”百万喃喃自语。
常乐摆了摆手,“老爷,雕虫小技不足挂齿。我想着这不过年了,便顺路买了些年货回来。”
“哼,你这三年待在山里,能买到什么好东西?”陈氏翻了个白眼,虽然常乐的芥子手段同样让她惊叹,但万万不能表现出来。
她看都没看一眼这些东西,便冷笑出声。
“这……这是五十年窖藏的白露?”百万眼尖,一眼便认出了其中一个陶罐。
他咽了咽口水,这酒一罐可要白银数百两。
虽说百家也不是买不起,可若是他没事便买这种酒喝,怕是要被陈氏耳朵都扯下来……
“咦……夫人,这是兰桂坊的胭脂和面膏!”
突然,陈氏的贴身丫鬟小葵指着这堆东西里的一个锦盒,一脸惊喜,“夫人,正是您上次没舍得买的那一款呢!”
陈氏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瞪了一眼这愣头愣脑的丫鬟。
正在这时,老袁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个绿裙姑娘,自然便是百梓欣了。
除开原身的记忆,常乐算是第一次见到这位百家大小姐。
和原身印象里的疯丫头相比,眼前的少女出落得极为水灵,肌肤雪白,未施粉黛,面部线条柔美,生的乖巧动人。
虽说身子碍于年纪原因,只如待放的花苞一般微微鼓起,但也别有一番味道,就像年少时遇到的那个清丽纯真的姑娘。
“常……常乐哥哥?”这姑娘看着眼前的黑袍少年,似乎有些不敢置信。
“大小姐,是我,我回来了。”常乐一笑,学着原身以前的动作,揉了揉百梓欣的脑袋。
嗯,是熟悉的手感。
正当常乐感叹之时,一股芬芳入怀!
百梓欣这姑娘竟然一头撞进了他怀里,抱得死死的,好像怕常乐马上又跑了一样。
少女发丝上淡淡的清香,不由让他脑袋有些发蒙。
这不对啊!
说好的大大咧咧的疯丫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