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两把单刀并且把右手持的那把单刀架在夏华脖子上的洪宣娇顿时忍俊不禁:“你这人真是古怪有趣,我过来跟你打招呼,你就跟聋子一样没反应,我都把刀架你脖子上,你居然还是没反应,明明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人却一动不动的,倒让我糊涂得摸不着头脑了,还以为你不当回事呢,原来你是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她说着,噗嗤一声地笑出来。
夏华紧张无比地做出一个投降的手势:“洪阿姊,我好像没有得罪你吧?你能不能先把刀从我脖子上拿走,很危险的!”
洪宣娇咯咯笑道:“听二哥四哥他们说,你被阿爷派来前,阿爷教给你很多东西,我倒是想见识见识阿爷有没有教你天国的武术功夫。来!我向你讨教讨教!”
夏华哭笑不得:“洪阿姊,你想多了,天阿爷根本没教我什么神功武术。”他心里在暗暗吐槽:这个洪宣娇要闹哪样啊!这是现实世界,又不是金庸的武侠世界,哪有什么武术功夫。夏华注意到,洪宣娇今天换了套行头,上次穿的是农家姑娘普遍穿的衬衣便服,这次在外面穿了一件硬质牛皮软甲,双手还戴着硬皮护腕,估计都是金田村“兵工厂”工匠新做的护具,虽然做工不怎么样,但确实让洪宣娇愈发显得英气勃勃了,颇有巾帼须眉的风范。夏华知道,洪宣娇是真的会武功的,这个“武功”跟武侠里的“武功”是两码事。在后世,提到“中国功夫”时,很多人会露出不屑神色,认为那是弄虚作假的花拳绣腿,甚至认为国外的泰拳、跆拳道、柔道、空手道、拳击等格斗术才是真正的硬功夫,这是不对的,中国功夫固然有着很多滥竽充数的东西,但真货还是有的。不管是中国还是国外,各种格斗术都是经过千百年实际需求而产生的东西,外国人为了杀人、为了自卫、为了捕捉野兽、为了猎杀野兽而逐步形成一套套格斗术,中国人当然也一样。五千年来,中国人为了生存而与野s战,与异国异族敌人交战,与同胞交战,厮杀几千年下来不产生中国本土的格斗术是不可能的事。最为直接的例子就是洪宣娇这种客家人,在中国南方的客家人与当地人一直矛盾不断,大规模的械斗根本就是家常便饭,客家人长年累月地生活在战斗和随时战斗的状态中,神经高度紧绷,房屋住宅都是修建成堡垒样式的,为了不被人杀和杀别人,客家人从而养成了勤学苦练各种搏击格斗技能的尚武传统,最终硬生生地被环境和现实逼成了、锻炼成了一支民风彪悍的“战斗民族”。这种勇武精神在热兵器时代上了战场基本上没用,但在冷兵器时代上了战场却是天生的军人,客家人成为军人后根本不需要进行操练,上战场杀人本来就是轻车熟路的事情。像洪宣娇这种客家人练的武功是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招数的,更加没有类似于武侠那些华而不实的名堂,招式很少,动作也很简单,但招招都是要人命的那种。洪宣娇虽然是女子,但她从小生活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骨子里浸染了客家人的勇武精神,从小习武,上战场砍人对她而言自然根本就不算个事,所以,她后来才会成为太平军鼎鼎有名的女将,跟拜上帝会其他人一样,她也对夏华充满好奇,只不过,她好奇的是夏华“会不会来自天国的武术功夫”,所以跑来向夏华进行“讨教”,没想到夏华压根连架都不会打。
听到夏华这么说,洪宣娇露出惊讶的表情,随后变成了怀疑:“我不信!阿爷派你相助二哥打天下,怎么可能不教你武术功夫?”
夏华小心翼翼地捏着洪宣娇架在自己脖子上的那把刀轻轻地移开:“没骗你,阿爷真的没教我,洪阿姊你饶了我吧!”
洪宣娇又是失望又是轻视:“这么说,你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喽?就你这样子,怎么能帮我二哥打天下?”
夏华拿走洪宣娇的刀,顿时恢复了神色,他一脸“傲然”地道:“会杀人的武功算什么?武功再强也不过是百人敌、千人敌而已,那是匹夫之勇!匹夫之勇岂能扶危定难、匡扶天下?项羽号称西楚霸王,勇武绝伦、万人莫敌,一万个刘邦都打不过项羽,但最后,项羽被刘邦打得走投无路、乌江自刎,刘邦得到了天下,开创大汉四百年基业诸葛亮用兵如神,但他有亲自上阵杀敌的本事吗?没有,他上战场都是坐在小车里,但羽扇一摇、妙计一出,敌方十万大军在他谈笑间就灰飞烟灭了。这才是真本事!大本事!大丈夫斗智不斗力,打打杀杀不是最厉害的本领,智慧才是!”
洪宣娇惊讶无比地看着夏华,似乎有点懵然不懂。
“说得好!”一个清朗的声音伴随着鼓掌声一起从院子入口处传来。夏华顺声望去:“三哥你来了!”
来者是冯云山,身边跟着两个侍卫打扮的教徒。冯云山看向洪宣娇,哈哈一笑:“宣娇妹子,华弟这番话可是鞭辟入里的真知灼见哟,你要跟华弟好好地学习真正的本事,别一天到晚就知道打打杀杀的,哪还有堂堂天妹的样子。”
洪宣娇哼了一声:“说这么多又有什么用,满嘴大道理能上阵杀敌么?”
“怎么不能?”夏华耸耸肩,“正好三哥你来了,我有两样东西要向全体圣兵进行推广。”他说着,从怀里掏出实现准备好的两样东西。冯云山和洪宣娇一起望去,只见夏华手里拿着两块布制品,一个是三角形的布块,一个就是长条布带。夏华解释道:“这两样东西,一是三角巾,一是绑腿。圣兵人人头戴头巾,我建议所有圣兵的头巾样式要统一做成这种三角形,三角巾是一种便捷好用的包扎材料,可以作为固定夹板、敷料、代替止血带使用,而且它也适合对肩部、nb、腹股沟部、臀部等不易包扎的身体部位进行固定,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容易掌握,包扎面积大。三哥,我们马上就要跟清妖开战了,打起仗来,受伤流血就是不可避免的,全军推广三角巾是很有必要的,平时戴在头上作为头巾,受伤流血后用来包扎伤口。”
冯云山接过夏华手里的三角巾,打量一番后连连点头:“好,华弟果然聪慧过人,此物确实大有用途。”
洪宣娇不服气地道:“这么一条三角形的头巾,能有多大用途?”
夏华说道:“它可以保护伤口,减少感染,压迫止血,固定骨折,减少疼痛,用途多呢!”
“感染?”冯云山和洪宣娇都听得一头雾水,“什么是感染?”
夏华醒悟,“感染”是后世现代医学的术语,此时的人肯定听不懂:“这个是阿爷教的,你们肯定不太明白,我会教导给军中医师的。”
冯云山再次点头:“好。华弟,第二个东西就是这条布带子?叫绑腿?”
“嗯,绑腿。”夏华说道,“每个圣兵分发两条这样的长布带,用来nbn双小腿,从脚腕一直缠绕到膝盖,要用力扎死。”
“这又有什么用?”洪宣娇惊讶地瞪大眼。
“用处多了。”夏华笑道,“刚刚扎上绑腿后会有不习惯的腿肚子发胀,但过几天后就会感到很舒服。广西遍地崇山峻岭,我军起事后必然要在山林地带里与清妖n交兵,还需要长途行军、游击作战,在这样的情况下,绑腿的好处就能体现出来了,它会让圣兵们在翻山越岭时感到小腿不酸累,能防止血脉下积而引起的涨疼,另外,在山地行军时,绑腿把裤子扎死了,就可以避免蛇蝎虫子钻进裤管里,还能有效地防止荆棘树枝的刺扎和牵挂,受伤后,绑腿可以解下来充当绷带使用,攀爬陡峭山峰时,几十条几百条绑腿可以连接绞成攀岩绳索,还能做成担架搬运伤兵,抓到清妖俘虏后可以用绑腿将其捆得结结实实”他说得口若悬河。
三角巾、绑腿,在后世都是属于军事常识的小玩意,但在此时被夏华提倡出来,则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实际上,绑腿不是后世现代的东西,在古代就有,只是没有受到足够重视,更加没有被列入军队必需品内。因为夏华,头戴红色三角巾、身穿马甲、双腿扎绑腿成为了太平军初期时的统一制式装备。值得一提的是,太平天国以ns为尊,红色次之,高级将领官员身穿黄衣、头戴黄巾,普通士兵头戴红色或赭色头巾,广大老百姓不允许身穿黄红两色。
“好!好!如此简单的东西,却有如此大用,妙!”冯云山喜形于色地打量着夏华递给他的三角巾和绑腿,然后转交给身后那两个侍卫,“梁兄弟、张兄弟,立刻呈给洪先生过目,再请洪先生下令向全体圣兵进行推广。”
“是!”两个侍卫接过三角巾和绑腿,急匆匆而去。夏华后来知道,冯云山这两个侍卫一个叫梁孝一个叫张云鹏。冯云山与此二人的相识过程堪称离奇,当初,冯云山被抓进监狱,坐了足足半年大牢,最后靠杨秀清等人募资捐款、贿赂官府得以释放,官府派了两个衙役把冯云山从广西押回广东老家,那两个衙役就是梁孝和张云鹏。三人结伴赶路,冯云山一路对梁张二人不断地讲述“天国大道理”,居然把梁张二人给说服感化了,二人索性直接辞职不干衙役了,当场加入拜上帝会,跟着冯云山半路折返,又回到了紫荆山,同时也成为冯云山新收的心腹。夏华知道这事后心里暗暗吐槽:老冯,就你这种口才、这种蛊惑人心的能力,搁在后世,你丫的绝对是一个传销头子啊。
“宣妹,看到了吧?”冯云山笑着看向洪宣娇,“你说华弟手无缚鸡之力,但他就这么动动脑子,想出这两个看似简单的东西,可以救多少人的命呢?你手里那两把刀能比得了?”
洪宣娇撇撇嘴:“那是阿爷教他的,又不是他自个儿想出来的。”她虽然这样说,但语气明显变了,看夏华的眼神也跟先前有了几分不一样。
“好啦!你要练武就去练兵场吧,我和华弟还有事情要谈呢!”冯云山笑意盈盈。
洪宣娇再次撇撇嘴,转身离去。
夏华无可奈何地苦笑,他一点儿也没有感到如释重负,因为冯云山比洪宣娇“更加烦人”。自从身体康复,夏华就没有清静还可以享受了,洪秀全、冯云山、杨秀清、石达开等人轮番上门找他,洪秀全向他请教“天国天机”,比起军机政略,洪秀全对那个虚无缥缈的“天国”更感兴趣,他似乎更醉心于宗教而不是军政,冯云山和石达开都是虚心向他学习的,杨秀清则明显有着主动跟夏华亲近的意思,似乎想跟夏华“结党营私”,与杨秀清素来一唱一和的萧朝贵却没过来找夏华,看到夏华时脸上表情也是敷衍的,隐约对夏华有一种说不出的成见,对此,夏华估计是因为自己的出现害得萧朝贵再也不能轻易玩弄“天兄附身下凡”的把戏了。萧朝贵虽然出身草莽,但绝非一介莽夫,他还是有些头脑和才干的,金田起义前,洪秀全和冯云山都是文人,不怎么插手军务这两人也不太懂,杨秀清则故意装病,撂挑子耍脾气,由于一二三号人物都不干事,使得起义前的诸多准备事务大部分是“四号人物”萧朝贵总揽负责的,为此,他亲力亲为、日夜操劳,甚至累得两腿都长出了脓疮。萧朝贵心胸不算宽广,但比较识大体,有大局观,对于拜上帝会内的各路人马,他用各种方法进行拉拢,有两件事非常证明萧朝贵也是一个人才:洪秀全当上洪教主后,“颇为贪恋钱财”,对于教徒会众的“馈赠敬献”,他来者不拒,萧朝贵觉得不妥,他假借天兄附身下凡,提醒洪秀全“不能有贪心”,毋庸置疑,萧朝贵这么做是对的,洪秀全如果对教徒会众大捞特捞,必然产生各种负面后果另外,洪秀全刚愎自用、好大喜功,经常无故发火,不愿意听逆耳忠言,萧朝贵又假借天兄附身下凡,劝告洪秀全“牡丹虽好,也要有绿叶衬托”。由此可见,萧朝贵确实是有头脑的,但他的缺点同样明显。跟萧朝贵相似,杨秀清也因为夏华的出现而再也不能轻易玩弄“天父附身下凡”的把戏,但杨秀清却没有因此而排斥夏华,反而还主动地向夏华示好,由此可见,杨秀清的智商和情商都比萧朝贵高得多,非常懂得识时务、顺时势。
泡上一壶清茶后,冯云山再次拉着夏华谈古论今、坐而论道。冯云山之所以喜欢干这事,因为他早就发现了自己在拜上帝会内其实没有真正的“志同道合者”,洪秀全虽然跟他关系亲密无间,但洪秀全在本质上是一个落魄书生,接触以及做了丁酉异梦后终日醉心于宗教神话,虽然对称王称帝也不排斥,但毕竟缺乏吞吐天地的大气魄和拯救天下苍生的雄心,冯云山对此其实已有察觉,但木已成舟,他肯定不能推翻洪秀全的“教主”“上帝次子”“万国天王”身份杨秀清、萧朝贵、秦日纲等人,都是出身草莽,大字不识一箩筐,跟冯云山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并且杨秀清等人的目的是野心勃勃地想要n,n成功后位极人臣、永享富贵至于韦昌辉、石达开、胡以晃等人,跟冯云山也不算是真正的志同道合。说白了,冯云山始终没有跟他“三观相合”的人,直到夏华的出现,让他喜出望外:终于找到了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