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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睁开眼,看着破破烂烂的屋顶一动不动已经一整天了,对周围闹哄哄的人群视而不见。

“狗子他爹,娃怕是心眼儿被打坏了吧?”一妇女挤在床前,不太确定的看了看李志,扭过头去问蹲在床脚下双手抱头的汉子。

“就是就是,看这怂样子就是瓜了!”

“本来看起来就不灵性,这下好了,瓜实实咧!”

“唉,怕是没什么好了,老狗你倒是说句话呀!”

“就是就是,乡里乡亲的,李叔你开口,我们还能不帮咋地?”一青年人,火气比较大,若有所指,话里明显是有着针对性。

一众邻里附和。

“哼!泥腿子德行,也就能在老汉面前逞能,有本事去我黄家嚷嚷看!”显然,被针对的黄家管家黄忠,也不好相与,穿着让佃户们羡慕不已的齐整衣裳,虽然只是普通的粗布裁剪,但上下得体,那趾高气扬的样子,让青年火气愈发大,撸起袖子就准备干架。

“狗东西还想动手?地还想不想种了!”

一句话,便让所有人偃旗息鼓,青年人犹自不忿,却被邻里死死拉住。

“哼哼,也不撒泡尿照照自个儿,什么东西,也敢冲人叫唤!”黄忠见状,愈发得意,下巴上的小胡子一翘一翘的,眯眼扫视这里的所有佃户,见没几个敢和自己对视,心里愈发瞧不起。

“那个谁,老汉在你这破地方站了一天了,你倒是应不应?老爷家的马都受了惊了,那可是宝马,这几天不吃不喝,瞧着都活不成了,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卖了你也赔不起。”

黄忠越说越有劲儿,伸手又指了指躺床上的李志:

“更别说车架上新刷的漆都被这狗崽子蹭掉了,好在我们老爷大人有大量,不愿跟你一个泥腿子一般见识,折中一下,十贯大钱,这事儿,就揭过去了!要不然......”

床脚下的汉子衣衫没什么样子,而且也不干净,本来无论是黄家管事说什么,还是周围人义愤填膺,愤然出口,他都蹲在那里双手抱头,一声不吭。

本该蹲坐在床脚继续发愣,此时听到“狗崽子”三个字突然抬起头手扶着膝盖,额头上青筋凸起,黄忠心尖儿一颤,连忙转头,不敢和那满是死气的眼睛对视,也再说不出一个字。

“我渴了”

沙哑突兀的声音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了起来,被称作老狗的汉子却蹭的一下从床脚站了起来,许是蹲下的时间太久,有些站立不稳,看清床上李志平静的眨着眼望向自己,整个人便立刻恢复了活力,大嘴一咧,眼眶有些湿润,也不说话,分开人堆便冲了出去。

“吓!这娃,总算是还魂了!”

“天无绝人之路!好人有好报啊!”

“还魂了还魂了,害老子白担心一场!”青年眼中也有喜色,人没死就好。

房间里恢复了吵闹,与刚才的气氛截然不同,大家七手八脚的伸出脏乎乎的手,捏捏李志的脸、胳膊、大腿......李志无语:谁特么在乱摸?

倒是黄管事有意无意被挤到了最外面。

大家在确定李志没有傻、也死不了之后,便相继散了。

李志喝下水,便静静的看着自己这个世界的父亲:汉子本来有些局促的站在人堆后面搓着手,对每个人都奉上憨厚笑脸,显然,李志的恢复让他很是高兴。

李志的眼睛清澈明亮,狭长的眸子将这个男人看的很仔细,就是自己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爹,饿了!”

“哎!”

男人重重点头,便手忙脚乱的走向灶台,才发现想熬些粥手里拿着水瓢还没舀水,慌忙之间,又拧身跑向外面,眼角余光一撇,见李志的嘴角挂着笑,也有些不好意思。

李志认真打量这个家,好吧,家徒四壁也不算全对,至少有个板床,一个米瓮,一张自制的桌子,几个木头墩子当凳子,石头搭成的简易灶台,几根木头棒子支棱一个小洞,中间塞着几团茅草挡风便应该是窗户了。

看看自己这具大概有十二三岁的身体,真不知道是怎么被养活下来的。

从头到尾,父子二人都没有看那黄管事一眼,这就忍不了了,黄管事在泥腿子中间,什么时候受过如此蔑视,刚要张口。

李志的眼皮便抬了起来,冷漠、厌恶仿若看待死人一般的眼神,让黄管事从头凉到脚,愣是止住到嘴边的脏话,情不自禁的别过头去,避开那让他严重不适的眼睛,可是随即,目光所到处更是让他肝胆欲裂!

那看似老实巴交的汉子,天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他的身后,更要命的是:手里还攥着把柴刀!黄忠不由自主的想到了这汉子刚才那死人一般的眼睛。

这两父子太不正常了,得赶紧离开,再不走说不定小命不保!

黄管事连滚带爬出了院门,操着已经变了音的嗓子不甘心的喊了句:“不跟你们这些泥腿子一般见识,改日让院子过来招呼你们这些亡命徒!”

......

躺了大概有两天,李志便可以下地走动了,父亲有大名,姓李,叫李全虎,名字起得威风,个头也高大,就是姓子有些木讷,还......容易害羞?

李志摇头苦笑,自己跟这个父亲,两天朝夕相处,对话竟然少到都可以数清,要么点头要么摇头,要么咧嘴憨笑,都是李志在问一些基本情况,李全虎表现出来的憨厚,和那天随时准备提刀杀人的一幕判若两人。

“嗯”就算是肯定回答,当然也有可能不是,主要得看头部的同步动作才能确认。

他的身体恢复比较好,这个家里虽然没有什么大鱼大肉,淡油寡盐的,但是栗米麦糠还有些,还有邻里送来的一点野味,不至于饿肚皮。

李志对口腹之欲的要求虽然不高,可是那割喉咙似的食物还是让他眉头频皱,走到村头的小土丘上,再扭头看看庄上三三两两的破旧房屋,叹了口气,两个字不自觉的涌现心头,赤贫!而且,其中最赤的那个就是自己家。

眼看李志的身体逐渐好转,第三天,李全虎天还未亮便轻手轻脚的起床了,一扭头,发现李志清亮亮的眼睛静静的看着他,便伸出手想摸一下李志的脑袋,又缩回手,挠挠乱糟糟的头发咧嘴笑了一下:

“多睡会儿,爹去上工。”

李志饶有兴趣的看着父亲轻手轻脚的离开屋子,就着冰冷的井水洗脸,匆匆出门。

他发现这个父亲其实是貌粗心细,可能早就发现了儿子与以往的不同。

李志也不会刻意去解释什么,遭逢变故之后,性情大变的人多了去了,不差自己这一个。

何况这个父亲也没有表面看来那么简单,只是李志没有一点探究的意思,他只需要知道这个人配得上“父亲”这个称谓就可以了。

至于其他的,他李志都不在乎,别人又有什么资格!

现在还是晚春时节,距离立夏还有几天时间,井水对李志来说仍旧是冰凉彻骨,没有牙刷,随便折两个柳树枝子在嘴里捅了捅,忍着刺痛认真的清洗脸庞,然后也出门了,不用人指引,狗儿的记忆中,这条路就是直通长安城的路,也就二十余里距离。

肋部和头部,之前被那该死的黄家马车撞伤,这狗儿也是够倒霉的,和同村的伙伴在道上玩耍,飞来横祸,直接人就撞没了。

而且人家马车停也没停,扔下句喝骂就扬长而去,最令人齿冷的是,这家人竟然还有脸过来倒打一耙!

这几天李志努力的接收着狗儿的记忆,记忆中狗儿对那架马车还是比较熟悉的,黄老财家,也整个庄子所有佃户的主家,而且就连庄子上的破烂屋子,都是人家的。

心中思索着对策和今后的打算,同时准备热身动作,经过数天的适应,李志已经强迫自己认可并继承了目前的身份和瘦弱的身体。

毋庸置疑,这个时代,身体就真正成了一切的本钱,李志在心中小心的回想记忆中的唐史,唐初的人均寿命只有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岁的样子。

这里新生儿存活率低到令人发指,即便成年人,一个小小的感冒,不小心也能要人命,生命在这里脆弱的令人心惊胆战,同时,这个时代又是个人武力和冷兵器发展的巅峰,很矛盾!

伤势刚恢复还不能剧烈运动,李志便一路小跑,清新湿润的空气充盈肺部。

京畿首善之地,倒不用担心屑小,天色虽未大亮,路上的大队人流却已经络绎不绝了,他们大多挑着担,也有推着车子或赶着牛车进城,最是辛苦农家汉。

李志特意绕开人流,跑跑停停,这具身体底子太差,还不习惯长跑,没一会儿就觉得头晕眼花,胃部翻滚抽搐,接着便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干呕。

前世碌碌无为,牵绊无数的种种,在眼前一一晃过:父母期待的眼神,妻子无奈的叹息,可爱若天使的女儿,想着想着,就泪流不止,真希望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梦醒时分,哪怕依旧负债累累,踉跄而行。

回不去了!

也许是氧气充足的缘故,李志的头脑前所未有的清醒,他本就果决的性子也不允许他沉沦下去,而且失去了种种牵绊负重,他的心神竟然也变得通透无比。

李志觉得自己此时很像是一位神灵,能够漠然的看待周围的一切,他连自己为何存在都不清楚,那么身边的所有都与他有什么关系?即没有什么抱负,也不存在什么责任感,人世间的生生死死又与他李志何干!

这种想法过于危险和可怕,李志明白自己这时候很不正常,距离疯掉已经不远,他需要找些事情来做,让自己的大脑忙碌起来,没有时间去想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人在即将否定自我价值的时候,就是距离疯狂最近的时候,他要通过不断的实现自我价值,让自己重新活过来。

好在老天没有让他孤零零一个人,在他最危险的时候,留给了他一位亲人。

李志重新拾起心情,看着绚烂的晨光,就像迎接新生。

一代女帝武则天、迷雾重重的唐高宗李治、以权力做春药的长孙无忌、功盖千秋的苏定方、青辞女相上官婉儿、千古大阴人许敬宗,还有人猫李义府......

李志的心灵没来由一阵激荡,这是华族史上为数不多的,堪称绚烂夺目的时光,而且奇迹般的,是由一位妇人所造就!

男权社会的嘴脸哪怕在以后的千年时光里,都为此愤愤不平,可笑。

李志的笑来的莫名其妙,似是嘲讽,又似惋惜。

初生的太阳红若炭火,李志狂奔过后剧烈的喘息着,尽管头部传来阵阵眩晕,却依然咬牙挺直了身体,定定的看着日出的方向。

狠狠的抹一把脸,赶走不必要的情绪,他决定要好好看清楚这段历史,以一个野生的,拥有后世智慧的灵魂,去见证,去探索......!他的内心,或许还充斥着一丝不可言状的恶趣味。

前方就是和长安城的主干道汇合的交叉口,巍峨厚重的城墙也已经近在眼前,嘴角勾起,看了眼那宛若巨兽般的长安城,听着城内隐隐传来的晨钟声,转身就走。

贞观二十三年,唐太宗崩,李治即位,公元六五零年,改元永徽。

永徽元年春,长安县人,李狗儿自正名曰:“志”,其养父讳曰:“全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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