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启明看似光鲜骄傲的外表下,其实隐藏着坎坷的身世。
他出生在北京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教授,母亲是翻译,他还有个小他五岁的弟弟。从他记事起,父母就经常吵架,最终在他十岁那年,父母离了婚。离婚后母亲远赴美国,把欧阳启明和弟弟留给了他们的父亲。
父亲自从离婚后,性格变得愈加暴躁,稍不如意,就对欧阳启明拳脚相加,打的他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
父亲之所以只打他,不打弟弟,原因是欧阳启明长得很像他的母亲。父亲说讨厌他的外貌,讨厌他的一切。
欧阳启明在父亲的家庭暴力下战战兢兢的过了两年,小学毕业那年,他实在无法忍受,便一个人跑到美国去找他的母亲。
但到了美国后,他才知道,他把一切想的太好了。
他母亲在美国又结婚了,还生了个小女孩。对于他的到来,母亲并没有表现出他所期望的高兴和热情,相反总是催促他赶紧回去,回北京,回到他父亲身边。
看母亲并不想收留自己,他只得恓惶的又回到北京。然后不出所料的遭到了父亲的一顿暴打,甚至打得比以前更凶狠。
他没办法,就又从家跑了出来。无家可归的他凭着童年的记忆,偷偷的扒上了开往金城的火车。去那里寻找对他最好的姥姥和大姨。
姥姥看到满身是伤的他,心疼的老泪纵横,然后打电话把他父亲和他母亲都狠狠骂了一顿。还对他母亲说,如果不收留他,就断绝母女关系。
在这样的威胁下,他得以再一次辗转去了美国,留在了母亲身边。
他最终在美国读完了中学和大学,又在美国的酒店行业干了三年。但令人唏嘘的是,他始终没有到真正的家庭温暖。母亲说他的言谈举止神似其父,一看到他就想起了痛苦的过去。所以他在母亲和继父的家里,基本是透明的存在,没人关心他的喜怒哀乐。
他在没有亲人关心,没有朋友陪伴的状态下,在美国孤独的生活了十三年。在这十三年当中,唯一能让他有所期盼的,就是在假期的时候,飞回中国,回到金城,回到姥姥和大姨的身边。
所以,他对金城,是有着不一般的感情的。
而来到昭歌饭店,起初并不是他的本意。
范总是他大姨夫的朋友,非常欣赏他。今年过年的时候,范总再一次邀请他来昭歌饭店上班;而他,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最终答应了范总的邀请,他想借此在金城多住些日子,陪陪姥姥和大姨。
他本来打算最多在昭歌饭店呆半年,但没成想,他在这里碰到了自己命定的那个女人——曲云笙。
曲云笙并不漂亮,但她身上那种既坚定又柔软,既锋利又善良,既泼辣又文雅的特殊的美,深深地吸引住了他。他长到二十五岁,还没碰见过如此让他心动的女孩子。
他笨拙的追求着她,却总是不得要领。于是他决定从她身边的人入手,借以知晓她的喜好、她的过去、她的一切。
曲云笙身边的这些人中,他对楚星驿是最有好感的。这个女孩子身上有着不可多得的书卷气,为人纯净真诚。
所以,当他在一个偶然机会得知邹经理想要对楚星驿和官小月下黑手时,就想用自己的方式提醒楚星驿和官小月注意。
所以有段时间他动不动就会出现在咖啡厅里,不仅翻看账本,还会把楚星驿她们没记的账,“帮忙”记上。因为他早就发现了邹经理那双藏在门背后的眼睛。
后来,在领导例会上,当邹经理尖着嗓门,一再要求必须开除官小月和楚星驿时,他绵里藏针的把邹经理怼的无话可说,让邹经理最终没能得逞。
也就是在那次,曲云笙对欧阳启明有了全新的认识。他快速缜密的思维和刀刀见血的口才让她折服,她发现,其实在他那张高傲的扑克脸下,藏着的是一颗赤诚的心。
曲云笙内心的天平,开始向欧阳启明这边慢慢倾斜了。
当欧阳启明说:“我愿意为了你,留在这里,留在金城”时,曲云笙心里升腾起久违的感动和柔软。
两人正式开始交往了。
没想到这两颗冷硬的石头居然碰撞出了别样的火花。饭店里的人们又有了新一轮火爆的谈资。
大部分人认为是曲云笙先追求的欧阳启明,因为按照他们的推理,像欧阳启明这种层次的男人,怎么会喜欢上平平无奇的曲云笙呢?肯定是曲云笙借着自己英语专业的便利条件,先诱惑的欧阳启明。
这些人觉得曲云笙追欧阳启明,肯定是看上了后者的家境和美籍华人的身份。因为她是学英语的嘛,学英语的不都盼望着有一天能出国吗?这个曲云笙可真精啊。
每每听到这些,曲云笙都是一笑而过,不屑分辨,不屑解释。
她和欧阳启明公然在饭店里出双入对,谈笑风生。有时甚至还把欧阳启明邀请到宿舍做客。
与以往不同,欧阳启明的到来,得到了广大舍友的高度认可和欢迎。
尹春华笑着说:“该把社规里‘不得带男性来宿舍做客’的那条删除了。”
曲云笙说:“那不行。能来宿舍做客的男人,必须是为广大舍友做出过贡献的,或者是大家一致认可的才行。”
欧阳启明听罢哈哈大笑。
几个姑娘发现,欧阳启明在宿舍和在饭店大不相同,简直就是两个人。
在宿舍里的他,化身为超级搞笑表情包,时不时来个搞怪表情,把大家笑的前仰后合。
更让人惊喜的是,欧阳启明还是个隐藏的大厨,隔三差五会来宿舍秀两下中西合璧的厨艺。
有时烤个牛排,有时做个老北京炸酱面,有时拌个沙拉,有时焖个豆角。其中焖豆角这道菜太有特点了,楚星驿曾说,欧阳启明的“焖豆角”应该改称“葱酱豆角”才对。因为他每次做这道菜的时候,都要放好几根大葱和半瓶酱油,做出来的豆角黑漆马虎的不好看,但特别好吃。
有一次尹春华边打饱嗝边说:“吃了欧阳做的菜,再吃食堂的那些菜,简直越吃越不对味儿。”
楚星驿也说:“就是,过完年后,食堂做的菜越来越难吃了。”
曲云笙说:“食堂的掌勺师傅换了,回头我给反映一下,不能因为是给员工做饭,就马马虎虎的。”
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了一会。
一直没发言的官小月说:“不知你们尝出来没有,欧阳给咱们做的菜里,有新鲜的油的香味,而最近食堂的菜里,老是有股怪味,放那么多调料都盖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