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〇三章 看过地狱的眼睛(1 / 1)推敲夜僧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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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的人也跟建筑一般多姿多彩,有金发碧眼、西装革履的洋人,也有身穿旗袍、唇红眼紫,指尖涂满蔻丹,“十里飘香”的阔太太,拉洋车的车夫满世界跑着拉生意,头油锃亮、脑满肠肥、腹部的西装扣子已然要崩开的生意人坐在车上,伸出满是金戒指的手指颐指气使地指路,黝黑干瘦的车夫脖颈上暴起青筋,豆大的汗珠砸向地面,一步也不敢停歇地挣他的命。

就在胡承荫满眼目不暇接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几声枪响,胡承荫下意识地就想找个地方躲,令他惊讶的是,路上行人有的停下来略略张望一眼,大部分的人仿似没听到一般,继续做自己的事。

“有人开枪啊!他们都没听到吗?”

马春福歪嘴一笑:“怕啦?”

说完,马春福竟然从后腰掏出一把手枪来,抓过胡承荫的手便塞进他的手中。

这枪冰凉凉的,沉甸甸的,让胡承荫着实下了一跳,险些把枪掉在地上。

“这家伙特响,我摇宝赌单双赢的,用它打过鸟,打过野兔子,倒是还真没打过人。你没打过枪吧?给你摆弄摆弄,放心,没装子弹!”

胡承荫把枪小心翼翼地放回马春福手中:

“马大哥,我胆儿小。”

马春福哈哈大笑,把枪重新掖回后腰去。

两人又走了一会儿,马春福突然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带有明显的荆楚民居风格的建筑说:

“咱们到了!”

胡承荫抬头一看,门上的匾额上写着“湖北湖南会馆”六个鎏金大字。

一个六十几岁的门房将二人领了进去,刚走到天井处,一个文质彬彬、身穿长衫、年逾花甲的士绅接待了他们,问明来意之后,那士绅拿出了一个湖北同乡会的名册,在上面认真查找了好久,抬起眼来看向他们,摇了摇头。

“没有么?”

“有没有可能看漏了呀?”

“我来回看了三遍,没有叫胡阿兴的人。”

“你这没有别的名册了吗?麻烦再找找,再找找!”

那老者已然是生气了,自顾自收拾账册,不愿再理他们。

胡承荫扯了扯马春福的袖子:

“马大哥,咱们走吧!”

两人向老者道谢之后,步出了会馆。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是你要找你哥,怎么我比你还着急啊?”

“我哥不识字,见识少,也没有钱,他可能不知道要怎么去会馆找同乡,再说,我也没想着一下子就找到我哥,我一边当砂丁干活赚钱,一边慢慢找,我不着急。”

马春福到了个旧第一时间就帮胡承荫找哥哥,让胡承荫莫名觉得有些感动,他更加坚信了自己没有看错人。

胡承荫却发现马春福脸上的神色十分复杂,正想着,胡承荫的肚子叮叮咣咣地叫了起来,马春福耳尖,一下子便听到了。

“饿了吧,走,带你吃好的去!”

两人一起去吃了个旧有名的老厂苦菜和蘸水卷粉,跟蒙自的米线是一根一根的不同,个旧的卷粉被切成手指般宽窄,一堆堆用筷子撮起来,放入事先调好的蘸水中,再夹起来吃,卷粉凉滑爽口,味道酸中带咸,辣中有甜,十分好吃。

胡承荫和马春福一边吃,一边聊起天来。

“马大哥,你之前一直在说尖子,什么叫尖子啊?”

“看来你是啥也不知道啊!我好好给你讲讲啊!你知道‘个旧’为什么叫‘个旧’吗?”

“在罗倮话里,‘个’是‘矿石’的意思,‘旧’是‘真多’的意思,‘个旧’合起来就是‘矿石真多’!你说的这个尖子呢,其实就是产大锡的锡矿,这儿的人,把采矿叫做‘办尖子’,也叫‘办厂尖’。这尖子和尖子还不一样,有的大塃埋得深,需要人工挖出一条矿道进行开采,这种尖子就叫硐尖,有的大塃埋得浅,把上面的草皮铲掉,大锡就露出来了,采这种矿的尖子就叫‘草皮尖’,也有的人运气不好,没挖到有大锡的硐尖和草皮尖,就跟人家有矿的厂尖收购矿砂,找一堆壮劳力揉洗,把原矿石整洗成精矿再卖出去,赚得就是个加工费,这种尖子就叫做‘买塃尖’,其余的还有首尾尖、拣小塃等等,说了你就记不住。你就记住,这个旧城外的尖子虽多,可不是个个都好,有的塃大锡多,成色也好,有的塃就不行,采出一大堆石头,最后只能出一点点锡,白忙活!谁要是挖到了‘大塃’,后半辈子可就不愁喽!”

“这大塃谁先发现就是谁的?”

“按理说,是这么回事儿,可这个地界儿往往是谁有这个和这个谁就有理。”

马春福比了比钞票和拳头的手势,脸上露出一种苍凉怨愤的神色,却一闪而过,转瞬即逝,他放下碗筷,正色道:

“后生仔,你是个好后生,听大哥一句劝,吃完了这顿饭,回去吧!”

“不行,我还得找我哥呢!”

“还找什么啊,说不定你哥都……”

马春福说到此处,不远处突然传来几声枪响,胡承荫还没来得及反应,只见一个一身脏污,右臂和左腿上一片血红的男人跑到他的面前,他的胳膊和腿显然已经中枪了,鲜血滴答滴答地流向地面,他却全然不顾,依旧一瘸一拐地挣扎着往前。

“砰!”

胡承荫眼睁睁地一颗子弹打中他的头部,他睁着眼睛,好像所有的提线被瞬间松开的木偶一般,倒在了地上。

他空洞无神的双眼来不及合上,正好看向胡承荫的方向。

巨大的恐惧让胡承荫吓得无法呼吸,动弹不得,他很想叫,发现自己叫不出声,这时候马春福伸过来一只手臂搂住了他的肩膀。

“别看!”

胡承荫却无法把目光移开,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男子举着一把手枪走了过来,他用脚踹了一下那已经死去的男子,似乎是十分满意自己的“杰作”。他转头看向胡承荫这边,马春福低下头,用手在胡承荫的后脑猛地一推,因为毫无准备,他的头结结实实撞在桌板上,口腔里充斥着铁锈的味道,脸险些溺在面碗里。

等马春福把手松开,胡承荫用手擦去唇边的血污,转头一看,那得意的“凶手”早就不知所踪,胡承荫再看向街上,尸体竟也消失了,只留地面的一摊残血,昭示着曾经刚刚发生的惨剧。

胡承荫缓过神来,发现街上的人毫无一异样,依旧埋头做自己的事,马春福见胡承荫饱受惊吓的样子,一声冷笑:

“这就吓坏啦?在这么个乌烟瘴气的地方一点不稀奇,你见多了就习惯了。”

“为什么?他干什么了?”

“他?谁?哦,你说那个没气儿的啊,还不是想跑被发现了嘛!没发现他脚踝上都烂糊了嘛!肯定是跑了不止一次两次了,那厂丁估计是嫌麻烦,索性就给打死了。”

见胡承荫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马春福叹了一口气,把胡承荫的头扭过来,逼着他跟自己对视,胡承荫觉得那是一双看过地狱的眼睛:

“后生仔,刚才这档子事儿我看过不知道多少回了。个旧确实是个金窟,对于砂丁来说,却是个有去无回的地方,你一旦干了砂丁,进了尖子,签了卖身契,就再也出不去了。现在我问你,你还想干砂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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