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巧遇(1 / 1)可可益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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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马彦哲满心好奇,但以目前实习律师的身份还是不便和明曼曼讨价还价,只好去忙自己的事。

隔天,明曼曼如期而至,何广平正和其他人在忙活,安排明曼曼先做着喝茶。

不一会儿,过来一位中年男性,他在办公室门口看了一眼,便伸着手进来,边走边打招呼:您是明律师吧,久等久等。

明曼曼赶快起身握手回礼:您是——

“哦,你猜猜看?”

明曼曼满腹狐疑的看了看这位男子,实在猜不出来。

对方哈哈大笑起来:“唐突唐突,不好意思,明律师应该还不了解情况,我是何总的弟弟何广业,很多人都说我们两个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这公司就是我们家的。”

“哦——,何总,失敬失敬”明曼曼边说边眯着4.2的眼睛咨询看了一下何广业,两人似乎有些相像,不过何广业稍微瘦一点,高一点,年轻一点。但两人整体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何广平让人感觉更安全些,而眼前这位何广业先生,有点令人捉摸不透,有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哎呀,明律师的到来令我们公司蓬荜生辉啊”何广业一边说一边示意明曼曼坐下。

明曼曼礼貌了笑笑,算是回应。

何广业忙活着添茶、烧水之后坐定,深深呼吸后,对着明曼曼说道:明律师,以后的公司的事可就拜托你了,我们这些人都不懂法律,你也给我们把把关。

“那是自然,这是我的专业嘛”

“好好好”

正说着,何广平从远处走来,何广业赶忙起身告辞:明律师,你们聊,我先忙其他的去。

说完话,何广业走出门,正好和何广平两人擦肩而过,两人没有任何交流,似乎各自身边事一撮空气,引不起任何波澜。

就这一瞬间,明曼曼已经在脑海中弥补出了N多部家庭伦理大剧,然而何广平似乎并没有觉得这场面有什么不对,他对着明曼曼说道:哎呀,最近实在太忙了。

:看的出来,不过忙是好事,说明在赚钱嘛。

:不行,明律师,做公司太费人了,想当初我和乔培兰单干的时候,哪用得着操这么多心。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呵呵呵。听到明曼曼这样说,何广平自嘲似的笑了笑。

过了一会,门前终于没有人来往了,何广平假装不经意的问道:上次你问出什么了没?

:我们那天晚上聊了很久,不得不说,何总还是很有福气的。

:这话怎么说?

:一来公司有专业,又一心为公司考虑的齐娴,二来我发现乔总和您真是非常互补的夫妻,怪不得事业越做越好呢。

明曼曼以为何广平听到这些会非常高兴,这事也就不了了之,没想到何广平听到这些后,用鼻子哼了一声。

:明律师,你要明白,公司的人必须齐心协力,如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个公司还怎么管理?

明曼曼心里疑惑,因为无论是乔培兰还是齐娴,两人明显都很维护公司的利益。为了引导何广平继续说下去,明曼曼认真的回道:您说的话都对着呢。但我不太明白您刚才的意思——

:你是不知道,我那婆娘啥都不考虑,总是很相信人,我的话又不听。

:原来是这样啊。其实这样也挺好,你们一个扮黑脸,一个扮红脸,正好打配合。所以我才说你们那两互补呢。

:我还没听过那个公司有两个一把手呢。

明曼曼没办法继续接话茬了,话说到这个份上,就牵扯到一个历史难题——一山不容二虎,包括不包括公老虎和母老虎这种组合?

从历史上的帝王世家到现如今的企业、家庭,男女共权、平权的这种状态下的发展壮大有吗?

答案是几乎没有,不信你翻翻历史和企业家史,不信你看看身边的普通家庭。

甚至是现在大家比较标榜的年轻一代“男女平等型”夫妻关系,男女双方的关系没有绝对的共权、平权,最多是这方面男方退一步,那方面女方退一步。

夫妻创业、兄弟创业,关系处理不好,矛盾肯定会集中大爆发。

有些人可能是被另一半背叛,有些可能是被亲兄弟背叛,关键身处局中的人是否能否及时看清并作出正确的选择。

“有些事情确实很难说,”明曼曼试着转移话题:“我看齐娴还是个非常负责任、非常考虑公司利益的人”

“负责任?对谁负责?”

“当然是对公司负责了啊,对何总您负责啊”说完后半句,明曼曼终于彻底搞清楚何广平不高兴的原因了。

齐娴主张公司按程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避免公司法律上的风险。但何广平以自己的逻辑分析认为不签的好处更多,他需要的不是明曼曼和齐娴告诉他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会避免一些风险,他需要的是她们把他“不签合同又可以减低风险”的目标执行出来!

这个目标明曼曼作为律师不能帮他。

而以齐娴的性格和为人处世的原则,怕是也不会帮何广平实现。

想清楚这些,明曼曼对着何广平继续说道:签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个硬性标准,如果公司现在有其他考虑,可以通过填写入职申请表的方式办理,这样的话,如果出现风险,入职申请表的内容又满足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那么这个风险也是有可能化解的。

何广平听了很是高兴,连忙让明曼曼告诉齐娴怎么操作。

明曼曼很想再跟何广平解释两句,比如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再比如有可能化解。但何广平并不想细听。

无奈,明曼曼去了齐娴的办公室,她正坐在那里填什么,看到明曼曼进来,笑嘻嘻的拉住了明曼曼的手:明律师,你过来了啦?刚才见过何总了吗?

:见过了,我们聊了很久。

:哦。聊完了吗?你来找我是有事吗?

:对,公司这边现在是不是还有很多人没签劳动合同吗?我给何总想了一个办法,他觉得可行,让我过来给你说说。

:啊?什么办法?你快给我说说,乔总又拿不了注意,何总又不听我的意见,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这个办法是有风险的,但我们毕竟都是给老板打工的,他不愿意做的事情,我们尽到自己的职责就行。

:对着呢。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有的法院会将含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入职申请表认定为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所以,你可以试着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内容起草一个入职申请表,让入职的工作人员签名。

:啊?这个办法不行。

:为什么?

:因为我起草了,老板让我把工资的部分删掉了。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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