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六章 离婚(1 / 1)可可益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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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内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律师最大的敌人不是对手,而是自己的客户!”

假如诉讼是一场战争,那么关于这场战争的起因、背景、双方各自持有的武器装备等一切信息都掌握在客户手里,如果客户只告知一部分或者故意做了不真实的陈述,那么律师根据那些残缺或不真实的事实所做的法律方案就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轻则败在出乎意料的地方,重则可能连自己都保不住。

这天,明曼曼吩咐马彦哲一起接待一位离婚案件的客户,马彦哲自是高兴,毕竟这段时间,两人各有工作任务,难得一起办案。

大约10点左右,客户风风火火的赶来了,马彦哲赶忙招呼她坐下,添茶倒水,而后就坐在旁边的位置上打开电脑准备做谈话记录,所谓谈话笔录就是完整记录客户描述的事实和诉求,一来备忘,二来防止客户出现矛盾陈述后将责任全部推给律师。

一切准备就绪后,明曼曼简单给两人做了介绍,眼前这位名叫官若云,是一位朋友介绍过来的。

听完师父介绍,马彦哲赶忙点头微笑并问好,但是官若云并没有抬眼看马彦哲,而是径直对着明曼曼说道:明律师,我要离婚,男方把我告了。这都是第二次了,上次我本来同意离婚,结果法官劝我说那会还没拆迁,等拆迁以后再离才能分财产,我听了法官的建议,她最后没给我们判离,但前段时间他又把我告了。

:是法院通知你的吗?

:不是,是他给我说的。

:你能说说你们为什么要离婚吗?

:就是没有感情了。

:为什么没有感情了?

:这能有啥,时间长就没感情了。

很显然,官若云并不想谈离婚的原因,也不想谈感情破裂的原因,然而这两大原因是离婚案件审查的重点,而且官若云作为女方,如果想争取财产,那么感情破裂的原因直接决定了她能争取到多少财产。

明曼曼发现官若云不想多谈,也不好穷追不舍,便想再了解一下其他方面。

:你们有孩子吗?

:有,是个女儿,现在上小学,他不会把孩子给我的。

:那你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想,当然想要。医生说我以后基本不可能怀孕了。

:为什么?

:因为我上了环。

:上环应该不会导致不怀孕吧?

:医生说这个带时间长根本怀不了。

:这倒是一个争取抚养权的理由,但你得提供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

:这个咋证明?大夫就是这么说的。

:法院还是认证据,所以你最好再和你的医生沟通一下。

:好吧。

:你们有共同财产吗?

:有,拆迁赔了一百多万,还有房子和商铺。我来找你,就是希望能帮我争取。他把所有钱都领走了,一分也不给我。

:这个问题不大,拆迁款里按人头分的都应该给你,如果你能证明房子是你们婚后盖得,那么房子和庄基地的赔偿款你也是有权利获得的。

听了这些,官若云似乎并没有觉得意外,简单说了一句“那就行”。

这也难怪,近年来,拆迁后离婚分家产的案子多如牛毛,应该每个被拆迁人都知道女方有权利分割财产。

沉默了一会,官若云试探性的问道:我想再问你一个问题,明律师。

:你说。

:他说我出轨,第一次开庭的时候,他还给法官提供了照片,这样我还能要到钱吗?

:当然可以。如果对方证明你与婚外异性长期稳定的同居,那么他可以提离婚损害赔偿,但这个金额不会很高。

:同居没有,就是几张照片,法官还质问他拿照片想说明什么。

:哦,你们第一次诉讼的材料,到时候有需要的话,我们会去调的。

:调那也没啥用吧?

:到时候看情况。

:行,那明律师这事就拜托你了。

:好的。你跟着马律师去办手续吧。

马彦哲应了一声,便带着女人去了行政办公室。明曼曼看着她的背影叹了一口气:女人、出轨、分家产。

这三个标签,每一个都是维权路上的一座大山,要跨过这三座大山去维权,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最重要的,在整个过程中,女人就像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语气平静,言辞躲闪。一般女人提到离婚,仅哭诉离婚原因也得花一两个小时,而她只想一笔带过,不想多说。

这实在不是一个好的开始啊!

过了一会,马彦哲一个人回到了办公室,他忍不住吐槽道:这女人也太奇葩了吧,自己出轨,还要分家产。

这就是社会规则与法律规则的脱节之处,就算是马彦哲这种法律科班出身的人,也会在内心深处认为出轨的人不应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听到马彦哲这样说,明曼曼很是生气,便质问道:马彦哲律师,你得出这个结论是依据那部法律的哪一个条文?

马彦哲思索了一会:婚姻法里不是规定了有婚外情就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吗?

:你自己下去再好好研究一下法律条文吧。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而非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离婚损害赔偿和少分、不分财产的结果不都是惩罚出轨一方,导致出轨一方财产减少吗?

:马彦哲,作为法律人士,你应当对案件时刻保持严谨的态度,离婚损害赔偿和少分、不分财产的二者结果相同吗?法理相同吗?价值取向相同吗?

看着明曼曼这么严肃,马彦哲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嬉皮笑脸的对着明曼曼说道:我不就是随便吐槽一下嘛,我又不会去法庭上这样说。尽管我不认可官若云的为人,但不代表我会违背律师执业准则啊,要是在法庭上说“我的当事人官若云出轨,请求法院别给她分割财产”,恐怕不仅要上头条,而且还可能一辈子都没办法做律师了。

明曼曼白了马彦哲一眼:知道就好。还不快去准备材料去!

“好勒,曼曼女士”说完话,马彦哲便带上电脑撤退。

明曼曼看着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她心里很清楚,像马彦哲这样的条件,其实完全不必来她这里实习。

这半年多时间,所里总是会有意无意的安排他去参加大型的商业案件,一方面是因为他实在太优秀,所里不想让他闲置;另一方面是明曼曼手里都是些不高大上的民事案件,而且工作量都不是很大,用马彦哲显得有点大材小用。

这次离婚案件带马彦哲,也是领导特意安排的,毕竟实习期满面试时必须提供几个和指导老师一起承办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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