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黎有些没听懂何思语的意思,她便进一步解释,现在在教室里的这几个同学,都是她善意邀请的、暑假去她姑姑那里补课的同学。
当然,她也邀请叶黎一起去。
叶黎看着她的温婉笑容,仿佛看到了东风送暖的春天,满眼都是姹紫嫣红的花蕾。
叶黎几乎没有思考便点头应下来了。
暑假补课,在他读书以来的九年里,从未想过,甚至大脑离都未曾有过这个概念。毕竟在他的认知里,暑假能借一份做好的作业,抽一点时间把作业抄完,便是对自己最极致的负责。
这一次却不一样。去何思语的姑姑那里补课,意味着哪怕是在炎炎永昼的暑期,他也能每天都见到她,而且是近距离想见。
还有比这个更幸福的事情吗?
叶黎询问了补课费,何思语摇头,说不收补课费,因为她姑姑这次回来主要是帮她补习,本就没想开小班赚钱。
叶黎又问了补课地点,她说姑姑家有点远,在和辞县相邻的兀县,每天坐车往返非常麻烦,所以干脆就在她家里补课。
补课时间比学校行课时的上课时间少很多,一天六个小时,分成两个时段,分别是上午九点到十二点,以及下午三点到六点,晚上不补课。
至于补课资料,除了原本的高一课本,剩下的辅助资料与练习册,她姑姑会去书店帮他们挑选,这个当然得他们自己花钱买。
叶黎听完何思语的叙述,当即眉开眼笑,由衷赞美她姑姑和她一样,不仅有智慧,还非常的温柔善良。
两人又聊了一会,叶黎从她的口中得知了教室里几个同学的名字,除了他,其余人都是文科生,柯丹琦这几位女生不用说,无一不是长得好、学习好、性格好,不然也不会成为何思语的朋友。而那两个男生,虽然长得很平庸,却也是整个文科班能排进前五十名的好学生。
叶黎有些自惭形秽,觉得自己和这些学生一起补课,有点格格不入。
何思语莞尔道:“其实我也想请你们班的班长徐武真来补课,但是他的语文比我们所有人都好,不需要补,又另外报了英语补习班,所以不来我们这里。不然有他在的话,肯定能给你更多帮助。”
叶黎看了一眼很大方地坐在课桌上,不断踢着双腿的柯丹琦,又想到自家的好班长徐武真,心情忽然变得沉重起来。
他发现自己真的不把别人的事情当事情,四月份的时候,柯丹琦便找过他,请他向徐武真代话,传递她的爱慕。
之后他对她撒谎,说话已经带到了,但是徐武真很平淡地应了一句,没放心上。
所以他亲手破坏了这对才子佳人的姻缘。
以前他觉得不关自己的事,但现在想起来又有点后悔了。
他想向柯丹琦道歉,却又有些不知该如何开口,只能把这件事当成秘密继续瞒着,希望以后不要被揭穿。…
两人聊了很久,何思语拉开提包,从里面掏出一个用作业纸糊的信封,递给叶黎,含笑道:“这是我很久以前就写好的信,想在暑假给你。现在已经放暑假了,你拿去吧。”
叶黎当然记得这封信。
如果不是这封信,他和她现在可不能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地聊天。
叶黎接过信,两颊微微一红,小声道:“思语,谢谢你。”
何思语抿嘴一笑,又叫叶黎拿出手机,仔细地记下彼此的电话号码,笑语盈盈地挥手道:“好了,我明天打电话给你,你回家记得好好洗澡,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我姑姑很不喜欢不爱干净的学生。”
莫非我现在很不干净?
叶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又使劲闻了一下,汗水味道很重,的确不干净。
何思语挽着柯丹琦有说有笑地走了,其余几个同学似乎也没有继续逗留的意思,叶黎便干笑着打了一声招呼,也不知道这招呼是对谁打的,便按捺着心头的激动,飞速跑了出去。
何思语和柯丹琦比他先走,他跑出校门时,又碰到了她们。
何思语微笑着提醒道:“叶黎,不要这样横冲直撞的,撞到人怎么办?”
叶黎尴尬地笑了笑,便放慢脚步,回答道:“我今天太高兴了,忍不住就跑了起来。”
何思语掩嘴笑,而后拉着柯丹琦向左边走了。
叶黎想再次跑起来,眼角余光却不经意扫到一张相当俊逸的脸。
他的心“咯噔”一跳,有了非常不好的预感。
就在四条车道的马路对面,丁伟正不动声色地盯着他。
叶黎想假装没看到他,先回去再说。可是他不问清丁伟来十五中校门前的目的,又不太放心,便硬着头皮穿过马路,笑容可掬地向定位打招呼。
丁伟掏出一支烟,点上便大口吸起来,脸上露出神秘的笑容,却连一句话也不说。
叶黎安静等他吸完这支烟才笑着问道:“伟哥,你怎么来十五中了?”
丁伟淡淡说道:“我来十五中见一个朋友。”
叶黎惊讶道:“你在十五中也有朋友吗?”
丁伟失笑道:“你不就是我的朋友吗?”
叶黎怔住。
丁伟问:“小叶,刚才在校门口和你打招呼的女生是谁?”
他终于注意到思语了吗?
叶黎心中大叫不好,但脸上很自然地笑着,回答道:“我的一个普通同学而已。”
丁伟道:“那个女生长得挺漂亮的。”
叶黎笑道:“是挺漂亮的,可惜已是名花有主,不然我还想追一追。”
丁伟道:“她有男朋友又怎样?只要你想追她,有的是办法去追。”
叶黎的笑容慢慢僵住,因为他发现丁伟的神色逐渐冷了下来。
丁伟又掏出一支烟,点上后慢吞吞说道:“我看那个女生对你挺不错,还会关心你,叫你别跑太快。”…
叶黎道:“高中女生嘛,大多都比较温柔。”
丁伟问:“你们的关系很好?”
叶黎摇头道:“普通朋友而已。”
丁伟询问道:“她叫什么名字?”
叶黎几乎想都没想,便撒谎道:“她啊,叫柯丹琦,高一十七班的才女。”
丁伟再次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很随和地说道:“那我就放心了。”
他说完这句话,夹着香烟便转身走了。
叶黎愣在原地,心中好像卷起了一股浪潮,意识到事情即将向非常不好的方向发展。
“那我就放心了”,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叶黎不怀疑,丁伟那败类绝对对何思语起了歹心,而且是非常慎重的那种类型。
所谓慎重,是一个相对概念。
他们一起鬼混的大半年里,他对丁伟有较为深刻的了解,尤其是在祸害女生这一块。他知道,丁伟想玩玩某个女生,一定会非常轻佻随意地说“那个女生好像还不错,可以约出来尝尝鲜”,这种女生往往是被他玩过一次之后就一脚踢开而他想要玩一个女生较长时间的时候,神色依旧轻佻,但说话的语气相对郑重许多,“那个女生有些味道,能约出来吃个饭,好好聊一下”,这种女生一般会成为他的女朋友,但持续时间也就两三个月,他玩腻了,同样是踢皮球一般一脚就踢飞,典型的例子就是那个怀了他的孩子,又被他翻脸撇清关系的可怜女生。
而现在,何思语和柯丹琦走在一起。仅说柯丹琦,便比丁伟以前玩过的任何一个女生都要美丽惊艳。他却没有注意到柯丹琦,只看到了何思语,这足以证明,他对何思语很上心。
而且他说话时非但语气郑重,脸上也没有丝毫轻佻随意之态。
他用这种态度问起一个相貌美丽的女生,可不是想随便玩玩或者随便交往一段时间,而是想玩很长很长一段时间。
绝对不能让他骚扰思语!
叶黎笃定,无论丁伟用什么办法,都绝对骗不走何思语。但这是指正当的办法,丁伟这种败类,在使用正当办法无法达到目的的时候,天知道他会用什么歪门邪道的办法。
叶黎原本早就把定位的事情放一边了,现在却不得不再次认真对待。因为他绝对不愿看到丁伟这种败类在何思语面前毛手毛脚,说一些恶心到令人呕吐的话。
叶黎回了租房,暂时放下丁伟的事情,掏出手机给家里打了电话。
他分明打的叶正凯的电话,接电话的人却是余彤彤。
叶黎在家,最怕的就是他的母亲余彤彤。这个女人平日里慈眉善目的,但一旦发起火来,可以把一只鸡活生生掐死。
叶黎记事以来,最庆幸的便是自己不是一只鸡。
叶黎心中忐忑,但依旧硬着头皮说自己的暑假打算。
他本已做好被余彤彤劈头盖脸大骂一顿的心理准备。怎知听筒里传出温柔的笑声,余彤彤非常欣慰地说道:“儿子,你真的想好了?暑假要留在辞县补课?”…
叶黎道:“我当然想好了。”
余彤彤道:“你要补课,老妈一百个支持。但你以前可没少干坏事,也经常在我面前撒谎。这样吧,你叫你的补课老师给我打个电话,我必须确定你是不是在撒谎,也顺便问一下补课和购买资料所需的费用。”
叶黎早就想到余彤彤没这么容易相信自己,却没想到她想直接和补课老师通话。
叶黎的补课老师是何思语的姑姑,现在连他都没能和她姑姑见过面,说过话,余彤彤又怎么说得上话?
叶黎思来想去,决定给何思语打电话,让她去和余彤彤说。
结果这件事是出乎意料的顺利。
他只在租房里静等了不到两分钟,余彤彤的电话便又打来了,很是开心地说道:“儿子,你的女同学和我说了,她姑姑帮你补课,不收补课费,但学习资料得自己买。这个没问题,我先给你打一千五百块,房租可以再续一下,学习资料你也放心买,剩下的钱你当生活费。你可以大方一点,多请同学们一起吃饭,想吃什么就放心吃,不用担心钱不够,如果钱用完了就给老妈打电话。”
叶黎只觉脑袋一阵恍惚,怔了好久才回过神来,欣喜道:“谢谢你,老妈,我一定会认真学习的。”
余彤彤道:“你在说什么傻话啊?你能不能好好学,莫非我还不知道?我只是觉得那个姓何的女生很有礼貌,声音也好听,而且一起补课的还有几个女生,你要是想谢我,就想办法谈个女娃吧。不然以你的德性,我真怕你离开了学校,就没机会再找女朋友了。”
原来是这么个原因,才同意我去补课啊?
叶黎苦笑,随便应付了余彤彤几句,便挂了电话,躺在床上发呆。
他想起何思语给自己的信纸,直到现在还没拆开看,心中不免一阵火热激动,期待信纸上会有他意想不到的惊喜。
他拆开信封,摊平信纸,认真阅读起来。
这封信的内容很长,至少有一千五百字,每个字都像蚂蚁一样,细小却整齐好看。
叶黎一口气把信上的内容看完,却还有些稀里糊涂,因为信纸上写的基本上是鼓励他的文字,其中也提到暑假补课的大体安排,还期待两人可以共勉。
这些内容稀松平常,而且下午的时候她已对他说过暑假补课的事情,还有必要特地写这么长一封信给他吗?
叶黎得出结论,信纸上六成内容都是所谓的“流水账”,可有可无,后面那一小半看似不重要的内容,才是真正的重点。
信纸后面写道,她深信这个世上的每个人都是善良的,无论怎样邪恶的人,内心深处也一定潜藏着暖软的良知。
所以她想写一个不长不短的小故事。故事里讲一个被邪恶力量诅咒的少年,总是不由自主作恶,去伤害别人,后来他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为此不断克制自己,与那邪恶的诅咒抗衡,历经千般磨难,最终战胜了邪恶力量。…
叶黎觉得何思语的想法非常好。在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电子逐渐兴盛起来。她若写一本文笔飞扬的精彩不定能赚到钱。
但他心里又觉得有些奇怪,语文可不是何思语的强项,不然她也不会在这么炎热的夏季辛苦补习。
语文不强的她,却想写一个魔幻故事,是否有些异想天开?
当然,所谓语文不强,只是相对概念。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数学一百分,语文九十五分,就说那人的语文很差劲。
何思语的语文只是相对她的其他科目差一些,虽算不上龙文笔力,却也叙事流畅,善用典故,和叶黎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或许她想写这样一个故事,就是想进一步锻炼自己的文笔。当然,也不排除她还有更深层次的用意,不然也不会特地把这件事写在信上,交给叶黎。
当天晚上,叶黎照何思语说的话做,好好洗了一个照,还把自己觉得最漂亮的纯棉短袖子拿出来穿,那是一件牌子货,白底黑纹,胸前刻着行云流水的“le”的艺术字体。
次日清晨,叶黎接到何思语的电话,连早饭也顾不得吃,便急匆匆去对面接到的农行取款机查询银行卡余额。
余彤彤的办事效率的确很高,银行卡里的钱已经到账。
有钱就有底气,他直接打了的士车,像风一样飞到何思语住的小区门前。
门里的垃圾桶旁依旧活跃着好几只小橘猫,它们像是永远都长不大一般,还是那小小的个子,惹人怜爱的小脸。
正当叶黎后悔没买一袋猫粮过来时,便看到何思语身着月白色长裙子走到垃圾桶前,取出提包里的猫粮给它们喂食。
似乎她只要有时间,便会来这里喂猫。
叶黎挥手,对她打招呼。
她偏头看过来,非常惊讶地询问道:“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我不是和你说了,上午九点钟之前过来就行了吗?”
叶黎看手机时间,现在才过七点,便笑道:“现在也是九点以前啊。”
何思语开眉一笑,抓出一大把猫粮放地上,小声对猫咪们说了几句话,便抬眼看向叶黎,点头道:“对哦,现在也是九点以前,那我们先吃饭吧,等姑姑来了再补课。”
何思语领着叶黎上楼。
她家在小区三栋的六楼。
家里没有大人,房间被她打扫得干干净净的,一粒灰尘也找不到,原本很普通的家具似乎也闪闪发光,像一个琳琅满目的宝库。
何思语煮了两碗面条和两个水煮鸡蛋,请叶黎吃。
叶黎起初有些不好意思,但他不动筷子,她也不吃,就在茶几前托着香腮盯着他。
他越发害羞,便埋头大吃起来,惹得何思语一阵笑。
饭后叶黎和何思语聊了一会。
上次她父亲还在小区的院子里找她,现在却不在家了,他有些疑惑,便直接问了出来。…
何思语道:“我爸妈都是大人啊,每天都要挣钱,可没有暑假休息。这段时间他们都去外地打工挣钱了,家里就她一个人。”
叶黎便问道:“那你姑姑会住你家吗?”
何思语抿嘴道:“我也希望姑姑住我家,我有不懂的问题随时都可以问她。可惜姑姑这次回辞县,主要还是想多陪陪姑父。他们结婚都好多年了,总是聚少离多,好不容易有个孩子,最后还在七岁时偷偷下河洗澡被淹死了。若不是姑姑把我看成女儿,又热爱教育,才不会特意来帮我们补课呢。所以她每天来帮我们补课之后,都会回兀县陪姑父。”
八点过,柯丹琦等其他几位同学也都来了。
几个人一起聊天看电视,等到九点前后,何思语的姑姑终于来了。
她看上去快四十岁了,一个相貌非常温婉,却又剪了一头短发,看上去英姿飒爽的美丽女人。
似乎她也很喜欢学生,尤其是懂礼貌,爱干净的学生。
她自我介绍道:“我叫何晴,是思语的姑姑,也是你们这两个月的补习老师,往后还请大家多多指教。”
简单的介绍过后,何晴便掏出好几本学习资料,全是高一、高二的语文、英语重点难点讲解。
今天同学们都没学习资料,所以何晴只简单地讲了这个暑假补习的大概规划,又逐一讲了他们期末考试语文和英语的难题,便宣布下课,说今天下午不上课,同学们去书店把她选好的那几本补习资料买来就行了。
何晴走之前还问了有没有和她顺路的同学,她可以开车送他们回家。
结果何晴又带走了三个同学,房子里只剩叶黎、何思语、柯丹琦、以及一个名叫李贞的女生。
何思语和柯丹琦对视片刻,柯丹琦便好像想起了什么,起身拉住李贞的手,含笑道:“贞贞,我要去买衣服,你陪我一起去吧。”
她说着便将李贞拉走了。
房子里人少了,房间也好像变大了不少。
之前何晴讲题,叶黎基本上是一道题也没听懂。英语还好,他本来就不认识几个单词,听不懂是理所当然的,但他每个字都认识的语文阅读理解,却依旧没听懂。
他现在在努力回想许晴讲题时说过的话。
何思语微笑道:“叶黎,你还有不懂的吗?”
叶黎点头。
何思语道:“我教你。”
叶黎再次点头。
从上午十一点到下午四点,除了午饭时间,其余时间叶黎都在听何思语讲题。
他觉得何思语很有当老师的天赋,因为别的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教不会他,换成何思语便一教就会。
叶黎喜欢听何思语讲题,也能把她讲的每道题都记住。
他暗自给自己打气,相信自己的学习一定会越来越好,未来追上何思语也并非不可能。
当然,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
叶黎没听累,何思语却讲累了,打着呵欠说道:“我们今天就到这里吧,现在去买补习资料,然后去你家吃饭。”
叶黎惊疑道:“去我家?”
何思语莞尔道:“对啊,去你家,不然那么大一袋米怎么吃的完。”
叶黎变得激动起来,急声问道:“所以你当时买那么大一袋米,是早就想到暑假要去我的租房吗?”
面对这个略显奇怪,又有些赤裸的问题,何思语并不搪塞或躲避,很坦然地点头道:“是的。”
叶黎欣喜若狂,险些忍不住张手去抱她。
两人从小区出来,穿过两条街,找到规模较大的书店,买到许晴之前挑好的补习资料,便步行前往叶黎的租房。
这一次,何思语没刻意走人流熙攘的大道,秉着就近原则,选了最近的路线。
这个路线的中间段并不缺乏难见人迹的小胡同。
她的这一举动,似乎也足以证明她对叶黎彻底放心了。
叶黎也的确没让她后悔,无论路上有没有人,他都老老实实走着,并不毛手毛脚,找机会吃她豆腐。
事实上,之前她给他讲题的时候,他也有的是机会占她便宜,但他一直很自律。
叶黎询问了那只两个多月前被他踢伤的小橘猫。
何思语道:“我把小橘放回去了。”
叶黎皱眉道:“可是我进小区的时候,没看到那只小橘猫啊。”
何思语问:“每只橘猫都长得一样,你能分辨出它们谁是谁?”
叶黎道:“小区里只有几只小橘猫,而我踢伤那只小橘猫是三个月以前,现在应该长成大橘猫了。”
何思语随口道:“可能它长得慢,你没认出来吧。”
叶黎觉得无论橘猫长得怎样慢,三个月时间也足以长出一些明显的变化,不太可能一成不变。
他把这个疑问放在心里,没再追问。
当晚何思语又买了几个土豆,去租房的公用厨房开开心心做饭。
叶黎很想问她,为什么总是买土豆。但他看她吃土豆时的恬静与悠扬,便知道她肯定特别喜欢吃土豆。
晚上还是照常,何思语睡床上,叶黎打地铺。
好在七月份的辞县已经很热,哪怕是晚上的气温也较高,叶黎打地铺不至于着凉。
往后的一个月里,叶黎和何思语形影不离,在小区和租房间两点一线活动。
许晴给学生补课非常用心,并不因为学生没给钱就不讲,任何一个知识都讲得尤为详细。
叶黎混在优等生中间,没几天便原形毕露。但无论是许晴还是一起补习的其他同学,都没有露出半点嫌弃之色,反而给他更多照顾。
一个人认真看一天书,可能没有明显的进步,但认真看一个月的书,必定发生较为明显的蜕变。
看书和学习是一个道理,所以叶黎的变化很快,从最初简单的主谓宾都分不清,到后面能熟练使用各种句式与标点符号,甚至背下了较为丰富的成语。…
在许晴安排的小测试里,他的作文有了极其显著的提升,在七人中间,竟不是垫底的。
当然,他的进步也仅表现在语文上。
到了英语这里,无论他怎样发奋,也如同乌龟赛跑一般,久久不见成效。
叶黎对此并不灰心。
因为他确实在认真补习,认真背单词,假以时日,总归会有收获。
而且在何思语家里补习让他感到由衷的快乐,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愿意在这里补习到高考来临。
这当然是一时的遐想,不可能实现。
因为何晴不是他的义务教师,何思语家也不是他家,而且高考不是古代考科举,语文好就能中状元。
叶黎想到余彤彤的话。
她叫他大方一点,请补习老师和一起补习的同学吃饭也没关系,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这一个月的补习,使得叶黎对何晴以及其他同学有了亲切的好感,愿意奢侈一回,请他们吃一顿火锅。
几个同学都答应了,但何晴认为学生请老师吃饭不合适,而且她丈夫还在兀县等她,便婉言拒绝了。
当晚,七个半大不小的学生在辞县闹市区较为出名的老火锅店饱饱地吃了一顿,消费三百六,叶黎不觉丝毫肉痛,连讲价的过程都免了,很爽快地结了账。
柯丹琦觉得叶黎人还不错,好心告诉他,一定要牢牢地盯着何思语。
她觉得何思语是金丝雀,而且不是笼中的金丝雀,她若要振翼高飞,他只有飞得更高才抓得住她。
叶黎错愕,好半晌说不出话。
柯丹琦的言外之意非常很明显,她早就知道叶黎和何思语的关系很不一般,她在鼓励他,一定要努力才能抓住何思语。
叶黎一直以为没人知道自己和何思语的事情,却不曾想,他们偶然间的眉来眼去,早就被柯丹琦在内的其他同学发现了。
就是不知道何晴有没有发现。
如果她也发现了两人的异常,应该会竭力阻拦他们吧。毕竟何思语可是她的可爱侄女,不能随随便便和男生谈恋爱。
饭后柯丹琦的父亲开车来接她,她很友好地请其余同学也上车,说她爸免费送他们回家。
一辆小车除驾驶人外,只能坐下四个人,不然是违法超载。
两个男生和两个女生上车了,还剩叶黎、何思语、以及另一名女生逗留在火锅店门外。
女生挥挥手,嫣然道:“我家就在这条街,很近,走回去就行了。”
叶黎和何思语都向她挥手道别。
现在又只剩他们两个人了。
这对叶黎而言,是最幸福的时刻。
天已经很黑了,县城主干道以及一些热闹的街道还亮着路灯与霓虹,但许多小胡同已经融入黑夜,没了光亮。
叶黎想直接打车回去,何思语却莞尔道:“现在还不是很晚,我们走回去就好。”…
叶黎觉得何思语很喜欢走路,便询问道:“你除了坐公交车,还坐过其他车吗?”
何思语道:“为什么问这个啊?人本来就有双脚啊,而车子只是代步工具。如果出行一定要坐车,还要这么漂亮的一双脚干什么?”
叶黎又想到何思语对食物与穿着的认知,便再次惊叹,这个女孩果真有独特的认知,和其他爱美食、爱华服、爱豪车的女生完全不一样。
两人步行回家,因为何思语对叶黎很放心,便没刻意走明亮人多的路段,依旧秉着就近原则,并不管路线中间有没有漆黑无人的路段。
以往的每一次,他们都是这么走回去的。
似乎这次也没什么不妥。
然而他们都忽略了今天和以往的最大区别:以往是白天,现在却是黑夜。
坏人不都是在夜里活动吗?
所以两人在经过一条漆黑的小胡同时,遇到了坏人。
叶黎被人偷袭,脑袋和胸部都挨了重击,一时晕头转向,什么也看不清,只听到何思语在惊叫。
他使劲咬舌头,努力保持神志清晰,视野刚一恢复,便看到一个极其熟悉的人影轮廓。
这个人已扣住何思语的双手,将她完全制住。
丁伟!
叶黎的双眼瞬间浮出血丝,整张脸狰狞得宛如来自地狱。
他歇斯底里地怒吼道:“丁伟!你干什么!”
他的话音刚落,身边某处便冲出一个人影,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并且凶厉地大骂道:“伟哥的名字是你叫的吗?”
叶黎这才看清局势,眼前一共四个人,除了丁伟,另外三个都很陌生,也不像高中生,却不知是这人间败类从哪里找来的帮手。
丁伟扣着何思语,冷冰冰说道:“小叶,亏我一直把你当做好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却敢背叛我?”
叶黎捂着肚子,咬牙道:“你要对付我,随你怎么处置!她是无辜的,你放开她!”
丁伟嘲笑道:“无辜的?放开她?你知道老子为了这妹子,做了多少事情吗?现在你说放就放?凭什么?”
叶黎想到非常可怕的事情,颤声道:“你、你想对她做什么?”
丁伟发出意味深长的笑容,缓缓道:“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叶黎立刻跳起来,失声大吼道:“你是疯子吗!你这么做,会坐牢的!”
丁伟抬手抚了抚何思语的脸,邪笑道:“这么好的小姑娘,肯定不愿别人知道自己有多不堪。我想,她应该也不太希望警察出来多事。”
叶黎没听懂这句话的意思,何思语却好像懂了,很平静地说道:“你会后悔的。”
丁伟问:“我为什么后悔?”
何思语轻叹道:“这世上,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因为那个代价没人承受得起。你听我的,现在放我们走,不然你真的会后悔的。”…
丁伟大笑道:“你这小姑娘好像还没看清局势啊。你说我现在剥光你的衣服,再拍几张有趣的照片,你还能让我后悔吗?你是不是想着警察叔叔会来救你?哈哈哈……你要真这么想,就慢慢等吧,只要你不怕某些对你不太友好的照片或会在网上疯传。”
何思语发出更加无奈与忧伤的叹息,小声道:“没看清局势的人是你啊。算我求你,你现在放开我,不然后果真的严重。”
丁伟大笑,周围几个男人也跟着大笑。
他把何思语反扣着向前押走,漆黑的胡同前段停着一辆面包,显然是他们事先就准备好的。
何思语被塞进了车子,叶黎大吼着,想要阻止,却也被三个男人一番毒打之后,强行塞进了车子。
车厢内,何思语被人盯着,一句话也不说,只用一双满是悲伤的眼睛盯着叶黎。
叶黎全身上下多处淤青浮肿,全是那三个男人打的。但他早就忘了痛,不断挣扎,想要靠近何思语。
可是他一站起身,便有人一拳打向他的大腿,迫使他蹲下。
如此反复数次,叶黎感觉自己的双腿已完全脱力,不受控制,再也站不起来了。
叶黎的心中升起无穷的苦涩,从未想过丁伟这个败类能色胆包天到如此程度。
现在他在干什么?非法殴打学生?绑架女学生试图猥亵?还用女学生的照片与威胁?
最可怕的是,这个女学生还未成年。
丁伟是不是真的疯了?
他这么做真不怕牢底坐穿吗?
又或者,他真的对自己的帅气面容自信到可以逾越法律的程度?自信何思语不会报警?
叶黎的脑中闪过无数个念头,努力思考脱困的办法。
可是他没开口,何思语便先一步说道:“你们这么做,就算没有那个存在,保住性命也一定会坐牢。所以请你们好好权衡一下,最好现在就放我们走,不然就来不及了。”
包括丁伟在内的四个男人,都对何思语的话当做失身前的最后侥幸,完全不放心上,反而邪笑着追问,到底会有什么后果。
何思语的脸上没有丝毫惊恐,只有挥之不去的悲伤。
她不断叹气,好像并不担心自己,反而在担心其他事情。
叶黎觉得何思语的淡定不像是装出来的,便涩声说道:“思语,你有办法离开的话,就快点离开吧,不用管我。”
何思语凄然一笑,摇头道:“我怎么可能不管你?我本就是为你而生的啊。”
这是多么美丽的情话啊。
如果在平时,叶黎必定欣喜若狂,全身骨头都会因这句话酥软下来。
可是现在的情况,他又如何高兴得起来?
车子行驶了半个小时,中途全是漆黑的路段,连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叶黎怀揣向路人呼救的幻想也彻底告破。
车子停在辞县边缘。…
这里是沙丘地,住着很多家徒四壁的居民。
昔日叶黎和丁伟经常来这一带捣乱,那贫民们气得目眦欲裂。
沙丘地除了居民带,还有一片非常广袤的无人带。
那一带临河,有昔日居民留下的空房子,以及早已荒芜的土地。
叶黎和何思语都被带进了一座破破烂烂的空房子。
房子里的大部分家具都不见了,唯独留着一个床架。
床架早已腐朽,像是随时都会垮下来,床架上却搭着一张还算新的床板,床板上则铺了毛毯。
叶黎明白过来,丁伟这败类早就把作案计划拟定好,这张床就是他安排的最佳作案地点。
烂房子里早就断了电,没有灯光照明,丁伟便取出好几支蜡烛,将蜡烛斜插在墙壁的一些小窟窿上,用烛光照明。
烛光下,每个人的脸都泛着一种狰狞的黄色,像是一个个地狱幽灵。
一个人制住叶黎,一个人制住何思语,一个人用手机摄像头对着她,丁伟则猖狂大笑着,伸手去解她的衣服。
这是叶黎最不愿、也不敢看的画面。
可是不知为什么,本该怒不可遏的他,看到这惊恐的一幕,却出奇平静。
烂房子里有烛光,他的视线却越来越飘忽,到后面什么也看不到了。
他在想,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于是很快想到答案。
他最不该做的事情,就是和丁伟这种败类扯上关系。
可是就算他不认识丁伟,以丁伟的好色之心,就找不到何思语吗?
叶黎总觉得自己对丁伟很了解,认为他只能凭那张帅气的脸祸害在校女生,认为他没有足够的勇气对女生用强。
现在他发现,自己从一开始就错了。
败类就是败类。
一个被色欲迷昏了理智的人,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丁伟以前不用强,原因是他不需要用强就能把女生骗到床上。
就像一直不咬人的狗,原因是没人侵入主人的家里。
这世上没有不害人的败类,就如同没有不咬人的狗一样。
所以丁伟终于色迷心窍,用出了最极端的手段。
没人说得清狗为什么咬人,却有人知道人为什么害人。
人啊,总是那么贪婪。
有的人能克制自己的贪欲,理智地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所以他变成了好人有的人却控制不了自己的贪欲,总是为自己想要的人或东西不折手段,所以他变成了败类。
丁伟就是后一类。
那么我属于那一类呢?
叶黎在问自己,却问不出答案。
他不否认,最初他也想过用这种办法逼迫何思语就范,所以那时候他也是败类。
到了现在,他依旧想要她,可是他再没有想过要用那么可怕的手段去占有她、威胁她。
所以他到底是败类还是好人?
叶黎不知道自己算什么。…
败类也好,好人也罢,这些都已无所谓了。
他很喜欢她,喜欢她的声色,喜欢她的聪慧,喜欢她的美丽,喜欢她的温柔。
只要他能和她在一起,其他的任何事情都无关紧要。
他现在只想做一件事,就是把这四个天理不容的混蛋全部杀掉!
任何企图伤害他的思语的男人,都必须死!
他有了杀心,不是心中说狠话那种杀心,而是真正的想将这些人全部杀掉。
于是他的眼睛里有了光,那是一抹纯白的、暖软的光华,像是何思语身上无时无刻绽放的光亮。
可是这一抹光好像被某种奇特的黑暗力量蚕食了,正逐渐暗淡泯灭。
当最后一丝光明即将消失时,他好像看到了何思语的温柔笑脸。
眼前的所有东西都消失殆尽。
他看到了无穷无尽的黑暗,这种黑暗宛如昼夜不舍翻滚的海潮,一波又一波呼啸而来,他仅存的微弱意识,终于消散在了深邃的黑暗里。
黑暗中好像有声音,那是一个男人惨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