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章 太原李渊(1 / 1)七根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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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千辛万苦的跑到太原,真的找到了一个李氏家族,一个叫李渊的少年。

然后他用身上现代带来的一些东西换了些钱,作为启动资金,买地建房,组建商队、护卫队一点点发展。

先帮李渊加重在李氏家族的话语权,然后想着帮他结束乱世,自己也来个青史留名。

但是当他花了两年多时间,把护卫队发展到一万多人,商队跑通了三十几个郡之后,才发现这个李渊原来叫“李原”!

简直是晴天霹雳,这位老乡觉得自己很迷茫,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才好。

凌枫一早上就看到这儿了,老乡还在怀疑人生。

手札上的字是钢笔写的,应该是现代带过来的,这位老乡是真正的身穿。

他用的是上好的纸张、墨水,加上他的后代对他的尊敬,难怪可以保存三百多年。

不过这位老乡很厉害啊,这些书稿基本上一点涂抹的痕迹都没有,整整齐齐的,他一个工科男写文章这么流利顺畅的么?

凌枫对这位老乡还是很佩服的,他是个富三代,家里在改革开放初期积累了一大笔资金,后来发展成跨国公司。

他因为兴趣学了计算机,打算改革自家的公司,向信息时代靠齐,没想到阴差阳错的到了古代,自己学的东西变得一无是处,还不如当初学农业、机械来的有用。

但他懵逼了一段时间后就开始了他自己的霸业!

虽然他这霸业开始的有点戏剧化,但是他确实结束了乱世,成就了一代伟业,堪比秦皇汉武。

不过他历史是真的差,虽然凌枫历史学的也不怎么样,但是也知道魏晋南北朝乱了有三百大几十年,他那会儿去太原找李渊就是个笑话,李渊的爷爷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也不知道历史被强行拐弯之前,是不是真的在魏晋,等这几箱子日记看完了,再找些史书看看吧。

真想找个人唠唠这些,小白什么时候醒啊...

能吐槽的人只有一个秦时,可是领导的毒还没解,每天一堆文书要处理,凌枫觉得自己不能去给别人添麻烦。

下午,凌枫问了罗庄能不能出门,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之后,愉快的准备带着芬达出门了,然后被告知,为了安全最好带一队护卫。

这逛个街这么兴师动众的么?

最后凌枫和芬达换了男装,同意带着丁晨光这个护卫,三个人就出门了。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凌枫简直乐不思蜀。

清晨还是挺冷的,就窝在小书楼看日记,下午就出门逛街,看啥都新奇。

有时候干脆午饭都去外面的酒楼吃,吃完了也学老乡写个美食鉴赏,点评点评。

有一家酒楼请的说书先生很不错,说的慷慨激昂的,还会点口技,凌枫最近很喜欢去这家酒楼。

然后秦时就不停的听到下属跟自己汇报:

“王妃去当铺当了一个琉璃摆件,换了三百两银子...”

“王妃去逛了畅春园,夸了张生秀气清隽,着实帅气...”畅春园是戏园子,张生是当红花旦。

“王妃在香满楼点了一桌子菜,对八宝野鸭、佛手金卷很是满意...”

“王妃路过莳花馆,想进去见识一番...”莳花馆是京城第一青楼,里头男女都有。

......

小姑娘这些天玩的很开心啊...

秦时捏紧了手中的笔,有些厌烦的看着桌子上的一堆文书,看了看天色,对小五说:“推我出去逛逛。”

小五推着秦时,越逛越靠近大门,主子,你想见王妃用得着这么拐弯抹角的来偶遇么?

远处传来声音,凌枫在说:“丁晨光你就是嫉妒张郎君比你长得好看!”

丁晨光气的跳脚:“那种涂脂抹粉的小白脸哪里好看了!”

芬达:“比你好看。张郎君确实俊俏!”

......

秦时看着远处的小姑娘,穿一身蓝色锦袍,腰间还挂着一把折扇,看着像是个富贵小公子。她此时手拿一根糖人,走的蹦蹦跳跳的。

她喜欢小白脸?摸了摸脸上的面具,觉得很不开心。

再看走在她旁边的丁晨光,虽然被晒的有些黑,但也是个清新俊逸的美男子,重要的是他十七八岁年华正好。而且看她笑的那么开心的逗丁晨光...明天给她换个护卫!

丁晨光:“要说俊俏,咱们王爷才是最俊俏的!”

秦时:“......”还是不换了吧,这个护卫挺好的。

凌枫一直看着秦时的银面具,只觉得他眼神很深邃,她问:“是么?我还没见过呢。”

丁晨光骄傲:“咱们王爷最是气宇轩昂!几年前突厥一个部落的公主愿意带着整个部落当嫁妆呢!”

凌枫惊叹:“这是帅成蓝颜祸水了啊!太可惜了,也不知道他脸上的伤...”

还没说完就看到了秦时已经近在眼前了,这就很尴尬了,调戏小护卫太开心了,都没看见秦时来了!

凌枫立正站好,打招呼:“王爷,下午好啊。”像是犯了错的小学生,被教导主任抓了个现行。这背后议论别人容貌确实不太礼貌,尤其他还毁容了。

芬达、丁晨光立马从跳脱的状态切换到沉稳可靠的状态,行礼:“见过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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