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坡村是一个大村子,村子里大部人姓孙,是一代代都住在村子里的本地户,还有小部分是天灾人祸的时候或是投奔、或是被官府安置的外来户,金玉家就是外来户。
她父亲身上有举人功名,冒雨赶考的时候摔断了腿,没有及时医治瘸了,中断了科举之路后,回半坡村开了个小私塾。
孙文义是金举人的一个学生,从小聪明伶俐,很得先生喜欢。
后来的故事就很老套了,金举人把自己唯一的掌上明珠许给了自己的得意门生。
孙文义当年进京赶考一去两年多,回来时是志得意满的探花郎,跟金玉蜜里调油了一个多月,打算动身回京的时候,告诉金玉他在京城娶了位郡主,让她当妾。
爱憎分明的金玉姑娘火速踹了渣男,用孙文义的名声威胁拿到了和离书,却发现自己怀孕了。
孙文义的老娘知道金玉在父亲死后,就没什么亲人了,肯定舍不得孩子,天天上门游说她当妾。
孙文义当时二十八了,因为去府城求学,夫妻俩聚少离多的,这是第一个孩子,老太太也很想要。
可是金玉顶着骚扰嫁给了隔壁村的猎户,招了老太太好一顿骂。
猎户对金玉很好,对孩子也很好,后来郡主的儿子孙为之出生了,老太太就不惦记这个孩子了。金玉就给儿子取了大名叫顾守信,跟着猎户姓。
顾守信十四岁的时候开始科举,猎户家很穷,他念书是母亲教的,考科举也只是想弄个秀才功名给自己家减税。
这一场考试直接导致了顾守信整个人生的转折,他考的太好了,县案首,十四岁,太有天赋了,惊动了身在京城的孙文义。
彼时孙文义已经是刑部侍郎,他唯一的儿子孙为之十三岁,文化程度只比文盲略高,孙文义想认回顾守信这个儿子。
最终的结果是,顾猎户死了,金玉疯了,他们后来生的一儿一女失踪了,顾守信改名孙信之进了京城。
对外宣称孙信之十二岁,是孙文义的庶子。缺衣少食长大的孙信之虽然年纪大些,但比锦衣玉食长大的孙为之矮了半个头,没人怀疑他的年龄。
秦时很多细节都没说,只拎重点平铺直叙了这段往事,还是把凌枫气的不轻。
凌枫:“人渣!人渣!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渣的人!他居然还有脸乱传什么有农女爬他的床!人家金玉稀罕他么?可惜了这么一位好姑娘!”
气愤完了又想到了刘敏敏,问秦时:“突然冒出来个原配的儿子,刘敏敏怎么没弄死孙信之?”
秦时:“孙为之目前是进士功名,就等着吏部派官了。”
凌枫秒懂:“孙信之帮他考的?”
秦时:“应该是。只要孙为之考试,孙信之必然也考。这些年朝廷吏治混乱,房陵郡主想要买通一个考官换换试卷,是很容易的事。”说完讽刺的笑了笑。
凌枫:“孙信之怎么想的?他是来享受荣华富贵的,还是来报仇的?这么乖的给后娘的儿子当抢手?说起来孙文义是他亲生父亲呢...父命难为?”
秦时:“被逼的吧,他每个月都会去京郊大长公主的别院,他那个疯了的娘在那里。”
凌枫愤怒:“孙文义简直不是人!女儿他当货物卖,儿子当工具来用!我们替天行道弄死孙文义吧!帮我母亲报仇,顺便帮一下孙信之。”
秦时看着凌枫义愤填膺的样子,提醒她:“只要皇位上那位护着他,正面弄死他的可能性太小了,派人暗杀动静太大。”
凌枫:“那就先想办法离间!我想见见孙信之,他在相府这么多年,应该知道不少东西。”
去哪儿约见呢?哪里是少爷小姐成堆出现的?
然后想到了什么,觉得很奇怪,皱着眉头问秦时:“不是说这些贵妇小姐们最喜欢开赏花会、诗会、生日会什么的,每个月都有不少聚会么?
我都当了一个多月定王妃了,怎么没人给我发帖子?”
秦时提醒:“要是有一个女子,她的夫君只有两三个月的命了,你会请她出来赏花、喝茶么?”
凌枫代入进去想了想:“不会!”原来如此...还以为自己当了个假贵族...
凌枫:“你这病要装到什么时候?你每次动手脚的脉象御医没看出来?”
秦时:“小五在安排神医的身份了,安排到位了我这毒就可以解了。至于脉象...枫儿教的法子甚好用,除了何太医好像有点疑惑,没人发现不对劲。”
凌枫:“也就是说我过一阵子就能有宴会参加了?”
秦时:“你喜欢参加这些宴会?那些女子...”
凌枫:“也不是喜欢,这不是没去过么...有点好奇...”
秦时拉着凌枫的小手:“嗯,想去就去吧。要是有人不开眼来惹你,不用顾忌什么,你想怎么来怎么来...”
这是明晃晃的告诉她,你只管闯祸,自己不受委屈就行,烂摊子我来收拾啊!凌枫星星眼,真是男友力MAX啊!
凌枫把话题绕回孙信之身上,还是想私下里见见他再说。
秦时:“他最近日子不太好过,刘敏敏盯他盯的很紧,上个月孙信之出了两次小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