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朋友
不知何时,两位青衫年轻男子踏水而来。
他们踩在湖水,波纹四起,荡漾出阵阵涟漪。
脚下溅开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出七彩之色。
两人随水而行,身后跟着一缕清风,衣袍飘飘,好不潇洒。
自沈行之离开天御楼,他对身边人都很是淡漠。
可如今见到这两个人,他却有些动容。
西湖现在可以算作江湖最危险的地方,数不清的人躲在这儿的角落里对自己虎视眈眈。
水下、船、桥头、岸边,处处都有股针对自个儿的杀意。
沈行之是经验丰富的杀手,对杀意极其敏感,因而能够感觉到一点。
两人光明正大的从清水走到木船前,手段非寻常。
这两位身没有敌意,似乎不是来杀自己的人。
既然不是敌人,他们为何而来
其一名面容俊美的青衫男子嘴角擒着浅笑,看起来温尔雅。
他身像是散发着光芒,让人忍不住想去靠近。
公子如玉、风度翩翩,总而言之,这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
离近之后,沈行之能清楚的察觉到,此人站在水面,是借由脚下浓厚的真气。
其余刺客虽说也可以踏波,但他们的衣物都被脚下的水溅湿,而眼前人的衣物却依旧十分干燥,完全不像是在翻涌的湖水走过。
或许可以说,他不是站在水,而是站在真气。
他用真气在脚下造了一处落脚点,真气隔绝了水,而他则踩到真气。
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方法,也是一种吃力不讨好的方法。
说起来容易,但做到却十分艰难。
放眼江湖,当今天下能够效仿这样做法的人,绝对寥寥可数。
这不光要求个人对真气掌控极其细微,还需要一身至少四十载的深厚内功。
怪的事是,这人绝非他所熟知的任何一位绝顶高手,他的年龄也绝对不曾超过三十,按道理来说他根本不该有这样的功力。
他出身天域楼,更是里面最出色、最强的杀手,不光武功绝伦,智慧也很不凡。
天御楼是个很庞大的情报组织,里面搜集的关于天下高手的记载他基本都牢牢记着。
可以说江湖有名有姓的高手他了解十之,可眼前这人却偏偏不在这十之之,他沈行之根本没有一点印象。
五息后,沈行之不再关注那人。
对于他来说,这五息足以判断出对方的实力。
他有把握,一旦近此人身,十步以内,一刀毙命。
若是近不了身,沈行之奈何不了对方,但对方也不可能伤到自己。
如此一来,他便算不威胁。
转身,看向另一位年轻人。
看清另外一人的面貌后,沈行之的脸色慢慢出现了变化。
他认得这人,这是几拳打死先天高手,被江湖人尊称天下第一高手的长生剑。
那天下第一的名号不是通过斗,也不是通过钱财之类的卑劣手段得来,而是这家伙经过一场场血腥s,用双手赢得的称呼。
这样天下闻名的人,在他看来却很矛盾。
长生剑能够站在湖面,是借着水波的下起伏之力将他牢牢托住,不至于下沉。
湖水拍起,他身的鞋子衣物都湿了大半,没有半分绝顶高手的风采。
此刻长生剑身一共露出不下三十一种破绽,这样的破绽摆在他眼前,可以说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况且连长生剑旁边的同伴都能做到不露一处弱点,他又怎么可能做不到。
若是别人出现这样的破绽还可以理解,但他是长生剑,他不该如此。
在高手面前出现任何一处破绽,几乎都可以算作必死。
三十一种破绽,三十一条命,如果眼前的人不是长生剑,他至少死了三十一次了。
但这样的人恰好是长生剑,举世无双的长生剑!
当沈行之思索的时候,船多了两个气度潇洒的青衫男子,他们赫然是先前从湖水走来的人。
右手放到刀柄,他走了几步,选了一个极佳的出手位置。
进可攻,退可守,这儿足够他面对任何突发状况。
沈行之冷冷的问道,声音如同千年冰雪吹过的寒风“你们二人不请自来,不知有何贵干”
“另外,不经过主人的同意随随便便登别人的船,似乎很不礼貌!”
沈行之站在那里,身形健硕而倔强,却又带着种无法描述的寂寞和孤独。
他本惨白的脸色在阳光下显得更加苍白,苍白的像皑皑云朵,神情看起来几乎如雪山一般冰冷。
他的眸子是漆黑的,像是无边无际的夜色一样,也不知隐藏着多少危险,多少秘密,更教别人猜不透他的想法。
佘小风微微一笑,他朗声说道“兄台独自一人,不寂寞吗?”
“反正你身边没人,不如我们一起结个伴,做个朋友”
沈行之面色微凝,但随即拒绝道“不需要!我一个人过得很不错,不想招惹太多麻烦。”
佘小风悠然说道“我们可不是麻烦,况且我们还能替你解决麻烦。在大周像我们这样出色的年轻人并不多,为何不能相交呢”
林轩盘膝坐到船,伸出手臂,轻轻用手弹起湖清水。
他点点头,神情肃穆的说道“我可不是一位年轻人,论年龄我该算你们长辈。不过我觉得佘小风的话挺有道理,与其孤单一人,不如结伴同行。不管你做什么事,我们都不会妨碍到你。”
佘小风笑了笑,他低声骂道“你好不要脸,连这样的便宜都要占。明明我们看起来你年长许多,若由此来算,你还得管我们叫一声大哥!”
沉默半晌,林轩站起身,竖起自己的左手。
“西湖里外所有人都听着,我是长生剑。五息之内,除我们三人以外,我不希望看到任何一位闲杂人等。”
“若是胆敢有人不听话,我绝不手下留情。你们最好将我的威胁放在心,这不是在开玩笑。”
另一边。
三十多名藏在望月石桥下的黑衣人悄悄谈论起来。
“他们不过三人,不如我们现在出手把他们一锅端了!”有人提议道。
“好!”另一位黑衣人伸手指着他“你带头出手,我们随后!”
“你!”那人表情变得不善“为何要由我来领头我武功又不是这里最强!”
“是吗?”有人冷笑起来“你不是很想出手吗?我们给你机会,你先!”
“自己找死,莫要拖我们!像你这样的废物,长生剑至少杀过一百多个,你为何不能认清现实难道你真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另一人嘲笑道。
“不如我们点了他的穴道把他扔在这桥下,然后我们先撤出一些距离,在外边观察这里的情况。”又有人说道“倘若长生剑杀了他,我们离得远远的。若长生剑没有杀他,则算他命大。”
“人数太多容易引起长生剑注意,留他一人打头阵足矣!更何况死他一个对我们来说,影响不大!”
“哼!”那人脸色变得很是难看“我好心给你们提意见,你们竟然如此不知好歹!”
他冷哼一声,朝后退去,瞬间在西湖消失。
恐怕那个嘴里喊着要出手的人,早想着逃跑。
或许是担心长生剑穷追不舍,因而想让自己这些人替他吸引注意,由此顺利跑路。
总之,这是个不怀好意的人。
当然这里的人都不是善茬,也没人愿意用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一个沈行之他们都对付不了,再加一个凶猛残忍的长生剑,他们根本别无选择。
至于出手,徒增笑料罢了。
“一!”
林轩声音不是很大,但听起来却格外清晰。
这群黑衣人听到声音后全都安静下来,四周静谧的可以清晰听到自身怦怦的心跳声。
“二!”
一位黑衣人额头布满冷汗,他转头看向同伙,双目闪过一丝异之芒“我先去向老大报告这里的情况,你们留在这搜集情报,所有人都打起精神,不许偷懒!”
话音刚落,他施展轻功飞速离开。
“我妻子给我烧好了一顿饭,今天她还买了条大草鱼,我得赶紧回家吃饭,否则让她心寒可不好。”另一人也托辞离去。
“刚刚那兄弟是我朋友,我们商量好一起吃午饭,我也先撤了!你们加油,不要轻易松懈!”
“带我一个,我也要去蹭一顿午饭!”
“还有我”
“算我一个”
这些江湖人颇为可笑,明明是因为怕死逃跑,却非要装出一副另有要事的模样。
堂堂混迹江湖十多年的男子汉大丈夫,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
流过血受过伤,那时可以硬忍着伤痛,一声不吭。
但现在却好面子,即便使用这些拙劣的借口,也不愿意自承胆小怕死。
区区尊严、区区颜面,又有何用
怕死是人之常情,谁都不愿意无缘无故的死,这是事实。
可为何要嘴硬
“三!”
数到第三声,林轩叹了一口气。
现在西湖的的确确只剩下他们三人,他心里却不是滋味。
人善可欺,只有别人怕你,才会尊敬你。
若没有那场杀戮,恐怕今日这些人也不会善罢甘休。
不管在何时何地,永远都有欺软怕硬的人。
往事如风,将生平飞落如雪的悲苦,尽数吹散开来,如同蝴蝶的翅膀掠过干涸的心海。
生是过客,跋涉虚无之境,在尘世里翻滚的人们,谁不是心带惆怅的红尘过客?
人性永远都很复杂,往往有这些人才组成了人生百态。
但他觉得一笑泯恩仇永,远不如以暴制暴来的痛快。
若有人欺你、辱你,你不如加倍奉还,百倍千倍的欺他、辱他,教他怕你、惧你!
人往往都不讲道理,对付那些不讲道理之人,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