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康新王爷(1 / 1)子弹之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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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洞里要跑过一条蛇,我估计是没有那个能力。但要在这个洞里打过一条蛇,我看也够呛。除非是条小蛇,而对方的个头,看看也就够了。

就在我为是逃跑还是战斗纠结时,对方已经窜到了我的后面,堵住了我撤离的路,立起一米多高的身子,用一双贪婪的眼睛直勾勾地的盯着我。

估计在它的眼里,我就是一只小白鼠,就是它的盘中餐,它一定在心里得意地嘀咕:

“小样,看你往哪儿跑。”

蛇啊,蛇,俗话说的好,蛇鼠一窝,如果你真的以为我就是那只小白鼠,那咱们不就是一家么,相煎何太急啊。

再说了,假如我真是你的盘中餐,你可知道粒粒皆辛苦啊?我这么大个儿。

任凭我如何用表情语言向它表示我的无奈,几乎是在哀求它别吃我,可它一点怜悯之心都没有,流着口水的舌头正一点一点地伸向我。

别,蛇哥,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张露还在等着我,我的事业还没有起步,我……我不想我的雄心壮志和万古柔情就这样埋葬在它的胃里,陪着这个康新王爷长眠于此。

我绝不能便宜了它,再说,我好歹也是几十公斤的身躯,万一撑坏了它也是不好滴。

切,我还有心思为它考虑。就算被它吃了,我也要挣扎一下。

眼见哀求无望,我站直了身体,将原本有点谄媚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双眼带着仇恨地、悲壮地盯着对方。

无所谓了,要就义我也要英雄一回,就比眼睛大,爷今天也要比过你,哼……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十分钟、二十分钟,甚至更长的时间过去了,我和蛇先生就这样深情地对望着。

要知道,连张露我都没好意思盯着看那么久,今天却盯着这个低智商的生物脉脉传情。

我快站成一尊雕像了,双脚已经无法移动,脸上的汗珠如细雨般润物细无声地浸透了衣服,脸上的表情也开始僵硬了。

也许,所有的动物或者生物都是有感情的。你看动物园里的动物和饲养员、驯兽师的关系就知道,再凶残凶猛的动物,也有被当做宠物养起来的。只是,驯兽师估计过得比我舒服多了。

在经过了长时间的传情之后,蛇先生眨了眨眼睛,收起了它贪婪的舌头,估计还咽了下口水,慢慢地,将它那高贵的头颅低了下来,往后退了一步,接着又将整个身体放平到地面上,扭头向洞穴的远处爬了过去,最后蜷缩在一起,就像一个黄金大饼一样,只是,它的头一直盯着我,眼神温顺了不少。

难道?

……就这样被我征服,留给我所有退路;我的心情是坚固,我的决定是对头;

我这样把你征服,避免了中你的毒;脉脉传情已结束,乖乖看我来盗墓……

如果还想留在这个坟墓,你可以蜷缩在角落为我祝福……

蛇先生看来真是被我征服了。这时,我才想起眨一眨快僵硬的眼皮,慢慢地挪动我抽筋的双脚。

我的妈呀,这漫长的对视比我活这么大还累人呢。

我收拾了一下心情,看着它一动不动的蜷缩在角落里,只是双眼紧盯着我的手,估计是承认了我的大哥大地位,在这个洞穴里,除了它就只有躺在我旁边棺木里的康新王爷——三人行,必有一个师父。

好了,为了避免蟒蛇反悔再一次袭击我,我得抓紧时间,看看王爷童鞋都有什么好宝贝,我借点出去玩玩。

棺木是用楠木制成的,和爷爷的棺木用的是同一种材料。

这种木头坚硬珍贵,能卖点价钱。当然,王爷童鞋的卒年实在是太久了,这不,棺木都开始腐烂了,我只用手掌一推,棺盖就滑落了下来,一阵刺鼻的味道冒了出来,熏得我又是一阵恶心。

隔了十多分钟,棺木里的味道都散得差不多了,我才将火把移到棺木里,正式认识一下今天的主人公——康新王爷。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棺木里躺着的康新王爷历经了N个世纪,竟然还像睡着的样子,栩栩如生。

一头乌黑的大辫子搁置在他的枕头旁边,长发上套着一个金色的王冠,细看才发现他的枕头是一块四四方方的祖母绿;他的左耳上吊着一个手镯大小的银环;整个脸上的肌肤白净,仿佛今天早晨才刮过胡须一样干净;他的嘴巴微微鼓起,仿佛嘴里含着东西。

他的身上是清一色的政府官员打扮,战袍、佩刀、战靴,还有压在他身下的黑色斗篷——这完全就是一个将军在这里小寐嘛。我估计只要我弄个喇叭吹吹,他立马就会从棺木里跳出来,大喊一声:备马!

这人一看就给我好感。

欣赏完一代将军的英姿,我才注意到,在棺木里他身体周边空隙的地方,还摆放着大大小小圆圆的,一串串的,金莹透亮的,五花八门的东西,有黄色的,有绿色的,有白色的,还有银色的,这些东西整整的装满了除他身躯外的所有空隙。

可以说,康新童鞋就是躺在这些玩意当中——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陪葬品吧?!

冷静,再冷静,千万别激动。

我试着压灭快到嗓子眼的心火,分析分析,先弄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在我口水都咽了无数次以后,我终于试着理清了眼前的一切,对康新王爷和他的陪葬品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

康新王爷,男,彝族(耳环为证),身份为公务员、军人,服装和佩剑上看,应该是明朝,估计就是传说中的戎边大将军,相当于后现代的边防总队长或者是政法高官之类的。他身边五颜六色的玩意,估计就是当时他的固定资产吧。

也不去银行办个储蓄卡存存,这样带着多麻烦啊。

既然你都带着,也都给我看到了,对不起,王爷,就先借我用用吧,眼下正是用钱之时,等哪天发财了我再给你还回来吧。

我脱下了身上的衣服铺在地上,将满棺的珠宝堆在衣服上,打好包袱;将王爷的佩剑挂在腰间;将王爷的枕头取了下来,绿莹莹的玉枕透着幽光,钻进了另一件衣服包裹里。收拾完了一切,足足有两大包裹的东西。

此时,棺木里只剩下王爷一个人,我把他的棺木盖上,借走了东西,应该让他安息才是。

就在我拿起棺木盖准备帮他关门的时候,我的好奇心又差点害死了猫。

我的潜意识和常识都告诉我,人死了就会腐烂,可这个人就怪了,好歹也上千年了,他怎么还没有腐烂呢?还像活人一样躺着?

我暂停了手里的活,再一次认真地研究起了王爷童鞋。

他所有的姿势都是正常的,唯一的不同就是刚才提到的,他的嘴鼓鼓的,好像含着东西。

我不敢直接用手扳开他的下巴,只能用剑尖轻轻地撬了一下他的嘴唇,也就撬开一条缝。

突然,一道亮光从他嘴缝隙里射了出来。这道亮光比我的火把亮得太多了,我被吓了往后退了一步。就连远处的蟒蛇,也被吓得“呲溜”一声,躲进了洞穴的深处,连看都不敢再看我一眼。

惊魂过后,我继续探个究竟,接着用力撬开了王爷的嘴巴,一颗鸡蛋大小的珠子发着光,将整个洞穴照得如白昼一般。

好东西,但直到N年后,我才知道它的真实学名——夜明珠。

在我将夜明珠拿出王爷的嘴后几秒钟,王爷的整个身体肌肤连着他的衣服瞬间化为灰烬,就剩下一条长发辫子和一堆白骨。

这一系列的化学反应又让我反应了半个时辰。

收好了珠子,我将棺木盖重新盖好,在棺木前面磕了三个头,拎着向王爷“借”来的东西,三步并做两步冲出了洞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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