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高杰这档子事儿,孙传庭也担心贼寇会冲冠一怒为红颜,是以命令秦兵上下严阵以待。
可是左等右等,一直等到天亮也没见贼寇前来,派出去的夜不收只说贼寇的大营还亮着烛火,但并未有发兵的迹象。
秦兵一夜没睡疲惫不堪,倒是那高杰等降兵,在知道自己不用死的情况下,一个个窝在棚子里睡的贼香。
这时,一个夜不收骑着快马而来,看其脸色当是有要事。
“大人,贼寇有动静了,他们分作了三路,一路向西南、一路向西北,还有一路朝我们过来了,但是人数不错。”
“终于决定分兵了吗?”孙传庭心里冷笑。
“赵宝山,准备迎敌。”
不论来犯者为何人,孙传庭怡然不惧,如今兵马齐备粮草充足,区区流寇已不足为惧。
“末将得令!”赵宝山一声令下,所有火铳手都开始检查手中的火铳。
很快的,一支贼寇骑兵朝着他们奔来,孙传庭本以为大战在即,但看贼寇骑兵不过千把人,不禁又皱了下眉。
这支骑兵与昨晚的高杰一样,急速冲刺到距离秦兵大营数百步的距离时,速度逐渐慢了下来。
“莫非也是来降的?”
少倾一个壮汉匹马当先而来,站在孙传庭身后被卸了甲的高杰顿时不淡定了。
“孙大人,此人就是李自成,给咱一把刀,咱就去剁了他。”
论长相,高杰端的是没得说,身材高大,体格匀称,虽说不是剑眉星目,也算是一表人才,如果非要说缺点,就是性子有点痞,说话有点糙。
孙传庭还没吭声,那李自成便扯着嗓子大声道:
“孙总督,杀了高杰,我李自成愿降。”
果然,孙传庭闻言心中已有计较,但一码归一码,他既然受了高杰的降,既然不会出尔反尔贻笑大方,但高杰却吓坏了。
“大人莫听他的,这人没诚意,他的部下至少还有七千人,带过来的才千把人,定是诈降!”高杰赶紧道。
此刻他是真怕孙传庭听信李自成的,毕竟人家的筹码可比他的多。
“闭嘴!”孙传庭呵斥了高杰一句,他最讨厌这等油腔滑调之人,一点没有作为俘虏的觉悟。
“李自成,你在跟本总督谈条件?你还没这个资格。”孙传庭不屑道。
“谁说我没资格,只要大人杀了高杰,我李自成愿带麾下七千四百兄弟归降大明,杀了高杰,杀了那贱人!”李自成怒目圆睁,很显然已经有些失去理智。
没有人清楚他内心的愤怒,他之所以走上造反之路,其中一个原因便是前妻韩金儿背着他与盖虎私通。
他杀了盖虎,把盖虎的肉炖熟让韩金儿吃,而后又杀了韩金儿。
从那时起,李自成便立下誓言,定要让那些侮辱他的人死无葬身之地,七年来,他南征北战东躲西藏,以为再没人敢背叛他。
可刑氏和高杰却再次背叛了他,还是以最无耻、最令他难堪的方式,他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不如高杰了,但此时他的心里只剩下愤怒。
没有人比他更想杀了高杰和那贱人,他甚至想过昨晚便率领全部人马进攻秦兵大营。
但张献忠与曹操均不同意,夜战于步兵不利,于骑兵更不利,更何况秦兵还多火器。
李自成知道只要他一声令下,刘宗敏、李过、袁宗第、高一功这些跟随他多年的兄弟绝不会皱一下眉头,可他手里只有这七千多弟兄了,他不能为了一对狗男女,就让兄弟们跟他一起去送死。
“立即下马投降,本官饶尔等不死。”孙传庭仍旧不为所动。
他其实并不希望贼寇真的投降,秦兵还是支新军,不少士兵甚至还没杀过人,孙传庭可不想只呆在关内,他也想去关外瞅瞅。
“狗官!莫以为我李自成怕了朝廷,总有一日你无耻!”
“砰砰砰”
李自成见孙传庭不为所动,顿时恼羞成怒,可他话还没说完,领会到孙传庭意思的赵宝山就命令火铳兵点火,李自成眼见着火绳燃烧的黑烟,哪儿还不知对方要干什么。
当即骂了一句后调转战马便向所部奔去,没奔出多远便听到火铳的巨响,此时李自成已然回了自己队伍。
“高杰,本官命你率你的部下追击贼寇、诛杀李自成!”孙传庭突然道。
高杰吓了一跳,但他并无更多选择,应了一声便冲着自己的部下行去。
“大人不怕那高杰跑了吗?”赵宝山迟疑了一下道。
“哼,能跑哪里去,李自成也不会放过他,再说,有那女人在这儿,他舍得吗?”
腊月十六,贼寇于鸡头关分兵三路,一路向西南入阶州,一路向西北入凤翔府,一路则入巩昌,孙传庭亦分兵剿贼,腊月二十四,接受了两个月初训的秦兵骑兵六千人自太原镇归入孙传庭帐下听调。
与陕西境内的肃杀不同,千里之外的京城如今早已张灯结彩,要过年了。
崇祯皇帝最近日子过得不错,除了每日处理朝政外,一有空闲便要出宫去溜达,见惯了宫里的庄严肃穆,乃至于到了民间,崇祯皇帝仿佛有了回家的感觉。
华灯初上,街道两旁皆是叫卖的小贩,热气腾腾的包子、微妙微翘的糖人儿、带着孩子四处行走的百姓,以及蹲在街角等人施舍的乞丐,四处都充满了烟火气。
崇祯皇帝是看看这儿、逛逛那儿,看什么都新鲜,反倒是十几个身着便衣的侍卫如临大敌般,看到谁都不像好人。
“头儿,你说陛下放着好好的皇宫不待,为啥偏要在宫外头瞎晃荡,内阁的那几个老家伙都来咱锦衣卫好几次了,让咱劝劝咧。”一个侍卫一边盯着崇祯皇帝身边的人,一边小声对解兴华道。
“咱去哪儿知道去,莫问那么多,去盯着那边,咱看那老汉不像好人。”解兴华心烦意乱的道。
韩山河还在江南办差,解兴华不得不接下这差事,加上锦衣卫的事儿又贼多,解兴华这段时间忙的都没工夫去找自己的老相好。
正在这时,街道前头的一家首饰店貌似起了争执,崇祯皇帝溜溜达达的就走了过去,解兴华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你们给评评理,我家小姐上个月定的这身衣服,订金都交了,说好的十二两,今日来取货,却又涨到十六两,这是何道理?”一个胖丫鬟拿着件淡蓝色锦缎生气的对周围的人道。
店主是个四十多岁的胖子,不仅面对周围人的指指点点不动声色,反而右手撩了撩嘴唇上的两撇胡子,不以为意的道:
“并非老夫随意涨价,实在是物价上涨的厉害,就这件衣服所用的料子,卖十二两的话连本钱都不够,老夫也是受东家之命涨的价,这位小姐若是不要,老夫给你退定金便是,何来这许多聒噪?”
说完便满不在乎的就要走回店里。
“你这老东西,分明就是你们合起伙来涨的价,哪有这般做生意的,何为订金?就是价格涨到天上去,这件衣服的价格也不能再改。”胖丫鬟一听更生气了。
“你敢骂老夫,你可知道咱这店后头是谁吗?若不是看你们家小姐知礼,老夫早便将你轰了出去,莫在这儿再聒噪,影响了本店生意,老夫让你吃牢饭!”
胖店主一听这胖丫鬟竟然敢对他口出恶言,也十分不客气的道。
“哦?敢问你家店有什么来头,可否说说?”
正当这时,人群中走出一个二十多岁风度翩翩的公子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