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苏仪问。
「那边太危险了,隔三差五就起红雾,有异兽出没。」欧学义摇头。
听得「异兽」一词,苏仪立刻联想到之前见过的绿色猫瞳,不由得就心中一颤。
欧学义又说:「而且那边还是龙虎团的驻扎地,整片山头都被开发了,我当初追着猎物靠近了一些,就被他们提着刀追杀十几里,要不是我对山路熟悉,恐怕早就交代在那里了,我不去,打死我也——」
苏仪也懒得劝他,直接朝钱老使了个眼色。
钱老立刻心领神会,将一张一万刀的金票扔到了猎户面前。
「啊这……」欧学义脸色立刻一变,说话都吞吞吐吐起来。
钱老又扔下一张一万刀的金票。
「那个……我……」欧学义的表情风云变幻。
「见好就收,不然我就找别人了。」苏仪慢悠悠地说。
欧学义立刻将金票抓了起来,死死抱在怀里,不停点头道:「我去,我去!」
「欧兄真是好说话。」苏仪侧眼,又朝钱老说道,「你腿脚不便,就带几个人留在这里等我回来吧,让其他人准备一下,跟我走。」
「苏大人真是小看钱某了,我可还年轻着呢。」钱老笑道,「但既然您这样吩咐了,怎敢不从,我这就去叫人集合。」
钱老快步离开,苏仪又看向盯着摩挲着两万刀金票,满面陶醉的欧学义。
「敢问欧兄,你常年在群山来回,有没有见过异兽的样子?」苏仪问。
欧学义的神色顿时一滞,苦笑道:「见过,是一头麋鹿模样,头上的角却是人手的怪物……那次只有我一个人回来,不提了。」
「那头异兽,好吃吗?」苏仪吞了口唾沫。
欧学义的脸色更是古怪。
「应该、好吃吧?不过,是它们吃我们。」
「是么……」苏仪也没话说了。
虽然这个问题,是他的真心发问,但想来也没那么容易就能获得答案。
很快,饭后休息中的家丁们都被聚集了起来,在欧学义的指导下,做好了上山的准备,除了干粮和衣物以外,还带足了防虫驱兽之物。
最后一人挑着两个沉甸甸的木桶,排起长队跟在了苏仪身后。
见欧学义一脸疑惑,苏仪随口解释了一句:「其实我们是行商的,这趟是要给龙虎团送酒去。」
「原来如此。」欧学义点点头,似乎不疑有他。
队伍沿着路进了山林,天色已经全黑了,苏仪让人点起了火把。
这时,在最前方带路的欧学义回过头说:「老板,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这个时候进山,但我收了钱就会好好办事。」
他用柴刀砍下拦路的枝芽,接着说:「山路很难走,这一趟去千岁山,至少要走一整天,来回就是两天,毒虫猛兽就不说了,事先说好,如果见到起了红雾,我们就要立刻折返,没问题吧?」
「好好带路吧,红雾是论外,猛兽什么的我会出手解决。」苏仪淡然回答。
欧学义扬了扬眉,面有钦佩之色。
之后他就再也无话,专心带路了。
队伍一直走,越过两个小山头,这时已接近后半夜,苏仪听到队伍里的抱怨声,就停了下来,就地起火露营。
虽然有几头獾狗在扎营时悄悄接近,但被苏仪浑身士气一震,便夹着尾巴逃跑了。
欧学义见到此景,立刻对苏仪竖起大拇指。
之后撒上驱赶野兽毒虫的特殊液体,周边就差不多安全了。
一夜无事,到了黎明时分,苏仪催促众人重新动身。
他练了武,浑身士气加持,又有百战不殆源源不断恢复体力,赶路一整晚也不显疲色。
但这批家丁都是普通人,一夜山路行走之后,只休息这三四个小时似乎都回不过劲来,甚至有人连桶都挑不起来了。
无奈之下,苏仪便说:「回去之后我会让钱老给你们加奖金。」
听到这句话的人立刻像是打了鸡血一般精神起来。
钱,真是万能的。
重峦叠嶂,翠海掀波。
千岁山,龙虎团山寨中。
黎明刚过,团长丁志远就在女眷的呼唤下醒来了。
这个腰圆体阔的光头男子和自己的妻妾亲热了一阵,便穿衣下床,开始惯例的早间巡视。
出了屋,放眼望去,整片山头梯田遍布,土屋四起,盘山的道路被修葺的齐齐整整,哪还是什么山寨模样,俨然就是依山而建的小村子。
丁志远打量着这副景象,感受到山寨日新月异的建设进度,心中就有自豪之情油然而生。
接近二十年前,他因仇杀的罪名而被剃光了头,在额门处留下烙印,继而又被逐出会稽郡。
在武界,光头加额印等于是罪人的象征,丁志远一时间被周边的城池拒之门外,不得已,只能落草为寇。
一开始只有他一个人。
但他凭借着一身悍勇的功夫,收服了几个兄弟,取名龙虎团,还在千岁山建立了藏身处,这也是这座山寨的前身。
然后他又带着兄弟下乡四处劫掠,抢了一些钱粮,作为他们最初的资本。
那段时间他们无恶不作,为了筹集过冬的物资,某一次甚至还放火烧了一整个山村,害了几百条人命,除了食物,又绑了一大票女人来。
他威名远扬,很快,千岁山吸引了不少野路子好手加入。
人数越来越多,光靠下乡抢的已经不能满足他们了,所以自然而然地,丁志远面前出现了两条路,一条是进城劫掠,另一条是自给自足。
在武盟手下吃过亏的他自然选了后者。
于是,龙虎团在他的组织下开垦梯田,蓄养牲畜,建造起正经的避风港来。
开始开拓之后,周围的落难者听到了风声,渐渐往千岁山聚集了过来。
丁志远正愁缺少劳力,于是来者不拒,都收了进来。
他的一妻一妾就是在这时候收下的。
那些年,他的妻妾、以及抢来的女人们又为他生下了不少孩子,很多孩子长大以后,又为山寨的建设出了一分劳力。
当上了爹,丁志远心中多了一分柔情。
加上梯田和畜栏的产量每年愈增,出山劫掠的必要性也渐渐减少了,日子越过越舒坦,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都有心想要金盆洗手,度过安逸的下半辈子。
丁志远当然也不例外。
为了这个目标,他开始扫荡千岁山的周边,将所有同行的寨子连根拔起,甚至还击溃了几乎和龙虎团齐名的狂风寨。
虽然当时伤亡相当大,但也收获了大批青壮劳力和无数物资,龙虎团因此又壮大了几分。
时至今日,龙虎团的人数甚至都要破千了,再有几年,想必就能在千岁山深深扎根,世世代代生活下去吧。
丁志远为他一手创下的基业自豪到了极点。
他辛苦经营这一切,不就是为了向世人证明,哪怕脱离武盟也能过上好日子吗?
回头看了眼家中门厅挂着的「志当存高远」匾额,他深吸一口气,在村中巡视起来。
他先去逛了逛粮仓,确认存粮情况。
在粮仓门口,一伙人正大包小包地卸下物资,其中有很多珍贵的食材,绝不可能是千岁山出产,一看就知道是抢来的。
于是他上前打招呼道:「老三,这趟丰收啊?」
能被他以顺序名号称呼的,都是早年跟他一起闯荡的好兄弟。
只有这些有着十几年交情的兄弟,丁志远才敢放心将各处产业交给他们打理。
「诶,大哥!」被唤作老三的光头男人立刻回应,「这趟抢了水云镖局的镖,听说是运往吴郡的,整整十几车食材,大部分都是活的,还都是一些高级货,我的天,我们弟兄搬了好几趟才搬空。」
「不错,不错。」丁志远点点头。
虽然准备金盆洗手了,但近二十年的强盗生涯已经改变了他的三观,如今他视劫掠行为是一种荣耀,抢得越多,货物越贵重,越能为子孙后代留下榜样教材。
之后丁志远又去逛了逛田野。
山寨里的梯田有十几处,都是当年花费大量人力,引来千岁山各处的溪流所开发而成的,积累了经验之后,每年产的粮食越来越多,也是他最重视的产业之一。
新年一过,春耕便开始了,此时很多人正在田间劳作。
「老五,今年的地感觉怎么样?」他向田间的一名壮汉吆喝了一声。
「挺不错的。」对方站了起来,笑道,「又蓄了不少养分,苗子长得很快,肯定大丰收。」
感到安稳的下半生又近了一步,丁志远笑得眼角纹更深了。
之后他又去了畜栏,这里是老六运营的。
畜生更肥了。
之后又是鱼塘、蓄水池、菜园等地,得出的结果都是蒸蒸日上。
中午饭后,丁志远开始监督寨墙和哨楼的改建。
千岁山本就偏僻,城中的好手哪怕对龙虎团心怀怨恨,也轻易不会进山来,再加上这些防卫设施的存在,能有效阻隔千岁山横行的猛兽,并对敌人来袭发出警报,使得山寨更是固若金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