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 第二故乡(1 / 1)玉在匣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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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舅舅,我知道了”千言乖巧地说道。

但叶枫和叶氏都知道,其实她并不是真正的明白。

不过这样也好,反正只要知道他们以后就要一起生活就是了。至于其他的,时间会慢慢教会她的。

叶氏去地里拔了几颗菜,又在田埂上清理干净了,这才带着叶枫和千言回家做中饭去了。

而就像他们期待的一样,查五婶特别是明氏兴奋地在村子里开始了流言的传播之旅。特别是明氏,简直是乐此不彼,仿佛这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不完成简直连饭都吃不下。

“哎,你还不知道吧,陈继兴那个婆娘做主把叶枫留下来了,还说是自己的娘家亲戚。”

“叶枫是谁?”

“就是救了千言那丫头片子的小叫花子。这陈继兴家啊,以后可就热闹了呢。”

“娘家亲戚啊,我看着倒是不像。不过倒也巧了,那小叫花子也姓叶,难不成是真的?”

“那还有假,我看十有八九是真的,要不然,你也改姓试试?”

“我看你的脑子是被驴踢了吧?那婆娘不愿意改姓,那小叫花子还不愿意改?”

“不管是不是亲戚,我倒是觉得,那姓叶的婆娘肯定是存了其他心思的。要不然,她会有这么好的心,帮着亲戚家养儿子?你说那陈继兴也真是的,怎么也跟着婆娘胡闹呢?看来啊,这俩口子的确是想儿子想疯了。”

……

就这样,托明氏和查五婶的福,哦,不对,严格来说,是托了她俩那两张大嘴巴的福,不过一两天时间,整个陈家村都知道了:前几天傍晚救下千言的,不是外人,正是叶氏娘家远房亲戚家的孩子。

按照辈分,算是叶氏的弟弟。

更重要的是,这个弟弟家还似乎是经商的,只不过半年前其父母外出采买,却不知道为何一走便杳无音讯,于是便来投靠叶氏了。

闻言,大多数人不过聊了几句就算了,反正这事跟自己是毫无关系的。倒是樊氏,听了这事后嘴角上扬,脸上堆笑。只是,那笑一看就是假笑。

因为她心里比谁都清楚,这种话一听就是谎言。那小叫花子一看就是走了很长的路,又怎么会是叶氏的娘家亲戚?至于真相,那就真的要下回分解了。

而作为这些闲话的主角,叶氏一家自然是知道这些的,只是一家人根本懒得去理会。反正求仁得仁,叶氏虽然谈不上高兴,却也不想去阻止那些不合时宜的话。

因此,叶氏一家日日出行时,都是带了叶枫一起的。无论是去湖边打猪草,去地里摘菜,还是和千言去玩耍。

叶氏一家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毕竟现在村民们看见她和叶枫在一起时,已经不再像刚开始那样怪异了。而大部分人已经开始正常打招呼了,仿佛叶枫不是刚刚才来的,倒像是一直都在这个村子里一般。

不得不说,有了这个铺垫,现在一家人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要换了前几天,动不动就要接受村民的“注目礼”,或者费力解释一番。

若不是明氏和查五婶,不解释是不行的,毕竟大家都住在同一个村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但要一个一个解释,却又费时费力,还显得刻意。

更重要的是,这个消息自然也会传到陈继发的耳朵里。也只有等他点头同意了,叶枫才能真正地留下来生活。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等再过上几天,等时间差不多了,叶氏自会带着叶枫去村长家坐坐。当然,还需要有一些遮手的礼物。这样一来,这件事也就能最终确定下来了。

反正叶枫来家里住又不涉及到陈家村任何一户人家的利益,吃的也不是任何村民家的饭,碍不着谁况且再不济,叶枫还有传闻中经商的爹娘这个背景,指不定哪天回来认亲,说不定还能感谢陈家村的收留之恩呢。

所以这次叶枫倒是真的要感谢查五婶和明氏了。

三日后,在叶枫来到叶氏家第十日的这天。

晚饭后,叶氏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一块黑底白花的布料来。叶枫对此没有研究,故而也不知道这布料到底价值几何。

不过,看陈继兴一脸肉疼的样子,估计也算是不错的了。

趁着叶氏和陈继兴回屋子说话的功夫,叶枫赶忙上前看了看,这块布倒是不宽不长的,估计也就是够一个成年人做套衣服的长度。见四下无人,他还摸了摸,也不甚光滑,倒像是最平常的布料。

待两人从屋里出来,也不知道商议了些啥。叶枫见陈继兴脸上并无明显的高兴或者不高兴,也就假装不知道了。

而后,又准备了一下,拿着篮子将这布装了进去,又捡了些鸡蛋,叶氏便拉着千言,让叶枫跟在后面,准备趁着夜色去村长家“坐坐”。

陈继兴要在家里喂猪,守着家,就没有跟着去。

也罢,家里有个人守着,也算是更安全。俗话说得好,破家值万贯。要是遇到那心黑的,趁着家里没人来顺走几个碗,几滴油,到底也是损失屋里可偷的东西多了去了,且不说还有几头猪和一些鸡鸭。

结果,出院子的时候,见几人出了远门,陈继兴也懒得动手关门,而是一脚踢过去,门便慢慢关上了。

虽然他手里拿着瓜瓢,用脚关门也说得通,但叶枫总觉得陈继兴是有些生气的,应该是舍不得这块布料吧。

这也难怪,就叶枫所见,叶氏和陈继兴哪怕是千言穿的衣服补丁都很多,饶是这样,一家人也没舍得把这块布料拿出来做衣服。

现在倒好,为了自己能够名正言顺地住下来,倒是舍了出去。于是,叶枫在心里越发觉得自己一定要勤快一些,帮忙做些家务,也让陈继兴能够安心干地里的活。

村里人睡得早,一来因为晚上的确没有任何娱乐活动,不睡觉似乎也不知道做什么。再者,大伙儿也舍不得点油灯,能省一点算一点。加之白日里在田间地头累了一天,伺候好家里的鸡鸭猪狗什么的,巴不得早点躺床上休息休息。

且大部分家庭早上都起得特别早,所以早睡似乎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也难怪叶氏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出行。白天的时候人多嘴杂,说不定她前脚刚走,下一刻,她去村长家送礼的消息便会传遍整个村子。

想来陈继发那样要面子的一个人,自然是极其在意这种事情的。要是真传出什么不好听的来,倒真的是弄巧成拙了。

此刻,除了天上的星光和月光,四周都是一片漆黑,走路只能靠经验和谨慎。叶枫心里就想着,等以后带领陈家村的村民致富了,有银子了,一定要在路边隔一段距离就装上路灯。

这黑灯瞎火的,走个夜路实在是不方便。

三人走在路上,听着蟋蟀、虫子和不知名的鸟儿躲在草丛里、林间忙着鸣叫,更添静谧之感。

千言有心要仔细看看草丛里都是什么虫子在鸣叫,于是便刻意放轻放慢了脚步。只是,待到三人走得近了,那虫子便停止了鸣叫。等三人走远,又开始演奏。

这让她颇为失望。

三人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赶着夜路,偶尔说上几句,打破沉默带来的不安。好在大部分人家都关门抵缝的,哪怕是他们一路走一路说话,也有狗吠,终归是没有人出来探究什么。

要不然,还真是尴尬。

不得不说,陈继兴家离叶氏家倒是颇有一段路程,几人很是走了一段时间,才隐约看见有灯火。及至到了一块开阔地,上了一些台阶,这才终于到了村长家外。

要不是自己是当事人,于情于理都不得不来,叶枫倒是真的是不愿意来。先不说要损失一块布料,叶枫是最不喜欢应酬这种场面的。

倒不是他清高,且他现在也实在是没有清高的资本。

他实在是做不来。

千言似乎倒是挺开心的,一马当先蹦蹦跳跳地跑了过去,拉着铜环敲了几下门。

村长家果然是不一样的,除去高大的院墙和齐齐整整的建筑,单看这门就不一样。

这几天叶枫也算是跟着千言去了不少地方,看了不少门。而绝大部分人家里的大门,不过是像叶氏家那样,用几根粗大的木棍横竖钉在一起,中间的缝隙用竹条细细密密地织了也就了事。

可你看村长家这门,那可是用实心的木头做的,看上去挺厚重的,而且上面不但刷了一层清漆,门上还有两个铜环。

这有点像古代典型的富裕的农村家庭的标配。

不过,令叶枫奇怪的是,千言敲过好几次了,却久久都没有人出来开门。

这漆黑的夜晚,倒是不大可能全家人都外出的。加上从门缝里隐隐透出来的光线,说明屋里肯定是有人的。

那么,他们来的不是时候?

紧接着,叶枫似乎感觉到里面一阵的慌乱。因为隔着门也能听到,里面有匆忙的脚步声,和碗碟碰到一起的声音。

又过了一会儿,村长夫人叶氏才出来开门。她笑意吟吟地看着千言和叶枫,其实心里原是有些不快的。无他,他们一家正在吃完饭呢,而且是打牙祭,有不少肉菜。

看着叶氏的表情,叶枫顿时有种破坏了人家好事的感觉。

待看到千言后面叶氏手上的竹篮,村长夫人瞬间又客气了些,一边忙着让几人进门,一边说道:“大妹子,是你啊,快进来。哟,千言也在,这丫头真是越看越可爱。”

这一声大妹子可不是白叫的,她平日里都是“谁家婆娘”这样称呼村里的一众妇人。这一声大妹子虽然拉开了叶氏与其他人的区别,但也绝没有任何亲近的意思,仅仅是因为她自己也姓叶罢了。

末了,她又看了看叶枫,倒是一言不发,只是脸上有神秘的笑容,心里想得也是“我男人果然料事如神啊。”

一副得意的样子。

叶枫倒是有些惊讶她面部表情之丰富,以及表情变化之间的无缝连接。

比起现在荧幕上那些看着或美艳或帅气、却只是一味地扮僵尸脸、瞪眼抠图的所谓的花旦小生、数字小姐,各大电影学院决计会拉了她去当客座教授。

就叶氏这水平,就能甩那些花旦小生好几条街。

一进院子,叶枫便闻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菜香。仔细一闻,居然还有肉的味道。

虽然自己已经一年多没尝过猪肉,但还能不知道这个味道吗?他又仔细闻了一下,天杀的,居然还是自己很爱吃的蒜苗炒肉!要知道,蒜苗倒也罢了,只要不懒的,家家户户多多少少几乎都种着有。

虽然多半是留着取蒜的,或者拿去送人的,但想吃的时候,还是可以拔几颗吃的。

但是这肉就难得了,各家各户有余钱的,还真是不多。舍得吃肉的,那就更少了。

叶氏心里倒是立即了然,难怪刚刚叫门半天都不应,显然是不想让几人一起分享又不愿意为难,所以刚刚的慌乱是忙着将肉藏起来。

看来,来的不是时候,遇到人家的饭点了。

但是也没办法啊,要走这么远,还要走回去,不早点出发不行啊。

不管,对于这种行为,叶枫倒是表示理解,如果不把肉藏起来,叶氏倒也罢了,叶枫和千言可是两个小孩子。主家不管愿不愿意,是否出自真心,总要客套一声,问问两个孩子吃不吃。

叶枫发誓,他绝对是不会计较所谓的礼仪的,肯定是立马点头,吃了再说。

而这样子事先将菜藏起来,也就免了这个“危机”。谁家都不富裕,藏菜特别是肉菜,在村里想必也是“国际惯例”和“通常做法”,算不得失礼。

叶氏朝着正倚着门框剔牙的陈继发笑道:“村长大人,想必这几天您也听说了,我娘家弟弟来了家里投靠我。他也不必落户的,就是在这里暂时住上一段时间。等到他爹娘找来,他就跟着回去了。所以今晚就带着他来认个门,还望村长行个方便。”

说完,叶氏又朝叶枫招手道:“这孩子,还真是腼腆,快向村长和村长夫人打个招呼。”

不管多么不愿意,叶枫知道这是人家的地盘,因此一副腼腆的样子,脆生生喊了声“村长好,请多多关照”,“村长夫人好”。

末了,还行了个礼。

村长的表情颇有些吃味。

他也不着急回复叶氏的话,只是坐在那里剔牙。直到叶枫打招呼行礼,这才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这事啊,原也不是什么大事。我早就听说了的。既然不用落户,你也不用特意来知会我。”

这哪里是不计较。

这摆明了就是为难叶氏,顺带责怪她不早点来。现在啊,村里都传遍了,就算是他想假装不知道也不可能。

但是,在陈继发看来,叶氏一家这样做却是有些不厚道的。难道他们第一时间就来找自己,自己还会不答应么?但凡这村里人,谁家还没有个亲戚什么的。

而亲戚们在这村子里住上一段时间甚至更长,他还能把人赶出去么?

见状,叶氏自然知道他这人的脾气和调调,毕竟在一起住了多年。因此也不恼,只是笑着不说话。

叶枫则是有些生气地看向他,不期却看见站在她侧面的村长夫人也是正努力地向陈继发打眼色。

要不是怕日后难堪,不好相处,或者给陈继兴一家添麻烦,叶枫真的是想拿起篮子就走。就如叶氏所言,反正他又不落户在这里的。

无论那一条规定,也无论哪一个朝代,也没有说不许弟弟到姐姐家长住的。严格说起来,这事他还真管不了。叶氏也就是顾着他的面子,才来走这一遭的。

陈继发自然是明白这个道理的。

估摸着拿乔也拿得差不多了,在心里骂了一句自家媳妇“蠢货”、“眼皮子浅”后,陈继发这才接着说道:“你来知会我一声,说明还是把我这个村长放在心上的。行了,既然是暂住,那就住吧,空了我会知会大伙儿多多关照的,你只管放心就是了。”

又对着叶枫道:“以后有什么需要,只管跟我说。”

叶枫裂开嘴,勉强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朝着村长又行了一礼:“如此,便多谢了。”

村长夫人则笑着说:“这孩子还真是知礼。”

说完,村长夫人叶氏又道:“以后有事就尽管来找村长啊,大家都是一个村的,都姓陈,关起门来,都是一家人哩。”她早就将篮子里的布料和鸡蛋捡了,一边说一边把空篮子递给了叶氏。

“既然是一家人,那把蒜苗炒肉端出来啊。”叶枫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不管是不是真心的,但至少这话说的还是好听的。因此,叶氏也摆出一副感激的样子,和陈继发夫妻俩一顿闲聊。

又是一番客套后,几人这才离开了。

至此,叶枫的身份和居住问题便彻底解决了。

顶着叶氏娘家弟弟这个身份,叶枫算是正式在这个家住了下来,在这个时空定居了下来。

只是,他也仅仅是把这里当作第二故乡。

在他心里,有父母的地方才是真正的家乡!不管他们在哪里,他都会去寻找。

陈继发办事的效率还是很高的。

第二天,村里人便陆续从他口里得到了叶枫要在陈家村住上一段时间的消息。虽然他们早就知道这回事,但由陈继发亲口说出来,意义自然是不一样的。

也就是说,村长带头承认了叶枫的身份。

当然,有些村民是不信的,但也无可奈何。毕竟,谁家都有亲戚,难不成亲戚来探亲,都要一一去原籍核实么?故而,村民们也不好说什么。

再者,人家村长都亲自出面声明了,自己也懒得去搭理。说白了,他叶氏家里就算是再来十个娘家弟弟,也不关自己一分一毫的。

但是内心里,以樊氏为首的婆娘们还是隐约能够猜到叶氏的目的,说白了还不是想希望叶枫能够带来好孕,能够让她生个儿子。

有那同叶氏一般生了几个闺女的,便觉得叶氏这样做是无可厚非,毕竟家里没个男娃是撑不起门户的。这些年来,她们可是没少吃没有儿子的苦。

至于那些有儿子的,心里便有些自豪起来,同时又开始鄙视叶氏,谁让她不能生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生活,加之和村民们渐渐地熟了起来,慢慢地,叶枫便对这个时空、这个村子有了更深的了解。

这是一个叶枫从未听过的国度,虽然名字也叫魏国,但却并非他熟知的历史上的那个魏国。此外,现在是太阳朝三年,国主姓魏,人称魏帝。

而这个时代,是典型的农业时代,农人们基本上是靠天吃饭,在种植方面简直毫无技术含量可言。就拿陈家村来说,整个村子的耕牛也就两头,至于化肥、种植技术什么的更是无从谈起。

从气候来看,陈家村的位置应该是处于这个国家的南北交界处,因此气候是南北兼有。按照行政规划来看,这个村子则是属于青山县青山镇所辖。

只是,陈家村位置特殊,相比于青山镇,离青山县倒是近了许多。而且据村民们说,县里的物价倒是比镇上要便宜一些,因此,许多人买东西都愿意进城,而不愿意去更远的青山镇。

此外,单从陈家村的情况来看,常见的农作物有玉米、红薯、水稻和土豆等,却是没有花生这种作物的。

想了想自己锦袋里那十颗花生,看来,花生果然是稀罕物,至少这里是没有的。

由于村民们大多比较穷,基本上都挣扎在温饱线上,所以除了少数人家外,大部分村民都是租种田地过日子。

因此,每个家庭除了要上缴朝廷规定的赋税外,还要上交租子。有良心的地主基本上都是六四分地里所出。有那黑心的,竟是三七分甚至二八分。

自然,三七分是指地主收七,租户收三。二八分嘛,更简单,地主拿八,租户拿二。

因此,在经过赋税和地主的层层盘剥之后,绝大部分租户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劳作的结果,不过是只够勉强糊口罢了。

这让叶枫立即就想到“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这句话了。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文中那户蒋姓农家愿意冒险去抓毒蛇免去赋税了。

比起猛于虎的赋税,抓毒蛇尚有一丝胜算。

唯一比其他村子更为幸运的是,陈家村村口有一个天然的淡水湖,也就是自己刚刚进村的时候误打误撞救了千言不小心掉进去的那个湖。

就这段时间的伙食来看,偶尔居然还有鱼有虾,也就说明单单是靠着这个湖,这个村子的村民也能比其他地方过得好:湖里可以出产鱼虾等食物,更重要的是,遇到天旱的时候,湖里的水还可以用来灌溉,缓解旱灾。

同时,这个村的交通状况整体来说似乎也不错。

村子西边,也就是离叶氏家不远的地方就是一条所谓的官道。为此,叶枫还专门跑去看了看。

虽然与现代的高速公路相比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但胜在宽敞平坦。要知道村子里其他地方都是坑坑洼洼的土路。这官道平日里可能体现不出太多的优越性,但一遇到下雨天,其优势就十分明显了。

一般的小路定是充满了泥泞,举步维艰,但这条官道,走起来依然是很舒服,至少不会是满身泥泞。

有官道,也就意味着通往外面的世界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在古代,交通一直是个大问题。有些偏远的山村,走上几天几夜都上不了官道,又何谈了解外面的世界?

所以,大多数人不过是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他们也许也曾想过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可是,即便是外面很精彩,你又该如何出去呢?

所以,“要致富,先修路”这个口号,在任何时代都是一个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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