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斯来到巴兹索对面站定,将手中的大剑插在身前,摆出了一副战斗的姿态。
“这是谁?”
“这不还是个小鬼吗?”
“哪里来的佣兵啊?”
“快看他的那把剑,啊呀呀,还真是好面子啊,竟然用那样沉重的剑当做武器……”
“他真的能舞动那样的剑吗?”
“脑袋被砍掉的话,可不是好玩的呢!对手可是巴兹索呀!”
畏惧不前的佣兵们不知出于何种心理,竟开始讨论起来,显然是不看好格斯的。
这时,格斯开口了。
“十枚!”
“什……么……?”指挥官明显没有听明白他的意思。
格斯颇为无语地呼了口气,然后冲着巴兹索扬了扬下巴:“就是对面那个铁疙瘩的价钱啊!”
唔,铁疙瘩的话,在场的大多数人都是吧,也只有格斯一个人身上只有胸甲、肩甲和头盔,看上去显得有些穷。
“我们佣兵,和骑士可不同,靠名誉是吃不了饭的,所以……十枚硬币,就是他的价格!”格斯的面色非常平静,就跟在买菜似的。
这种态度明显激怒了守城士兵。
“可恶,竟敢对巴兹索大人如此……”
“不知死活的家伙!”
然而,也正是这种态度,让指挥官非常高兴。只要有人干冲上去,哪怕是最后被巴兹索杀掉的话,自己也能够趁乱鼓动士兵们继续轰击吧?
“不错!真是可靠的家伙呀!如此甚好,成功斩下那家伙首级之时,便是你七妹银币落袋为安之时!上吧!”
格斯翻了个白眼:“嘁!小气的家伙!”他要价是十枚,对方竟然能如此堂而皇之地还价,也真是小气到家了!
话虽如此,他还是将剑拔出。
“没办法了……”格斯舞动手中的大剑,就当是活动手腕了。七枚,就七枚吧。
巴兹索浑身都被铁甲包裹,只留了两只眼睛,他的声音因为从面罩的气孔传出而显得越发低沉。
“你会后悔的,小子!为了区区七枚银币就被打爆脑……”
话还没有说完,格斯目光如刀,整个人如同出鞘的剑一样忽然动了。
当!
当!当!当!
一剑斩下,巴兹索以铁质斧柄挡住。再来一剑,再挡!
陈百经站在人群中眯起了眼睛,格斯的战斗技巧可以说是低级,他追求的,应该是更快更有力的道路……也是,他可是从小就当佣兵啊,根本没有时间去学习什么花哨的剑术,在战场上,只要比敌人更快更有力,便能更加高效地斩杀对手!
便是如此毫无技巧地不断斩落长剑,格斯竟然将身材高大的巴兹索逼得步步后退!
“好快!”
“喂,这是怎么回事啊,这小子的力量这么大么……”
“那可是巴兹索啊,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巴兹索……”
“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
无论是那一方的士兵,都被眼前的战斗场面震惊了。这就好像是大中锋姚明被郭某明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啊,简直是极大的震撼!
终于,连砍了二十多下,巴兹索怒不可遏,以长斧卡住了格斯的大剑,手上用力一顶,同时起脚蹬在了格斯胸口,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可恶,你这小子也太嚣张了!”
巴兹索怒吼着,高高举起手中的长斧,打算将这个逼退自己的家伙砍成两半……不,要砍个稀巴烂才行啊!
眼神!
陈百经觉得格斯的眼神在这一个瞬间突然变得更加锐利了。
“叮!”
在长斧落下的瞬间,格斯手中大剑亦向上横斩,两把兵器精确地劈砍在了一起,陈百经看见,看似平分秋色的交手,却是格斯占了上风,因为他的大剑砍入了巴兹索的斧头。
两人身体都是一晃,旋即再次扬起了手中的兵器,毫无保留地砍杀出去!
画面仿佛变慢了,陈百经清楚地看见,格斯在挥出大剑的一瞬间,膝盖微微弯曲。因为这一个动作,他出剑的速度慢了一丝,巴兹索的长斧先他一步,直接将他的头盔劈落。而正当巴兹索力量用老,露出了右肋空档的时候,格斯的大剑直接斩破了巴兹索的腰甲。
滋啦啦!
鲜血四溅!
大剑的宽达二十公分的整个剑身几乎全部没入巴兹索腰部,巴兹索瞪大了眼睛,瞳孔缩小,整个人不由自主地半跪在地上,原本想要蓄力再斩的双手变得软弱起来。
噌!
格斯将大剑从对方身上抽出,金属摩擦的声音尖锐刺耳,大剑又带出了一大片血。他将大剑高高举起……
“等!等等啊!你,你的身手,我心服口服,我巴兹索……”
倏!
大剑劈下,与空气摩擦发出的簌簌声中断了巴兹索的求饶,随后,这位曾经徒手打败熊的大个子,便被格斯劈开了脑袋!
“真是血腥……”陈百经轻轻摇了摇头,“真是贪财!”
他有些替巴兹索惋惜,格斯这种人,才不会在乎你到底服不服他,他在乎的是银币啊,笨蛋!
“呼啦!”因为那个看起来很难战胜的巴兹索死亡,攻方的士兵们欢呼起来,与之相对的,是守城士兵们的沉默和绝望。
陈百经忍不住吐槽起来,这还真是完美地表现了中世纪战争啊,一个战场上的英雄就能极大地激发士气,甚至影响到战争的结局,怪不得被黄金家族打成狗。这要是在中国古代,就是一百个格斯这样的人,丢到战场上,也冒不出一个泡来!这不是看不起西方,而是战争规模决定了个人的作用真的太小,好比罗,够强吧?可他能带领葡萄牙夺冠么?这还才是十一个人的比赛呢,对于动辄几十万大军的中国古代战场,个人再强又有什么用,一轮弓箭抛射,直接扎成刺猬!
“不过,这家伙也是真的强!”陈百经有种佩服。格斯跟他相比还很弱小,可那是因为他拥有了修罗血统,站在普通人类的角度看,这家伙算是人类当中的强者了,更何况他被种下烙印之后,每夜不息地战斗,最后简直能与使徒们一战!
那可是铂金级别的存在啊,格斯这家伙,就光凭借着一己凡人之身,便达到了那样的高度……
抬头望了望城墙上那个非常显眼的家伙,果然,陈百经听到了鹰之团的众人们的讨论,他们对于格斯表现出了敬佩,这个乱世,强者会得到所有人的尊重。而那个男人那个最终将成为新的神之手的男人,鹰之团的团长,格里菲斯,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格斯,那种眼光,明显是想要将格斯招入麾下!
宿命,在这一刻,便启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