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53章 悲剧的起始(1 / 1)刀贱笑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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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垣断壁。

成功拿下城堡的军队正在清理废墟,收拢攻城器械,将城门和城墙破损处重新做好是当前最紧要的工作。相比起来,清点城堡内的人口和财物则是令人愉悦的。

战争,便是这般直白,像一首五绝,大多数情况下,前面的场面描绘得再好,都只是为了最后一句服务。

乔纳森负责的工作是为参战的佣兵付发酬金,他坐在椅子上,看着面前那个稍显稚嫩的青年,这个叫做格斯的家伙可真是个狂暴战士!

将一小袋银币放在桌上,乔纳森:“这是两个月的报酬和这次的赏金。”

格斯将钱袋打开,从中取出银币,先是很仔细地数了一遍,然后又一枚一枚地检查成色,相比于铜和铁,银是很柔软的金属,只需要用牙齿咬一咬就能分辨出银币的大概纯度。

乔纳森看着他锱铢必较的认真模样,忍不住再次开口道:“我说,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工资可是现在的三倍,而且,那些人甚至会给你一个武士的名分啊!对我们佣兵来说,这可真是像一场美梦!”

格斯用牙齿咬了咬银币:“美梦?那是什么,能吃吗?”

乔纳森:“……”

格斯面无表情,将自己的头盔抱在手里,转身就走。

乔纳森:“等等!他们说,还能保证你的金钱和地位……你到底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

或许是两个月来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格斯觉得自己如果不解释清楚的话,还挺对不住乔纳森的。他回转身来:“受管束之类的事,我才不要!”

说完,他便在众人的注视下离开。乔纳森深吸了一口气,端起酒杯大喝了一口,呼,这小子,或许某一天在战场上受了伤,再也拿不动他那把大剑,才会知道今天的机会有多难得吧!管他呢,本大爷不过是损失一笔介绍金而已。

碧空如洗。

若是将目光避开狼藉的城堡,很难想象在这样明媚的阳光下,才发生了一场厮杀。喊杀声和刀剑交鸣都已经消失,春天的花草取代了硝烟。

格斯在开满了各色野花的山坡上行走着,身为一名独行侠,他不太在乎接下来要去哪里,总之,这个到处都是战争的世界,只要手中有剑,在哪里都一样。

然后,他停下了脚步。

对面有个穿着比较古怪的青年。

陈百经:“你刚刚,应该答应乔纳森。”

嘁!多管闲事!

格斯用目光快速扫视了陈百经,那身用看上去很是柔软的布料做的衣服防御很低,而他手里似乎连武器都没有。没有回答陈百经的话,他径直朝前走,打算无视这个怪人。

陈百经轻轻叹息一声:“你会后悔的……在不远的将来。”

格斯的脚步一顿,右手无名指下意识地抖动了一下,拔剑将陈百经砍成两半的念头稍纵即逝,他冷冷地看了陈百经一眼,却见到陈百经的眼神里充满了叹息和怜悯。

怜悯的目光?真是个怪人!

便在这时,山坡上响起了马蹄声。

一队骑兵从右侧山丘的曲线上升起,他们手中拿着武器,径直奔着格斯和陈百经而来。

“盗贼么……”格斯喃喃自语,然后将身上的行囊放在地上,不疾不徐地戴上了头盔,取下了背在背上的大剑。

眼角余光看见刚刚那个怪人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格斯微微皱眉,这家伙,难道是要等死么?经历了无数次战斗的格斯,心中本能地有些厌恶陈百经那种对危险毫无察觉的状态那是他许久都不曾拥有的东西了。

哒哒!哒哒!

六匹奔马顺坡而下,它们排成横队,不断加速。骑士们有的拿剑有的执矛,看见格斯已经摆好了战斗姿态,兴奋起来。

“好!来呀!”

一名骑兵高高举起长剑,骑马砍杀是一项技术活,他已经预计好了距离和时间,借着奔马的速度,在距离那个想要反抗的家伙三步远的时候用力挥下手中长剑,便能将其头颅给斩下!

到时候,这家伙手上的银币,可就要多给我一枚了!

骑兵兴奋不已,一剑斩下。

叮!

嗤!

电光火石之间,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前一声是金属交鸣,后一声则是大剑划破了胸甲的摩擦声。

奔马继续向前跑了七八部,骑兵这才感觉到腰腹部有一种灼热的感觉正在朝着胸口和屁股蔓延,随之而来的是极度的虚弱。

他刚刚低头查看自己的伤口,便直接栽下马来。

“可恶!”一个手执长矛的骑兵大喝一声,左手猛拉缰绳,让奔马偏转方向,围着陈百经绕了个半圆之后,和队友使了个眼神,两人分别从格斯的正面和背面一起发动了进攻。

陈百经高高地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姿势,倒是没有被骑兵们注意,毕竟光看外表,他比起手执大剑还杀死了一名骑兵的格斯来说,简直毫无威胁,像是一头走丢了的羊。

两骑交错而过,两声兵器格挡的声音。

一只断手带着血花落在地上,手指抽动两下,便不动了。随后,一名骑士跌落在地,发出了痛苦而愤怒的嚎叫。

在一旁围着格斯和陈百经转圈的三名骑兵俱是一惊,就在刚刚,两名骑兵几乎同时发动了攻击,可结果是,他们连格斯怎么出手都没看清,就又有一名队友倒地!

那个家伙,面对骑兵毫不畏惧也就算了,竟然还能做到如此地步……他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陈百经当然知道这几个杂兵对格斯来说毫无威胁,他的目光看向山坡上方新出现的那群人。那便是鹰之团的成员了……

顺着微风,听力超群的陈百经甚至能听见那群人在闲聊。

“喂,被那家伙干掉了啊……哥尔卡斯那个家伙完全害怕了啊。”

“没有办法,对手太强了!”

“是啊,那个家伙真的很强!”

“嗯,能杀掉巴兹索的人,理当如此。”

“该怎么办啊?”

众人正烦恼间,一个短发的女剑士冷哼一声:“哼,别怪我没提醒过你们!”

陈百经微微眯了眯眼睛,这就是剑风传奇的女主角,卡斯嘉!也是一个悲剧人物呐!

卡斯嘉刚刚说完,正打算看这群喜欢惹是生非的家伙怎么处理时,一个温柔而不容置疑的声音响起:“卡斯嘉,你上!”

说话的是一个青年,他拥有比绝世美人还要俊俏的容颜,一头银白色的长发增添了他的美,此刻,他躺在草地上,用双手枕着头,似乎毫不关心山坡下的战斗。

鹰之团的团长,格里菲斯!剑风传奇的另一个主角,格斯的宿命之敌!

“为什么啊!是哥尔卡斯那家伙自己擅作主……”卡斯嘉还想要争辩几句,可格里菲斯睁开眼看着她时,她便知道,他的话是不容置疑的。

“知道了!”

摊了摊手,卡斯嘉用最快的速度整鞍上马。

格斯正在奔行,要趁着那个叫做哥尔卡斯的骑兵的马惊吓不停使唤时斩杀对手,却被一支凌空而来的弩箭射中了肩膀。

“退下吧!”卡斯嘉冷喝。

英姿飒爽。陈百经看着骑马而来的卡斯嘉,干脆直接坐在草地上,他看出来了,因为没有表现出任何攻击力,这些人根本就没把他当回事,那还不如舒舒服服地看一场戏呢!

格斯一把将弩箭扯出来,眼神冷冷地盯住了卡斯嘉,他手中大剑竖在身前,耳朵里只有卡斯嘉座下奔马的脚步声。

七步、六步、五步、四步……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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