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龙戟一磕一合,四人尽退,陈同不再继续进攻。
“诸位好武艺。”
四人愣神片刻,齐声道:“军司马骁勇,吾等敬佩。”
“好了好了,我已在堂中安排酒宴,快快入宴吧。”曹操继续道:“同弟留步,你先跟我来。”
“呃....大兄何事啊,我这活动了一下,肚子也有些饿了啊。”
“哼,现在知道饿了,你这小子真是一天都安生不得。”
被曹操噎了一句,陈同干脆也不问了,跟在曹操身后低着头数地的蚂蚁玩。
管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反正保准是好事就得了。
不大会功夫,二人抵达马厩前。
曹操拍拍手,
只见三个马夫吃力的拽着匹高头大马往这边过来。
那马通体漆黑没有一撮杂毛,高约一丈,腿部修长,四蹄如碗口般大,鼻息沉闷,随便动弹两下,马夫们合力几欲拽它不住。
“这!!”陈同两眼顿生绿光,这般凶悍的马儿,他还真是头回见着。
“这便是仆从们花万金从匈奴人手里购回的宝马,可还入得同弟的眼?”
嘶!~
陈同倒吸一口凉气,牙根生疼。
普通的一匹汗血马不过区区五十金而已,便是汗血马中的佼佼者,最多也就在七八百金之数。
要知道,通缉曹操的讣告也只是许诺千金,万户侯。
而单单这一匹马,竟然要到了万金之数!
换算成后世的豪车放在它面前,根本不值一提啊。
怪不得曹操得了曹嵩、吕伯奢、曹洪等人的经济援助,生活还是这般拮据。
原来重头在这!
这份情谊,未免有些太重了。
陈同前接过马咎,想要摸摸黑马,旁人连忙提醒道:
“将军,此马性极烈,来时已经伤了不少马夫,您可千万当心啊!”
“是吗?它是什么品种?”
“此马乃是乌骓的异种,马王中的马王,盖因其性太烈,匈奴之中无人能将其驯服,故而便宜卖给了咱们。”
万金....还便宜了?
陈同哭笑不得的抬头细细打量着这匹神驹。
漂亮是真的漂亮,
它的毛发在阳光的照耀下,犹如披了件淡紫色的宝石光。
一人一马对望半晌,黑马打个响鼻后,竟直接低头在陈同脸蹭蹭,就好像两个相识已久的老朋友般。
陈同欣喜不已,与它亲昵好一阵后,才恋恋不舍的将马咎还到马夫手中,
一步三回头的来到曹操面前:
“大兄,这真正的马王我也摸过了,便将它退还回去吧。万金....足够装备一支精锐的骑兵部队了。用来买匹马,属实太贵了....”
曹操拍拍陈同的肩膀,轻描淡写道:“堂堂大丈夫,何作女儿态?难道同弟觉得,你的座驾还不抵一支精锐的骑兵部队?何况,就算我将马儿送回去,匈奴人还能老老实实的把钱还给我们吗?难得此马与同弟有缘,先前我还担心同弟无法将之驯服,如今看来却是有些杞人忧天了,你便安心收下。”
“可这份礼也太重了....”
曹操轻推一把陈同:“这可不是什么礼,兵刃坐骑乃是将军的第二条生命,我这当哥哥的冲锋陷阵时帮不到你,只有在别的地方尽些心意了。你切莫矫情,骑它,来年我还想看同弟大败吕布,名震天下呐!”
大恩不敢言谢,陈同只得默默记在心中,冲着曹操重重抱拳:
“定不负大兄所托!”
当即不再犹豫,着长戟,翻身骏马。
“你长得这般黑,以后便黑羽好了,希望你比那天的飞鸟还快。”
玄马有灵,像是听懂了主人的话,只等陈同坐稳,高扬前蹄,嘶鸣一声如重鼓。
下一秒纵蹄急奔而出,如劲风拂地般,眨眼间便彻底消失在众人视野中。
其速度,粗略一观,决计不输天飞鸟!
“哈哈哈,着令厨房温些酒菜,这小子不到天黑恐怕是回不来了。”
“喏。”
先得神兵,后得宝马,
陈同心情大好,一路纵马出城,来到城西一片树林,肆意的挥打着墨龙戟。
一阵冲锋过后,密林正中硬生生被长戟劈砍出一条通路来。
陈同还觉不过瘾,往返数十次,成百千颗巨木应声倒地。直到身处林间深处,挑目已能望到陈留城墙,才堪堪罢手。
于此同时,黑羽表现出来的负重能力、长途奔袭下的耐力,也远远超出了陈同的预估。
他的战兵太重,寻常千里马驮着他急奔一阵就累得响鼻连连。
而在这般高强度作业的情况下,黑羽非但没有任何负担,连鼻息的节奏都未打乱半分。
果然是马王中的马王,简直就是物超所值!
陈同也终于有些理解吕布因为一匹赤兔就背叛了义父丁原,转投董卓帐下的原委了。
一匹真正的神驹,对于武将的诱惑力实在太大!
遗憾的是陈同现下没有足够的积分兑换《中级骑术精要》,那些花里胡哨的骑术他现在玩不出来。
意外的是,陈同发现黑羽是真的与他有缘。
这马儿每每奔腾起来,总能配合着陈同以最舒服的角度出戟,这样一来,大大弥补了陈同骑术低劣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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