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爷,镇南王亲自教你读书,你应该高兴才是。”宽宽很为叶风高兴。
“呃……”叶风可没那么高兴,才过一天时间,那李明珠就火急火燎地把横山商号全部资产转到了她自己名下,本来这些手续都要在官府办理的,但李明珠凭借王妃的地位,竟然让官员上门服务,前后不到一柱香时间就办得干干净净。
现在的叶风基本算得上是穷光蛋了,王府里能挖的东西也只有四五处,马上就要断粮了。
这个局面还是要被人欺凌啊!
叶风想起刚才在祠堂中被人强行按住跪下的场景,简直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还是得修炼,修炼才是王道。
想到这里,叶风调整了一下心绪,希望能尽快突破到炼气三层,到那个时候就有了自保的能力。
取了些钱,又让骆珊买了一些千年雪莲和千年人参,熬了许多雪莲参剂。
也许是因为耐药性的缘故,雪莲参剂的补益变得不再那么明显,至少没有了那么立竿见影的效果。
这雪莲参剂本来是用来解乏的,武者练成虚脱之后,喝点雪莲参剂可以快速恢复气血,然后再马上投入到修炼之中。
叶风把它当补药来喝,其实是不对的。
要想继续突破,还是得循序渐进,不能妄图吃药就能吃成胖子。
修炼才是关键。
叶风盘膝而坐,继续运转道经。
虽然只是闭目静坐,但运转道经绝对是一件极为辛苦的事情,比之武者拳打脚踢还要累上几分。
真气一个周天运转下来好比长跑千米,令人浑身冒汗。
但叶风并不觉得累,反倒觉得痛快,运转一个周天之后喝碗雪莲参剂,就好比农民工搬了一天砖后吹了一瓶啤酒,所有的乏累瞬间消失无踪。
连着几日,叶风乐在其中,体内真气愈加厚实,全身上下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
一日复一日,充盈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但是叶风想要的那种突破却迟迟没有到来。
“是哪里出了问题?”叶风不解,这个地方也没处可问。
据叶风所知,岐国地处偏远,离天宗更是有十万千里路途,道经还没有真正传播到这里,即便有,那也是一些变种,譬如《神花宝典一类的武学,应该就是道经传播过程中被人胡乱篡改的产物,算是搭了点修道的边。
大体上,岐国还是处于低武的层次,即便是最强的武学《神花宝典也都是在炼气期这个框架内,当然偶有几个惊采绝艳的人突破了炼气期那也是有的,但也不会高出太多。
其实叶风不知道的是,十七岁的年纪达到炼气期三层在天宗也是天纵其才了,许多人可能一辈子都达不到炼气三层。
因为炼气三层是修道路上的一道坎,这道坎拦住了无数资质平庸的修士,跨过去了才有通天希望,跨不过去就是永远的井底之蛙。
叶风不知道有这道坎,每天都铆着劲要突破炼气三层。
如此过了十多天,叶风依旧没有丝毫突破。
叶风并不气馁,他很清楚,虽然他连炼气三层的边都没有摸到,但他知道自己每天都在进步,真气一日比一日厚实,总有一日会突破。
左右无事,只能继续修炼。
叶风有一点与别人不一样,那就是他的眼睛。
他是一个瞎子,每天的生活十分单调,看不见眼前的美景,看不见山川的秀丽,所以即便让他停下来,他也不知道要干些什么,好像这个世间并没有什么东西是特别好玩的。
所以他只能修炼。
这种心境稍稍有点厌世,但在修行者当中却十分难得,好比是斩断了红尘,消减了这世间无数的纷纷扰扰。
殊不知在天宗内,修行者要过的第一关,就是斩断红尘,专业的说法叫坚定道心。
所谓道心,通俗的解释就是沉下心,斩断外界所有的干扰。
道心也是意志,寻常人考个功名都需要极为坚定的意志。
读书人要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修道更是如此,道心是一切修行的基石。
叶风没什么天资,也没什么灵根,但他恰好歪打正着有着极为坚定的道心。
如此过了二十余天,叶风几乎没有走出房门半步,心中除了修炼也没有任何多余的想法。
这一日,叶风感觉到身体有些异样。
全身浓厚的汗液不断地向外泌出来,与之前的满头大汗十分不同,这种汗液是粘稠而粗糙的,更像是泥水。
汗液越流越多,不多时,叶风就变成了一个泥人。
继尔浑身一颤,那种久违的无比舒泰的感觉再次袭遍全身,整个身体空灵无比,飘飘若仙。
炼气三层!
叶风大喜,收敛真气,感觉一股澎湃的真气鼓荡在胸间,随时都可以喷薄而出。
这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叶风让宽宽烧了洗澡水,泡了个澡,将全身的淤泥洗尽。
出浴之后,叶风整个人丰神如玉,神采飞扬,仿佛浑然变了一个人。
“小王爷,你……”宽宽都看呆了,显然她发现了叶风的这种变化。
“脱胎换骨了!”
叶风知道自己体内排出的像泥一样的东西都是体内的脏物,炼气三层让自己的整个身体都“清洗”了一遍,所有的污秽之物全部排了出来,说是脱胎换骨毫不为过。
现在的叶风绝对有信心能力抗几个壮汉,但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是招术!
叶风空有真气,但没有招术,好比一个大力士,虽有千斤之力,但未必斗的过人家舞刀弄枪的。
“还是要学点东西才能克敌制胜。”
左思右想,叶风便决定学一门武学或者兵器。
学什么好呢?
刀、剑、棍、棒、枪?
还是拳和掌?
对于这些,叶风并没有特殊的爱好。
叶风喜欢修炼,但其实他并不喜欢杀伐。
叶风想要的是体内源源不断的真气,然后用这种真气增长寿命,增强体魄,仅此而已。
但是李明珠实在可恶,杀意已显,自己不得不防。
“对了,不知道李明珠会不会武功,用的是什么兵器?”
叶风连忙让骆珊打听。
骆珊也很机灵,很快就打听到了。
李明珠真的会武功,而且用的是剑。
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因为练习《神花宝典的人大部分都用剑,这在岐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因为《神花宝典的优势在于速度,也就是武者三围中的敏捷,只有用剑才能最好地发挥这种优势。
当然《神花宝典练到高深处就不限于用剑了,以气御物是更好的选择,所以真正的《神花宝典顶尖高手都会用暗器。
李明珠应该还没有进入到顶尖高手的行列,所以她用的一定是剑。
剑乃百兵之君、短兵之祖,佩之神采、用之迅捷,在近战领域绝对是王者一般的存在。
这一点叶风并不敢小觑。
叶风想了想,对方用剑,咱就用枪吧。
枪乃百兵之王,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只要不让对方近身,长兵器可以绝对压制短兵器。
“练习枪术,就这么定了!”
接下来的日子叶风决定学习枪法。
学习枪法有个好处,那就是枪法是现成的,镇南王叶振就是一个枪术大家,他所带领的军队也大部分使枪。
但叶风不会直接跟叶振学习,因为自己在叶振的眼里始终是个瞎子。
叶风让宽宽去武库找了本《枪术概略。
《枪术概略在军中属于基础书籍,只要想学,每个人都可以领一本。
宽宽有些不明白,小王爷要书干吗?他看得见吗?
虽然有这些疑问,但宽宽不敢多问,怕伤了主子的心。
叶风自有办法,他此次来仙界是做了万全准备的。
在王府四周,叶风都埋了眼镜,只要自己想到,随时都可以挖出一副眼镜。
之前没取出来,是因为叶风觉得没有必要。
他已经适应了瞎子的生活,况且他的视力实在是太差了,就算戴上眼镜也相当于五百度近视,这种感觉并不是特别舒服。
但现在需要看书,叶风不得已必须要戴眼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