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3、初步试探(1 / 1)墨秀于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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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恩回忆自己以往的所作所为,以一种手术刀般精确的理性,深度剖析自己的心灵。

就好像高中上生物实验课,将处理过的洋葱细胞切片放在高倍显微镜下,平时无法观察到的结构和活动,在高度聚焦的注意力中显露无疑。

他,路恩,毫无疑问是一个无比自私的人。

之所以来到这样一个世界,也是出于这种本性而做出的选择——

想要没有心理负担地收割灵魂。

这样说起来,好像所有的责任都在他自己身上似的。

路恩轻笑一声,随即睁开眼睛,看见自己右手上叠着的爱斯梅拉的小手。

他轻轻托起她的手腕,在她无比惊讶的目光中,薄唇亲吻她的手背,一触即逝。

“在这里乖乖等我。”

他脸上扬起某种释然的微笑,起身不紧不慢地朝楼梯口走去。

爱斯梅拉望着路恩逐渐消失在黑暗中的身影,觉得他又有些不一样了。

男人都是这么善变的吗?

站在角落的侍者注意到路恩的离去,想说什么却又没说。

她看见爱斯梅拉还在,心想无论如何都是有人能付账的。

*

路恩走出食尸鬼餐厅,两道残忍的目光瞬间刺在他的身上。

飞蝗本就脾气暴躁,见路恩出现,脸上还挂着莫名其妙的笑容,怒气更是瞬间拉到满值。

“死吧!”

他右臂从哈密瓜长袍中猛然拔伸,化作一阵恐怖蝗虫群,挟着“嗡嗡嗡”的振翅声疾速扑向路恩。

这种笑容,他曾经在他妹妹的脸上也看到过,似乎把人生的意义都看透彻了一样。

他最讨厌这种笑容了啊!

路恩见状,随即化作一团阴影,如倾倒的墨水一般泻落到地上,灵活地躲过蝗虫群的进攻。

说起来,尽管犹格·索托斯总是在馈赠中暗藏恶意,但这阴影凭依却也的确好用。

既隐蔽,又灵活,只要气息散去,他就是想进女澡堂取材,那也是分分钟的事情。

蝗虫群没有追到路恩,却也没有返回本体,而是继续紧跟不舍,直接扑向他所化身的阴影,如黄褐色阴云般压着地面。

路恩心意一动,故意放慢速度,让阴影的一角被某只蝗虫追上。

尽管从占卜揭示的内容,关于飞蝗的能力,他心中已经有所猜测,但最好还是实地印证一番,才能真正放心。

飞蝗没料到他这么容易被追上,顿时大喜过望,随即命令蝗虫咬噬路恩的灵能。

路恩立即察觉到一缕微妙的虚弱感,感受器量中所盛放的灵能粒子,发现自己维持阴影化的时间被缩短了一秒。

看上去似乎影响不大,但是触碰到路恩阴影的也就只有一只蝗虫。

飞蝗右臂所化的蝗虫足足有数十只之多,他若被蝗虫群整个覆住,只怕不用半分钟,就会被吸干灵能粒子,显出人形。

这的确是非常强劲的能力,而且对他这种灵能粒子十分有限的人而言,非常克制。

路恩移至墙边,虫群紧随其后,一柄长镰蓦然从墙壁上挥出,蝗虫群被轻而易举地分为两团,随即又合并在一起。

一只都没杀死。

然而,他心中又有了某种猜想。

阴影如同面条般拉伸,又蓦地缩短,瞬间远离飞蝗本体。

蝗虫群依然在后面追,却没有之前快速,其速度大致与飞蝗本体的移动速度相当。

果然,右臂分化的蝗虫群与本体不能相距太远。

以此反推,只要击杀本体,蝗虫群也就自然溃散。

路恩眯了眯眼,顿住阴影,反身向飞蝗冲杀而去。

依旧是利用相对速度,在接近飞蝗的一瞬,他从阴影中跃起,镰刃如弯月斩向飞蝗的咽喉。

与首战相比,他不仅思维更加敏捷,动作更加麻利,就连胆魄也变得更加惊人。

在对战利爪时,他可从来不敢跃出阴影——当然,也和那女人极高的敏捷性有关。

不过,这也不能掩盖一个事实。

他的身体里,他的灵魂中,必然潜藏着某种可怕的战斗天赋。

*

飞蝗见路恩反身扑来,露出嘲讽的笑容,自打灵能觉醒以来,他还从未怕过近身战。

他左手并指,手刀如刃,穿向路恩胸膛,同时命令右臂所化的蝗虫群与之夹击。

速度相对,他来不及躲避,难道路恩就来得及躲避么?

只要被他造成伤势,这个让他想起不好回忆的家伙的灵能粒子,就会像暴露在蝗灾之下的麦粒一样,被铺天盖地的虫群啃食得一干二净!

至于对方的攻击,他根本就没放在眼里。

他的虫群之身绝对是无敌哒!

路恩与飞蝗错肩而过,后者眼中露出惊愕之色,他左手完全没有一种击打到肉体的触感,反而自己的脖颈被彻底斩断。

路恩从阴影中钻出,捡起落在地上的长镰。

“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在战斗之前就已经很清楚了,你这个脾气暴躁的家伙。”

在错肩的那一刻,他已然化作阴影落下,而在此之前,镰刀已经松手而出。

以攻代守,以伤换伤,只要做好‘敌人肯定会这样做’的心理准备,那就好像是考试提前知道答案一样,无论是想要一百分、八十分还是六十分,都能够轻易做到。

然而,尽管理论上他已经将飞蝗斩首,路恩心中却是无比戒备。

原因很简单,因为飞蝗的身体始终没有倒下。

“这次的目标真是意外的厉害,该说不愧是杀掉利爪的人么?”

血爵在一旁饶有兴致地观望,即便眼见飞蝗被拦头而斩,他也没有任何想要插手的意思。

先不说飞蝗会不会就此了帐,就算他就此了帐,那和他血爵又有什么关系?

不过,毕竟是织布者的命令,他表面上还是得做出积极的样子。

于是,他大声说道:“蝗虫白痴你到底行不行!”

只见飞蝗背对路恩的身体之上,一颗头颅转过180度,大声吼道:“给老子滚一边去!”

看来就连他的发声器官都是完好的。

血爵摊摊手,无所谓地笑了笑,有飞蝗这句话,他接下来怎么划水都可以。

不过,他脚边四具尸体的血液,却开始在地面上蔓延开来。

*

路恩目光沉凝,从表现上看,飞蝗已经近似某种不死之身。

然而,同样身为秘尸帮的头目,就算利爪只是徒有虚名,难道就真与别人差这么多?

路恩瞥了一旁似乎在看戏的血爵一眼,不对,如果死在他手上的利爪真的是酒囊饭袋,秘尸帮又何必特意遣两人来取他性命。

这样做的道理,无非就是担心派一个人容易被他反杀。

也就是说,飞蝗的不死之身必然有某种弱点,要么是持续时间不长,要么是存在某个部分击之必死。

说起来,这家伙不死的原理到底是什么,是虫群化么?

路恩决定再试探一二。

目前来看,他的机动性其实在飞蝗之上,如果旁边那个看戏的火龙果头没有特别克制他的能力,他完全可以把这场战斗当成遛狗。

想到这里,一个疑点突然浮出水面。

蝗虫群的速度,似乎比起飞蝗本体要快得多。

既然如此,飞蝗为什么不全部化为蝗虫群来追赶他呢?

如果这样做,咽喉也不会被他斩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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