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的回信还没来得及发出去,就收到了尹二的信。
信里的内容,让小麦大吃一惊。
谁能想到尹二也会受顾老爷子牵连?他竟然被踢出文官系统,调到大同城外的卫所当指挥佥事。
指挥佥事是正四品武官,尹二原来的官职是都督府经历,从七品的小芝麻官,为何一下子就能官升七级?
其实,一般的武进士直接授五品千户的官职,前三名更是直接给予副四品或者四品武职,所以,尹二成了四品武官,也很正常。
明朝文贵武贱,四品的武官,还不如从七品的文官受人尊重,所以,尹二其实是被明升暗降了。
而且,边军都是招募的,属于野战军序列,由户部承担全部费用,而卫所,则是地方驻军,除了部分军械国家分配,其余的吃喝拉撒都要自己生产。
尹二很高兴,给小麦描述说,他所在的卫所,虽然土地贫瘠,天气也寒冷,连冬小麦都不能种,但是面积很大,有很多地,甚至还有荒山可以放羊呢。
他把所在卫所描述地相当好,就是想接小麦过去。
那边虽然荒凉,还有战乱,但他这几年也有些积蓄,又有大片的土地可供耕耘,他保证能给小麦提供好的生活。
因为信里说了好些思念的话,小麦也不好拿出来给老银看,她将尹二的意思告诉他们。
听到有地种,林引旺立刻就动心了,作为农民,对土地有一种本能的喜爱。
老银也很高兴,背着人又感到很心酸,这儿子养大了,心里就没有自己了,自己巴巴写信过去,他回信却给了媳妇。
不过,几天后,尹二又来信了,原来,他同时发出的信,在邮寄途中,却被分开了,给老爹的,莫名其妙晚了几天。
尹二也极力邀请老爹去他那里,还让爹爹多多带人过去:“这里有大片的土地,草长得比人都高,就是没人种,你们来了,肯定会很高兴的。
老银的心立刻就舒服了,儿子,还是孝顺的。
这次匪乱,老银家的损失并不大。
他的银子多数都存在林引旺手里,只有很少部分在家,三分之一被王杏儿偷了,三分之一在心心手里,还有三分之一,给了尹三。
尹三的银子都埋在菜窖里,匪乱那天,他刚好去给老丈人拜寿,他老丈人家也是大户,修了很坚固的高墙,土匪们面对那样的乌龟壳,束手无策,就这样躲过了灾难,银子也保住了。
尹三去年结的婚,媳妇姓杨,杨氏手很巧,一进门,就跟着尹三学手艺,小麦给心心做了几件头饰,她一看就学会了,还变了好几种花样,式样好,价格也不高,卖的很是不错。
夫妻俩在街上经营那个小店,一年收益自己存着,逢年过节,杨氏就给秦氏做个头饰,给心心做些衣服什么的。
杨氏特别会说话,每次都能把秦氏哄得眉开眼笑,秦氏看到杨氏,就目光亲切,当然不会逼着她去地里干活。
秦氏不想走,故土难离,还有,人离乡贱。
可是,地被没收了,不走就要当佃户,秦氏不是没见过佃户过得什么日子。
把自己的生活,建立在别人的施舍上,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她想想就怕。
尤其是心心,现在已经开始发育,小模样越发出挑,一般不出门,出门就得戴帷帽,若是成了佃户,这孩子的命运,可就该应了红颜薄命的谶语了。
好容易秦氏想通了,尹三又不想走:“就是佃户,也要戴个戒指戴个簪子吧?
秦氏叹口气:“你看看那些要饭的,头发都是用柴棍绾的,连个木簪子都不用,不讲究的,脸不洗头都不梳。
你以为东家会给佃户留那么多粮食?再说,你二嫂走了,这里就不会再有优良的种子,再回到一亩地一百来斤的日子,人人都要挨饿呢,何况是佃户,估计比流民强不了多少。”
尹三想起小时候,每年春天,都有人出去要饭的情景,心里沉甸甸的。
“可是,二哥给爹爹的信里,说他们那里很荒凉,我估计去了也没有什么好日子,要不,我去投奔大哥去。”
“你大哥摔断了腿,才刚刚能走路,你去伺候他吗?”
“不是有书童?”
“他嫌丢人,腿断了也不肯给你爹说,只一味要钱,你爹不明就里,怕他乱花,就给得少,他就把那一家子仆从都卖了,还是张洪林给赎了回来,你爹这次去,还得给张洪林钱呢,若不是他照应,你哥说不定都死了。”
秦氏说着就红了眼圈,她没想到自己的大儿子,小时候乖巧可爱,长大怎么一句好话都听不进去?尽做些难以理解的事情。
尹三不得不答应跟爹走,杨氏哭了一夜,回娘家和父母商量,她又舍不得尹三这么帅气又体贴的男人,又舍不得爹娘,真为难。
最后,还得跟着走,不然怎么办?再嫁,不是当继母就是嫁给矮穷挫的老光棍。
虽然老银和林引旺都能拉强弓,有点武力值,除了换洗衣服和一些简单行李,又没有别的东西带,大家还是特别忐忑,讨论是雇保镖,还是到府城,花点钱跟着大商队。
听说林引旺要走,林泽旺林新旺等,也想跟着走。
林新旺父母都不在了,最小的孩子也六岁,倒是不那么麻烦,林泽旺的父母,林老五夫妇,都垂垂老矣,几千里的路程,根本坚持不下来。
最后,林新旺咬牙跟随,林泽旺夫妇哭着来送行。
互助社的人,只有赵川、赵六儿跟随,其余人家,也和林泽旺一样,不是孩子太小,就是老人身体不行。
大家都知道,没了林引旺,互助社的人,就再也过不上吃穿不愁的好日子了。
这个春节,是林家庄人过得最惨淡的,比上次闹土匪过得还惨。闹土匪,还有个阶段性,可如今,土地都被朝廷收了,日子还有什么盼头?就连大年初一,拜年的小孩子都没了那股子喜气。
小槐在年前回到家,他已经长得跟林引旺差不多高,但他一直读书,比不得老爹常年做体力那么魁实,显得文弱,其实,他只是表面看着瘦,身体还是很结实的。
知道这是在碱滩地住的最后一年,他特别舍不得,每天在家里这边走走,那边摸摸:“姐姐,当年,爹爹接我和娘到这边住,我心里可高兴了,咱们家,终于摆脱了那一家恶狼一般的人,我们也再也不受林小宝欺负了,在这里,我们过上几天,你就包饺子,有时候有肉,有时候就是鸡蛋和素菜,不管什么馅儿,我都觉得特别好吃,我都吃得特别香。”
小麦也忍不住陷入回忆,一眨眼,她来这个世界,都快九年了,真是时光如梭。
“就是到最后,咱们也不知道勾结土匪的是谁,是谁在害咱们。”小槐很遗憾,“都怪我给四眼儿吃饺子,不然,它也不会毒死,四眼比生活好玩,也聪明。”
小麦叹口气:“它就是太聪明了,才更容易得到人类的喜欢,我们的宠爱,让它对人类,缺少必要的警惕性。”
小槐沉默了一下:“先生都特别喜欢我,我是不是也该多点心眼,不能对谁都掏心掏肺的?”
小麦苦笑:“先生喜欢好学生,应该是本能吧?等你进入社会,再多点心眼吧。”小槐点点头:“瞿先生说,我和他一样,都是实心眼的,不会防人,也不会算计,他要我少说话,万言万当,不如一默。”
小麦对这个瞿先生的好感,立刻就大大增强,她连连点头:“这个先生说得太对了,小槐你也是不爱多话的人,很好,想好了再说,不知道想不通的,我们就先多听多看。”
小槐微笑了一下。
人生漫长,虽然聪明活泼的人,更容易出头,但在封建社会的黑暗官场,也更容易闯祸。
初二这天,林引旺陪着汪氏,还有汪小勤一家,去贵儿表弟家,和他们告别。
老姨婆去冬闹匪乱,躲在地窖里,受了凉,气管炎病发,吃小麦留下的药也不起作用,在一次深睡中就没能再醒来。
贵儿非常懊恼,后悔入了什么弥勒教,还好他并没有跟着那伙人胡闹,反而和老婆带着孩子老娘躲在菜窖里没露面,剿匪的官兵走了他才出来,躲过了一劫。
家里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菜窖,还是小麦每年都给他好些红薯苗,一年收成斤上万斤的红薯,可不得要一个大大的菜窖储存?
贵儿每年都把红薯存到春季再出售,一是特别好卖,供不应求,二是,红薯比粮食的价格,还是要便宜的多,那些穷人家,两文买一斤,配点野菜树叶熬一锅,就是一顿饭。
他觉得,自己这是在做善事。
他的娘,只是心存善良,为表姐一家出头,就得了那么好的药,延续了好几年的生命,那他也有尽量做些善事。
贵儿听汪小勤跟着表姐夫走,他就和媳妇商量,也想跟着去。
留下做佃户,谁愿意?
走投无路,不得不选择佃户这条路,既然能走,那就试着闯一闯。
人挪活树挪死,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