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五章 喜欢呀(1 / 1)月亮曲奇饼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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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辰睁大眼睛,一旁肖停正和珍珠说话,又一边给她夹羊肉,“你太廋了些,多吃点。”

珍珠气鼓鼓的,这家伙一会说她个子矮,一会说她太廋了。到底有完没完?她撇了一眼肖停,这傻瓜大概是昨天指认他们,做了错事,现在又不好开口,便用这样的方法赔罪吧!于是埋头塞了一大口羊肉,不再理他。

沈辞见着肖停大献殷勤,也把自己碗里的羊肉夹到了她碗里。

林辰见状,也罢自己碗里的羊肉夹到珍珠碗里。

珍珠碗里堆了一碟高高的肉。

三人都异口同声,“你多吃些!”

珍珠有些生气,文二公子也嫌她矮么?

林辰顾着和沈辞说话,“景淮兄又帮忙破获了一桩案子。上次是烟花巷的谋杀案。这次是烟花巷纵火案。算起来景淮兄和烟花巷很有缘,短短两个月,已经破获了两起案子。”

沈辞叹了一声,“原本是去查卢公子下落的,意外却撞到另一桩事情上。”

但卢公子的下落是一定要查到的!所以烟花巷还得去呀!

林辰又和沈辞说起了另一桩案子的杀人细节,肖停听的毛骨悚然,看着旁边乖巧吃面的珍珠,低声道,“文二公子就喜欢这么?”

看来肖停是想打听文二公子的爱好,以此帮到自己姐姐。

如果文二公子喜欢查案子的话,那么就当他没有说吧!这些杀人放火的事情,太吓人了。

“文二公子喜欢……”琴棋书画、笔墨纸砚这些东西,肖停都会费心弄来的。

珍珠忽然想起一物,便只道,“倒也不用旁的,城郊周娘子铺子的鱼糕就挺好。”

那鱼糕是用鱼肉、鸡蛋、肉糜蒸熟,鲜香嫩滑,清香可口。想一想就觉得鲜味在鼻尖啊!

“这个容易,我明日一早就骑马出城去买。”肖停道。

沈辞往这边看了一眼,却当没听见似的继续和林辰说话。

珍珠满心欢喜,看来明天有鱼糕吃了。那鱼糕最难的便是要早起去排队,偏偏又在城郊,骑马也要一个时辰,便要天不亮出发。那鱼糕卖的极好,稍微去迟些便没有了。

她可不是随意骗了鱼糕来吃,她相信很快就会见到秦贵妃,顺便也能帮肖停被带入宫中的姐姐。

眼瞧着天已经大亮,此刻若还不回文府,势必会被人发现彻夜未归。

沈辞看中了林辰的马,便骑马带了珍珠回去,沈辞用折扇敲了一下她的脑袋,“你诓那小子买鱼糕做什么?你若想吃让张三他们去就是了。”

珍珠笑笑,“都说乐游先生在城郊草堂里,我打听过买鱼糕的周娘子铺子就在草堂旁边,我是想让他去打探一下。”

沈辞拉着缰绳,“你不说让他去打探,那小子呆头呆脑的只会买鱼糕回来。”

“呆自有呆的好处。也许乐游先生不喜欢聪明人,就喜欢呆傻的呢!”她笑意明媚,却心中十分肯定,肖停一定见得到乐游先生。

“若他打探回你要的消息,你难道真要帮他不是?”沈辞问。

珍珠点点头,“他姐姐于佛寺偶遇了当今圣上,又让圣上一见钟情带回宫里。这不是太巧合了么?当今圣上是个痴情人,至少宠爱了秦贵妃七年不是?这世上哪有什么一见钟情到非要把人带走的!”

简而言之,肖停姐姐有问题,肖停这个呆呆傻傻的小子。文二公子既然昨日教导他生命都很宝贵,不分贵贱。那我想文二公子总不希望他稀里糊涂一生的。”

斗鸡走狗稀里糊涂一生,原本就是他这样纨绔子弟的一生。可文二公子既然想改变他,她自然要帮忙呀!

沈辞捏紧缰绳,他与少女同乘一骑,两人靠的很近,她的身上带着好闻的荷叶花露香,幽幽淡淡的。少女秀发抚到他的脸上,他不禁耳朵一红。虽然此刻她是男装打扮,但他从来没有女孩子和他离的这么近过。

少女天真烂漫,让他对生出不该的心思甚至生出自惭形秽来。

心里叹了两声,不该,不该,他只是想快点赶路回府里,不然被人发现和珍珠彻夜未归就不好了。

一拉缰绳,沈辞从马上跳下来,珍珠个子矮,跳不下来。沈辞伸手抱她下来。

文大人正好上衙去,他去的迟,本来就是因文淑妃得宠,得了一闲散官,也没人追究他上衙准不准时。文大人正好将眼前一幕撞。

他一点也不想撞见慕白公子呀,而且慕白公子还抱着一男子。

文大人与沈辞撞在一处,文大人硬着头皮,“马上便是秋闱,吾儿该认真备考才是。”

“是。”沈辞点头。

珍珠一溜烟的跑回府内。

文大人尴尬的去了衙门。昨夜慕白公子彻夜未归,原来慕白公子喜欢男子呀!慕白公子到文府的目的该不会是为了这个男子吧!

……

“姐姐!”珍珠卸下男妆,换上素日里穿的鹅黄色衫子,又梳了一个双丫鬟。

“你昨日没有回来,姐姐担心了一夜。”福珠蹙眉。

珍珠低声道,“让姐姐担心了。文二公子带我出去查卢公子的案子了。又去了刑部衙门,文二公子和我骑马回来的。”

“你会骑马吗?”福珠问。

“不会呀。”少女睁着一双像小鹿的眼睛。

福珠显然吃惊,“那你和文二公子同乘一骑?”

“嗯。”珍珠点点头,一脸天真烂漫。

福珠忧心道,“傻丫头,你怎么能和男子同乘一骑呢?”

不行吗?从前文二公子出门,都是把它带在马上的呀!没有什么不可呀!

不对,她上辈子是猫,这辈子却是个女孩子呀!

一时之间她忘记了呀,可文二公子怎么会做这样荒谬举动呢!

“你喜欢文二公子?”福珠问。

“喜欢呀!”珍珠坦然道。

福珠看着她脸不红,心不跳的。妹妹的喜欢不是她说的那种喜欢啊!大概她还不知道情是什么吧!毕竟她只有十三岁呢!

福珠耐心解释道,“喜欢一个人,是要嫁给他,成为他妻子,与他携手一生的喜欢。”

这么复杂?珍珠连忙摇摇头,她喜欢的文二公子,是每天喂她吃小鱼干,是闲来逗她玩,是窝在他怀里塞太阳......

成为一个人的妻子是什么样子?她没有想过。

珍珠搂着福珠的腰,“我喜欢文二公子,是像喜欢福珠姐姐一样的喜欢。”

他们是她的亲人呀,自然是喜欢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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