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六章 双重谋杀(1 / 1)大梦三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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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二十四日晚九点,四十六岁的凯莎琳·希尔斯顿被发现死于家中,警方判断希尔斯顿太太被利器划破了颈部,失血过多而死。

报案人为死者的儿子,卡洛斯·希尔斯顿,卡洛斯在参与完村中的光明神祭祀庆典后回到家中,意外发现死者的尸体,随后立即报案……”

杰奎斯的目光移到了最下方,然后翻开下一页。

“凯莎琳·希尔斯顿是一位寡妇,丈夫战死于一六八三年,从此便成了寡妇,未曾改嫁,一个人将卡洛斯带大。

平日里,她和蔼可亲,友善和睦,极少与人交恶,在街坊邻居中的口碑极好,属于人见人爱的类型。

当晚,希尔斯顿太太因重感冒,在家养病,没有去参与庆典,结果遭此厄难。

案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没有发现任何属于其他人的脚步、指纹、掌印,杀人的凶器为希尔斯顿太太常用的拆信刀。(在死者的脚下发现)”

这是关于第一个案件案情的简单描述,上面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除了,她突然感冒,没有去参加庆典……

这件事还可以再挖掘挖掘……说不定有什么隐情……杰奎斯思路明确,继续阅读起第二个案件。

“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布里肯·威尔金森被发现死于家中,死因同样为利器穿透颈部导致的失血过多。

威尔金森先生刚刚过完五十一岁生日,性格孤僻、乖戾,喜欢孤身一人、没有组建家庭,尸体由他的邻居塞尔西奥·唐森德发现。

由于他古怪的性格,平时几乎不出门,很少与其他人来往,从不参与提华纳的集体活动,若不是邻居路过时刚好闻到了房中的异味,尸体也许要很久以后才会被发现。

经过警方的初步验证,威尔金森的死亡时间大概处于二十四日晚上八点到十一点之间。”

杰奎斯眼神一凝,他在这份案卷上的最下端,看见了一句非常熟悉的话

——案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没有发现任何属于其他人的脚步、指纹、掌印,杀人的凶器为威尔金森先生的水果刀。(在死者的脚下发现)

个性鲜明的杀人手法,使用的凶器全部为死者家中的物品,致命伤全在后颈处,几乎可以判断为一人所为……

问题是,他为什么要选择这种方式来杀人?为什么要用死者的东西来杀死他们,然后又把它们扔在尸体的脚底下?

这样的场景布置对他是否有什么特殊的意义?还是说,出于某种原因,他不得不这样做?

杰奎斯伸手揉了揉眉毛,并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虽然前世他也看过不少的刑侦剧和推理小说,但像那种看一眼案件便能了解全部真相的情节,果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不过,这些属于警局的内部资料,居然能被梅斯报社得到,这完全出乎了杰奎斯的意料。

他本以为,所谓的文件,不过是一些民间的传闻还有镇中居民的说法。

“简,为什么我们能得到如此详细的资料?这应该属于警察内部的机密吧?”杰奎斯看向桌对面正在忙碌的简,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因为提华纳镇是梅斯侯爵的地盘,”简语速飞快地解释起前因后果,“那里的超低犯罪率是侯爵参政的最大资本之一,也是他宣传的重点。”

“而这次出了事,侯爵的死对头们都在虎视眈眈,一旦侯爵露出破绽,这件事便会被放的极大。所以,需要我们先下手为强,主动给外界一个交代。”

简顿了顿,觉得自己的话可能会引起歧义,又补了一句:“这些和我们无关,我们去提华纳,只需要报道真相即可,不需要考虑其他因素。”

这件事背后居然牵扯这么大……杰奎斯皱了皱眉,仍然不解:“既然这件事的可能影响这么大,我们就不需要做些表面功夫?”

“而且,为什么凯根要把它交给刚刚被处罚的我们来做?”

“觊觎梅斯侯爵地位的人同样不是傻子,如果我们扭曲事实,反而还会被他们抓住把柄。”简的语速依然极快,但吐字清晰,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耐。

“至于凯根主编,他只是不满意我们的做法,才会将我们扔到这里,让我们处理一些费力不讨好的报道。

你我的能力究竟如何,他心里很清楚,不然,以我的做法,他早就把我开除了。”

简指了指那盏煤油灯,给出了一个有力的证明:“这灯就是我三个月之前带来的。”

三个月,你也太熟练了吧……杰奎斯嘴角抽搐了一下,大概明白了简的意思。

这么看来,凯根还真是个特别的……混蛋啊。

解答完他的疑惑后,简不再说话,继续翻起着手头的文件。

而杰奎斯也没有过多交流的欲望。

他抖了抖这份文件,发现后面还有两页,于是继续看了下去。

“经过一天的调查,因为两个死者的死因类似、死亡时间极其接近,警方初步认为两个案件均为一人所为,并将其合为一案。

调查发现,两位死者不但个性、习惯和生活条件全都相差甚远,连日常生活也几乎没有交集,虽然互相认识,但也仅限于见面打个招呼这种程度。

两人唯一的共同点,便是二十四日晚上没有参与庆典,独自死在家中。

可两人缺席庆典的原因并不相同,以威尔金森先生的习惯,不需要确认也能知道,他从不会参与这种集体活动。

因此,基本可以排除是两人同时缺席之间的关联,凶手杀人的动机和规律也尚不明朗,不能排除冲动犯罪的可能。

于是,警方放弃了从人际关系上入手,开始排查起当天晚上有时间、有能力作案的人员。”

这的确是个不错的入手点,毕竟按照信仰的普遍性来说,没有特殊情况,几乎所有人都会参与……

经过筛选,有时间作案的人,一定不多。

不过,凶手肯定不是冲动犯罪……虽然凶器都是在现场取得的,但杀人的手法一模一样,他一定提前计划好了在那天晚上动手……选择他们下手也一定不是偶然……

杰奎斯有些不明所以,看到这里,经手这案的警察大方向没有任何问题,同他的想法基本一致,绝不是什么无能之辈。

那么,安斯维尔到底是怎么逃过一劫,让他们迟迟无法定罪的?

难道真的有完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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