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了半天也没数清楚,到底有多少头神兽。
殷清风自认现在已经可以适应这时空的生活了,但还是被眼前的状况给搞蒙了。
在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和精神生产这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也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
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
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身生产。
正是由于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称为“婚姻大事”。所以,华夏文明中的伦理道德把婚姻当做人际关系的开端。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分成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原始阶段。
无论是母系氏族时期,还是父系氏族时期,都没有所谓的婚姻家庭感念,两性关系之间的关系毫无节制的,处于杂乱无序的群婚状态之中。
中国古代神话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伏羲和女娲传说。他们本是兄妹俩个,可是不知怎么搞的,人类遭遇灭顶之灾,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为延续人类种族,兄妹两个不得不结合。
列子汤问中:男女杂游,不聘不媒。游,乃是男女两性间的自由结合,媒,乃是婚姻的中介人角色,聘,则是两性结合所经过的社会程序。
管子君巨篇也云:古者未有夫妻匹配之道。
第二个阶段:血缘婚,也叫班辈婚,兄弟姐妹婚。
人类族群发展到了这个阶段,才有了按辈份来划分的家族等级,既祖父、父、子、孙等概念出现。婚姻制度也出现了匹配之道。
后人对这个时期的总结是:“昏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
这个时期,部族内的人们要婚配,只能是同辈与同辈通婚,不能错辈结合。所以,当同一部族内男女人口比例失衡时,抢亲婚制应运而生。
抢亲婚,分单独行为和族群间的行为。
单独行为,就是男子到了婚配的年龄后,约上几个帮手到别的部族周围寻找适龄的妇人抢回来成亲族群间的的抢婚,则是两个部族间为了水源、食物、生存空间等等,进行灭族战争,然后将失败的一方的女性分配给胜利方的男子。
第三个阶段是族外婚。
本部族之内没有足够的异性可以结合,抢亲的对象又有限,于是,部族与部族之间开始联姻。
前三个阶段出现在人类文明的蒙昧期,婚姻的第四个阶段则从中国的周朝开始。
从周朝尤其是东周,人类文明渐渐完善出严格社会秩序。
婚姻制度从这个时期出现了一夫一妻群妾制度,或者说是一妻一夫群妾制。妻与妾的出现,意味着子女有嫡庶之分。
等到一个个以姓氏为单位的家庭和家族出现后,同姓不婚制度依然保留,部族之间的联姻演变为两个姓氏之间的联姻。
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基础上,又衍生出收继制,也叫转房制。
其含义是:父亲死后,儿子可以娶庶母,叫做“蒸”,而兄、叔死后,弟弟或者侄儿可以娶寡嫂或者婶母,叫做“报”。
“蒸”与“报”合称为收继制。
收继制这种婚姻制度是符合当时的道德伦理的。
刘汉建立后,婚姻制度就到了第五个阶段。
董仲舒将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以及孟子提出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等,按照他的“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孔孟的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
东汉后期的经学家马融,也就是马周的远祖,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并称为三纲五常。
这种并提连称意味着封建思想家终于把封建纲纪和处理这种纲纪的道德原则结合为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政治伦理道德体系。
礼记昏义中,议婚至完婚过程中有六种礼节,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是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
这个程序的注意要点是,如果两个家族间之前有过联姻的记录,则要确定新促成的夫妻关系中是否会出现错辈结合的情况。如果辈分合适,才能进行下一程序:问名。
于是,像收继制等不再符合新的伦理道德的婚姻制度,从汉初开始就渐渐消亡了最少在中上层社会是消失了。在民间,那些贫寒和偏远地区娶不起媳妇的,或许也会有的。
悲惨的是,随着鲜卑等异族南下,不但以汉人为主体的中华文明遭到严重破坏,连收继制也重新出现。
隋文帝杨坚死后,他的两个宠妃宣化夫人陈氏、容华夫人蔡氏,被炀帝杨广收留了,历史书还一本正经地说“太子蒸焉。”“亦为炀帝所蒸。”
殷清风知道隋唐两朝皇室的许多做法体现了胡人的习俗,可他没想到有一天这事儿落到他身上。
韦尼子有过婚史,这没问题。而且,这么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寻找自己的幸福,谁也不能拦着。但她的前夫可是他的老丈人啊虽然不是完全符合“蒸”的定义,可可这阴影太大了吧?
脑补一下画面:“前丈母娘,咱俩嘿哟得爽不爽?”“前女婿,你的前丈母娘很爽。”“那,咱们继续啪啪起来!”
恶寒!太恶寒了!
当然,他也知道他的想法在这时的人们看起来是可笑的。
韦尼子只是妾,不是妻。妾近乎于奴婢,不在婚姻制度的约束下。不要说她已经是自由身,就算她现在还是李世民的妾,世人也允许李世民将自己的妾赠送他人不管赠送的对象是李世民的长辈还是晚辈。
也就是说,殷清风的恶寒是“没理由”的。
韦妃问道:“怎么,清风不中意尼子?”
殷清风心说,这是中不中意的事儿吗?她曾经是我的丈母娘啊,虽然是庶丈母,可我有心理障碍啊
他看了一眼略显紧张的韦尼子说道:“这位韦娘子钟灵毓秀,国色天姿,清风岂敢觊觎。”
韦妃显然没想到殷清风会拒绝。
在她看来,韦尼子虽然不是嫡支之女,但把她这个韦氏女当做妾室送出去,应该不会辱没殷清风的身份的。
她的概念里,没有三婚几嫁的说法,只要单身就可以结婚或再婚。于是,她追问道:“是嫌弃尼子的相貌还是品性,还是年龄?
清风也评价尼子钟灵毓秀、国色天姿,婶婶也敢担保她的品性上佳,那清风就是嫌弃她的年龄喽。韦氏还有许多族女”
殷清风赶紧拦住她,这明明说的就不在点子上嘛。
“清风只是不想身边有太多妻妾而已。”
韦妃立刻放心了,她看了一眼羞愧的韦尼子,严肃的说道:“清风可知你叔叔婶婶为何要你纳了尼子?
你拒绝了河东裴氏的联姻意愿,让你的兄长娶了芸儿。
芸儿的父族已经衰弱,所以,在外人看来,芸儿代表了婶婶我,婶婶又代表了京兆韦氏。是韦氏而不只是婶婶出身的韦氏郧公房!
但芸儿只是韦氏的外女,无论以韦氏来看还是他人看来,殷氏与韦氏的关系并不牢固。
你叔叔同意赐婚,就是想将裴氏与韦氏对立起来。韦氏的族人也愿意追随你叔叔,所以想让清风你再纳一位韦氏女。
婶婶我和尼子同出一支,但这一支的族女中又无适龄的,而且尼子与婶婶我亲近,是最合适的人选了。
若清风嫌弃尼子的年龄”
韦妃痛惜的看了韦尼子一眼,回头说道:“还可从其他支房里挑选嘛。”
殷清风这才想起来,李世民同意赐婚,有他在政治上的打算,而韦氏让他纳韦尼子也是看到了他的力量。
从赐婚开始,就意味着,京兆韦氏把他作为与李世民的第一联系人。既然他的地位这么重要,怎么可能不加强一下关系呢?而联姻是最有效的方式。
京兆韦氏和河东裴氏一样,各支房基本是各自为主的,哪怕面对共同的敌人,也不会齐心协力共渡难关的。韦妃所说的其他支房,应该指的是她出身的郧公房的那一支里的分支。
韦氏的郧公房,定名于韦妃的曾祖父韦孝宽,但这一支的显赫源头还要再往上推几代。可惜的是,到了韦妃这一代,人丁的确有些凋零。
韦妃的老爹,在隋朝的时候就死了,她只有一个哥哥韦义节。韦义节在隋末投靠李渊,最后官至刑部侍郎、襄城郡公。
韦妃的二叔,也就是韦尼子的父亲,只有两个女儿,另一个女人韦檀特前两年嫁给隋朝尚书左丞、国子祭酒宏农杨汪第五子杨政本。
韦妃的三叔在武德六年挂了。
除了韦妃爷爷韦孝宽这一支外,韦妃另三个叔爷叫韦寿、韦霁、韦津。
如果韦妃想从郧公房挑选族女,最合适的就是韦义节的女儿和韦妃三叔的孙女中挑选。既然没有合适的,那只能从韦寿、韦霁和韦津的孙女里面找。
可无论是哪一支哪一房的韦氏女,殷清风都不想要啊。
“既然韦妃把人都领来了,说明韦尼子已经是最合适的人选了。如果当面拒绝了,人家小丫头回头再来个上吊自杀啥的,到时候算谁的?是结亲还是结仇?呜呼哀哉,小爷就娶了这个三婚女吧”
殷清风站起来,恭敬的向韦妃和韦尼子行礼,“是清风虑事不周。”
韦妃喜笑颜开,“清风也不用在意尼子和芸儿之间的辈分。在这座府里,芸儿就是清风的嫂嫂。如果回到韦氏族地,尼子才是芸儿的姨母。”
呃有点儿乱
不过殷清风能说啥,事已至此了。
韦妃又回头说道:“尼子,清风虽然已经答应了,但你若反悔也来得及。”说完,她又对殷清风说道:“若是尼子反悔了,清风不会在意吧。”
既然同意联姻,又同意了韦尼子是那个人选,那就大度点儿吧。
于是,殷清风对着羞涩的韦尼子说道:“若韦娘子不弃,清风就去亲长那里秉明此事。”
古代人是怎样纳妾的?不是你想象的有钱就行
中国古代社会的妻妾制度,自从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开始萌芽了。随着阶级名分制越来越趋向规范、严格,作为夫妻关系中妾的奴属地位更加固定化。
传说周文王就有后妃二十四人、汉元帝宠幸三千宫人,东汉桓帝蓄美五千、晋炎帝的后宫美女竟然超过了一万人。隋场帝的后宫虽然只有五千人,加上各地的行宫,宫女人数也超过一万。
最高记录的保持者还要数唐明皇李隆基,当时从都城皇宫到各地行宫的宫女人数竟达万之众。
古代对娶妻纳妾有严厉的规则,相应的身份等级对应相应的妾的数量。
春秋公羊传庄公十九年中写到:“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另娶。”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一国的诸侯娶另一国的女子,这个女子通常为国君的女儿,即公主为妻时,嫁女方还必须有两个媵女做陪嫁。媵女多为正妻的姐妹,位置低于妻,高于妾。
此外,正妻和两个媵女各自都还带有两个侍女,所以一共是九人。也就是说诸侯一次婚姻就能娶到九个女人,但尔后不另娶。
汉代史学家蔡邕所著的独断称,“卿大夫一妻二妾”,除非有特殊奉献,才能够最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士大夫能够娶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即庶人,就只能一夫一妻了。
但卫国有一个故事是这样说的:一对夫妻当中的妻子求神明保佑,许下愿望:让我随便得到一百束布疋吧。他的丈夫就很不满了,诉苦道:这也太少了吧。老婆说道:假如更多一点,你就会去买妾了。
故事里头描写的显然是一对布衣夫妻,可是他们竟然商量着买妾进门,这意味着,在市场上妾的报价不高,当然也许要比一百束布疋高一些,但也高不到哪里去。
孟子中所说“齐人有一妾”的故事中,那“齐人”是个乞丐,但他也有妾。
西晋期间官方规则,王公一级的能够置妾八人,郡一级的公侯能够置妾六人,一品、二品官员置妾四人,三品、四品官员置妾三人,五品、六品两个人,七品、八品只能纳一个妾。至于庶人,天然就没有纳妾的资格了。
这和秦汉期间的规则对比相似,仅仅细分的愈加清晰了。
到了明期期间,当官的纳妾十分遍及,即便是海瑞这样的大清官,也纳了两房小妾。而普通百姓,只需年满四十无子,才能够再纳一房小妾。
从清朝开端,有钱人的社会位置不断提高,只需有满足的财力,没人管你纳几房小妾。那时很多闻名的商人,家里都是妻妾成群。
唐朝社会风气对比敞开,所以在纳妾方面就对比宽松。
唐六典规则,亲王能够纳妾十二人,郡王以及一品官可纳十人,二品官八人,三品官六人等等。庶人假如有条件和才能的话,也能够纳一房小妾。
殷清风是三品的侯爷,他之前有一妻四妾,现在算上韦尼子,法律上他还有一个妾的名额。
娶妻的礼仪相当严格,夫妻双方地位越高,礼仪越讲究。但纳妾就不同了。
纳妾前,只要父母和正妻同意了,然后先向女方送少量财物,即“纳妾之资”,最后从侧门或角门把人接进来,不用拜天地和父母高堂,只需向正妻行礼就算完事儿了。
所以殷清风才有了“去亲长那里秉明此事”的说法。
在唐律疏议里有明确的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事后照样得离异。
当然,殷清风早就准备公平对待自己的女人。不但会要求她们之间平等,也不会将他的儿女们区别什么嫡庶。
他向殷元和裴氏、闻氏说明此事,不但关乎纳一个妾室那么简单,还要点明韦尼子的出身。这背后的含义,他们应该立刻就会想清楚的。
殷元只会乐见其成、闻氏只会在乎将来她有几个孙子孙女,唯一难受的只有裴氏了。
对于殷清风来说,裴氏的确不是他亲妈,殷元“也不是”他亲爹,裴氏想怎么折腾殷氏的利益他可以不在乎。但,那是以前。现在他和殷氏一族算是一荣俱荣的捆绑关系,裴氏以前的行为必须要得到制止。
他不但要断绝河东裴氏将手伸过来的想法,以后还要跟殷清栿讲明白,殷氏有殷氏的利益,利益只能交换而不能白白付出。
如果他说的话殷清栿不听,就需要李芸这个新嫩的郡主向他吹枕头风了,而韦尼子则要充当传话的那个人。
就冲这一点,韦尼子也得留下来。
韦尼子聘聘婷婷的站起来,只行了个礼也不说话。
韦妃见大事落定,欢喜的说道:“那婶婶就将尼子交给清风了。”
殷清风行礼道:“定不负婶婶所托,也不负韦娘子所愿。”
“好好好,婶婶相信清风。还有一事刚才没向你父母说明,婶婶想先问问清风的看法。”
殷清风回道:“请婶婶示下。”
“婶婶想芸儿像月丽一样到这里来住下。”
殷清风立刻说道:“侄儿今日就让阿兄准备好屋舍。”
韦妃没想到殷清风没有半丝犹豫就答应了,她有些激动有些哽咽,“好好,那就拜托清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