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日,陈墨努力避免,那场突如其来的篝火集会,所带来的影响,而使生活与任务的进程,尽可能地回归常态。
除却第一日稍微起迟,自第二日起,他都准时地到图书馆去。
他开始查阅一些资料,以翻译诗中的意象。
他也常与多萝西讨论,后者的确给他许多灵感。
多萝西认为,如果单从诗的正文去研究,其实相当难以把握。
艾略特的风格就是那样零零散散的,把一堆隐喻凑在一起,这显然构成阅读和理解上的困难。
但与此同时,艾略特也给出了一把解读的钥匙,就是诗集的名字与章节的名字。
因此,可以先摘出与“荒原”或者“死者的葬礼”有关的,摈弃那些似是而非的。
尽管其中有一些,或许蕴含特别的意思,但也应当先把握主干,再来处理这些细节。
这个观点非常有用,陈墨对此刮目相看,并认为会给解密工作带来很大帮助。
多萝西总是带来惊喜。
这份惊喜也渐渐冲淡,他对奥克莱特,以及血润仪式的挂念。
事实上,如果可以,陈墨不太愿意与奥克莱厄打交道。
有着复杂身份和复杂思绪的人,更喜欢与心灵纯粹的人在一起。
他相信,奥克莱厄也是如此。
“我请你吃饭吧,多萝西。”一日中午,陈墨如是说道。
“吃……吃饭?”多萝西脸红到脖颈,连说话都结巴起来。
虽然最近每天都和克斯默在一起,但那都是在探讨学术!
没错!是探讨学术!
她一直这样作想,又或者假装这样作想。
似乎只有这样,她才能够畅所欲言。
但是,现在是要去吃饭!
是吃饭!
还是一起吃!
气血都在上涌!
冷静!
矜持!
多萝西!
想想淑女的礼仪!
想想玛丽的教诲!
“你有自己的安排么?真是太可惜了。”陈墨说道,“那么,就下午见吧。”
要错过了!
“没……没有……”多萝西连忙道,但很小声。
她脸红到耳根了。
呜哇!
死啦死啦!
“那走么?”陈墨问道。
他其实可以直接说,“那我们走吧”,多萝西一定是会顺水推舟地答应的,但他就是要多此一问。
“嗯……”多萝西嗫嚅道。
“我……我要换下衣服……”
她感觉自己要冒蒸汽啦!
磨蹭了十几分钟,多萝西总算是从更衣室里出来。
她穿上了一件,深棕与褐黄相间的格子布外套,一条同色系的腰带收紧腰围。
她还戴了一顶,卡其色的英式礼帽,金色的发丝,从帽子里流淌下来,披到肩上。
她低着头,小声问道:“好……好看吗?”
陈墨笑着说道:“你低着头,我怎么看得见?”
“我是说衣服!”多萝西说道,但还是抬起头。
肤若凝脂,眼如点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好看。”陈墨说道,“让伦敦都明媚了许多。”
多萝西,要短路了。
……
卡姆登区,是伦敦一片中等偏上的地段。
在1973年卡姆登市场开业之后,就会遍布朋克风服饰店、街边美食店、复古集市,以及超酷的酒吧。
即使是现在,这个不景气的年代,也隐隐有一些这样的苗头。
至少,美食店总是有一些的。
汉堡、薯条、披萨、意面......
意面还是算了,意面吃得太多了……
陈墨领着多萝西,沿着摄政运河,一边逛,一边吃。
由于多萝西从不主动开口,所以一般都是陈墨直接买,然后问多萝西要不要吃。
若是要吃,就分给她;若是不吃,陈墨就自己解决了。
多萝西每次都觉得,熟的不仅是食物,她自己也熟透了。
啊呜!
如果摄政运河再干净一点就好了。
如果可以坐在河畔,坐在草坪上,看微波粼粼的水光,映照澄净的天空,与自由的飞鸟。
不像现在,食物都要小心翼翼地包在纸里,怕在空气里放久了被尘埃玷污了去。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有喜欢的人。
啊呜!
你在想些什么呀,什么喜欢不喜欢的!
脑子都要烧着啦!
“多萝西,有一件事情,我要告诉你。”陈墨突然说道。
“啊?”多萝西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事啊?”
“我们先找一处坐的地方吧。”陈墨说道。
两人来到附近的一处花园。
尽管此时伦敦的绿化面积非常稀少,但在卡姆登这样的地方,总还是会为富人,多保存一些绿意。
两人寻了一张长椅,并排坐着,正面对一片郁金香的花圃。
此时正是花期,红的、粉的、白的、黑的、紫的、黄的,分隔着开了一丛又一丛。
开得极热烈,是伦敦难得一见的颜色。
多萝西发现,自己的心脏在不争气地怦怦乱跳。
陈墨并未急着开口,反正也不是什么急事。
而眼前的美景是少有的明亮。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
多萝西觉得时间既快又慢,据说德国出现了一个能解释时间快慢的物理学家,那他能解释现在这种情形吗?
这湍流啊,到底要把我冲到哪里去。
陈墨欣赏够了花,才想起是要说什么来着。
嗯,说什么来着?
他想了想,才想起要说什么。
他开口道:“多萝西?”
多萝西应道:“嗯。”
事到临头,她却突然平静下来,尽管心跳依旧,但她却觉得做好了准备。
“我要说一件事,一个小秘密。”陈墨说道。
“嗯。”
“我觉得它是非常微不足道的,但想了想,却觉得要告诉你。”
“嗯。”
“最近几天,我们聊得非常深入,也非常开心,我希望,这个小事不要影响到我们的友谊。”
“嗯。”
“那我要说了?”
“嗯。”
“我今年十五岁。”
“嗯。”
“嗯?”多萝西睁大双眼。
……
我叫多萝西·伦塔娜,今年十八岁,性格腼腆,是伦敦图书馆的实习馆员。
喜欢书,喜欢花,喜欢裙子和帽子,喜欢待我很好的玛丽。
平时不怎么说话。
说话好难。
很容易说错。
要考虑别人的感受,要考虑自己的感受,要考虑很多很多东西。
对一个人有好感,也不太敢接近。
但最近,因为一些事,我和那个人,说了好多话。
认同也好,反驳也好,那个人在认真地和我交谈。
他帅气、大方、礼貌、幽默、博学、多才。
今天,他约我出来吃饭。
吃了很多好吃的。
我好开心。
我喜欢他,又不同于对玛丽的喜欢。
他叫克斯默·法尔摩。
今年,他十五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