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91章 此间人世(大结局,4000福利)(1 / 1)凉风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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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相就站在屋门口,听闻屋里传来的那一声撕心裂肺的“小迩”,亦忍不住泪如雨下。

她……

终究没能熬过这个乱世。

而此时,宫里正在大办慕想宸的登基仪式,他换上五爪金龙的正经龙袍,戴着更重的发冠,站在这宫里最高的台阶上,俯视着这一片恢宏大气的皇宫,身边……

空无一人。

呵,他赢来天下,赢不了她。

万里江山,一世寂寥。

真真好一幅绝对。

荣封太后的闻人氏就此封闭佛堂,终此一生,再不见自己的二儿子一面。

新帝登基之后,朝堂之上杂事一堆,待他处理完毕,这第一件事就是取缔了公子府,将仅剩的两位公子贬为庶民明里或许是责罚,可暗里,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三无相终于能够恢复本名“应予欢”,而九无妄,也可以大大方方承认自己的名字“温衍君”。

两个人就这么在被贴上“封”字的公子府大门口分道扬镳。

三无相牵着马,马上坐着茹心,而九无妄手里抱着小念恩。

“你要去哪?”

这么多天下来,九无妄也终于从消沉之中走了出来,闻言逗了逗怀里的小念恩,听小念恩管他叫了声“爹爹”,这才温和一笑道:“带他回家。”

三无相点了点头,幸好应迩死前,留下遗言非要让他将小念恩抚养成人不可,他才可以这么快走出阴影,那丫头……

至死都在想着他啊。

“好,你回你家,我带着茹心……浪迹天涯。”

“不回淮南?”

三无相摇了摇头:“暂时不回,小迩将发扬应家医术这件事交给我,我怎么也要做到了,才好回家见江东父老。”

“倒也是,那我们就此分手吧,若有幸,江湖来见就是了。”

三无相和茹心相视一笑,点了点头,这便背道而驰,就此分手。

青锋就比较惨了,他虽也是被拐来的孩子,却是全然没有小时候的记忆,公子府一取缔,也不知道自己该往哪走,灵机一动,想起回去复兴孽火寨的两兄弟,一时热血上头,便带着几个兄弟一起去投奔于江湖了。

可到了孽火寨便傻了眼,这孽火寨数年前付之一炬,连山头都烧了个干净,这两兄弟哪里是回来当土匪浪迹江湖的,这根本就是回来种树务农的啊!

可气那矮个子贼眉鼠眼,还拍了拍他肩膀,道:“兄弟,既来之则安之,你千里迢迢来投奔我们兄弟,便是我们这孽火寨的三把手,来来来,我们挖坑你埋土就是了!”

青锋:我信了你们的邪!

沈决明伏诛以后,太医院院正一职空缺,慕想宸没有多想就提拔了自己的亲信王孙,他有医术更有济世救人的医者之心,再适合不过。

太医院的小侍医拿了个破旧的坐垫,正要丢,却被王孙喊住:“那是要丢的吗?”

小侍医点了点头。

他便温和一笑,指了指后院台阶:“放那去吧。”

“啊?”小侍医歪了歪脑袋,“人来人往的,放台阶上做什么?”

“因为……那曾经是有人爱坐的地方啊。”他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个一身严肃太医服的少女,曾经,她就爱一个人坐在这里望天,要是那个时候……有这样一个坐垫,她坐着也会舒服点吧。

只可惜……

那个姑娘,到底是再也不会再坐在这里了。

而慕想容经历了种种,也一夜之间成长,没有过多挣扎,默默接受了远嫁青月和亲的命运,和谈一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可在此关头,青月使臣江寄北却疏忽没了踪迹,只留下了遗书一封,自述身患绝症,将不久于人世,为了避免引起争端还特意又交代了身边之人一遍,让切勿寻找,这便孤自一人,快马加鞭,一个人,跑来了应家祖坟。

他查过,应迩已经将无处为家的纳铃葬在了应家。

“在我们青月,自尽的人,来世会受尽当牛做马之苦,纳铃……如今,我这条命,也该还你了。”他伸手抚过那墓碑上的纳铃二字,饮尽了壶中最后一口酒,仰天一笑,死啊……

于他而言,真是件痛快事!

这便将坛子一摔,抽出剑来,在她坟前舞剑一曲,至兴之时,利刃一闪,血溅三尺,就此自刎于坟前。

他啊……

也该给这个姑娘谢罪了。

轩辕国的青年才俊,最是出名的,当属小小年纪就可以出使青月的崔子元,因此,慕想宸没过多考虑,便将护送和亲队伍的事,交给了崔子元。

可崔子元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要护送着嫁到青月去的姑娘,竟是那天在朱雀大街遇到的纨绔少女!

如今,纨绔的少女不再纨绔,可意气的少年却依然意气,两个人,一个在车里,一个在车外,却是一个在世界这头,另一个,只能在世界那一头。

慕想容一身华服花嫁,再无少女稚气,只叩了叩车壁,嗤笑了一声:“我以为你是来接我回家的,没想到,你是来送我出嫁的。”

崔子元紧紧攥起了拽着缰绳的手,却又倏忽放松,伸出一只手指来,压在唇上,比了个噤声手势,轻轻嘘了一声:“公主,勿言。”

江寄北到底是遵守自己的诺言,平安将塔克送回了苗疆,只是面对着一片瘴气弥漫的深林,身侧空无一人,唯一的女儿已经葬于他乡,他终究……

没有踏进去的勇气。

三无相带着茹心一路跨越山河,对着医书整日无偿行医,若有病人万分感激,问及姓名,他便道自己是应神医的弟弟,应予欢,一而再再而三,一些时日下来,竟也闯出了一个“小神医”之名,待他终于走到一个小村落里,便向一位路人询问道:“大爷,你们村里,丢过孩子吗?”

那大爷连连点头:“丢过,早几年世道乱,经常丢孩子。”第九xiashu9

“那丢了的孩子里,有没有一个是神志有些问题的?”

那大爷顿时将头点得如同小鸡啄米,说着指了户前面不远处的人家:“有有有,就他们家,小娃娃跟他姐姐去赶集,回来路上就丢了,他姐还被那群短命鬼打瞎了一只眼,要是那孩子没丢,今年也该十七八了。”

说着又叹了口气,摆了摆首:“可怜见的,以往也是我们村里数一数二的人家,为了找这个孩子,家产都给拖没了,老太婆丢了孩子那一年就气病了,没多久就死了,老头子后来听说邻县有个孩子长得像,就去找,结果摔死了,现在这一家,就剩这个瞎眼的姑娘了,可怜呐。”

三无相点了点头,温厚道了句“多谢”,这边带着茹心往那户人家去,果见有个二十几岁的女子在院里忙活,一只眼睛还是闭着睁不开的。

“请问,你弟弟是不是十五年前丢了?”

那女子身形一顿,忙奔上前来,仅剩的一只眼里闪出希冀的光芒:“这位公子是有我弟弟的消息吗?”

“不知令弟叫什么?”

“小愚,大智若愚的愚,他虽然神志有些问题,却是个心思细腻的好孩子。”

三无相垂首:“小愚啊……是个好听的名字。”

说罢从袖间拿出一个小荷包来,装了沉甸甸的一小袋银子,温柔道:“你弟弟很能干,也很听话,这是他这些年来赚的钱,我替他保管着,如今,都奉还给你。”

那女子颤颤巍巍接过银子,脸上是按耐不住的欣喜,紧紧攥着他的衣襟:“那他人呢?他在哪?十五年了!我找了他十五年了!”

三无相摇了摇头,顿了顿,这才垂眸道:“……他被卖到我们村里,父母都很疼他,他一直都记得你,只是神志有些问题,只能干些苦力,前些日子不幸摔死了,没有痛苦,走得安详,你……节哀。”

说罢,一刻都不敢多呆,急匆匆拉着茹心就离开了,可行至村口,依然能听见那女子撕心裂肺的哭喊。

茹心敛眸,轻声道:“原来……无欲的名字,叫做小愚,比无欲好听多了。”

“是啊。”三无相叹了口气,终于明白为什么无欲那么喜欢小迩,原来……他是把小迩当成他记忆里的姐姐了,他一直都记得,只是……他无法言说。

“对了,我们接下来去哪?”

三无相闻言便从衣襟里拿出一份资料来,看了一遍,这才道:“去锦州,大哥是锦州人,我们去锦州还能顺道路过淮南,去探望探望无妄和念恩。”

茹心瞥眼见纸上详细记载着十位公子的身世,便不由好奇:“这是哪来的?”

三无相手一顿,这便收了起来,微微一笑:“一位故人给的。”

说罢,便带着茹心继续往前走。

她便又追问了一句:“你打算一边云游行医,一边带这几位公子回家吗?”

“是啊,逝者已矣,生者……日子总还要过下去,是生是死,总要给他们一个说法。”像那个女子一样的家庭,不知还有多少。

不过没关系,现在世道安稳,海清河晏,天下太平,有慕想宸这样的明君在,再也不会有孩子像他们一样了。

而九无妄那边,他清晨赶到淮南,便直奔温家而去,将摔成两半的百合燕尔佩戴在了小念恩脖子上,这便叩开了温家大门。

守门的小厮打着哈欠前来开门,懒懒散散打量了他一眼,问道:“你是何人?”

“温家老太君还健在吗?”

那小厮脸色顿时难看起来,连瞌睡都醒了一半:“你这人,怎么说话的?我们老太君能活九十九呢,去去去,别来捣乱!”

九无妄脾气好了很多,被一个小厮这么说,也半点不恼,反而笑着说道:“那劳烦小哥去通报一声,就说……衍君回来了。”

那小厮起初没有反应过来,嘀咕了一句“衍君”,这才倏忽一惊,连说话都结巴了:“你你你你……你是小少爷?”

他又笑着点了点头。

那小厮连忙一路飞奔回院中,一叠声喊道:“小少爷回来了!小少爷回来了!”

这一遭,顿时把整个温家都喊了起来。

九无妄把小念恩放下,牵着他的手往里走,道:“走,爹爹带你找太奶奶去。”

小念恩响亮的应了声“嗷”,这便跟着一起进去了。

头发花白的老太君在一群三姑六婆的簇拥之下匆匆迎了出来,只一眼,不用什么信物,便足可以认定,这定是自己的小孙子无疑,当即老泪纵横地迎了上去:“我的衍君啊!”

他微微一笑,点了点头,轻轻唤了声“奶奶”,这便抱起小念恩来:“叫太奶奶。”

“太奶奶!”

温家老太君慌了神:“这……”

九无妄却是全然不在意,只道:“我跟小迩生的,亲儿子。”

她点了点头,目光里有泪水打转,应迩这个小医仙亡故的消息早已传遍了整个轩辕,这个孩子到底是怎么来的,她也清楚得很,只是却全然不在意,只要小孙子说是,那她就认!

她虽已高龄,却依然精神矍铄,这便将拐杖一丢,向小念恩拍了拍手:“来,太奶奶抱。”

小念恩根本不认生,张手就要抱,这温家大院,在丢了孩子的多年凄风苦雨之下,终于再次洋溢出一片欢声笑语。

九无妄匆匆回来见了一面,便道:“奶奶,帮我照顾一下念恩,我出去一趟。”

温家老太君知道他要去哪,便点了点头,温柔道:“去吧孩子,早点回家,奶奶等你。”

他“嗯”了一声,便赶到了离温家大院不远的应家老宅。

他上次来,只迁了坟,未曾来这祖宅转转,现在才发现,这里依然是一片断壁残垣,只有门口院里的老槐树,依然生机勃勃,他蹲在地上,将十六年前应予怀埋下去的黄粱酒挖了出来,十六年过去,这坛酒没变成女儿红,却变成了花雕。

打开喝了一口,呵,十六年的老陈酒,又怎一个“醇”字了得。

只可惜……

自她死后,他千杯不醉。

什么醉生梦死,应迩啊应迩,你临死……

又骗了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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