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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换作平时,莺莺早温言软语的劝解了,即使劝解不了,她也会出来周旋。

今日,她是气极了。

殿下不知叫了多少声阿蔓,还是流着眼泪叫的。

那个贱人有什么好,值得殿下如此眷恋。

叫阿蔓也就罢了,还叫了几声小红。

连那个失了宠的贱女人都藏在殿下心中,却将一直陪伴他的她视为无物。

她气得一句话没说。

那小厮是个实诚人,飞也似的又跑回去回禀管事张润,说面命令停工。

于是,真停工了。

这一天就是三天,张润迟迟等不到头的消息,有些坐不住了,怀揣着一颗疑惑不定的心去找莺莺,请示什么时候开工。

莺莺一头雾水,听管事的说已经停工三天,她气得大发雷霆:“蠢货,本姑娘什么时候说要停工了?”

张润抖抖豁豁的回道:“不是那日主子说要停工吗?”

“这世怎么会有你们这种蠢货,主子说的是醉话,来人啦,给我拖出去杖责二十!”

“姑娘饶命,是小的失职,还求姑娘给小的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莺莺哪里肯饶他,又要命人将张润拖出去,张润急中生智:“姑娘,小的知道有一样宝物必能如姑娘所愿。”

“是何宝物?”

“宁城有家仙芝坊,仙芝坊里有一种灵药,只一滴就能让人死心踏地,再无二心。”

莺莺心思一动:“哦,这世竟怎会有这种灵药?”

“千真万确,只是这灵药价格实在太高昂,一般人根本买不起。”

莺莺眼一瞪:“本姑娘是一般人么?”

“对对对,姑娘不是一般人,是小的多嘴。”他啪啪啪自抽了几个耳光,“那灵药名叫洗髓仙,仅一滴就价值千金,是……黄金。”

莺莺虽然有些肉疼,但能让殿下从此对她别无二心,别说一千两黄金,就是万两黄金,她也得弄来。

皇那般看二殿下,将来必会让他继承大统。

待二殿下坐皇位,那她就是皇后,母仪天下的皇后。

一千两黄金买一个皇后,实在太值当了。

而且二皇子向来对金钱散漫,她有的是法子从二皇子那里弄来,这叫羊毛出在羊身,她白捞一个皇后坐。

她立刻道:“好,这件事就交由你去办,若办的好,本姑娘重重有赏,若你敢欺骗本姑娘分豪,本姑娘砍了你的狗头。”

“放心吧,姑娘,小的一定将事情办的妥妥当当。”

“去吧!”

张润如释重负,回去将那跑腿的小厮重重抽了几十鞭子。

第四日,矿恢复了正常,李逢夏,李老三都去矿做工了。

可怜王青山,伤筋动骨一百天,他受伤在家,头都要被鲁氏骂臭了,幸好鲁氏手里有了五百两银票,心情大好。

否则,连口饭都不会给他吃。

王青山不好意思托人告诉女儿自己受了伤,一个人在家苦苦熬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每日里吃的比猪食还不如。

想到没和离之前,哪怕家里再苦再难,哪怕他回来再晚,月娘和两个女儿都会给他留一口吃的,眼泪直能往肚子里咽。

这一切,王落花并不知道。

矿山没塌本是件大好事,但王落花心里还是存有疑虑。

究竟是梦中之事太过虚幻,不可信,还是因为她下了药,矿山停工三天,所以没发生矿难。

她知道有些事,牵一发而动全身。

哪怕当中有一个小小的改变,都有可能引发不同的结果,她曾听外婆说过什么蝴蝶效应。

一只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都有可能导致一场龙卷风。

当时,她只觉得外婆说的太深奥,也太虚无飘渺了,她根本听不懂。

不过是一只小小的蝴蝶,怎么可能因为它扇动了几下翅膀,就能引起一场龙卷风?

现在她还是不能理解,但似乎又微微懂了那么一点。

难道这就是蝴蝶效应?

这些天,她心里始终疑疑惑惑的,好在矿什么事都没发生,一切都看似正常的进行着。

因为离家近,矿管理又颇为松懈,所以李逢夏和李老三不用住在矿。

李老三每天回来,虽然忙的满脸黑灰,但是有高额的工钱,他脸都是乐呵呵的。

就这样,又过了一些日子,南方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益发湿热,好像哪里都了霉。

李玉馨惦记着家里,想着小住几日就走,结果公公来了一封信,让她放宽心在娘家住着,毕竟家里就他和儿子两个大老爷们,怕照顾不好她。

其实是因为苗圣杰不小心染了风寒,苗庆泰生怕过了病气给李玉馨,不敢叫她家去,只是不好在信提,怕她担心。

最后,他又添了一行,让李玉馨代他向天宝老弟问个好,说他相信天宝老弟是个言而有信之人。

李玉馨一看,瞬间明白,只能摇头失笑。

不过,给公公找个伴也好,毕竟她只是儿媳,照顾起来,有诸多不便。

相公又是个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公公这些年一个人将他拉扯长大,实属不易。

看完信,她直接去找了冯氏,冯氏笑道:“我还当是天宝那孩子没个正经,信口开河,胡说八道的,不想竟是真的,也好,我帮他打听打听。”

这边,李逢君终于在约定时间完成了抄书,店掌柜陈仲德还想再款留他继续留下来抄书,他没大没小,笑着拍拍陈仲德的肩:“老子答应了丈母娘,明儿一早就去明德学馆。”

陈仲德如今和他混的很是熟稔,连忙笑道:“天宝,你可终于想通了,知年兄若知道你去,必定高兴。”

从前在学堂念书的各种糗事给李玉逢君心里造成了一定的阴影,他还是有点犯嘀咕,怕丟脸,脸却笑道:“这个当然,毕竟老子是难得的人材嘛。”

“你呀,一点都不知道谦虚。”

“谦虚过了头,就是虚伪,是骄傲,老子是那种虚伪骄傲的人么?”

“……呃,呵呵。”

陈仲德很无语。

到底爱惜他的人材,又道,“就算你去了明德学馆读书,也可以在我这里抄书,书本,笔墨纸砚你可以一起带到学馆去,我不收你押金。”

李逢君好说话起来又特别好说话,笑着拍了拍他的肩:“一句话的事。”

他刚离开书肆,就走进来一个脸色阴沉,形容消瘦的年轻人。

“掌柜的,你这里还缺抄书的么?”

书肆人来人往,陈仲德一时也没认出来他是谁。

听年轻人说要在这里抄书,他忙点了点头,正要试试他笔墨,他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这是小生的笔墨,不知可能入的了掌柜的法眼?”

他说话的语气颇为礼貌,但眉宇之间又带着一种倨傲。

陈仲德一见他的字,运笔秀巧,隽秀文雅,好似谁的笔墨。

他突然想起,有一次随温知年一起去参加诗会,他有幸见到明德学馆馆长贺兰泓的笔墨,清雅端正,柔中带刚却又神气畅然,令人赏心悦目,所以他记忆犹新。

知年兄的字虽然写得好,但他的字如他的人,太过刚正端直,缺少意境。

此子的字迹,在形倒与贺兰先生的笔墨颇有几分相似,只是在神差了那么一些,缺了贺兰先生的笔力和风骨。

不过,也是难得的好字了。

这一回,他颇为用心的又打量了他两眼,只觉得有些面熟,笑着问道:“不知小友如何称呼?”

年轻人微微一笑:“小生李逢秋。”

陈仲德顿时想起那日之事,对李逢秋为人颇有些不耻,脸顿时就不那么好看了。

怪道自己没认出他来,这才过了多久,这个李逢秋怎么憔悴成这样了,倒像是霜打的茄子一般。

不过,他开门就是做生意的,好字难求,他点头道:“我知道了,你想在我这小小书肆抄书也行。”他回头吩咐道,“添福,将那本《春闺记》拿来。”

“好嘞。”

稍倾,添福将书拿了过来,陈仲德将书递到李逢秋面前,一个字还没说,李逢秋的脸已经涨的通红。

《春闺记》又名《春闺恨》,讲的是尚书公子吕享之妻顾春归,偶然目睹相公与公公的宠妾通奸,不小心打碎窗下花盆被二人发现。

二人为了遮掩丑事,给顾春归下了毒。

顾春归惨死,化作冤魂索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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