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五章 法律(1 / 1)第三个局外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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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业界尚有名气的中年侦探,四十八岁的约恩·阿普瑞算是半步退休的程度,他的资产算不上富裕,但将之挥霍在自己的余生上,倒也是绰绰有余。而自己的长子和长女也早已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工作和事业,能够自力营生。

现在他接着参与刑事调查,为了钱的因素很少,更多的是追求心中那一份正直,而这又是一段故事。

而在无聊的等候,唯有追忆能作为其间消遣,对于正义和正直的探究,也让他回忆起扭转自己命运的那一个雨夜。

父亲、雨夜、谋杀、纵火、正义、正直,死刑。

这是那次事件镌刻在约恩心中永不磨灭的关键词。

……

我的名字是约恩·阿普瑞,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家庭成员事业有成,父亲是一位富有名望的检察官,母亲在一家大公司上班,家庭成员住在一所独立式别墅里,家里聘有两位女佣,至于我,理所当然不用担忧衣食住行方面的问题。

而我也并非独生子女,我还有一位热心兄长,一位善心的姐姐,在他们的陪同下,我并不孤独,过上了一段让人留恋的幸福童年时光。

在每个人的人生,最能给他们带来影响的人各自不一。

而我的人生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人,是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霍罗斯·阿普瑞是一位富有才华的年轻检察官,在我的印象里,他总是身着深蓝色的正装,整着一丝不苟的发型,顶着一张不动声色的冷漠脸孔,目光中流露着才华之人特有的英气。

但有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目光更像是烛光,灼烧锁定中的事物,让人感到不适。

因为他总是以一副冷漠姿态审视外物,因而我在幼年时期有些畏惧他……

而对于他的工作,作为儿童的我自然也不太了解。

儿童并不需要对这个复杂世界的复杂事物了解太多,在精神上,他们所需的无非是能够伴随入梦的美好故事,以及爱。

美好故事是驱使孩童在梦中启航的燃料,而爱是指引着他们前进的罗盘。

时间在记忆的齿轮中扭动,光阴随之转变,直到后来那一件事后,我才对他得以改观。

那时候法院的规定跟现在有些差别,当时允许十二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入法庭的旁观席。

不过有两个基本前提。

一是监护人的陪同。

二是经过法院检验,并取得许可。

于是乎十二岁那年,我得以跟着母亲一同进入旁观席,在亚维兰第一法院的法庭旁观席,在那里,我第一次亲目见证到什么是法庭,什么是法律,什么是审判。

我的目光注视着那一位站在检方一列的人,他脸孔上硬朗的曲线,深蓝色的正装,最具有特征的,是那如烛焰一般燃烧,让人感到畏惧的眼神,这道目光死死地锁定在对面那位显然有些不自在的辩护律师身上。

我认了出来,站在检方那一列的,正是我的父亲。

而接下来,我只记得那是一场漂亮辩证。

父亲以证据为子弹,以逻辑为扳机,在中气十足的指证中,如同摧枯拉朽射穿辩方的虚张声势,洞穿对方站不住脚的根据,让陪审团得以看见枪弹伤痕下的真实。

最后法官宣告被告应有的判决,结束了这场法庭辩论。

而这一切,都映入了我的眼帘。

我第一次觉得父亲的身姿是如此的帅气。

在法院外,我和母亲等待着父亲出来,当时我对于这方面的事情并未有过太多的接触,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我也不免好奇地问:

“妈妈……爸爸刚才是在做什么?”

“约恩,”母亲犹豫了一会,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跟孩童解释关于刑事法庭方面的事情,不过她最后还是半蹲下来与我齐目,接着说道,“嗯……法官对面那个戴着手铐的叔叔犯了罪,所以爸爸要指出证据,让法官给予公平的判决。”

“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不解地反问,“既然有罪,那为什么还要特地走这么一个流程,直接捉去关了不好吗?”

“这……”母亲不知该如何继续往下说道,似乎在想着如何让一个孩子理解法院的意义。

而另一道坚毅的身影站在了我的面前,那是我的父亲。

“孩子他爸,你来跟小约恩讲吧。”母亲果断将难题抛给了自己的丈夫。

“讲什么?”

“关于……法律和法院的事情。”

“是吗……”父亲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样,“走吧,回家的马车上我跟你继续聊。”

在马车上,父亲发问道:

“你知道什么是法律吗?学校不至于连这个都没有教过吧?”

“额,”在父亲的目光下,我有些紧张,而学校……也确实不会专门教这种东西,“政府制定的规定?”

而父亲也似乎从我那不自然中看出我心中无物,有些失望地摇了摇头,问道:

“法律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嗯……啊。”我试图张口回答,但又不知道回答些什么。

无论是家庭教师,还是学校的先生,都没有跟我讲过这种东西。

父亲突然笑道:

“没有这种东西。”

“啊?”而我有些错愕,原来父亲只是在跟我开玩笑。

“听好了,约恩,法律并非某个人或是组织的特定规定物,而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历史的发展进展中逐步推翻,逐步革新的规定成文。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法律,而政府所遵行的,正是大多数人所认可的法律。”

“是吗……它会不断地变化?”

“是的,过去,现在,将来,法律并不一致。”

我总觉得父亲没有直面回答我的问题,于是再度问道:

“那么法律是什么?”

他回答道:

“人之所以为人,不同于飞禽走兽,是因为人类创造了‘规定’。”

“在莽荒时期,野人之间创造的‘规定’聚集在一起,一同为遵行相同的目标而合作协力,规定指明团伙要做什么,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因而让人类逐渐演变出文明的色彩。”

“人不会理所当然地认为强食弱肉,心安理得地将弱者剥夺至一无所有,而是会选择关爱和援助弱者;人不会理所当然地同类残杀,心安理得地啃噬同类的尸体,这一切皆来源于‘规定’,‘规定’早已在人类的漫长发展中埋入了人的血脉,但面对更大的世界,血脉中的‘规定’自然是不够用,因而人类在远古时代创造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而这个‘规定’,就叫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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