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京城,乍暖还寒。
时至正午,天还挂着太阳,却依旧摆脱不了冷冽的寒意。
前门大街,行人寥寥,行色匆匆。
两旁,那些三层楼高,挂着招牌和幌子卖布的,卖粮的,卖酒的,卖糖的商行,虽然开着门营业,但门可罗雀。
街道的地面坑坑洼洼,有的石板碎成乱碴,一大滩黑水散发着臭味,流淌在街道,部分地方还长满了绿色的青苔,让人难以下脚。
路边,即便现在兵荒马乱,也站满了出来找活的贩夫走卒,货郎小贩。
这就是京城?这就是京城最繁华的地段?
穿越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出门的朱慈朔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大街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人都显得毫无生气,好像被人抽走了灵魂。
朱慈朔一身便衣在街闲逛,心却渐渐沉入谷底。
难怪大明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窥一斑而见全貌。
一个国家,最强大的是普通民众充满自豪感与幸福感的精气神。
一个民族,最受人敬畏的是自己饱满的底气、宽宏的胸襟、不屈的意志、奋斗的精神。
具备了这些,国家与民族才不至于衰落;具备了这一点,国家民族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而大明如今......
看着朱慈朔越来越阴沉的脸,跟着他一同出来的庄安世小声说:“殿下,回吧?”
“急什么!”朱慈朔没有好气的道,“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怎么也得逛逛!”
说着,用手在对方宽阔的肩膀拍了拍,“你不懂,我如今像太医,在号脉!”
庄安世不懂,只能习惯的微微弯腰方便朱慈朔拍大他,同时戒备的看着四方。
他不明白吴王殿下为什么把逛街看成是太医“号脉”,但是他知道,如今的北京城对于他们来说危机四伏。
吴王稍有闪失,他就难辞其咎了。
街的一切,在朱慈朔眼里都是不堪,见惯了后世整洁干净的街道,这个时代的大街小巷太脏太乱太差,这让有些洁癖的他很不适应。
这里,应该是这个时代的天堂啊,这样的天堂欠清洁费了?
“殿下,回吧!”庄安世有些煞风景的继续说道。
朱慈朔无奈的摇摇头,侍卫出身的庄安世太小心了,生怕闯贼随时随地会钻出来害他一样。
但是想想他也是职责所在,自己若在继续这样,怕是他回去要受那几个老头如刀的唠叨。
刚想转身离去,一阵喧嚣夹杂着哭喊声从街角传来。
......
......
隐蔽的街角,彩色斗拱的屋檐下。
两个人跪在那里,一老一少,一男一女,而他们的身边则围着一圈贼兵。
老人的胡子头发打绺的纠缠在一起,脸的皮肤如同枯树皮一般带着深刻,一看就是一个老实的庄户人家。
他带着哭腔,不停地向周围的贼兵磕头作揖。
“各位兵爷,行行好吧......小老儿与小孙女相依为命,就这点棺材本了,你们拿走了,我们怎么活啊!”
可是,那些贼兵并不搭理他的话,而是饶有兴致的看着跪在一边的女孩,面露色光。
周围的百姓麻木的看着这一切,不言不语。
那老头身边跪着的女孩,年岁不大,却长得标致,此刻凄凄楚楚的模样更惹人爱怜。
“老头,别不知好歹,我们大顺军进城是帮你们的,为你们杀了那个大明昏君,你们出点军饷应该!”贼兵中的头目吼道。
“再说,你这点钱,兄弟们连塞牙缝都不够!”说着,顿了顿,色眯眯的看了那女孩一眼,“算了,老子宽宏,这剩下的捐饷咱不要了,但你得让你孙女陪哥几个一晚。”
说完,大手一挥,几个贼兵便要冲前去将女孩带走。
老头瞬间惊恐的抱紧了孙女,而那个女孩则嘤嘤的哭了起来。
“不能啊,闯王不是说秋毫不犯吗?各位兵爷,钱我不要了,不能带走我孙女啊!”
几个贼兵那里会搭理他的话,见老头紧抱女孩不松手,直接将刀抽了出来。
“住手!”
突然,一个怒气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让贼兵们愣住了。
贼兵们转过头,见是一个气度不凡的年轻人,带着几个长随,眼光不善的看着他们。
那几个长随一看就是不好相与的,浑身的杀气,让过战场的他们相形见色。
现在的北京城能有这气势的,绝对是他们大顺军的一方人物,这样的人物,他们这些小兵惹不起。
微微躬身,笑道,“这位当家的,小的们是刘帅帐下,奉命出来捐饷。”
见对方把自己当成是闯贼的一员,朱慈朔脑袋一转,计心来。
不动声色佯装愤怒道:“捐饷?我看你们这是抢饷吧!闯王的话你们都当耳边风了?”
朱慈朔走过去,对着贼兵们怒目而视。
庄安世等侍卫的手,摸到了腰间的刀把子。
被这些目光盯着,朱慈朔又搬出闯王,贼兵们脸瞬间是冷汗,两股战战。
“小的......小的也是奉命行事。”
“奉命?奉谁的命?刘宗敏?他刘宗敏难道要造反?闯王的命令可以不听了?哼!”
朱慈朔说出造反的话,直接把贼兵们吓得跪地求饶。
“滚!”厌恶地摆了摆手,众贼兵刚起身,朱慈朔又傲慢的说道。
“本人是大将李岩帐下,刘帅若是对今日之事不服,自可找我家大人分说,滚吧!”
贼兵们一溜烟跑出很远,头目回过头远远看着慢慢在女孩面前蹲下的朱慈朔,皱眉骂道,“呸,装什么好人?还不是跟老子一个德行,跟老子抢,看我家刘帅到时候不抽死你!”
......
......
“叫什么名字?”朱慈朔在女孩面前蹲下,看着对方的哭肿的眼睛。
“回少爷,小人孙女叫秀云!”女孩怯怯的看了他一眼,随即马低下头,没有回答,傍边老头回答道。
“庄安世!”
“少爷!”
“你身的钱......给我点儿......”
朱慈朔有些不好意思,他说是大明的吴王,但穷得叮当响,身一个铜板都没有。
那群贼兵最终还是拿走了爷孙俩身仅余的银钱。
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身没有钱财,只有等死的份。
就在庄安世伸手去解自己的荷包时候,老头突然重重跪倒在地,重重磕了一个头,然后哽咽着道。
“少爷!您好心,买了这个丫头吧!跟着我,兵荒马乱的早晚得死!!”
“早晚得死!”听到这话,朱慈朔的心,像是刀子在扎,心疼的要死。
乱世,人命如草芥!
“你们为什么来京城?”心疼之余,朱慈朔问出了一句,自己说完就觉得白痴的话。
老头抬头,眼中都是迷茫,“到处闹贼,地没法种,儿子便说来京城做工讨口饭吃,变卖了所有家当,走到半道,结果儿子被官兵害死了!”
“爷,您买了我孙女吧!她很勤快呢,洗衣做饭都会!”老头哭道。
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女孩,就算给他们钱,他们能吃多久?
“都带着,跟我们走吧!”朱慈朔对庄安世的荷包摆摆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可是......”庄安世凑前小声说道:“少爷,目前我们的情况......”
“多两张嘴的事儿!”朱慈朔抬手制止了庄安世继续说:“他们也是大明的子民啊!能救一个算一个吧。”
庄安世见他坚持,也就没有再说。
而朱慈朔解决了此事,则将目光望向那些贼兵远去的方向,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喃喃自语:“这京城快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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