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风流浪子(1 / 1)金秋桂子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按电报上的说法,那时候伊恩正好要去参加大学的午餐会。

天空中下着小雨,能见度很差。

在他过马路的时候,左右两边整个同时有一辆马车交错,他躲开了第一辆,滑到在地,不幸没有躲开第二辆,头盖骨被另一辆马车的橡木车轮碾碎了。

肇事的马车逃之夭夭,鲜血被冲的到处都是,首都街头的交通警察匆匆跑过来时,只能通过尸体上整件知道死者是新罗马大学里的助理讲师。

大学立刻就往维也纳的斯坦老宅里,拍了一封讣告,通知了克雷蒙和伯伯,有关伊恩的死讯。

“这种稀里糊涂的死法,倒像是老爹稀里糊涂的人生的写照。”

克雷蒙在心里想。

这个颇有黑色幽默意味的念头,不是从他脑海里凭空冒出来的。

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有见过自己的亲生父亲几面,但认识伊恩·斯坦的人对他的评价都出奇的一致。

那个人就是一朵天生的奇葩。

作为男爵的儿子,正常的人生轨迹就应该像自己的表哥那样,成为一名骑兵或者炮兵,奋力的结交同僚,巴结上级。

等你做到了营团级别的军官,如果你足够富裕的能够支付的起频繁社交酒会的花销的话,就可以想办法调到皇帝身边的禁卫军去。

禁卫军最大的优点就是容易晋升为将军,等你的军装上别上一颗闪亮的将星,再娶一位侯爵小姐。

bravo!

斯坦这个姓氏就算是彻底在上流社会中站稳了脚跟。

而老爹的脑回路显然和正常人不一样,他没有在军队里对着服兵役的苦哈哈们大呼小叫,也没有和伯伯一样经营家里的产业,反而在去骑兵连报道那天溜去新罗马准备去考大学。

作为一名军事贵族路线的坚定拥护者,老斯坦男爵听到这个消息后,强忍住冲去新罗马城把儿子吊起来抽的冲动。

他安慰自己说,学而优则仕嘛,走知识路线也可以为将来从政做准备。

可浪荡在繁华的帝国首都,克雷蒙的老爹显然有点按捺不住那颗躁动的心,勾搭上了正在歌剧院排练《胡桃夹子》的女芭蕾演员。

好吧,他爷爷有咬着牙忍了。

在富裕阶层的主流价值观中,漂亮的邮局打字员,芭蕾舞团的舞姬,和赛马、绘画与沙龙一般无二,都是承担他们主要消遣的消费品。

但问题是,克雷蒙的老爹不仅脑子不太正常,还有一颗情种的心。

他来信告诉家里,“双方的感情就像是一枚磁铁的两极,永远相连在一起”。

自己已经于几月前和对方求婚,现在木已成舟,顺便要求克雷蒙爷爷把好不容易定下的和一位子爵三小姐的亲事退掉。

这就很他妈的非主流了。

克雷蒙爷爷看到信,气的差点脑淤血,觉得这儿子是不打不行了,立刻带着管家,连夜就做火车冲去新罗马。

他下定决心要让克雷蒙的老爹好好见识见识是什么狗屁的磁铁坚固,还是一位老派骑兵的马鞭厉害。

结果到了新罗马,老爷子才发现年轻人的感情就像是夏日里的天气那样不靠谱,这才偷偷结婚了几个月,海誓山盟的磁铁两极不用马鞭抽,就已经各奔东西。

不过,这段时间内芭蕾舞演员生了一个孩子,她估计是觉得带着拖油瓶不好继续勾搭帅哥,就把儿子留给了老爹。

那个孩子就是克雷蒙。

“能把一手好牌打到这个地步,也是让人佩服啊,老爹。”

也不怪克雷蒙的爷爷不喜欢他的父亲。

不愿从军,学术不顺,还死活不愿转去做文官。这么多年厮混下来也不过是个助理讲师,连正式的教职都没有评上,这样的荒废人生怎能不让人火大呢?

克雷蒙对着画框里那个看起来还挺像模像样的男人,不知道该做出怎么样的表情。

最后只是苦笑了一下。

在爷爷眼中,伊恩是个不成功的儿子。

而在世人眼中,他则是一位不成功的学者。

后世的研究证明,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足以影响对方的一生。而克雷蒙自己面临的诸多困境,或直接,或间接,也都是自己把孩子丢给父亲和哥哥养的老爹造成的。

他上楼前还吐槽过伯伯婶婶的爱情完全是利益的联合,其实说实话,相比于这具身体的爹妈,伯伯和婶婶的婚姻真的蛮成功的。

所以在自己眼中,对方也很难称的上是一个成功的父亲。

最后还倒霉的遇马车事故。

这样的人生,总结起来,就是两个字。

失败。

他摇摇头,用指尖拂过画像,尽力回忆着父亲的脸。

本就不算熟悉的面孔在时间的消磨下更加显得模糊不清,甚至还没有眼前这幅画师所绘的半身像清晰。

“算啦,下去了别担心,虽然你的哥哥和嫂子都开始准备谋财害命了,但我会照顾好你的儿子的。”

·

第二天早晨,当柠檬色的晨光在东方教堂的塔尖上向着大地铺开的时候,克雷蒙走出了家门。

如今是学校的夏休期,他不需要去上学。

维也纳是帝国的艺术之都,四季湿润而多雨。你很难区分出夏日和春秋之间准确的分解线,纵然如此,按照帝国统一的习惯,维也纳学校里的学生们依然被慷慨的赋予了接近两个月的时间用来消暑。

对于往日的克雷蒙来说,这常常是无所事事的两个月……他只有很少的朋友,没有聚会,没有沙龙,骑不了马,不能和表哥一样和富裕的公子哥们一起去拿着双管猎枪到林子里追兔子。

反正在家里也不知道该干啥,与其在家里他和婶婶还两个人相看两厌。不如在这家街对面名为“暮色”的咖啡店里消磨时光。

蒸汽革命时代的咖啡馆,就像是新大陆西部大开发时代的酒馆,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场合。

茨威格在他的作品《昨日的世界》中,专门有一节就是在讲十九世纪的咖啡馆。大文豪颇有浪漫色彩的把那里称作“只要花上一杯咖啡的钱,就可能遇见各路奇人异事的俱乐部。”

当年克雷蒙读这章的时候,就觉得这种咖啡馆很酷,颇有中世纪在教会打压下的秘密结社兄弟会的风范。

工人,作家,商人和政府官员,贵族绅士与革命党,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团体在咖啡店里讨论八卦、玩牌,阅读免费的报纸和书籍,就着一杯泛着白色泡沫的浓缩饮料,写信和读信,高谈阔论。

用古龙风的武侠小说的语言风格来描述,每一家咖啡馆就是一个“江湖”。

咖啡店里干什么的都有,什么人也都能碰上。

这个世界大致上也是如此。

一个维也纳的青年,只要每天在一家中意的咖啡馆里坐上几个小时,那里充斥着的高谈阔论就会告诉你整个大陆上最近发生过的新鲜事。

从剧院的女高音成为了谁谁谁的情妇,到国王是不是开始了他的例行秋季旅行……靠谱的不靠谱的,稀奇古怪的消息和趣闻你能听到一箩筐。

与维也纳市里其他咖啡馆不同的一点,经营花园大道上这家咖啡店的是一个女人,叫做多洛莉丝……

夫人?小姐?

克雷蒙其实不知道对方有没有结过婚,反正他都直接称呼对方为多洛莉丝女士。

那是一个总是带着面纱,声音沙哑古怪的中年妇人。

但对克雷蒙却非常的好。

他在花园大道上生活了这么多年,这位多洛莉丝女士就是克雷蒙为数不多的几位朋友之一。

多洛莉丝有两个特点,两个特点都很有趣。

首先,多洛莉丝执拗的坚持自己一个人照看咖啡店,但其实煮咖啡的手艺,用委婉一点的说法……很糟糕。

咖啡店基本上没啥技术门槛,花园大道这么好的地方,却被她经营的门可罗雀,由此可见一般。

第二个特点……

克雷蒙小时候常来这里不为别的,因为他一度怀疑,这位多洛莉丝小姐,和他那个远在新罗马的风流浪子老爹中间——有一腿。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