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五章 怎么能数典而忘其祖?(1 / 1)梦未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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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

众人哗然四起,目光满是诧异,更多则是怀疑他们耳朵没有听错吧,郑逸竟然抨击这位中年人,说他的言论很不成熟,非常幼稚。

车教授跟徐永盛相互看了一眼,无奈摇头苦笑。

徐永盛拍了一下大腿,惊叹说道:“到底还是老黄的外孙,如此场合也就郑逸敢这般直抒胸臆,丝毫没有顾忌他人脸面。”

车教授哈哈一笑,说道:“郑逸要是不这样说,我反倒是有些不习惯了。毕竟跟着黄老这么多年,脾气多少肯定还是随他一些。”

《大国律师》的编辑张三,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不错不错,年轻人就得狂妄一点,嚣张一点,骄傲一点,这郑逸倒是丝毫不缺少蛮脾气,很合我的脾气啊!”

方才底下跟郑逸见面,第一印象觉得郑逸谦卑有礼,面对长辈客气有度,言语之间充满谦逊,少了几分年轻人的张扬,多了几分成年人的沉稳。想到是黄老的外孙,还是关门弟子,张三倒也不是特别意外,只认为黄老调教有方,能够带出如此知书达礼的徒弟。

直接是刷新了张三对郑逸的认知与看法!

这哪是谦虚有礼,台上的年轻人非常自信,比在场的任何人都充满了不可置疑的骄傲!

张三喝了一口茶水,心里边拭目以待,期待着郑逸否定顾天河的言论之后,不知道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郑逸,又会如何的高谈阔论,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说服礼堂的大家!

顾天河轻咦一声,脸上多了几分惊诧,并没有因为郑逸的否定出现不好的情绪,反倒是充满了几分意外之意。原本只是拿着郑逸当枪头使,其目的就是贬低民法尚且不够成熟,想要让民法更加突出适应民生,应该学习国外法律法规。

但如今,郑逸的否定,直接引起顾天河的好奇心以及好胜心。

顾天河眼带几分欣赏之色,问道:“郑同学,不知我这番言论,不成熟的地方在哪?幼稚的地方又在哪?”

——唰!

无数目光聚焦在郑逸身上,大家心里边跟顾天河一样,都想要知道顾天河的言论有何不妥之处。

郑逸徐徐说道:“《民法典》一直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华夏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顾天河静静听完郑逸说的话,笑着说道:“你应该不仅仅只是想要给我解释《民法典》才对。”

除了看热闹的观众,在场每个人都知道《民法典》涉及的内容。顾天河言下之意,认为郑逸应该还有着后话。

郑逸回应道:“参加研讨会之前,我非常的兴奋,对研讨会的流程充满着好奇,想看到各行各业的法学青年畅所欲言。方才看到前边两位先生的言论,我非常的开心,认为说就跟我所想象的一样。

民法以“人”为核心,民法是权利本位法,民法是人格同等法,民法是市民社会法。”

“何事物都有现象和本质两方面,法律也不例外。从现象来说,法律只不过是一些行为规范,由国家设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民法也是一种行为规范,它调整的是同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我并不否认“民法的本质是私法”这一命题,但民法的本质并不是一种单一化的理论体系,也绝对不是某一个阶段的体现,她是多层次的。”

“那么民法典呢?为什么如此重要?重要到现如今大家举办研讨会,邀请各界法学名流,发表自身理解言论,来进行探讨?”

郑逸说到这儿,稍稍停顿了一下,目光扫视了一下整个礼堂,底下坐着都保持了安静,认真听音响里边郑逸的观点。

他又把目光方才顾天河身上,说道:“自古有句老话,百姓才是国家的支柱。民法典是民事活动的基本遵循和依靠,它所建立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制度,都要实实在在地作用于社会的百姓的现实领域。我们要从国家治理的实际效用的角度来理解民法典的编纂和实施,尤其是要从当前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来理解这部伟大法典的重要意义。”

“而不是,同其他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并且认定为子午须的一阶段、二阶段、三阶段。她是我国对于百姓的法律规范,和其他国家法律治理者赋予职权的法律规范是不一样的!更不是,小孩子争执似的,争论哪一个才是对的,哪一个才是错的。

要知道国家与国家之间发展的历史不同,法律的制定是有历史传承的。不同的历史会产生不同的法律。

华夏可是有着五千多年的光辉历史传承!

同时,国家与国家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也导致了法律的不同。因为法律是根据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来制定的。所以不同的国家之间法律会有所不同。

法律的制定还跟国家居民的思想观念有关系。不同的国家文化背景不同,信仰不同。也会导致各个国家的法律不同。

Enmmm……我想这个问邻居的小孩,应该也是懂得回答得。”

“再者,民法典采用体系化科学化的编纂模式,但是其概念和知识体系都是来源于华夏百姓上下五千年的生活现实,绝非是借鉴其他国家,即使是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和规范,其语言也是平易近人的,这就为百姓学习法律、贯彻实施法律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郑逸说到这,又停顿了一下,说道:“最后,我想跟大家分享一则故事,出自《左传·昭公十五年》。

晋大夫籍谈出使周王室。宴席间,周景王问籍谈,晋何以无贡物,籍答道,晋从未受过王室的赏赐,何来贡物。周景王就列举王室赐晋器物的旧典来,并责问籍谈,身为晋国司典的后代,怎么能数典而忘其祖呢?”

郑逸最后这句话,

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刃,

当着礼堂众人,直接捅向顾天河。

“好!”

《大国律师》张三突然大声鼓掌叫好:“好一个数典忘祖!说得太好了!”

紧接着,整个礼堂响起如潮水般的掌声,此起彼伏,经久不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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