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六章 分析一下,潘金莲涉及的法律问题。(1 / 1)梦未眠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这一时刻,底下众人认为,郑逸实在太毒舌,骂人完全不带脏字。现如今,崇洋媚外,数典忘祖的人可多着,顾天河自然算其中一位了。而郑逸,没有给他留面子,就差指着顾天河说,我们不能数典忘祖,把自己的祖国律法说得一无是处!

东海大学的校长静静坐在位置上,感受身后此起彼伏的掌声,问道:“这位年轻人叫什么?”

旁边一位秘书介绍道:“校长,他叫郑逸,来自于燕京大学法学系。”

东海大学校长看着郑逸,带着几分欣赏,说道:“可惜了,要是我们东海大学的学生就好了。”

郑逸此番言论,犹如闷雷炸响,既是对顾天河最为有力的还击,也是把今天原本心里边藏着小九九,准备崇洋媚外的一些律师,堵得毫无还嘴的余地。

研讨会继续进行,只是场间多了几分,说不出道不明的味道。尤其是美女主持人,似乎是有意或者无意,总会时不时问一下郑逸,对于某个法律问题的看法,某些现状的理解。

本身这一场研讨会类似于茶话会,可以畅所欲言,没有固定流程,主持人点到谁谁就起来简单说几句。话语权的选择,都是交由主持人决定,因此美女主持动不动就cue一下郑逸,使得礼堂的气氛,也变得有些怪怪的,如果一开始是专家们的研讨会,这会儿就像是郑逸的个人脱口秀一般。

徐永盛见着了这一幕,哈哈一笑说道:“我原本还担心这小子会怯场,等会被人当软柿子捏了,咱可就丢了份。”

车教授说道:“得亏今天跟着你一起过来了,郑逸今天跟给咱们两人长了脸了。”

徐永盛点了点头,说道:“晚上宴席上,可得多喝几杯。”

车教授惊讶道:“不是已经戒掉了。”

“今天高兴了,不戒了!”

“好好好!那我陪您好好喝一杯!”

就在众人庆贺,替郑逸感到高兴。

台上顾天河忽而冷冷一笑,拿起话筒说道:“话说,我之前有幸从抖音上看到过,郑同学的法律基础非常深厚,尤其是对于古代成语故事,亦或者诗词名句涉及到的法律问题,都能够指点出一二。

眼下,我倒是有一个问题,想要郑同学解释解释,不过如果用现代角度去解释的话,想来在座大律师,大法官都能够说出一二。方才郑同学也说了,不能数典忘祖,不如郑同学用当时故事涉及的时代背景的法律来进行解释,如何?”

底下众人一听,都不由得愣住了。听顾天河的意思,他准备给郑逸出问题,并要求郑逸用故事的时代背景,所涉及的法律进行解释……

这未免有些刁难人了?

且不说到底是什么故事,单单这最后一个要求,恐怕在场的这些大律师,大法官都很难能够做得到。

大家自然清楚,为何顾天河要突然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其一是为了为难郑逸,毕竟刚才郑逸可是让他丢了大脸,

其二就是反驳郑逸的数典忘祖,郑逸不是骂他忘记祖宗,顾天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要郑逸能够运用古代法律知识,去解释故事涉及的法律问题,他就认为郑逸没有数典忘祖!

礼堂某个角落,吴欣悦柳眉皱紧,看着郑逸的位置,美眸当中多了几分担忧。

如果是用现代法律解释古代人物涉及的法律问题,想来对于郑逸来说不是特别困难。但,如果用古代法律解释古代人物涉及的法律问题,就连吴欣悦都有些为难了,众人也是这般认为。

“虽然说郑逸非常厉害,但这次估计是难了!”

“用古代律法解释古代人涉及的法律问题,这……华夏上下五千年,不知道有多少刑律条规!”

“哈哈哈……这不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次有好戏看了,刚骂完别人数典忘祖,人家立马以牙还牙!”

底下开始讨论郑逸,他的才华是有目共睹,可如今看好郑逸的人,却是少之又少。就连一些大律师大法官心里边也捏了把汗,试问如果是他们用古代律法解释古代人涉及的法律问题,又有几人能够做到?

就在众人替郑逸担忧的时候,郑逸脸色平静,点了点头说道:“可以。”

顾天河眉毛一扬,原本以为郑逸会拒绝,没想到他会答应。顾天河看向郑逸的时候,也有一开始的轻视,多了几分凝重。

他想了想,说道:“麻烦你分析一下,潘金莲涉及的法律问题。”

潘金莲?

这个人物大家可是熟悉的很!

但用古代法律去解释的话,大家直接是犯了难了!

潘金莲,是明代著名小说《水浒传》中的人物,原是大户人家的婢女,貌美聪明,因不愿受主人侮辱,遭到报复,被迫嫁给了武大郎,跟着他受尽嘲讽和欺负,只能自认晦气,忍气吞声。西门庆的纠缠、王婆的诡计、生活的不平和不甘寂寞的性格,使她中计被骗,不能自拔,变成了一个胆大心狠的淫(和谐号)妇,亲手害死了武大郎,最后死在武松的刀下。

《水浒传》则是主要描写的是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条好汉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涉及的是,北宋末年的法律法规!

也就是说,

郑逸必须用北宋末年的法律法规来解释潘金莲涉及的法律问题!

难!

太难了!

这题目难得有些牙疼!

几个大律师大法官窃窃私语,脸上多了几分看热闹不嫌事大。

徐永盛脸色凝重,这个题目对于郑逸来说有点超纲了。

车教授笑着说道:“我倒是觉得,这题目有些意思。北宋时期的法律是《宋刑统》。

乃是宋太祖建隆四年,在工部尚书判大理寺卿窦仪等人的奏请下,开始修订宋朝新的法典。同年七月完成,由太祖诏“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天下”,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车教授认为,顾天河虽然崇洋媚外,但出的这个题目可不是随便出的,《宋刑统》作为华夏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如果郑逸说不出来,解释不清楚的话,他反过来数落郑逸数典忘祖,倒也是不为过!

就在众人质疑与猜忌议论纷纷之时,郑逸淡定笑了笑,说出一个令大家非常意外的答案,说道:“巧了,最近在看大宋提刑官,所以有稍微研究了一下《宋刑统》。”

此话一处,

顾天河心里微微一沉,出现了不好的预感。

……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