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窟里的生活算是比较枯燥,没有什么有趣的事情。
只不过这样的环境让温言有了那么一丝丝久违的亲切感,仿佛又回到了那段当逃犯的峥嵘岁月。
怀着这样的情绪,他难得悠闲地混了一整天。
直到第二天日出,才按照约定叫上了晁义和公孙用,三人一起拖着可爱的小拖板车一起出了贫民窟。
由于晁义总觉得这是温言在用自己的功劳帮助他和公孙用,心里觉得有些亏欠,所以自告奋勇地担任了车夫的角色。
见晁义这么主动,温言也就没好意思坐上去。
“最近这附近似乎出现了邪灵。”
在离入口不远处的一座大桥下,公孙用看着桥墩上平整却焦黑的缺口,神情有些凝重。
“之前没有这个缺口吗?”
温言随口问了一句,注意力却放在了脚下,虽然头上就是大桥,但是桥下一点儿水也没有,就连淤泥也没有,尽是干枯的沙石。
这说明这条人工开凿出来的河道至少有许多年没有水流过了。
“没有,我平时会跟运送水的队伍一起外出,每天都要经过这里,只有昨天没有出来,要么是昨天,要么是前天,这里肯定出现过邪灵。”
晁义搭腔道。
“看来运气不错。”公孙用伸手碰了碰,感觉到还有残存的热量:“应该就是昨晚的,附近应该有新鲜尸体。”
闻言,温言摇了摇头:“没必要在这儿浪费时间寻找,我们直接去其他地方。”
“其他地方?”公孙用有些不解:“可是附近应该就有啊。”
“有也没多少,你忘了?我昨天才把附近搜刮了一遍,一天之内,就算死再多人,肯定也不够我们三个人分的,而且因为领主答应为我提供保护,作为交换,尸体的价值也会相应降低,就更不够了。”
温言解释道。
这个理由也让晁义和公孙用面面相觑:“那我们今天出来岂不是很有可能收获甚微吗?”
“谁说的?我刚刚不是说了吗,直接去其他地方找啊,公孙用,你不是对贫民区的聚居地分布了如指掌吗?我们直接选定一个去就完了。”
“这...我们一般不会随便踏足其他聚居地的,如果被发现,要么会被强行留下,要么会被当作挑衅,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的。”
晁义苦笑着告诉温言,这种想法可行性不大。
但公孙用却开了窍,明白了温言的意思:“但我们现在的身份是拾荒人啊,在温言之前,没有领主会自己招募拾荒人的,其他聚居地的人不可能知道这一点的。”
“对咯。”温言拍了拍公孙用的肩膀,一副小伙子我很看好你的表情。
“那遇到其他拾荒人怎么办呢?”
晁义还是觉得有点不妥,他知道拾荒人都是很排外的。
可他没想到,温言非但没有因此困扰,反而两眼放光:
“还有这种好事?那不是还省得我们自己动手找了?”
“这...”
晁义表示不理解,公孙用则是呼吸逐渐变得急促:“我明白了,我们是三个人!”
总所周知,拾荒人都是独狼,就算是叶问打十个也是重复十次1V1,而不是同时吃下三条进攻路线。
这可是贫民区,没有人会讲武德。
见二人领悟很快,温言表示十分欣慰:
“曾经有一支百万人的军队,在五个小时以内击溃了另一支八十万人的军队,靠的就是出其不意和闪电般迅猛的攻势。
你们知道我说这个是什么意思吗?”
晁义果断摇头,公孙用稍作思考:“你是说,贫民区就像是战场,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壮大自己,在开战之前就创造出足够大的优势?”
温言叹了口气,似乎有些失望:
“你这属于过度解读了,我的意思是,即使我们人多,下手的时候也得下黑手,攻其不备,才能达到快准狠的效果。”
“我明白了。”公孙用若有所思。
晁义看看温言,又看看公孙用,又想了想他们刚刚说的话,总感觉听不太懂,但是大为震撼。
“那我们去肖恩的领地?”
晁义懒得深究这么多,直接提议道。
“不行!”
没想到,温言和公孙用异口同声地拒绝。
“肖恩死了,现在那里很混乱,虽然那里最近,但是遇到麻烦和危险的可能性却是最大的。”公孙用不假思索地给出了理由。
“嗯,他说的对,就是这么回事。”温言也点头表示赞成。
可实际上,他只是怕去那里被认出来。
“那去哪里?”
温言没有回答,而是看向公孙用。
后者低头沉思了一会,提议道:“那就去比尔那里吧,他的领地距离我们只比肖恩的领地远一些,而且土地资源更加富庶,发生争斗的可能性也比其他地方大得多,以前我在那的时候,晚上登记时每天都会少近十个人。”
“没问题。”温言自然没有异议:“那就这么定了,你来带路。”
确定好了目的地,三人前进的速度也快了起来。
在公孙用的带领下,三人沿着已经干涸的河床一路东行,期间没有停留。
直到太阳完全升起,灼热的阳光带来蒸腾的热气,让他们有些晕眩,三人才留下拖板车,爬上河床找了处阴凉的地方打算休息一会儿。
三人各自取出水囊,猛灌了一口,终于神清气爽,重新精神起来。
温言一边端详着手里能保持水冰凉的水囊,感慨着这里毕竟还是有点儿实用的东西,一边闲聊似的随口提了一句:
“你们知不知道我们的领主叫什么啊?”
谁知,半响也没有回应。
温言奇怪地朝两人看去,却发现他们用同样怪异的目光看着温言。
“看我干什么?”
“领主亲自见你,你却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温言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又不是相亲,见面要互换姓名,我怎么知道?”
“呃...其实我们也不知道。”晁义有些尴尬。
温言傻了,一提到领主,这晁义跟个舔狗似的,到头来甚至不知道人家叫什么,属于是当舔狗都不知道舔的是谁了。
“我们的领主很特殊,他是整个贫民区大大小小十数个聚居地里唯一一个女性领主,所以一般我们都是尊称她为领主或是女武神,并不知晓她的名字,她自己也没提过,至于其他聚居地,则直接称她女人。”
公孙用解释道。
“就直接叫她...女人?”
“没错。”公孙用点点头:“过分些的还会乱扣帽子,说些污言秽语。”
温言没有说话,只是双拳渐渐握紧。
“你怎么了?”晁义见温言有些异常,关切地询问。
“没事,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有种本能,促使我想打拳。”
晁义眼睛一亮,对温言的好感度蹭蹭往上涨。
只要你也拥护领主,那我们就是好朋友!
“不说了,时候不早了,快走吧,再晚些,那里的拾荒人该去换赏金了,到时候连汤都没得喝。”
晁义和公孙用跟着温言起身,收拾好了东西,准备继续出发。
“重申一边,行动要迅速,不能给当地的拾荒人有反应的机会,连人带车一并都得跟我们姓!”
嗯?目标怎么和刚刚说的好像有些差别...
晁义有些困惑,但见公孙用都明确表示明白,只好说道:“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