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4章 世界那么小(1 / 1)卡卡大仙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严辞和严六堡在街上走着,有说有笑。

明日就是中秋,今天街上很热闹。

温柔的西风,闽南风味的本地话,拥挤的人潮,人间的柴米油盐,享受着世间一切的美好,不知有多惬意。

奶奶跟在身后,看着孙子孙女,满是皱纹的脸上也漾着笑意。

就这样从南山桥,走到歌曲里所唱的东街口,严辞看着路边的摆摊,刹那记忆的闸门打开。

回忆如浪涌入脑海,严辞愣了一下,忽然开始奔跑。

“严辞,你跑那么快干嘛?”在严辞身后,严六堡奇怪地问。

“没事,你等我一下!”

严辞依旧跑着,他只是忽然记起来,前世这一天他和奶奶来到县城,捡到了一个钱包。

严辞跑过去,依旧看到了这个钱包。

就在小南门无人转角处,一小片阳光洒在地上,地上阴影处有一个旧钱包。

捡起,打开钱包,入目就看到了厚厚的一沓钱,大概有1厘米厚。

一万元。

已然记不得前世捡到这个钱包,年幼的他是怎样的心理活动,此刻的他经历了二十年人间岁月,自然知道这个时代的一万元代表什么意义。

面对这种诱惑,他真可能一时糊涂。

想起有次他坐火车丢了手机,无人归还,打电话过去也关机,此后就少了些同情心,远走他乡的时候,也因为好心,上过骗子的当,围观群众的冷漠,至今记忆深刻。

因着世界的残酷,他渐渐变得有点麻木,“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世界是欺软怕硬的婊子,在故意折磨善良的人。

严辞看着钱包,扪心自问,捡走了又会怎样?

内心的贪婪和善良斗争,他稍微挣扎了下,最后还是抵不过良心的谴责,选择原地等待失主。

失去一万元对于人家而言,大概也是毁天灭地。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想赚钱有无数种办法,为何要选择最难受的方式贪这点钱?

这辈子他还是会守着底线。

这时严六堡小跑了过来,看着严辞捡到钱包,再看到钱包里头一沓钞票,不由震惊住了。

“好多钱。”严六堡瞠目结舌,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

严辞手里攥着钱包,笑了笑说:“等失主吧。”

严六堡点了点头,凝视着严辞。

奶奶也慢步走了过来,看到钱包,细问才知道钱包有钱,一刹起了邪念,可最后还是轻叹一口气。

“等吧。”奶奶说。

大概是半个小时后,严辞就看到眼熟的人出现在转角。

林京平沿路找来了,第一眼就看到了严辞手里的钱包,明显松了一口气,等到看到了严辞的脸,脸上又露出惊喜和不可相信交织的神色。

上次严辞卖西瓜,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还记得严辞的脸。

“叔叔?”

严辞也是惊讶不已,原来是上次买他们西瓜的叔叔就是失主?

果然是天意,上苍要他报答上次的恩惠。

“小朋友,谢谢你!”林京平快步跑过来,喘着气感谢道。看他呼吸不顺,显然是发现钱包丢了,着急不已,一路狂奔找来。

“叔叔,这钱包是你的吗?”严辞问道。

“是我的,你看钱包里有创口贴和我的名片,名片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林京平。”林京平看到严辞,也没硬抢,只是语气有些急地解释道。

严辞打开钱包,确认无误后,将钱包还给林京平,说:“叔叔,钱包给你,里面的钱我没动,你数数有没有少了。”

“叔叔相信你。”林京平听到这话,立刻笑着说道。

林京平当然不怀疑严辞,只是心中感慨,严辞这样的孩子太难得一见,拾金不昧,说得容易,想要做到很难。

此刻严辞看着林京平,也有点恍然觉悟之前对林京平的熟悉感,是从何而来。原来他前世就捡过林京平的钱包,物归原主,才对林京平有了些许印象。

“小朋友,这一百块钱,你收下,当作叔叔感谢你的谢礼。”林京平又从钱包抽了一张纸币,想要塞到了严辞的手里。

“不用了,叔叔,我没做什么,怎么能收你这么多钱呢。”严辞推搡着,知道失主是上次帮他的叔叔,更不想收钱。

“收着,要不是你,我这钱就找不回来了。你不知道,这钱对现在的叔叔很重要,你真的帮了叔叔很大的忙。”林京平一定要塞给严辞。

“叔叔,我真的不要,捡到东西还给别人,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收着。”

“真的不要,叔叔。”

林京平的手劲比严辞大,一直将一百元塞到严辞的手里,不过严辞不接受,就放在林京平的口袋里。

就在这时,在林京平身后,一个小巧玲珑、皮肤有些黝黑的小女孩跑了过来,她踩着阳光,像是梦境一样走来,抵达这里的时候,也是轻轻喘着气。

看着林京平和严辞推搡,小女孩微微讶异,听着父亲的话,才知道是严辞捡到了父亲的钱包,目光不由瞄向严辞,心里也觉得拾金不昧了不起。

“收着,这是叔叔给你的谢礼。”林京平再度说道。

“好吧,谢谢叔叔。”推搡了半天,严辞有点无奈,盛情难却,最后还是收下了。

奶奶就在旁边看着,见到林京平也非常意外。

林京平和奶奶、妹妹一一问好,再度表达了感谢之意。

奶奶说:“好人有好报咧。”

林京平脸上笑意止不住,问严辞:“对了,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在哪里上学?”

“我叫严辞,在金溪小学上学。”

“金溪小学?”林京平愕然。

“你叫言辞?”林京平身后的小女孩忽然说话,声音脆甜脆甜的。

严辞愣了一下,才注意到旁边的小女孩,她声音好听得直击心灵。只是看着小女孩的脸,莫名感觉有些熟悉。

这女孩的脸怎么那么像林初萝?是小时候的林初萝?

尼玛怎么小时候她黑得和炭一样?

好像已经八年没见过她了,她模样都变得有点模糊。

严辞心揪了揪,一时不知是哭是笑,第一次感觉到荒唐,不过他很快就回过神,解释道:

“我叫严辞,是严肃的严,辞别的辞。”

林初萝默默不说话,面对严辞的直视,目光躲闪了下,便抬头看着自己的父亲,最后又悄然看向严辞,她很爱笑,一双爱笑的眼睛闪亮,如借了深秋的光。

这让严辞不得不感慨。原来林初萝小时候也能这么丑。

细看她五官很好,就是皮肤黑了点,白了就好看了,丑小鸭也是可以蜕变为白天鹅的。

“严辞,是吗?叔叔我叫林京平,你在金溪小学上学,叔叔我弟弟也在那当老师呢,他叫林海平,你认识不?”林京平也介绍了自己的情况。

“林海平老师?”

严辞内心咯噔一下,还有这一层关系吗?

所以前世他拾金不昧,帮了林京平,林海平老师在学校才忽然关注自己的学习,开始对自己那么好?原来还有这一层因果?

可这世他还没捡到钱包,林老师就对他很好了。

他人生轨迹又改变了。

……

很快几人告别分开。

回家是坐拖拉机回去的,严辞在路上,望着后退的景色,还在想刚才的相遇。

不得不感慨,世界真的太小了。

有些人小时候好看,长大就残了。

有些人小时候平平无奇,长开就好看了,林初萝就是这样的例子,小时候皮肤黑,一股被夏日灼烧的感觉,结果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每个男人心里都有无法忘记的女孩子,严辞也有,不过不是初念,就只是暗恋。

严辞是初三时候,喜欢上林初萝。那时在学校楼梯拐角撞见她,差点撞个满怀,女孩扑哧笑了下。

就是这个笑,让年少的他骤然心动了下,一眼就喜欢上。

现在想来,青春的喜欢,来得真是莫名其妙。

可因为家里穷,感到自卑,怕女孩嫌弃,高中三年没勇气和她说话,那一种心情应该无人能懂。

高中时候,知道她是学校广播台的,非常想要靠近她,所以才选择加入广播台,写广播稿子,结果却也不敢和她说话,只是默默地关注守护她。

严辞觉得自己前世太懦弱了。

没办法,女孩会唱歌,光芒万丈,很多人喜欢,而他一直就很自卑,拒人于千里之外。

记得很深刻,在高中校园十佳歌手大赛,一首《蒲公英的约定》,她升调来唱,一开口就惊艳,全场都要跪下。

清澈空灵的声音,如天使亲吻过,听得鸡皮疙瘩都起来。

她喜欢周杰伦和beyond的歌曲,他也喜欢。

回忆会加分,此后十年,《蒲公英的约定》成为了他最喜欢的歌。

后来进入大学,就见了几次面,林初萝最后一面和他说:“严辞,你真不喜欢说话呀,高中就不怎么理我。”

严辞就只是笑笑,选择离开。

重活后,再度见到曾经的暗恋,像是隔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而此刻的严辞,只有怀念曾逝去的青春,莫名有些许感触,其实没那么多复杂的情绪。

倒是恍惚之间,把前世记忆串联起来。

忽然就明白了,为何明明和她从未说过话,从未同过班,可在高中在路上,有一天女孩笑着拍了他肩膀:“严辞!”

怪不得她会朝自己打招呼,原来小时候就见过,她记得自己的名字,自己却对小时候的她没印象。

如此看来,林初萝记得很多他不记得的事。

不过事情都已经过去,这一世重新开始,早已截然不同,想要再有那时候心跳加速的感觉也是挺难的。

严辞想来挺后悔的吧,不是因为没表白。

本来青春时代纯真的暗恋,走到最后的人就寥寥无几,留着美好的回忆也挺好的。

于此刻的他而言,家人更重要,而不是无疾而终的暗恋。

他只是遗憾自己曾经的不成熟,高中运动会时候她给自己送水没说谢谢,大学时候邀请自己一起去武夷山旅游没有答应,毕业后问他要去哪里没回复,他年轻时候太自卑了,觉得自己一事无成,是配不上这样美好的女孩子。

选择遗忘她后,在尘世里奔波,一直到现在,他记不太清高中的事情,已经快要忘记她的脸。

直到此刻撞见,才想起高中的时候他是有多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