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首其实是岳飞当时入狱前满怀悲愤所作的一首词,之后名垂千古,后世无数仁人志士念起这词来都不由得对他的“功亏一篑”而扼腕叹息,又对他因“莫须有”的罪名而屈死风波亭的事情而愤怒不已。
当然了,对于那高宗赵构和奸相秦桧大家也不会忘记,尤其是后者,足足在岳王庙前跪拜至今,挨了不知道多少百姓们的唾骂。
因此此情此景之下,叶灵心中这一首词顿时是喷涌而出,一开始他是在笔写,写着写着仿佛倒是笔在带着他的手了,他心中充满了那种铁血豪情,仿佛真的是带着千军万马在和西夏,辽国,金国的铁骑们在沙场激战,当词写完的同时,他仿佛也真的踏破了贺兰山缺,大败敌军,俘获敌酋,重振了华夏山河!
当然了,叶灵也没忘把原文之中“靖康耻”改成了“幽云耻”这指的是割让幽云十六州给辽国之事,让所有大宋百姓们都深以为耻,只不过他们已经比起后世子孙已经算是幸福的了,因为这件事比起后面的靖康之变来说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
当叶灵放下笔之后是一片寂静,这首词的意思并不是十分难懂,也没有许多文人墨客习惯的那种旁征博引,故弄玄虚,因此哪怕是那些个武士们也都能明白大半意思,几乎所有人都在低头叹息,有些人是咬牙切齿,而有些则是痛哭流涕。
就连柳丝丝也都呆住了,她本来想的是不管叶灵随便写点什么都判他赢的,毕竟她的目的是为了打压那王少华的投降做派,哪里想到叶灵竟然会当场写出如此慷慨激昂,气壮山河的一首词出来!
这哪里是词,根本就像是一首战歌,每个字甚至每个笔画都像是刀枪剑戟一样,直刺那些凶残冷酷的蛮夷们的胸膛!
虽然这字说实话写的真的不怎么样,可是这根本不重要,在柳丝丝看来舞文弄墨那是文人墨客们干的事,叶灵这种大英雄又哪有精力做这种小事?
所以她美目放光的对叶灵柔声道:“公子这作品真乃英雄之叹,丝丝此生从未见过一首词能比得上万一的,这副墨宝可否赠与丝丝呢?今后丝丝一定广为传唱,让公子的大名传遍天下!”
这下子轮到叶灵尴尬了,人家大姑娘此刻凑在自己面前吐气如兰的恳求,又是好意,自己总不能说这首词其实原作者不是我,而是十几年后的一个叫岳飞的人写的,自己只是拿来用用吧,这话也特么的匪夷所思了。
所以他只能心中暗暗惭愧道,岳武穆,对不住啦,你的大作就让我先拿来一用吧,作为补偿,我一定会让你避免之前的悲惨命运的,想必你大英雄有大量,不会和我计较吧。
然后他就诚恳的点了点头道:“能得丝丝小姐青睐,乃是我的荣幸,这场赌斗在下能够轻松获胜,一方面确实是因为对手太弱,但另一方面也是有小姐磨墨之功,在下倒是要多谢小姐才是。”
那王少华先是呆了半响说实话他也被这首词给震住了,但是他的生存欲望很强烈,还想要努力挣扎一下:“这比赛还没结束,小子你说那番话未免也太早了吧,你写完了就快下去,该本公子写了。”
台下众人顿时发出了雷鸣般的嘘声和骂声,众人本来就对王少华不满,而对叶灵很有好感,看到叶灵写出这样一首壮怀激烈的好词之后这种反差就更大了。
“妈的,大家看这小子那副样子啊,叛徒还神气什么?”
“说的是,要是我是他的话早就羞愧的拔刀自刎了,这厮不以为耻,竟然还想要和那位英雄公子比赛,这脸皮难道比咱们金陵城的城墙还厚吗?”
“滚吧,小子,这里不是你呆的地方,我们金陵城不欢迎你,赶快回京城跪舔你的那些个主子去吧。”
。。。
众人越说越激动,越骂越难听,王少华毕竟还不是那些江湖或者朝廷上的老油条,闻言脸一阵红一阵白的,最后气的跺了跺脚,准备带人离开这是非之地,此刻多呆一刻就是多一刻的耻辱。
但是几个花船上的护卫却毫不客气的拦住了他:“王公子,你要走可以,但是烦请把那位公子和他的随从们的账先付了再说,刚才你亲口说的赌约,我想不会这么快就忘了吧?”
王少华冷哼一声道:“哼,你们休要把我和那些无赖相提并论,本公子乃是堂堂的礼部侍郎的公子,又怎么会做这种无耻之事?那小子花了多少钱,你尽管说好了,这点小钱连本公子养一匹马都不够,我根本就不放在眼里。”
早有一个管事过来恭敬道:“那位公子在鄙处的账单一共是五百二十五两银子,烦请王公子支付一下吧。”
五百两银子也不算个小数目了,毕竟刚才叶灵他们是占了一张大桌子还胡吃海喝了一大堆好吃的,尤其是有阮小七和石秀这两个大胃王在,别人来这里主要是欣赏美女美景或者才艺表演的,吃喝只是应应景而已,哪里像这两个家伙是真的一心来吃饭喝酒来的。
王少华心中也有点肉痛,这钱比他自己用的都多,但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又岂能示弱,更加傲慢的对手下道:“阿三,把钱给他们,不过五百两银子而已,算得了。。。”
他话还没说完,就听见大厅中央柳丝丝突然对叶灵深深一个万福,然后柔声道:“这位公子论气概,论人品,论文才都是万中无一,丝丝甘愿自荐枕席,还望公子不弃。”
全场顿时再次安静下来,大家都是目瞪口呆,就连花船上的工作人员都不例外,大家都傻眼了,我们没听错吧,这秦淮八绝之一以冷若冰霜闻名的柳丝丝,出道几年来从来都没有和男人单独相处过,此刻竟然愿意主动接待叶灵?
那可是清倌人啊,这年轻人未免也太有艳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