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98、摇摇晃晃的人间(1 / 1)被拐走的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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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月挂疏桐,飘渺孤鸿影,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星城冬天的夜晚就是如此。

欧阳瑞坐在医务室外面的石阶上,背影看起来有些消瘦。

林辉在边上点了一根烟,随着他的呼吸,一点橘红色的光点在风中忽明忽灭。

窗格亮着的教学楼浮在遥远的暮色里。

篮球上,高高大大的男孩子挥汗如雨,时不时引起阵阵欢呼。

有亭亭玉立的女孩子在边沿看着,手里拿着水。

操场上亮着灯光,围着跑道夜跑的人,挽着闺蜜胳膊一起散步的人。

绿茵场上奔跑着的球队,响起的哨音。

纷纷扰扰的声音响成一片。

“奥黛丽·赫本真是我上一辈子的女朋友,我前世是一个欧洲的君主。”

“我没有骗人,说谎是要被割鼻子的,这是我前世定下的法律。”

唐福林神神叨叨的声音在医务室里响起。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欧阳瑞看着夜色下的校园,觉得现实有种强烈的失真感。

“我也很想知道。”

林辉吐出一口烟,声音有些干涩。

“给!”

公孙瑾拿着两罐冰可乐走了过来,递给了两人。

“谢了!”

“谢谢!”

林辉掐掉烟头,扔进垃圾桶,接过可乐后下意识地看了眼瓶身。

“哦,我的上帝啊。”

“又是该死的树莓味可乐。”

“哈哈哈哈!”

欧阳瑞笑着拉开拉环,仰起头咕咚地灌下半瓶。

公孙瑾只要去买可乐,必然会买树莓味。

林辉虽然嫌弃,但也欣然拉开了拉环,小口啜饮起来。

三人在外面聊着天,喝着可乐,偶尔也会笑一笑。

但笑完之后,又会变得很沉默,心里堵得慌。

晚上九点,唐福林的父母和姑爹来了学校,在医务室里和校领导沟通了一番。

大概内容是什么,公孙瑾没有仔细听。

无非就是感到同情和惋惜,并且说明责任不在学校。

公孙瑾看到那个木讷老实的男人,穿得皱巴巴的白衬衣,洗得褪色的西裤,还有掉了皮的皮鞋。

在校领导面前,唐福林的爸爸仍旧是唯唯诺诺,低着头,手无处安放,看向自己儿子时,眼底的光暗了下去。

唐福林的妈妈强势得多,在医务室里大吵大闹。

说自己儿子变成这样,学校脱离不了干系。

唐父拉着她的胳膊,让她不要激动,却被唐母一把推开,指着鼻子就骂他是個孬货、窝囊废。

儿子在学校都成了精神病,竟然连一个屁都不敢放。

然后就崩溃地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骂。

唐父没有话语权,从他入赘那一天开始,一直到现在,他唯一能彰显出自己地位的时候,就是在这个疯掉的儿子面前。

当别人提起唐家的男人的时候,会自动忽略掉唐父。

他不像个男人,而家里又不能没有男人撑腰。

所以唐母就找了妹妹的丈夫过来。

校领导最后给出的建议是休学,让她带唐福林回家休养,观察一段时间。

然后,这对苦命夫妻,就带着这个家庭培养出来的苦命孩子踏上了回家的路。

在走之前,平日里对唐福林照顾很多的姑爹对他说:“是不是要和这里所有人都断了联系,再不回来。”

“是的。”

唐福林点了点头。

“嗯,我明白了。”

他的姑爹回眸看了林辉、欧阳瑞、公孙瑾三人一眼。

那眼神很复杂。

愤怒是有的,怨恨也是有的。

只是脸上还堆着笑。

林辉有些不爽,想说些什么,但又欲言又止。

回了宿舍,一家人帮唐福林收拾行李。

公孙瑾买来了很多零食,将他的包包装的满满的。

唐福林的姑爹看着这一幕,嘴唇嗡动着,似乎想说些什么。

“他在学校总是吃不饱,到了晚上就会饿。”

“所以我习惯买一些零食放在宿舍,分给他。”

公孙瑾头也不抬地道。

姑爹愣了愣,然后看向自己侄子。

“给他买两件厚点的衣服吧,现在是冬天了。”

公孙瑾轻声说道。

唐父沉默着没说话,抱着儿子大学四年的书,手指在书本上摩挲着,发着呆。

唐母哭泣的声音也小了下来。

收拾好了行李,唐福林跟着爸爸妈妈,在众人的注目下朝着外面走去。

公孙瑾和欧阳瑞,还有林辉在后面送着他们。

唐福林身上穿着公孙瑾送的羊毛衫和羽绒服,乐呵呵地道:“这衣服穿起来真暖和啊。”

说着,他又回头看了自己的室友们一眼。

像孩子一样,笑得特别开心。

唐母又开始哭。

唐福林是她家的骄傲,村子里好不容易才出来的一个大学生。

他本可以游得很远,有一个很好的前程,偏偏在毕业的前夕沉了下去。

她熬了这么多年,就是盼着儿子大学出来赚钱,苦日子就到头了。

没想到,后面还有熬不完的苦。

月光下着的人间摇摇晃晃,唐福林的背影渐渐远去。

公孙瑾挥了挥手,他知道,也许,自己已经和他见完了人生中的最后一面。

唐福林仍旧笑着,离开的脚步很轻快。

在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正好看到一辆白色的宝马X6经过。

车窗摇下来的时候,能看到王雪彤的侧脸。

他站在原地,将那辆车看了许久。

姑爹问他在看什么,唐福林开心得像个孩子,他说:“这车真漂亮啊,我上辈子也有一辆。”

姑爹只是笑笑。

唐福林眺望着暮色中亮起的尾灯,那是她离开的方向。

这个时候,他站在她的后面的,希望那辆车停下来,又希望它不要停,继续往前。

他有好多话想对她说,但最终只是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踮起脚,努力地想要将她的背影维持在视线中。

城市的霓虹灯闪烁,街道上人来人往,唐福林站在路灯下走着。

他记得有一个似曾相识的夜晚,路灯的光照耀在她的侧脸。

她笑着对他说,“你真可爱”。

就是在那个瞬间,他的心仿佛打开了一个豁口。

幽闭的山谷豁然敞开,大风无休无止地刮了起来。

街边的音像店里,放着一首叫做《把悲伤留给自己》的歌。

是他最羡慕的室友,公孙瑾唱的。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既然你说,留不住你。”

“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担心让你,一个人走。”

有一股匆匆旅人的风尘气。

但这股风尘气并不矫揉造作,也并不猥琐,只有一股斯人已去的寂寞和眷念。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从此以后,我再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

“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假装生命中没有你~”

“从此以后,我在这里,日夜等待你的消息。”

唐福林突然奔跑起来,长街上两侧的风景都变成快速流动的模糊光影。

“哎!福林!”

“儿子!”

唐父唐母,还有姑爹都大惊失色,放下手中的行李追赶上去。

唐福林跑得很快,大口喘着气,肺部像是要灼烧起来。

慢慢的,他在商务街停了下来。

呼吸带着钝痛,脸色潮红。

他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似乎是在回忆当时的触感。

无数次,为了去见她时,在夜里奔跑过后的触感。

他隐约知道,她那并不是他的花。

他只是途经了她的盛放。

但他不想承认这一点,依然怀揣着无谓的希望坚持着,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一根稻草。

和她的相识就像是一场虚幻的梦,没有实感。

但这场梦改变了他的生活。

“怎么了?”

姑爹追赶上来,关切地问道。

“我想吃橙子。”

唐福林指了指路边的一个水果摊,喃喃地道。

“好,给你买橙子。”

月色温柔如水。

再惨淡的现实,有了月光的笼罩,仿佛也能变得充满诗意。

……

看着唐福林空荡荡的床位,林辉和欧阳瑞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公孙瑾早就不在宿舍过夜了。

宿舍里,晚上只有两个人,怎么都有些寂寞。

林辉也愈发不喜欢宿舍里的气氛,索性抱着考研的书去了自习室,找易凯蒂。

自习室里亮着灯光,考研的书在桌上堆了厚厚的几摞。

易凯蒂伏在桌上,刷着往届考研的数学题。

看到她的那一刻,林辉突然感到很是安心。

“凯蒂。”

他在她身边坐下,伸手抱住了她。

“怎么了?”

易凯蒂神情微微一怔。

林辉抱她抱得很紧,双臂紧紧箍着她,他的身体还在颤抖,似乎有些害怕。

“我……我有些害怕。”

“害怕什么?”

易凯蒂有些不知所措,这还是她第一次从林辉身上感受到这种情绪。

“我室友疯了。”

林辉低语着,声音干涩。

“嗯,这个我也知道了。”

“是唐福林的事吧。”

唐福林投湖的时候被人拍下了,整个专业的人都有听说。

“嗯,原来人可以这么脆弱。”

“我很害怕,害怕自己会不会有一天,也会突然精神失常疯掉,变成那个样子。”

林辉的声音颤抖着,仍旧心有余悸。

“没事的。”

“别说傻话了。”

易凯蒂把手放在了他的背上,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轻轻拍了拍,安抚着他的情绪。

“你不会有事的。”

“乐观积极一些,不要总是接受消极情绪。”

“保持好的心态就不会有事的。”

她一边说,一边揽着林辉的头,轻轻抚摸着。

林辉在她面前展露自己脆弱的样子,真的不多见。

在易凯蒂温暖的怀抱里,林辉找到了些许安全感。

他将侧脸抵在她的胸膛,享受着她的安慰。

在他的认知中,总是寻求着他的安慰,冲他撒娇的女孩子。

竟然也会有一天,变成能让他信赖,能够去依靠的女人。

这种感觉很奇妙。

林辉很喜欢她的拥抱,在易凯蒂身上,他真实地感受到了一种源自母性的光辉。

……

唐福林离开后,大家的生活没有任何改变。

同班上其他同学提起他的名字,他们可能还要费不少力气回想一下,谁叫唐福林。

大学同学的关系比较淡薄,即便快毕业了,班上还是会有很多人没说过一句话。

所以,大家对于唐福林,只是会在茶余饭后,找不到谈资的时候提起他。

聊起来的时候用的也是“那个投湖自杀的学生”,不知道他叫唐福林。

过一段时间就不会有人提,也不会有人记得。

公孙瑾也不怎么提他了。

周五的傍晚,他和往常一样,去学校接妹妹放学,苓子和梦梦也跟着一起。

两个馋嘴小姑娘一路走来就是各种吃吃吃。

羊肉串、麻辣烫、拉面、冰淇淋……

庄晓梦不让鱼鱼吃的,鱼鱼就会跑到公孙瑾身边,抱着他的胳膊撒娇。

没办法,公孙瑾偏偏就吃这一套,老老实实地跟在两个小吃货后面付钱。

所以,鱼鱼和姝儿都很喜欢他。

而且公孙瑾现在不太喜欢跟着庄晓梦和钟苓子一起逛街了。

因为她们进店试衣服要很久,跟着她们逛街很累。

所以他更愿意带着两个妹妹跟植物大战僵尸里的僵尸一样吃吃吃。

在经过玩具店的时候,公孙瑾和钟姝儿的脚步都很自然地慢了下来。

两人一大一小,都望着壁橱里展览的高达40厘米的S级恐龙变形金刚钢索,眼里满是喜欢。

“哥哥,我好喜欢这个。”

钟姝儿又抱上了公孙瑾的胳膊,眨了眨眼睛。

她的性格其实是不喜欢撒娇的,但是看看鱼鱼百试百灵之后,也抱上了公孙瑾的胳膊。

“哥哥也喜欢。”

公孙瑾淡淡笑着,进店买了钢索,还买了御天敌和天火擎天柱、漫威钢铁侠的人偶、eva的初号机手办、独角兽三号机菲尼克斯和飞翼改。

男孩们天生就对机械有着近乎偏执的迷恋。

和妹妹一起玩变形金刚,公孙瑾并不讨厌。

钟苓子买完东西回来后,看着妹妹抱着一个大大的变形金刚包装盒,笑得一脸开心。

然后鼓着腮,略微有些生气,瞪了妹妹一眼。

“又缠着哥哥给你买玩具了?”

“前两天不是才给你买吗?”

钟姝儿吐了吐舌头,躲在了公孙瑾背后。

“是我自己喜欢,莪买给自己玩的。”

公孙瑾温柔地笑着。

“你怎么老是宠着她。”

“可不能把她惯坏了。”

钟苓子看着公孙瑾,嘟着嘴,颇有些埋怨。

女孩子们买东西总是很慢,接下来又陆续去了几家店,买了冬季要穿的羽绒服。

苓子给自己买的不多,都是给公孙瑾和妹妹在买。

姝儿长得很快,去年买的衣服,今年都有些小了,要换新的。

鱼鱼看着姝儿有了新衣服,便问庄晓梦,为什么不给自己买。

庄晓梦只是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说她前两年的衣服现在还穿得下,等她再长高点再买新衣服。

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晚,街头灯红酒绿,霓虹闪耀的彩光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

“好想吃火锅!”

鱼鱼看着街边冒着热气的小店,揉着腮,眼睛一眨不眨。

“行,今晚哥哥做火锅吃。”

公孙瑾牵着妹妹的手,一口答应下来。

“嘿嘿,最喜欢哥哥了!”

“你就知道吃,看看你脸上的肉吧,小肥妞。”

庄晓梦伸手捏了捏妹妹的腮帮子。

“肉多点也挺可爱的。”

公孙瑾笑了笑,正走着,鼻尖泛起了丝丝凉意。

他伸手摸了摸,能感受到一种清冷的气息,迅速消融在了指尖。

抬头望去,阑珊的灯光里,飘摇着满天起舞的白色粉尘。

“下雪了啊。”

在公孙瑾很小的时候,他觉得世界上所有的地方都会一起下雪。

一直到学了一句诗。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再到后来,从迅哥那里学到了“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再后来就明白,人世间是各自下雪的,各有各的晦暗与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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