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月挂疏桐,飘渺孤鸿影,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星城冬天的夜晚就是如此。
欧阳瑞坐在医务室外面的石阶上,背影看起来有些消瘦。
林辉在边上点了一根烟,随着他的呼吸,一点橘红色的光点在风中忽明忽灭。
窗格亮着的教学楼浮在遥远的暮色里。
篮球上,高高大大的男孩子挥汗如雨,时不时引起阵阵欢呼。
有亭亭玉立的女孩子在边沿看着,手里拿着水。
操场上亮着灯光,围着跑道夜跑的人,挽着闺蜜胳膊一起散步的人。
绿茵场上奔跑着的球队,响起的哨音。
纷纷扰扰的声音响成一片。
“奥黛丽·赫本真是我上一辈子的女朋友,我前世是一个欧洲的君主。”
“我没有骗人,说谎是要被割鼻子的,这是我前世定下的法律。”
唐福林神神叨叨的声音在医务室里响起。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欧阳瑞看着夜色下的校园,觉得现实有种强烈的失真感。
“我也很想知道。”
林辉吐出一口烟,声音有些干涩。
“给!”
公孙瑾拿着两罐冰可乐走了过来,递给了两人。
“谢了!”
“谢谢!”
林辉掐掉烟头,扔进垃圾桶,接过可乐后下意识地看了眼瓶身。
“哦,我的上帝啊。”
“又是该死的树莓味可乐。”
“哈哈哈哈!”
欧阳瑞笑着拉开拉环,仰起头咕咚地灌下半瓶。
公孙瑾只要去买可乐,必然会买树莓味。
林辉虽然嫌弃,但也欣然拉开了拉环,小口啜饮起来。
三人在外面聊着天,喝着可乐,偶尔也会笑一笑。
但笑完之后,又会变得很沉默,心里堵得慌。
晚上九点,唐福林的父母和姑爹来了学校,在医务室里和校领导沟通了一番。
大概内容是什么,公孙瑾没有仔细听。
无非就是感到同情和惋惜,并且说明责任不在学校。
公孙瑾看到那个木讷老实的男人,穿得皱巴巴的白衬衣,洗得褪色的西裤,还有掉了皮的皮鞋。
在校领导面前,唐福林的爸爸仍旧是唯唯诺诺,低着头,手无处安放,看向自己儿子时,眼底的光暗了下去。
唐福林的妈妈强势得多,在医务室里大吵大闹。
说自己儿子变成这样,学校脱离不了干系。
唐父拉着她的胳膊,让她不要激动,却被唐母一把推开,指着鼻子就骂他是個孬货、窝囊废。
儿子在学校都成了精神病,竟然连一个屁都不敢放。
然后就崩溃地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骂。
唐父没有话语权,从他入赘那一天开始,一直到现在,他唯一能彰显出自己地位的时候,就是在这个疯掉的儿子面前。
当别人提起唐家的男人的时候,会自动忽略掉唐父。
他不像个男人,而家里又不能没有男人撑腰。
所以唐母就找了妹妹的丈夫过来。
校领导最后给出的建议是休学,让她带唐福林回家休养,观察一段时间。
然后,这对苦命夫妻,就带着这个家庭培养出来的苦命孩子踏上了回家的路。
在走之前,平日里对唐福林照顾很多的姑爹对他说:“是不是要和这里所有人都断了联系,再不回来。”
“是的。”
唐福林点了点头。
“嗯,我明白了。”
他的姑爹回眸看了林辉、欧阳瑞、公孙瑾三人一眼。
那眼神很复杂。
愤怒是有的,怨恨也是有的。
只是脸上还堆着笑。
林辉有些不爽,想说些什么,但又欲言又止。
回了宿舍,一家人帮唐福林收拾行李。
公孙瑾买来了很多零食,将他的包包装的满满的。
唐福林的姑爹看着这一幕,嘴唇嗡动着,似乎想说些什么。
“他在学校总是吃不饱,到了晚上就会饿。”
“所以我习惯买一些零食放在宿舍,分给他。”
公孙瑾头也不抬地道。
姑爹愣了愣,然后看向自己侄子。
“给他买两件厚点的衣服吧,现在是冬天了。”
公孙瑾轻声说道。
唐父沉默着没说话,抱着儿子大学四年的书,手指在书本上摩挲着,发着呆。
唐母哭泣的声音也小了下来。
收拾好了行李,唐福林跟着爸爸妈妈,在众人的注目下朝着外面走去。
公孙瑾和欧阳瑞,还有林辉在后面送着他们。
唐福林身上穿着公孙瑾送的羊毛衫和羽绒服,乐呵呵地道:“这衣服穿起来真暖和啊。”
说着,他又回头看了自己的室友们一眼。
像孩子一样,笑得特别开心。
唐母又开始哭。
唐福林是她家的骄傲,村子里好不容易才出来的一个大学生。
他本可以游得很远,有一个很好的前程,偏偏在毕业的前夕沉了下去。
她熬了这么多年,就是盼着儿子大学出来赚钱,苦日子就到头了。
没想到,后面还有熬不完的苦。
月光下着的人间摇摇晃晃,唐福林的背影渐渐远去。
公孙瑾挥了挥手,他知道,也许,自己已经和他见完了人生中的最后一面。
唐福林仍旧笑着,离开的脚步很轻快。
在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正好看到一辆白色的宝马X6经过。
车窗摇下来的时候,能看到王雪彤的侧脸。
他站在原地,将那辆车看了许久。
姑爹问他在看什么,唐福林开心得像个孩子,他说:“这车真漂亮啊,我上辈子也有一辆。”
姑爹只是笑笑。
唐福林眺望着暮色中亮起的尾灯,那是她离开的方向。
这个时候,他站在她的后面的,希望那辆车停下来,又希望它不要停,继续往前。
他有好多话想对她说,但最终只是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踮起脚,努力地想要将她的背影维持在视线中。
城市的霓虹灯闪烁,街道上人来人往,唐福林站在路灯下走着。
他记得有一个似曾相识的夜晚,路灯的光照耀在她的侧脸。
她笑着对他说,“你真可爱”。
就是在那个瞬间,他的心仿佛打开了一个豁口。
幽闭的山谷豁然敞开,大风无休无止地刮了起来。
街边的音像店里,放着一首叫做《把悲伤留给自己》的歌。
是他最羡慕的室友,公孙瑾唱的。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既然你说,留不住你。”
“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担心让你,一个人走。”
有一股匆匆旅人的风尘气。
但这股风尘气并不矫揉造作,也并不猥琐,只有一股斯人已去的寂寞和眷念。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从此以后,我再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
“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假装生命中没有你~”
“从此以后,我在这里,日夜等待你的消息。”
唐福林突然奔跑起来,长街上两侧的风景都变成快速流动的模糊光影。
“哎!福林!”
“儿子!”
唐父唐母,还有姑爹都大惊失色,放下手中的行李追赶上去。
唐福林跑得很快,大口喘着气,肺部像是要灼烧起来。
慢慢的,他在商务街停了下来。
呼吸带着钝痛,脸色潮红。
他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似乎是在回忆当时的触感。
无数次,为了去见她时,在夜里奔跑过后的触感。
他隐约知道,她那并不是他的花。
他只是途经了她的盛放。
但他不想承认这一点,依然怀揣着无谓的希望坚持着,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一根稻草。
和她的相识就像是一场虚幻的梦,没有实感。
但这场梦改变了他的生活。
“怎么了?”
姑爹追赶上来,关切地问道。
“我想吃橙子。”
唐福林指了指路边的一个水果摊,喃喃地道。
“好,给你买橙子。”
月色温柔如水。
再惨淡的现实,有了月光的笼罩,仿佛也能变得充满诗意。
……
看着唐福林空荡荡的床位,林辉和欧阳瑞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公孙瑾早就不在宿舍过夜了。
宿舍里,晚上只有两个人,怎么都有些寂寞。
林辉也愈发不喜欢宿舍里的气氛,索性抱着考研的书去了自习室,找易凯蒂。
自习室里亮着灯光,考研的书在桌上堆了厚厚的几摞。
易凯蒂伏在桌上,刷着往届考研的数学题。
看到她的那一刻,林辉突然感到很是安心。
“凯蒂。”
他在她身边坐下,伸手抱住了她。
“怎么了?”
易凯蒂神情微微一怔。
林辉抱她抱得很紧,双臂紧紧箍着她,他的身体还在颤抖,似乎有些害怕。
“我……我有些害怕。”
“害怕什么?”
易凯蒂有些不知所措,这还是她第一次从林辉身上感受到这种情绪。
“我室友疯了。”
林辉低语着,声音干涩。
“嗯,这个我也知道了。”
“是唐福林的事吧。”
唐福林投湖的时候被人拍下了,整个专业的人都有听说。
“嗯,原来人可以这么脆弱。”
“我很害怕,害怕自己会不会有一天,也会突然精神失常疯掉,变成那个样子。”
林辉的声音颤抖着,仍旧心有余悸。
“没事的。”
“别说傻话了。”
易凯蒂把手放在了他的背上,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轻轻拍了拍,安抚着他的情绪。
“你不会有事的。”
“乐观积极一些,不要总是接受消极情绪。”
“保持好的心态就不会有事的。”
她一边说,一边揽着林辉的头,轻轻抚摸着。
林辉在她面前展露自己脆弱的样子,真的不多见。
在易凯蒂温暖的怀抱里,林辉找到了些许安全感。
他将侧脸抵在她的胸膛,享受着她的安慰。
在他的认知中,总是寻求着他的安慰,冲他撒娇的女孩子。
竟然也会有一天,变成能让他信赖,能够去依靠的女人。
这种感觉很奇妙。
林辉很喜欢她的拥抱,在易凯蒂身上,他真实地感受到了一种源自母性的光辉。
……
唐福林离开后,大家的生活没有任何改变。
同班上其他同学提起他的名字,他们可能还要费不少力气回想一下,谁叫唐福林。
大学同学的关系比较淡薄,即便快毕业了,班上还是会有很多人没说过一句话。
所以,大家对于唐福林,只是会在茶余饭后,找不到谈资的时候提起他。
聊起来的时候用的也是“那个投湖自杀的学生”,不知道他叫唐福林。
过一段时间就不会有人提,也不会有人记得。
公孙瑾也不怎么提他了。
周五的傍晚,他和往常一样,去学校接妹妹放学,苓子和梦梦也跟着一起。
两个馋嘴小姑娘一路走来就是各种吃吃吃。
羊肉串、麻辣烫、拉面、冰淇淋……
庄晓梦不让鱼鱼吃的,鱼鱼就会跑到公孙瑾身边,抱着他的胳膊撒娇。
没办法,公孙瑾偏偏就吃这一套,老老实实地跟在两个小吃货后面付钱。
所以,鱼鱼和姝儿都很喜欢他。
而且公孙瑾现在不太喜欢跟着庄晓梦和钟苓子一起逛街了。
因为她们进店试衣服要很久,跟着她们逛街很累。
所以他更愿意带着两个妹妹跟植物大战僵尸里的僵尸一样吃吃吃。
在经过玩具店的时候,公孙瑾和钟姝儿的脚步都很自然地慢了下来。
两人一大一小,都望着壁橱里展览的高达40厘米的S级恐龙变形金刚钢索,眼里满是喜欢。
“哥哥,我好喜欢这个。”
钟姝儿又抱上了公孙瑾的胳膊,眨了眨眼睛。
她的性格其实是不喜欢撒娇的,但是看看鱼鱼百试百灵之后,也抱上了公孙瑾的胳膊。
“哥哥也喜欢。”
公孙瑾淡淡笑着,进店买了钢索,还买了御天敌和天火擎天柱、漫威钢铁侠的人偶、eva的初号机手办、独角兽三号机菲尼克斯和飞翼改。
男孩们天生就对机械有着近乎偏执的迷恋。
和妹妹一起玩变形金刚,公孙瑾并不讨厌。
钟苓子买完东西回来后,看着妹妹抱着一个大大的变形金刚包装盒,笑得一脸开心。
然后鼓着腮,略微有些生气,瞪了妹妹一眼。
“又缠着哥哥给你买玩具了?”
“前两天不是才给你买吗?”
钟姝儿吐了吐舌头,躲在了公孙瑾背后。
“是我自己喜欢,莪买给自己玩的。”
公孙瑾温柔地笑着。
“你怎么老是宠着她。”
“可不能把她惯坏了。”
钟苓子看着公孙瑾,嘟着嘴,颇有些埋怨。
女孩子们买东西总是很慢,接下来又陆续去了几家店,买了冬季要穿的羽绒服。
苓子给自己买的不多,都是给公孙瑾和妹妹在买。
姝儿长得很快,去年买的衣服,今年都有些小了,要换新的。
鱼鱼看着姝儿有了新衣服,便问庄晓梦,为什么不给自己买。
庄晓梦只是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说她前两年的衣服现在还穿得下,等她再长高点再买新衣服。
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晚,街头灯红酒绿,霓虹闪耀的彩光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
“好想吃火锅!”
鱼鱼看着街边冒着热气的小店,揉着腮,眼睛一眨不眨。
“行,今晚哥哥做火锅吃。”
公孙瑾牵着妹妹的手,一口答应下来。
“嘿嘿,最喜欢哥哥了!”
“你就知道吃,看看你脸上的肉吧,小肥妞。”
庄晓梦伸手捏了捏妹妹的腮帮子。
“肉多点也挺可爱的。”
公孙瑾笑了笑,正走着,鼻尖泛起了丝丝凉意。
他伸手摸了摸,能感受到一种清冷的气息,迅速消融在了指尖。
抬头望去,阑珊的灯光里,飘摇着满天起舞的白色粉尘。
“下雪了啊。”
在公孙瑾很小的时候,他觉得世界上所有的地方都会一起下雪。
一直到学了一句诗。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再到后来,从迅哥那里学到了“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再后来就明白,人世间是各自下雪的,各有各的晦暗与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