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卓羽凡没有去实习。
从早上八点开始上班,一直到晚上八点才下班,每天承受着老板的呵责和同事的戾气。
一周只有一天休息,而且还是调休,没有五险一金和社保,也没有公积金,一个月到手才5000块。
卓羽凡不想过这样的生活。
尤其是当她发现自己陪客人睡一晚就可以到手2000块之后,她就更不想过那样的生活了。
而且,在这一行,她发现自己并不孤单。
一想到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女孩子和她一样,为了那碎银几两,把自己弄得蓬头垢面,她道德上的负罪感就少了许多。
和其他行业一样,皮肉生意也是有鄙视链的。
混在底层的是初中毕业就开始混社会的小妹,还有中职里的混混和高中辍学的差生。
服务业需要高素质人才,像她这样年轻又漂亮的正经大学生是稀缺货。
民办的二本也好,公办的二本也罢,一晚上都是2000块。
即便是大专妹,也可以自称是大学生,和一本毕业,甚至是澳洲留学镀金回来的女生拿一样的薪水。
这一行没有学历歧视,大家勤劳致富,各凭本事。
在圈子里待久了,遇见老乡和校友也倍感亲切。
卓羽凡认识了一個还在上大二的学妹,两人还挺聊得来。
学妹很喜欢汉服,空间里全部都是穿着汉服的自拍照。
学妹是个有职业操守的人,虽然做不到卖艺不卖身的高尚境界,但做生意的时候也不接受亲吻,不接受口。
她说,嘴唇是用来和爱人亲吻的,她要留给未来的男朋友,不能留给一些糟老头子和油腻中年人。
至于自己最喜欢的汉服,她在接客的时候从来不会穿。
虽然知道自己已经脏了,但心里还留着一处干净的地方,用来盛自己热爱的东西。
卓羽凡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热爱的东西。
也许曾经有过,只是后来丢掉了。
作为服务业的高端人才,卓羽凡闲下来的时候就会看书陶冶情操。
将自己包装得更好,才能卖出更好的价,这是专业课《市场营销》的内容,她深谙此道。
同行们都说她是装腔作势。
坐在去深圳的高铁上,她捧着一本《皮囊》,装腔作势地看着。
“我们都是远离家乡,又无法到达彼岸之人。”
读到这里,她觉得很喜欢。
做这一行的人,大多都会远离家乡,远离自己所熟知的人。
她们不想让别人看见,那光鲜靓丽背后的蝇营狗苟。
至于为什么选择深圳,当然是为了谋求更好的职业发展。
毕业前发生了一些事,让她在整个学校出名了。
她在一次接客的时候,正好接到了室友的男朋友。
不巧的是,这件事被某个室友知道了。
再然后,宿舍里发生了一些争吵。
大家都知道了她的业余生活是多么丰富多彩。
原来她那富家小姐的人设是骗人的,他爸爸就是个送快递的,寒酸得很,不是什么物流公司老总。
卓羽凡彻底沦为了笑柄。
虚假的包装被戳破后,剩下来的就是一种无地自容的倔强,还有难以启齿的羞耻。
这羞耻让她愤怒,让她失去理智。
于是她和那个女生在宿舍里开始打架。
另外两个室友没有站在她这边,而是帮着那个女孩子打她。
最后,她被赶了出来。
头发被扯掉了一大把,脸上被满是指甲的抓痕,丝袜也被扯得破破烂烂。
她拎着行李箱,在“婊子”、“破鞋”这样的叫骂声中离开了宿舍。
卓羽凡不敢告诉家里人学校里发生的一切,只是告诉他们,自己要趁年轻去深圳闯一闯。
爸爸问她,钱够不够用,她说够的。
然后又不放心地打电话过来叮嘱她,女孩子在外面一定要小心。
卓羽凡接着电话,以往都会不耐烦,但听着那个被自己厌恶的“生物爹”的声音,她破天荒地听他说了快半个小时。
她接触过很多男人。
其中不乏知书达礼,文质彬彬,事业有成的成功人。
她们都迷恋她的身体,但没有人关心她的灵魂。
关心着她的灵魂的人,是一个又穷又丑,一无所有的中年人。
而她曾和很多充满戾气的女孩子一样,在网络上称呼他为“生物爹”。
男人不时地打量着身旁的女孩。
这女孩想让人不注意都难。
一眼望上去就能让人发自内心地感到漂亮。
戴着黑色的鸭舌帽和口罩,耳朵上挂着银色的小吊坠。
一头披肩发很直,颜色也像是墨染上去的一般。
红色的短袖下,露出白皙的莲臂,束腰的黑色喇叭裤显得她腿很长。
看起来特别的淑女,很有气质。
男人把目光移向了她手中的书本,旋即有了些兴致。
“你也喜欢这本书吗?”
卓羽凡听到声音,抬起头望去。
发现是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人,白白净净的,颇有些知识分子的文艺气息。
这样的人,卓羽凡在做生意的时候见过不少。
文艺只是包装,男人发起情来都是一样的猥琐。
所以,卓羽凡特别喜欢“斯文败类”这个词。
“是啊。”
“我们都是远离家乡,又无法达到彼岸之人。”
她微微笑了笑。
“我也很喜欢这句话。”
男人眼前一亮,于是开始和她探讨文学。
两人聊了诗歌,又从诗歌聊到哲学。
出人意料的,卓羽凡和他很聊得来。
接过的斯文败类多了,卓羽凡也不介意让自己说话文艺起来,就当是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了。
她这也算是“取百家之长”。
男人有些惊喜,这个戴着鸭舌帽的漂亮女孩,和那些花瓶都不一样,思想很有深度。
卓羽凡眯着眼,微微笑着。
“这本书,我还是有一些看不懂,能说说你的理解吗?”
男人总是喜欢在女人面前表现的,聪明的女人会伪装成弱者的样子,用谦卑的姿态让男人在他擅长的领域表现。
然后,男人们就会像争夺配偶的孔雀一样,争先恐后地开屏。
果不其然,男人开始和她讲起了这本书的创作背景和精神内核。
“这是一个讲诉苦难,并超脱苦难的故事。”
卓羽凡微微颔首,用一副崇拜的眼光看着他,男人脸上的神采也愈发飞扬。
她可太懂怎样博得这些男人的欢心了,一颦一笑就能将他们迷得神魂颠倒。
在动车上相谈甚欢,男人甚至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只是初次见面聊了一会儿,他就对这个女孩着迷了。
“我到站了。”
卓羽凡听着到站通知,笑着合上书本。
男人闻言,有些遗憾,主动伸手帮她取下了上方的行李箱。
“谢谢。”
没等男人开口索要联系方式,卓羽凡就展颜一笑,拖着行李箱朝着外面走去。
看着那女孩远去的背影,男人怅然若失。
旅途还在继续,他却魂不守舍。
明明只是一个过路人而已,怎么就让他有些遗憾错过的感觉呢?
深圳是个节奏很快的城市,遍地都是机遇,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无数怀揣着梦想的打工人。
“在这里,重新开始。”
卓羽凡走出火车站,看着远处城市上方的天际线,这么安慰自己。
在这里,没有人关心她的过去,没有人认识她。
如何蝇营狗苟,都无所谓。
反正,大家不都是这样披着光鲜亮丽的皮囊,卑微又下贱地活着吗?
如果这皮囊朽坏,剩下的就是满目疮痍。
你说,皮囊朽坏了还有灵魂。
有吗?有的吧。
是啊,皮囊有心,不管这具皮囊是什么质地,它包裹着一颗人心。
人生,或许就是一具皮囊打包携带着一颗心的羁旅。
卓羽凡走着,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腕。
这条轻奢的手表,是一个她很看不起的男孩子送的。
以前她嫌这东西没档次,总想换条好的。
但不知为何,就这么将就着戴了快四年。
被赶出宿舍的时候,她在雨中走着,给欧阳瑞打了电话。
她说:“欧阳瑞,除了你,我现在不知道自己该找谁。”
然后,欧阳瑞就走了很远的路,过来见她。
他看见这个女孩子披着乱糟糟的头发,脸上带着指甲留下的抓痕,在一处屋檐下避着雨。
她被雨淋湿后,衣服都贴在一起,微微瑟缩着,像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两人在一个小公寓里开了房间。
欧阳瑞想睡她想了四年。
但是当天晚上,却突然不举了。
两个人只是躺在一张床上,彻夜长谈。
谈自己的过去,谈未来的人生。
她对欧阳瑞道歉,欧阳瑞摇了摇头,说无所谓了。
过去的那些东西,都已经不重要了。
当天夜里,她想过不做这一行,试着和欧阳瑞重新开始。
欧阳瑞说,他觉得刘婷很好,想和她结婚。
卓羽凡笑了笑,说:“真好啊,祝福你。”
她知道自己已经很脏了,所以收好了那些想对他说,又没能说出口的话。
不知过了多久,她在一片迷蒙中睡去。
第二天清早醒来的时候,欧阳瑞已经不在了。
她起床去问房东,房东说那个男孩子给她付了一个月的房租。
她留言给欧阳瑞,道了谢,说这笔钱很快就会还给他。
从那之后,两个人就彻底没有了交集。
《皮囊》里说,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那么,他和欧阳瑞,在路过彼此人生的时候,或许也构成了彼此的一部分。
“真是荒唐的人生啊……”
卓羽凡这样想着,淡淡笑。
红绿灯路口,亮起了绿灯。
她拎着行李箱,和左右等待着过马路的人一起,走进了拥挤的人潮。
……
“Prada和你的代言合同,我帮你推掉了。《笙声不息》第五季就要开拍了,邀请你做下一季的歌手,你有意向吗?”
“不想去,我就回绝导演。”
职业经纪人庄晓梦站在公孙瑾的办公室,亭亭玉立。
她神情冷冽,一言一行都尽显经纪人的专业。
“不太想去。”
公孙瑾摇了摇头,伸手在她腿上的黑色丝袜上摸了摸。
“这也不去,那也不去?”
“你怎么这么懒?”
“钟苓子这种咸鱼的事业心都比你强!”
庄晓梦秀眉一蹙,颇有些羞恼。
“我本来就是咸鱼啊。”
公孙瑾靠在沙发上,淡淡笑着。
“我是歌手,玩我的音乐就行了。”
“本身情商又不高,去参加综艺不是给自己招黑吗?”
公孙瑾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那新专辑也没见你发啊?”
“演唱会也没有筹备!”
庄晓梦嘟着嘴,气呼呼地看着他。
作为公孙瑾的经纪人,她真是操碎了心。
“新专辑正在制作了,至于演唱会,现在还不是时候吧。”
公孙瑾看向窗外,微微一笑。
华灯初上,看不见星星的夜晚,只有一轮满月悬在城市的上空。
“新专辑叫什么名字?”
庄晓梦闻言,美眸微微闪烁。
“你有具体的方案了,我可以在工作室帮你提前做一些宣发运营。”
“这样销量会好很多。”
“你之前的新歌从来不做宣发的,好多歌迷都不知道。”
她小脸很是认真,坐在了公孙瑾身旁,开始给他讲述运营的方案。
公孙瑾一手托着腮,微微笑着,一手习惯性地放在她穿着黑色丝袜的腿上。
讲完工作上的事之后,庄晓梦又起身将门反锁,拉上窗帘。
门再次打开的时候,庄晓梦脸上浮现着淡淡的红晕。
忙完一整天的工作,两人一起下楼,走向停车场。
“现在时间还早,我要开车去外面兜下风,你要跟着一起,还是想回家?”
公孙瑾拿着车钥匙,斜靠着停车场里的那辆大奔车门上。
大奔的车灯亮着的灯光,像情人一样温柔。
“一起。”
庄晓梦撩了撩头发,轻轻笑着,坐上了副驾驶。
“好。”
公孙瑾驾着车,往城市的边沿开去。
车窗摇下来的时候,晚间的风会略过耳畔,吹开头发,说不出的舒服。
公孙瑾对车没什么兴趣,但有时候,他也很享受开车的这种感觉。
独自一人驾着车行驶在高速公路和高架桥上,轻松且自在。
不考虑为什么出发,不考虑去哪。
就这样把身体放空,把思绪放空。
就让车子在公路上飞驰,看着夜色下静默的城市往后奔跑,所有的烦恼和思绪都会忘掉。
就这样,带着自己奔向世界的尽头。
这就是公孙瑾喜欢车的原因。
庄晓梦坐在副驾驶上,点开了车载音乐。
紧张急促的前奏响起,是她格外喜欢的《月亮惹的祸》。
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才会在霎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
不管听多少遍,她都不会厌倦的。
公孙瑾听着歌,载着她经过了鹦鹉洲长江大桥。
从窗外看去,江面浩浩荡荡,辽阔无边,亮着灯光的轮渡在江心徜徉。
江滩边上,人烟罕至,公孙瑾将车停在了这里。
下了车,晚间的风吹来很是清新。
江岸边一眼望去都是茂盛的水草,在风中摇曳。
江洲上一片斑斓,都是不知名的小花。
庄晓梦牵着他的手,在岸边寻了一处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然后习惯性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
两人依偎着,天上的月亮将圆未圆。
“能不能,说一些情话给我听。”
庄晓梦问道。
“情话?”
“嗯,就是觉得这个时候,很适合说情话。”
她望向远处辽阔的江面,江面对岸是绚丽浮华的霓虹。
夏夜中满是泥土的气息,青草的清香,夜色的凉意如潮水一样浸没过全身。
月色美丽,风也温柔。
公孙瑾想了想,抬起头看向天上的月亮。
一说起情话,总是会让他想起月亮。
“我想好专辑的名字了。”
“什么?”
“月亮代表我的心。”
公孙瑾淡淡笑着。
“月亮为什么代表我的心?”
庄晓梦歪着头看向他。
她记得这个问题,在很久以前自己就问过公孙瑾。
“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和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一样。”
“因为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