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的余杭街道,依旧不缺来往的行人。
集市上,一位锦帽貂裘的瘦高青年和一位素色衣袄的小厮行走在其中。周围经过的行人,只要看上一眼,都会下意识的躲避,毕竟看着二人的穿着,就知道非富即贵。
两人没有明显尊卑顺序,只是瘦高青年要稍微落后一脚。——这也有赖于他现代人的思想,搞不得这些繁琐的封建糟粕。
什么?你说三妻四妾?
那当我方某人没说过......
其实他在初来乍到的时候,也不是没幻想过在这架空古代中当一户妻妾成群的地主老爷,但奈何“潜心修炼”,一下子把这件事给忘了。又适逢大婚,更没有脚踏几条船的念想了。
如今老婆离家,到不失为一次机会——
‘呸,下贱。’
他赶忙打消了自己的胡思乱想。
或许这就是男人的天性,茶不如水、水不如汽水、汽水不如喝不着。
现在的当务之急,可不是什么纳妾,而是为了寻找大补的药材!自从前几天从下人那儿打听到了采的百年人参的老翁地址后,今天就火急火燎地出门寻找了。
也不顾腊月寒冬的天气,只披了件上好的雪貂皮。
方鸣看着自己那东张西望的家仆“方二”,果然是吃苦耐劳地好仆人呐。于是也不知道哪来的兴致,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随后说道:
“方二,辛苦你了。”
小厮连忙摆手。
“老爷,您这不是折煞我了嘛。您这身子骨如此虚弱,还愿意同我一起出门,我才是感动至极。”
哪怕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老爷为什么在夫人走后,就变得这么的虚弱不堪,但却没有刨根问底地去寻找答案。这位生来就被买入方家的穷苦孩子,做了半辈子的方家奴仆也算做成了精。
什么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说、什么不该做,是了然于心。
于是乎,这才被方鸣在分家之日强求地带了出来,成了自己的御用家仆。其实碍于方鸣的新灵魂,两人逐渐变成了好友,而非主仆。
可此时有看着他正经的婉拒,方鸣才知道,原来两人之间的隔阂一直都在,只不过是对方刻意迎合自己罢了。
“我觉得‘方二’这个名字,跟你实在有些不搭。”
“可是这个名字是方老爷、不对,是方家主取得,小的也是没有办法。”
“那我重新给你取一个怎么样?”方鸣玩味地看着他,“不如在两者之间,加一个‘块’字如何?——方块二,寓意‘为人方正、刚正不阿’。”
“听你的,少爷。”
......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侃谈着,终于来到了约定的地点。
是一处无名酒肆。
这里的集市不同于西湖畔的繁华,尽是些郡县周围的百姓在此买卖。所以这里的酒肆、客栈也都没有浮夸的装饰,大多都是两三层的建筑,无牌无匾。稍微阔绰的,会绣一个“酒”字大旗。
进了一楼,还没等方鸣打量,就被一圈陌生的目光注视了起来。都是些落脚的行商、进城的农夫,也有几位武夫装扮的汉子。要不说是外练皮肉的硬把式,腊月的天只有单薄的衣衫。
眼光毒辣的酒楼掌柜亲自从柜台内出来,见到这不似一般人的主仆,堆起了肥硕的笑脸问道:
“敢问公子光临,是吃饭还是住宿呢?”
一旁的方二,此时叫做“方块二”的下人也没有板着狐假虎威的脸,乐呵地回答起来:
“掌柜的,我和我家老爷是来会客的,你只管安排一处僻静的位置,最好是包房。上几样你这招牌的菜,要荤要素。酒嘛,最好来一壶雕玉烧!”
余杭城内,无论你是父母官、是腰缠万贯,还是阶下囚、是面朝黄土,只要是土生土长的余杭人,就没有不爱这入口辛辣、回味醇厚的雕玉烧。因此,酿酒户不局限于民间官庭,特别是各种酒肆、客栈,无一不会酿造。
被安排进了二楼的厢房,方鸣也不嫌弃环境的朴素。
街道的嘈杂透纸糊的窗子传了进来,却不影响他的静思,终归是金丹境的修士,红尘中出入,不过念想之间罢了。
不一会,就察觉门口的脚步声——那老翁已至!
推门而入的,正是一位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的佝偻老汉,脚上穿着棉靴、身上落着飘雪。抬头时,神色有些不大自然,显然是强装镇定。
开口第一句话,便是有些诚惶诚恐:
“老朽让公子久等了!”
他一边将身背的箩筐摆在厢房一角,一边走到座位一旁站着,因为有些拘谨而不敢落座。
“无碍,老翁,你先坐下吧。”
有了方鸣的这句话,这位身形佝偻、面色土灰的采药农才堪堪坐下。不过总有说不出的局促,似乎是迫于这位公子的的身份。
倒是方鸣一旁的方二安抚了起来,做出一副善解人意的模样。毕竟是他们有求于人,若是过于跋扈,恐怕会落得不好的结果。信奉“待人和善”的方二打破了僵局:
“老先生,你先不用着急。我家老爷吩咐了一桌饭菜,等咱们吃饱喝足,在谈交易也不迟。最近又是隆冬大雪,到时候喝上一壶雕玉烧,也好暖暖身子。”
“雕玉烧?”
老人下意识地嘟囔道。
虽说雕玉烧优劣有别、价格也高低有差,但这家酒肆的一壶雕玉烧,可在集市内不算便宜的。他来歇过几次脚,也吃过几回饭,唯独在酒钱上捉襟见肘,打上二两,就已经算是豪迈。
没想到,这次居然上了一壶。
渐渐地,内心的不安也就淡了下来。对于这位无儿无女的采药老农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是比一壶雕玉烧还要诱人的了......
吃饭之际,方鸣看着他一阵狼吞虎咽,吃相简直比那饿了三天三夜的习武少年还要难看。不光是他自己有些意外,就连身旁的方二也一脸的无奈,谁也没想到这位岁数不小的老头,饭量居然如此之大!
酒足饭饱之后,三人才言归正传。
“前几日,我曾到你这买了一株百年老参。我家公子见到如此宝贝,自然有些心动,于是就让我约见你。——现在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则是正事要谈。”方二将碗筷摆好,看着有些红润的老人。
“人参?百年份的?”他醉醺醺地眯着眼,也不知是不是酒壮人胆,居然没了进门时的怯懦,反而打量起方鸣,“没了!全被别人买走咯。”
没了?
听到这话,不仅是方二面色陡然转变,就连方鸣也皱了眉头。
“老头,这可是你不对!我昨日见你的时候,你可说还留着几株。一天不到,就卖了?就算你要卖,也是我们捷足先登啊!”方二急不可耐的说到,因为若是真的竹篮打水一场空,可是会被公子鄙夷的。
那老汉左摇右摆地起身,如一支湍流中的小舟,晃晃悠悠地走到角落的背篓前,掀开了遮在上面的布。
像是展示,他把篓口偏向方鸣。
原本有些败兴的方鸣眼光一亮,因为竹篓里的东西可比什么百年人参要好上一个档次!——
紫灵芝。
掀布动作太大的老翁身形一个不稳,就栽在了地上。趁着酒劲,既不因痛疼而蹦起,也不为地寒而哆嗦,反而打起了鼾声,安详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