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一带的旷野上,刘文耀正领着大军,排成整齐的方阵快速前行。
原本他是准备七天前就动手的,那时的满家硐顺军刚退守山寨,实力尚存,里外夹击之下,说不定能收到奇效,可天公不作美,一连几日都是狂风呼啸,在缺少火器助阵的情况下,他可不敢托大,用长枪步卒,去硬扛四条腿的满清铁骑。
这次交手,刘文耀做足了准备,除一千火铳兵和一千掷弹兵外,还调来了胡万和三千长枪兵,为了节省体力,全部是坐船到了微山湖,然后才在鱼台一带登了岸。
随着进军的深入,四周出现的哨探越来越多,俱是真鞑,仗着马快弓强,胆子也是出奇的大,三五人就敢于挑衅几千人的军列,勇卫军这边也不惯着,只要敢靠近就是火铳齐射,虽谈不上什么准头,但数量多了也多少能有点收获,让对方不敢那么肆无忌惮。
初生牛犊不怕虎,勇卫军虽成军的时间不长,但逢战皆胜,渐渐地有了些骄兵的毛病,即便是知道将要对上‘满万不可敌’的鞑兵,可却也没多少害怕恐惧之意,反而一个个的还有些跃跃欲试,尤其是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大大咧咧的胡万,眼睛更是要长到天上。
“陆疤脸,听说鞑子爱生吃人心,是不是真的?”
“净胡说,没有的事...”
“可我看见刚才那个哨探不老实,老盯着你的胸口,就像是在看待宰的年猪一样,这个咋解释?”
“那是在看你,谁叫你长的个猪样,认识的还好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野猪成精了呢...”
“嘿,好你个疤瘌子,找打不是...”
刘文耀被二人吵的心烦,出言呵斥道:“给我闭嘴,再敢胡言乱语,扰乱军心,定让你尝尝军法的厉害...”
见主帅真生了气,胡万也只得收起小心,闭嘴不言。
作为主帅的刘文耀可没他们那么乐观,心中不觉的有点紧张,但更多的是期待,毕竟即将对上的可是凶名在外的满清,虽然近代一提到这个名字,总是伴随着愚昧无知、积贫积弱等诸多贬义修饰,但在眼下,他却绝不敢这么想。
未料胜,先料败,除了充分的准备外,他还暗中在离满家硐最近的湖边偷偷地备了一只水军,一旦战局不利到无可挽回,那将是自己这些人最后的逃命保障,至于在铁骑的追击之下能有多少人顺利登船,那就只有老天爷知道了。
“陆黎,鞑兵真的只有两千出头?”
“回侯爷,属下都打探清楚了,豪格就只带了四个牛录,共两千余真鞑骑军,其他的则是新归附的济宁镇兵、乡兵,俱是步卒,总数上有六千出头,战力薄弱,比起淮安军还要差上许多。”
满清的军制是以牛录为基本单位,一个牛录三百正兵,四个牛录就是一千二百军,但这些正兵出征的时候,往往还要带上自己的‘包衣’奴才一同参战,所以人数还要往上加。
而‘包衣’也并不是后人所认为的那样,是地位极其卑贱的奴才,相反,地位还要比较高,因为满文中‘包衣’一词是‘家里的人’音译,地位虽然不及正主,但也能勉强被当成一个‘人’来对待,例如《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祖上就是世代包衣,被器重而出任了要职。
说话间,转过一个山坳,忽然一阵冲天梆子响,四下里钻出无数手持刀枪的辫子军,发了疯一样地咆哮着猛冲了上来。
“列阵,迎敌...”
多日的苦练有了效果,勇卫军立即以最快的速度,从行军阵列转换成了防守阵型,无数的长枪铁甲构成了三层坚墙,守护在外,而位于正中的火铳兵则麻利地检查药弹,吹燃火绳。
严格上来说,这并不能算是遇伏,因为鱼台一带地势平坦开阔,根本没有打埋伏战的条件,再加上海州缺少够条件的战马,所以刘文耀就没过远的哨探,事实上,辫子军是从二百步外就开始冲锋的,根本没有突然性,勇卫军得以有充足的时间变换阵型。
高坎请示道:“侯爷,火铳兵上吗?”
刘文耀站在临时搭起的高台上,望着四下里涌上来的杂兵,心中生不起一丝波澜,无数个光头后拖着一条条细麻绳样的小辫子,随着冲击的脚步甩来甩去,抽打在刚剃的头皮上、脸上,留下一道道的红印子,异常的可笑,这绝对是那归附不久的镇兵、乡兵,还不适应顶着新发型作战,原先的头盔、毡笠又不再契合脑袋,尚来不及更换,也不晓得缠起来,就这么任由其四处乱摆。
作战方式也很原始,同徐州的匪寇一样,就是不要命地往前冲,妄图在气势上先胜一筹,谁的胆气壮,谁就占优,而另一方则被夺了胆气,只能等着败亡。
刘文耀的注意力没在他们身上过多浪费,而是望向了远处,疯狂辫子军之后的几十步外,还跟着乌压压的一片骑兵,全部身着镶满甲钉的蓝色布面骑甲,最引人注目的头盔,上面一律顶着根长长的葫芦状盔枪,形似避雷针。
这些正蓝旗铁骑才是正主,只见他们并不急于冲阵,而是好整以暇地系鞍顺弦,清点羽筒里面的箭矢,似乎眼前的战局与他们毫不相关。
“不用,杀鸡焉用牛刀,对付这些杂兵,长枪阵就够了。”
第一波的进攻往往是最强烈的,可以看出这些辫子军也是被精挑细选出来的,狂奔了二百多步,却仍然留有余力,一头撞上了严阵以待的枪林刃墙。
可能是投了新主子后急于表现,亦或者是得益于满清严酷的军纪,这些原本比起淮安军还不如的镇兵、乡兵,此刻却爆发出了惊人的战斗力,不要命地冲击着绞肉机一般的长枪方阵,无数人被刺穿了要害,倒在地上奄奄一息,可随后而来的却凶猛依旧,跨过尸堆,继续着未完成的壮举。
与辫子军相比,三千长枪兵也丝毫不落下风,因为勇卫军的军纪同样严格,仁不经商,慈不掌兵,之前与淮安军的交手,临阵脱逃的已全部被处于极刑,严守作战纪律,敢于直面鲜血的则授予重赏,前车之鉴下,无人再敢于挑战军法的严酷,即使腿肚子都要哆嗦的断了,也硬着头皮,按照平日里千百次的严训,挥出手中的夺命长枪。
虽然双方的战斗意志不相上下,但战斗方式却天上地下,冷兵器作战,极度依赖于阵型,一个完整适当的军阵往往能事半功倍,散乱无序的辫子军仅靠一腔血勇,是无论如何也敌不过整齐划一的三千长枪兵的,更何况,他们人数上还不占优,只有区区两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