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昔日的那个双枪王迪兰重新归来了,以另一种方式。
原本松弛的皮肤重新变得紧致,铁青的面容无声地张开了嘴唇,他大声的笑了起来,笑声沙哑像是两块旧铁放在一起疯狂摩擦,他直接站在木质的吧台上扭动着自己的身体,似乎在欣赏着这完美的一切,淡淡的黄金瞳闪烁,手臂上黑色的骨刺轻而易举的划破了昂贵的定制西服,露出了胸口上细小的黑色鳞片…
他在欣喜,欣喜着自己这具近乎完美的身体。
就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明明在几分钟前,他的身体还是一副六十多岁的样子,皮肤松弛、满头白发,就连引以为傲的双手都布满了老年斑…可现在他的身体却焕然一新,像是重新回到了十八岁,不,应该说是重新塑造了一具更加强大的身体!
澎湃的力量让他忍不住高举着双手欢呼。
而刚刚的交易更是十分魔幻。
就在方末说出交易的那一刻,他仿佛真的被魔鬼蛊惑了一般,直接放下了多年以来一直保持的戒心选择相信了方末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像个赌徒。
好在他似乎赌赢了,其中的过程也就不重要了。
他现在重新变得年轻,不,应该说比他年轻时候更强大!
法爷能够感受到自己身体里那汹涌的力量,那种足以让他藐视一切的力量。
他突然觉得自己已经天下无敌了,什么狼人沃纳、韦恩集团现在根本不值一提,只要他想要得到,那么哥谭的王者就注定就应该是自己!不可能是其他人!
到时候他可以雄霸整个东XC区,把沃纳那个老狗赶出哥谭,然后再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去竞选市长,黑白两道通吃…
到时候自己岂不是想做什么都可以?
哥谭,从此以后不再属于韦恩集团,不再属于韦恩家族,将姓迪兰!
“现在相信我了?”方末淡淡的说,他的手里把玩着一柄破损的很严重的短刃。
这是一柄炼金武器。
所谓炼金武器就是利用火焰杀死金属,让金属‘死亡’,然后再注入滚烫的灵魂…
传说中青铜与火之王诺顿为了杀死自己的七位龙王兄弟,分别利用他们的人格缺陷制造了七柄足以彻底杀死他们的炼金武器,七宗罪。
而这柄【破损的贪婪】就是其中之一。
…
方末的话如敕令一般直接打断了法爷的幻想,原本还在幻想着怎么谋划地盘,准备大干一场的法爷突然沉默了下来。
他突然想起来自己想要成为哥谭之王似乎还需要得到这位的认可,毕竟这场交易源于方末…如果可以的话,假设如果…方末突然死了呢?
自己彻底称霸哥谭的目标是不是就可以实现的更快一点。
不不不,应该囚禁住这位恶魔先生…这样自己或许可以得到永生,法爷小心翼翼的打量着方末,像是草原灰狼在捕猎时前观察着猎物的一举一动,猎物一旦放下警惕,他就会张开血盆大口,将猎物全部吞进肚子里。
龙血不但强化了法爷的身体,同样也大大强化了他埋藏在心底的野心和欲望。
“我觉得现在适合来点音乐庆祝一下,”法爷拿出了珍藏多年的黑胶唱片,塞进了一架可以算得上是古董的黑胶唱片机里,“就来一首伟大的曲子,庆祝一下这场伟大的新生。”
唱片机里很快就传出了高昂的音乐,气势恢宏,一首宏大的进行曲瞬间环绕在整个酒吧,在那台唱片机的作用下,俨然像是一个完整的乐团。
法爷重新回到吧台里,重新拿出崭新的杯子和威士忌。
只不过一开始的时候,他还不能精确的控制自己手上的力度,杯子在他的手里频频破碎。
好在他的适应能力不慢。
很快,两杯纯麦芽冰岛威士忌里带着冰块,摆在了他和方末面前,方末的那杯也没忘放小雏菊。
方末看着杯壁上的寒霜:“我说过,魔鬼的交易法则是得到一件东西就会失去一件东西,现在你得到了你最想要的重回年轻,所以…你准备好支付代价了么?”
“我想知道我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爷沉吟着,他突然有些抗拒,脸色铁青,看起来十分狰狞。
人类就是这么奇妙的生物,他们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总是满是魄力,可一旦他们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们就会变得畏首畏尾。
不过对于方末来说,法爷的态度并不重要。
他伸出一根手指划开了法爷的胸膛,黑红色的鲜血在空中喷溅,滴在酒里。
方末赐予的龙血虽然让法爷的身体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强化,可他的内部器官依旧和人类一样脆弱,心脏受损依旧会直接要了他的命。
只不过方末现在还并不想杀他,而是把那柄【破损的贪婪】塞进了他的胸膛里,在电光火石之间。
想要重新铸造这柄【贪婪】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贪婪的人类,眼前的法爷就是一个近乎完美的选择,方末在他的眼底看到了近乎要燃尽一切的野心。
等法爷反应过来的时候,他胸膛上被划开的伤口已经开始慢慢愈合。
“原来你想杀我,是这么简单的一回事啊。”法爷喃喃自语。
原本紧绷的肌肉瞬间松弛了下来,他强行压制住了自己心底的震撼和恐惧,他深知自己现在根本就不是这个方末的对手,对方拥有着人类根本无法具备的力量。
他开始有些庆幸,庆幸自己刚刚没有昏了头选择动手。
他胸口的伤势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细小的肉芽蠕动着,黑色鳞片自动生长覆盖。
法爷不知道刚刚方末到底做了什么,可他却感觉自己体内的力量似乎提升了一些,他现在甚至能清晰的听到门外那只路过的流浪狗的心跳声!
原本雄浑的进行曲在这一刻也突然变得聒噪了起来,他随手拿起杯子扔了出去,将其打翻在地,尽管那曾经是他除了女人之外最喜欢的东西。
下一秒,他就后悔了。
他惊觉除了身体上的变化之外,自己的性格似乎也有了一定的改变,变得暴躁易怒,这在之前是不可能的。
方末耸了耸肩,送给法爷一个神秘的微笑:“交易结束,期待我们的下次交易。”
法爷站在吧台里没有回应他,酒吧里静悄悄的,只剩下法爷一个人的呼吸声。
被打翻在地的唱片机还在徒劳的工作着,黑胶唱片却不知道摔到了哪里,一滴滴威士忌顺着唱片机的指针滴落,在地板上留下一个个清晰的痕迹。
法爷默默地凝视着方末离去的方向很久,很久之后,他才重新坐在椅子上,看着那杯被血染成红黑色的酒,“恶魔,交易…你到底想要什么?”
可惜没有人能回答他,他只有默默地触碰着自己的胸口。
现在胸口上的伤势已经愈合了,可他依旧觉得自己似乎缺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他站起身来看着窗外,推开酒吧的大门,端着那杯酒站在皎洁的月色之下,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
“我或许也可以?”法爷低头看着自己手里的那杯血酒,沉默。
……
巷子口的路灯在地上照出了一大片的白色光晕,各种各样的小飞虫徒劳的围绕着灯光旋转,煽动翅膀,让人忍不住想要喷一喷杀虫剂。
方末走进黑漆漆的小巷子,独自一人。
距离他降临到这个世界,已经过去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了。
一个月之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方末也很迷茫、混乱甚至是惊恐。
可他很快就适应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
因为这里有鲜花有青草还有吃不完的水果,除了空气污染严重了一点之外,这里简直和博士当年答应带他们去的那个地方一模一样,梦中的存在。
只不过现在这个梦变成了现实。
方末走在巷子里,两侧的墙壁上画着各种各样的涂鸦,这里是XC区,整个哥谭中最著名的贫民窟,骚乱、暴动、黑帮以及各种各样的犯罪和灰色行业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在这里,人们信奉的也不是法律和公正,而是最纯粹的暴力,所以这里的墙上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涂鸦,其中不少都是关于小丑的。
小丑杰罗姆在哥谭底层人民的心里占据着很大的一部分地位,他们畏惧他却又期盼他,那些狂热的粉丝更是称他为‘哥谭皇帝’。
只不过现在这位‘哥谭皇帝’死了,死在了方末手里,甚至连一回合都没有撑下去。
杀死这种人物对于方末来说丝毫没有任何荣誉感,他只会觉得麻烦,相比较哥谭,他甚至更怀念黑天鹅港里的博士和那些伙伴们。
他们各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方末超喜欢的…
特别是那位博士,方末现在恨不得重新回到那里,亲手摘下的他身体上的每一个器官,然后再重组在一起!
想到这,方末的脑海里突然响起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成功培养出龙侍·迪兰,获得成就:异世界的逆命者,获得奖励:能量100点。】
一股暖流瞬间从他的头顶涌出,源源不断的朝着心脏的方向流淌了过去,那种感觉就像是打了一针兴奋剂,嗨到飞起。
只不过持续时间很短,只有几秒钟。
“又来了么?”方末挑了挑眉,继续朝着巷子深处走了进去。
这已经是他第十一次听到这个声音了,在这之前,他杀死的盖勒文、小丑以及食人魔的时候都听到了这个声音,而且也都给他提供了类似的能量,所以他现在一共拥有4100点能量。
能量的用途很简单,目前只能解锁言灵。
龙族目前已知的言灵一共有118种,可以按照地水火风四种元素可以构成一张类似于化学周期表的言灵周期表。
言灵的序列号越大,言灵的威力和影响力也就越大。
当然,对于使用者的负担也会越重。
这些言灵中序列1-88为普通言灵,序列89-100为高危言灵,101-112是毁灭言灵,113-118是灭世言灵…当然序列118之后还会有新的言灵存在,只不过方末手里的那张言灵序列表只到序列118【诸神黄昏】就结束了,而方末目前能掌握的只有从序列1的【冬】开始,到序列88【镜瞳】结束。
序列89,【君焰】,高危言灵,解锁需要5000点能量。
目前方末还差900点。
除了自己意外达成一些成就会得到能力点之外,那个所谓的系统还会时不时的颁布任务,方末完成任务也会获得道具和能量点。
就比如刚刚的那柄贪婪,就是通过完成法爷的交易获得的。
不过这些任务不会凭空产生,一般只会在关键人物身上触发,普通人不会触发这种任务奖励的情况。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方末这一个月来一点点摸索出来的。
要知道一直生活在黑天鹅港里的方末从未经历过穿越这么离奇的事情,所以系统声音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方末还以为是博士在他的脑子里装了什么智能系统监视自己,以至于方末直接拿起锤子敲开自己的脑袋就要开始检查…然后…然后他就被路边的警察送进了阿卡姆精神病院。
这就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阿卡姆的原因。
只有疯子才会敲开自己的脑袋,而且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鲜血淋漓的那种。
当然这么做的后果就是他获得了一个叫做【你在质疑什么?】的称号,同时还获得了3000点能量,这也是方末目前获得过的最多的一笔能量。
不过对于能量和言灵,方末并没有抱着完全相信的态度。
黑天鹅港的经历让他不会相信任何人,其中也包括这个所谓的系统。
穿越漆黑的小巷子,迎面而来的便是一个个拥挤在一起的小房子,不像是DC区里那么的肃穆和规整,就连旁边的路灯也忽明忽暗,像是在营造着鬼故事里可怕的氛围,照出了老鼠和野猫的身影。
又过了大概半个小时,方末终于离开了那里,本来想找个地方睡觉的他却意外的来到了哥谭著名的红灯区。
他一脸淡定的走在街头,夜里的风带着热气,街边的姑娘们都穿的比较凉快,大概是这里来来往往的人比较多,需要经常打扫街道,所以这里还算是干净,一些在贫民窟常见的垃圾和老鼠都没看到,只有三三两两的金发美女朝着路过的人不断招手。
纤细的腰肢上露着各式各样的纹身,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掩盖她们身上的廉价感。
“帅哥,晚上有时间么?”
见到方末走了过来,一位浑身上下只穿着一件黑色吊带的女人走了过来,轻浮的朝着方末招手,脸上带着妩媚或是风骚的表情。她一眼就看出了方末绝对不是个普通人,毕竟普通人是绝对不会喝那种一瓶数万美金的威士忌,女人在酒吧里当过一段时间的酒托,通过酒气,她能分辨出什么才是真正的好酒。
“你也是无家可归么?”方末一脸认真地问。
女人愣了一下,翻了个白眼:“全套八十,包夜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