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6章:这沈国华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玩意儿(1 / 1)明凰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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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叶敏杰显然现在刚到京都,第一次看见这么多钱,唾手可得。

甭管正道邪道,他削尖了脑袋都想往里面钻。

结果一步错,步步错。

今天被人挑唆过来的几个大妈就是下场和后果。

而且,这还只是小事。

万一再遇见更大的事儿……

那可就真的麻烦了。

叶敏杰没说话,他低着头,看着自己洗得发白的布鞋,他清楚的知道,这双鞋,已经是自己最好,最能够拿的出手的一双了。

可是,即便如此,也就只有自己知道,这布鞋里面穿的袜子,是破了好几个口,他娘一针一线,亲手缝上去的。

沈琰这会儿已经转身走了。

叶敏杰眼眶滚烫,抬起手,抹掉了眼泪,而后开口自言自语道:“我要等到什么时候呢?到底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挣到大钱啊……”

……

西单。

歌舞厅。

八十年代初期,歌舞厅开始风靡全国各地。

虽然歌舞厅在老一辈的眼里是上不了台面的靡靡之地,但是在新一辈的眼里,那就是时髦的代名词。

喇叭裤,蛤蟆镜,皮夹克,再梳一個当下最时髦的甩发,在五颜六色的灯光里扭一扭,唱一唱,跳个迪斯科。

浑身上下都舒畅。

苏学文知道朱启文死的消息时,还是沈国华告诉他的。

公安那边以自杀草草结案,这年头,哪个地方不死人?

悬案多了去了,压根查不出来,更何况自杀案件?

苏学文那会儿正在跳舞。

国外新来的黑胶片,留音机一放,动感的音乐让舞池里一群追寻新潮的年轻男女疯狂极了。

“朱启文死之前,最后见的人是沈琰,你说他会不会把你供出来?”

沈国华一身黑色的西装,打扮得精致清俊,戴着眼镜,手腕上还有钢表,脚上是进口的牛皮鞋。

整个人看起来哪里有村里人的土气?

他如今精致又时髦,倒像是个留学归来的海归。

苏学文斜睨了一眼沈国华,道:“你不用挑唆我,我知道你想对付他。”

他说着,略略打量着看着沈国华,有些疑惑:“我是真不明白,你这会儿念了大学,出来就是铁饭碗,又在西单开了两家店铺,口袋里钱也不少吧?怎么总盯着你那个堂弟?”

“难不成就因为看不惯?”

“沈国华,你不至于吧?”

实际上,当初朱启文做的那些事,沈国华在其中推波助澜了不少。

就比如,那会儿苏学文刚找上朱启文,让他吞钱藏信,朱启文一开始是有些犹豫的。

还是沈国华找到了邓翠红,让她勾引朱启文,天天吹枕边风,后者这才答应了。

不过其中沈国华一直没出面。

基本上都通过了邓翠红的手。

即便是后来两人一起来京都念大学,沈国华也都基本上以朱启文朋友的身份出现。

三人见面的时候,苏学文一开始没怀疑,后来聊天多了,苏学文才逐渐回过味儿来。

这沈国华,不对劲儿。

此次聊天,话里话外都在透露沈琰找到了线索,让朱启文紧张又害怕。

就连这一次,沈琰刚到京都,还没站稳脚跟,朱启文就迫不及待的动手了。

一步错,步步错。

如今想想,苏学文才忽然领悟过来,感情他们俩这是被人当枪使了啊!

沈国华扶了扶眼镜,笑着道:“学文同志,我只是好心提醒你一句,你不用多想。”

苏学文耸耸肩,显然不信。

他又喝了一口酒,想了想,开口道:“我的事儿我自己会处理,你以后不用往我这里跑,你要是真看不惯你那堂弟,自个儿动手去,甭拿我当枪使儿!我可不是朱启文。”

沈国华噎了噎。

他笑了笑,当下终于没说话,付了酒钱就离开了。

几个穿着时髦的小姑娘走了过来,一脸好奇的问道:“那是谁啊?长得还挺俊!”

“是啊!看起来像国外回来的,一身名牌儿!袜子都是进口的!有钱人啊!”

“别小气啊,介绍介绍!”

苏学文一乐,扭头看了几人一眼,哼了一声。

“他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吃人不吐骨头的玩意儿,你们要真被盯上,能被吃得渣都不剩!”

苏学文这是忠告。

他寻思着,当初帮她那小姑娘,叫做邓翠红来着?

如今沈国华在京都混得风生水起,谁还记得她?

啧。

红颜多遇无情郎呐!

苏学文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下,当即找了人写了张字条,让他送了出去。

…………

一天后。

沈琰正在筹备进货的事情。

如今已经快四月中旬了。

他算了算账,这一次,拿了快两万的货物,刨去运输成本,维护成本,还有各种人力物力等等。

他的净利润达到了六万元。

也就是说,两万元的本钱,他能够拿到六万元的净利润。

三倍的增值,可以说是十分高昂了。

可惜的是,电器类的销售并不像是服装和食品行业,能够被刺激消费,迎来爆发式增长。

打个比方。

半导体收音机这玩意儿,利润高,的确好销售,但是它寿命长,尤其是八十年代初期,工业产品质量往往高的离谱。

沈琰还记得,往后几十年,常常有人在网上发帖子,说是自己家那会儿的老家具,比如缝纫机,收音机,还有电风扇等等。

一打开,还能用。

这种小电器,家家户户配备一个都是顶配了,就好比四大件,谁没事一次买好几套的?

然而衣服和食品就不一样了。

利润虽然不高,但是胜在销量大。

如今粮食行业很大一部分掌握在上头人的手里,这关乎国家命脉,想盲目插手不太容易。

但是衣服就不一样了。

八十年代开始,经济欣欣向荣,女人的爱美之心正快速崛起,裁缝店遍地开花。

瞧着港风吹一吹,这眼睛顿时就被勾着过去了。

女人的衣柜永远不会装满的。

沈琰如今服装行业正在筹备展销会,而这电器类,虽说单方面小地区已经饱和。

但是这京都这么大,他才卖到多少地方?

沈琰并不打算放弃。

他决定,下一步,将目标放到西单。

而西单面向的市场,基本上就是整个京都了。

要是能拿下,这基本盘就差不多稳住,到时候再交给叶敏杰,他也就能继续开拓别的事业了。

沈琰将钱用一个黑色的皮包装好,又用胶带厚厚的裹了几层,最后塞进了破烂布包里。

而他又抽出了黑色的皮箱子。

精致漂亮,昨天刚刚在进口商店买的。

往里面塞了几件衣服,还有一点零散的钱,这才算是准备完毕。

刚刚整理好,就听见门外传来敲门声。

他起身,走到院子外,发现是杨树龙。

“你明天要去羊城?”

杨树龙问道。

沈琰点头,侧开身子让他进来,杨树龙却摇了摇头,哂笑了一下:“不用,我身上脏,站在外面就成,咱们就这么说话。”

沈琰算是瞧出来了,这是有事儿。

他走出来,带上门,“有啥事?直接说。”

杨树龙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头,又悄悄朝着院子里看了一眼,这才开口道:“明儿个,能不能带我也去?”

“我在这里,反正也没啥事做,跟着去凑凑热闹,看看新鲜,也好学一学,成不?”

沈琰一愣。

“院子里不是还有电器?我去也就是两三天,很快就回来,你不用挣钱了?”

杨树龙挠了挠头,一脸尴尬。

“你别多心,我也就实话实说。”

他顿了顿,道:“我都有好几天没拿货了。”

“怎么回事?”

沈琰皱着眉,道:“附近杂院里卖不出去了?没人买?要是市场饱和,就换个地儿,你反正骑三轮车……”

“不是不是!”

杨树龙赶紧摇头:“昨儿个杂院里的齐大爷还问我买收音机,想遛弯儿的时候拎着呢!我手里没货,只能让他去红波电器店买了。”

沈琰闻言,心里头忽然反应了过来。

“是叶敏杰?”

他眉头皱的更深。

杨树龙低着头,没说话,常年骑三轮车干苦力活,他的皮肤很黑,背常年弓着,看起来就像是只虾。

“唉,我没别的心思,就是想挣点钱,前几天来拿货,推两下没推开,我迷糊了,还觉着门坏了呢!结果打眼儿一瞧,门锁了!”

“后来找了叶敏杰,人不乐意,只说要买货,让他们去红波电器店。”

杨树龙叹了口气,瞧着沈琰,苦笑道:“不怕你笑话,我是真不喜欢提心吊胆的事儿,挣大钱的生意不适合我,莪上头还有个老母亲,就指望着挣点钱,在她身边伺候她下去,我这辈子也就没啥了。”

“沈琰,你瞧瞧,能不能再给我点货卖卖?至于卖货的提成,你降一点也成,我只求和我娘有口饭吃。”

沈琰沉默了。

“这样,明天你也跟着我跑一趟,我让他们运一批货去你那里,这样你就不用来这里拿货了。”

沈琰说完,杨树龙先是一愣,而后顿时欣喜得不行。

“哎呀!你小子!我就知道!”

他高兴地不得了,激动得眼睛里都冒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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