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尚书大人的母亲柴氏虽然已经八十岁高龄,但是因为出身书香之家,所以腹中有诗书。
面容虽然苍老,但高贵的气质犹存。
她之所以馋嘴野鸡,是因为野鸡里有极高的药用价值。
譬如。
雉肉为食物佳品,“有补中益气和强身之功能,有祛痰、健脾、补脑、提神、益肝、和血、壮肾、明目的效能,常食之健身延年。
而且做出来的味道很好,又合老夫人的胃口。
所以她才让自己的儿子赵明尽快寻到野鸡来。
当然这位兵部尚书大人赵明也非常聪明,自然不会把机会死绑在成毅公子这边。
所以他也派出了很多精锐,在山中搜寻,无奈跑了几座山,就是一无所获。
赵明孝顺,不期望母亲的希望落空,故而才书信一封,送到成毅公子的家里。
成毅公子的父母亲,言成毅在外做生意,便又书信一封,询问成安大公子。
成安大公子高兴地把自己弟弟所开的酒楼告诉给了赵明。
是以,兵部尚书赵明今日才会来到酒楼,打着吃菜的幌子,从成毅公子那里探听到,野鸡的卖家。
自然,这次成功了。
野鸡的卖家,也就是风铃儿,她见到了。
正午,趁着酒楼顾客稀少,他方才来厨房召见风铃儿。
风铃儿带着这位兵部尚书,在院子里小坐了一会儿,听了听对方的意思。
“赵大人是想从我这里买到野鸡?”
“是呢,这不阿毅说,是从风姑娘买到好几只野鸡的么。所以本官就想问问,风姑娘,还有没有野鸡卖,亦或者在哪个山头打得野鸡,本官好带手下去。”
风铃儿是个聪明人,自然不会告诉对方,自己在哪个山头打得野鸡。事实上,那座福云山是相公楚晨汐的所有财产,而且里面宝贝很多。若是带人前来,只怕没几天,福云山的宝贝就被洗劫一空了。
因此,她就只能胡编乱造,说那野鸡是自己喂养的,不过现在卖得差不多了。
“是这样啊。”
风铃儿再点头肯定地说道,“现在这季节,野鸡都快换羽毛了。赵大人,不好意思,民女实在没有办法提供野鸡。”
赵明迟疑了一下,渴望地问,“风姑娘喂养的野鸡一只都没有了么?”他捏着额头,神情恍惚不安,“母亲盼望了这么些天,我这个做儿子的,却还是没有给她老人家抓到野鸡,哎,我……我真是不孝啊。”躬腰站起来的时候,赵明大人的眸光里有闪烁的泪珠。
他很失望。
风铃儿这辈子就是心软,想着赵明赵大人怎么说,都是一名孝子。能够为了自己的母亲吃上野鸡肉,大老远地跑到这县城来求人,也怪不容易的。可是没曾想,野鸡却没有了。
他想买买不到,自然失望得紧。
“等等,赵大人?”风铃儿叫住她,“家里还有几只野鸡,只不过,现在野鸡快要换羽了,再过几月,也就要越冬了。所以我只能或者最多卖一只给你。”她向对方伸出手指,“不过野鸡的价值,大人应该是了解的,既然如此,那银钱方面可能有些贵。”
赵明大人鞠躬致谢,眸色敛得很淡。
“风姑娘,只要你愿意卖给本官一只野鸡,哪怕本官多花两倍三倍的银钱,那又何妨呢?”
“哈哈,赵大人真是慷慨。不过呢,民女也不是冷酷无情的人。看得赵大人如此孝顺,民女万分敬仰,所以民女不多收,每斤十两,怎么样?”她话刚说完,对方就补充了一句。
“风姑娘,实在抱歉,本官只想要一类野鸡。”
风铃儿听到了一类两个字,迟疑了下,开口道,“赵大人想要什么野鸡?”
赵大人脱口而出几个字,“七彩野鸡!”
七彩野鸡?这风铃儿怎么了解啊。
见她犹豫多次,赵明才重新重复了一遍。
“风姑娘啊,这七彩野鸡,也叫山鸡,公山鸡头和颈的羽毛为淡蓝色至绿色,颈上有明显的白环,胸部中央的羽毛呈紫红色,两侧为淡蓝色,背腰部均为浅银灰而带绿色,腹侧为淡黄色并带有黑色的斑纹,尾羽较长,呈橄榄黄色,并具有黑色横斑,中央有四对尾羽呈红紫色,两侧尾羽浅橄榄色,具褐色斑点,翼上覆羽浅灰色,边缘有些白。”赵明赵大人说了一大通七彩野鸡的特征,可是将风铃儿听地一脸懵。
说实话,风铃儿虽然知道野鸡有很有益处,但还真没办法将所有野鸡分类。
毕竟野鸡有那么多种,谁知道野鸡究竟是什么样子啊。
“风姑娘,你听懂了么?”
“嗯。”
“那记住了么?”
风铃儿停了好半天,才纠结地抬起头,“赵大人,您能不能说慢点儿啊?”
赵大人:“……”
……
因为风铃儿不希望自己的家被这兵部尚书大人知道,所以也没带它去。只想着再听两遍对方说的七彩野鸡的特征。自己大概记一下。
她回田水村,在几只野鸡里面找找,有没有对方说的七彩野鸡。
如果没有呢,她随便抓一只来,大不了,那赵明看不上,不买她的野鸡了。反正她野鸡还没长大,等长大了,哪里卖不是卖。
三遍过后,风铃儿记住了个大概。特别是公七彩野鸡的脖子上有一圈白环,腹部是紫红色的。
“好,赵大人,民女已经记住了,会尽快把您要的野鸡带来的。”风铃儿温言细语地同对方说道。
和兵部尚书赵大人达成协议后,她便于黄昏赶回田水村。
一到家,她就奔进栅栏里,开始寻找颈部有白环,腹部有紫红色的野鸡。
对象是活物,就是麻烦。在栅栏里来回地数了好几下,好不容易观察了三只,一只野鸡调皮地飞窜。她看完了的野鸡又混成一团了。
大概花了一个时辰,太阳都落到地平线去了,风铃儿还在找七彩野鸡呢。
看着自己的夫人抬着个板凳,站在上面趴着指指点点,楚晨汐便好奇了。
兜着饭碗出来,眯着眼睛就看着站在板凳上的风铃儿,“爬那么高做什么呢?”
“找颈部白环,腹部紫红色的野鸡啊。”风铃儿仍然在努力地寻找,半点儿不曾懈怠。
“那找到了么?”
“没有!”风铃儿手和嘴巴都没有闲着。
“要不然你下来,为夫帮你找?”
“不用了,晨汐,别过来,这儿臭。”风铃儿让楚晨汐先行吃饭。
看自己的夫人执拗半天,他不忍心,也拎了板凳过来,趴在栅栏上,往里面望。
“找颈部有白环,腹部……紫红色的野鸡,是吧,铃儿?”
“嗯。”风铃儿侧头,表情僵了,“不是说我自己找么?”
“夫妻齐心,其利断金。”楚晨汐笑了笑,脖子往鸡棚里探了一点儿。
许久后。
另外一双明亮的眼睛也在鸡棚里来回地搜寻。
最后不过几秒,楚晨汐就发现了颈部有白环,腹部紫红色的野鸡。
从板凳上,跳下来,走到栅栏门口,将栅栏门打开,随之缓步进入鸡棚,将角落里的小野鸡指给风铃儿看,“铃儿,你要的是这种野?”
“哈,没错,就是它。”风铃儿在兴奋地跳下凳子前,嘱咐楚晨汐将那只野鸡抓住。
楚晨汐点点头。
风铃儿走进鸡棚,对楚晨汐点了点头,手上的银针瞄准时机一扔,那野鸡便晕倒了。
其他野鸡见状,忽然飞窜起来。换羽的季节,鸡毛翻飞。
风铃儿的衣服上,脸颊上,头发上,全部都沾上了鸡毛。
嘴巴里还不小心吃了两片。
风铃儿欲哭无泪,“晨汐,你看我……呜呜……”
楚晨汐忍住笑,连忙走过来,伸手将风铃儿脸上的羽毛,身上的羽毛,头发上的羽毛撩走。
正要拉着夫人出鸡棚呢。
风铃儿又失声尖叫起来。
“晨汐,我踩到野鸡粪便了,呜呜。”
楚晨汐懊恼。
自己走进去,啥事儿都没有,但夫人却连倒了两次大霉。
真是流年不利。
将脚上的绣花鞋踢进地里,风铃儿才开始脱衣服。
一边哭诉,一边吵着要洗澡。
楚晨汐手忙脚乱地,连忙替风铃儿烧热水。
顺便拿了干净的绣花鞋让夫人穿上。
“洗完了再穿!”风铃儿固执地转过身。
……
楚晨汐帮着把热水烧好,又想办法,把干净的衣服全部放到小竹屋门口。
“铃儿,需要什么东西就叫我?”
“好嘞!”感觉自己造一个洗澡的地方就是方便,脱个光,畅快淋漓。
洗完换衣服,也丝毫没有觉得麻烦。
出来时,头发上水珠连成了线,死死地贴着头皮。但近看来说,沐浴了的风铃儿更有一种凌乱的自然美。
清秀可人。
楚晨汐脸都看红了。
“头发是湿的,我生了火!”楚晨汐嘱咐风铃儿赶紧进屋烤头发。
可风铃儿却不愿意,说烤头发,会有很多灰尘跳到头发上,那头发就相当于白洗了。
“可是这么湿,容易生病的。”
风铃儿回头笑着看他,“晨汐是大夫嘛,我生病也没事儿的。”
楚晨汐说服不了夫人,就只好赶紧拿了干毛巾,去替对方擦头发。
轻轻地摸着柔顺如丝的头发,他用毛巾一点又一点地揉去水珠。
头发差不多半干的时候,他才将门关好,直接将人抱着去灶台。
“去哪儿?”
“烤火!”
风铃儿满眼都写着拒绝,手上紧紧地抓着楚晨汐的衣服,“求你了,晨汐,我不烤火,烤火的话,头发就白洗了。”
“那不烤头发,烤手!”楚晨汐意志坚决。
风铃儿在手上怎么乱动,都无法逃离他的怀抱。
最后,她妥协了,怏怏不乐地坐在火前,悲观地叹着气。
“不烤火,要生病的?”楚晨汐压低语声,寄希望能够劝说风铃儿,不要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
但作为现代人的风铃儿,她深刻明白,坐在火前,火苗子里的木灰窜上来,落上头发的绝望。
那无异于告诉她,今日洗头,做了无用功。
可是吧,她是成年人,也知道楚晨汐这么做,是什么原因。便不能过分地任性。
到底,自己的灵魂也不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娃娃。
最终,闷声闷气地同相公楚晨汐吃了晚饭。
饭桌也靠近火。
风铃儿也没说什么话。
“铃儿,就这么生气啊?”
“不是生气,是绝望!”
“烤火吃饭这么温暖,也会绝望么?”楚晨汐偏头盯着风铃儿,注意着她的一举一动。
“烤火不会绝望,但是洗完了头发烤火就会非常绝望!”风铃儿哀嚎一声,转过头,不再纠结这件事儿,“刚刚那只野鸡拿出来没有?”
“好像……没有!”楚晨汐扑通一声站起来,迅速出门替夫人,从鸡棚里把那只七彩野鸡抓出来了。
风铃儿一看,觉得那只野鸡比鸡棚里得野鸡都要小得多。
“为什么你刚刚一眼就看到了,是不是你认识七彩野鸡?”
楚晨汐对于夫人投过来的目光有些犯难,“……为夫不认识什么七彩野鸡。”
“那你怎么一眼就看到了,我找半天没找到?”风铃儿心里头好奇不已。
楚晨汐听了,反而笑得欢了。他分析道,自己刚刚最先看自己抓回来的三只小野鸡。所以一眼就瞄到七彩野鸡,正常得很。
“哦,这样啊。我还以为你会区分七彩野鸡呢。”风铃儿叹了口气,就将晕倒的野鸡放在桌子上。看了两眼,询问对方,“晨汐,它什么时候会醒?”
“半个时辰后。”楚晨汐轻轻地拍了拍野鸡的肚子,然后取下了银针,“这次为夫药汁涂地有点儿多。”
“那再给它扎几针吧!”
楚晨汐呆滞了,“……”
最后风铃儿才解释,说兵部尚书的赵明赵大人的老母亲生病了,吃了一只野鸡不够,还想再吃,但这赵明大人呢,打猎好几日,都没找到野鸡。
于是,就向成毅公子打听,最后打听着打听着,就打听到自己这儿来了。
把这只七彩野鸡拿称称了称,风铃儿发现,它只有十四斤。
也就是说,就算送到赵明大人的手里,它也最多只能卖一百四十两。
“铃儿,为夫想不明白,既然那赵明大人知道七彩野鸡长什么样,为何不让他自己来我们家选呢?”楚晨汐以为,自己夫人花了半天功夫,还不如把这个麻烦的烫手山芋扔给赵明。
风铃儿噘着嘴,不以为然,“笨,晨汐。你得知道,那赵大人是官家的人。他要是知道,我们野鸡是在福云山打得,那还不带人到田水村来啊。到时候人家铁蹄踏入我们这安宁的村子,我们还能有好果子吃?要知道,人都是贪心不足的。得了一次好处,他必定会登门第二次。第一次,要是没打到野鸡还好,若打到了,不掏空福云山,肯定是不会走的。”手掌握紧,拈着发丝,表情严肃,“再说了,我跟他说的时候,已经撒谎了,要是再让他到这儿来,谎言不是不攻自破了。那我不是自讨没趣?”
楚晨汐听了风铃儿的话,理解她的用意了。
头发未干,躺不下去。
风铃儿便和楚晨汐在房子里聊天。
一直到深夜,禁不住疲惫,才倒床上休息。
……
白天起床后,风铃儿就拎着那只较小的野鸡往县城出发,她绑了野鸡的翅膀,并没有杀掉野鸡。所以每走一步,七彩野鸡就咯吱咯吱地叫起来。
即便是坐上了马车,野鸡也没消停过。
到了县城,拿了东西把野鸡脑袋遮了两下,这才不至于引人注目。
酒楼里,兵部尚书大人赵明正在等她前来。
成毅公子后来也听说了这件事儿,是以也比较操心。
看到风铃儿,他才出声问对方,“风姑娘,你把东西带来了么?”
“带来了,这不在这儿么?”风铃儿将布掀开,露出七彩野鸡的脑袋,“瞧,这就是赵大人要的野鸡。”
进入房间,风铃儿就望见单独等待的赵明。
“风姑娘,你可算是来了,怎么样,野鸡带来了么?”
风铃儿点点头,“带来了啊,这不,在这儿么?”
手上的野鸡往桌子上一放,那野鸡就咯吱咯吱地叫了好几声,甚至因为想要逃跑,还在桌子上乱蹦乱跳。
风铃儿一把按住野鸡的脚,“呵,厉害了,这样也不能阻止你逃跑的心!”
赵大人也伸手将七彩野鸡按住,随后打量了下野鸡,在确定是他要的野鸡后,心里便乐开了花。
“风姑娘,这只七彩野鸡有多少斤?”
风铃儿伸出两手示意。
“十四斤?”
“没错!”
赵大人看了一眼身旁的小厮,“哪,拿银钱来。”
小厮点头,恭敬地从袖子里摸出银钱,然后转手放到风铃儿面前的桌子上。
收下银钱,风铃儿拱手,笑着说,“多谢赵大人。”
“呵呵,该本官感谢风姑娘才是啊!”兵部尚书大人来这县城,总算完成了一件让他心中牵挂的事儿。
然而,这不是他来县城的主要原因。
因为作为兵部尚书,他不可能只是来做野鸡生意的,必然有他不得不来此地的理由。
下午,风铃儿将木如绵拉到一旁询问,才打听清楚,这兵部尚书赵明来这儿的真正原因。
原来是因为一桩命案。
靠近东街二巷的大宅子,是董家老爷子董仲舒的府邸。
但是董仲舒突然病逝。
按道理来说,病逝便不能成为一桩案子。
可是前些日子,董仲舒的女儿董青红却奔到京城,状告自己的大嫂郭氏。
说她心存不轨,趁自己未在家时,将自己的父亲害死。
这董青红是京城里飞狐将军萧卿的一名女将。
所以她一个女辈,人到京城,同刚刚打仗凯旋的飞狐将军一哭诉,这状纸便呈上去了。
皇帝勤政爱民,看了状纸,特地给飞狐将军面子,派了有名的兵部尚书赵明特意来查这个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