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35.金丝雀前女友(1)(1 / 1)公子永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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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灯初上夜色撩人。

今晚的百乐门依旧是众多名流、富商甚至是学生们的向往之地。

“我告诉你啊,英韶来到这里一定不能错过莉莉的献唱,简直就是惊为天人啊!”一个长相俊俏的富家公子搂着同伴的肩膀大大咧咧地说“啧可惜我老爹不允许我跟舞女交往不然凭借本少爷的手段,莉莉她怎么会跟陈洋那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败家仔好上!”

说到这里少年还捶足顿胸了一会脸憋得通红。

“可恶感觉无端就比他矮了一头!”

同伴倒是老神在在,点了一杯酒水,“我们都是学生你跟他比什么女人?再说了,女人有什么稀罕不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娇气又任性,常常又不讲理,简直就是烦透了。”

少年会意一笑“英韶你说的是王家那个千金大小姐吧?嘿嘿,这女人也有一百几十种的嘛大小姐有大小姐的矜贵架子你要是不喜欢也可以尝试一下小平民女孩,小家碧玉的,说不定更有味道的呢。再不济,你瞅瞅这百乐门的舞女小姐姐……”

“可别。”

孙英韶抬手止住了他的话头,“就这种地方。”

他嘴角泛起一丝冷笑。

不远处的玻璃舞池摇晃着一对配合默契的男女,那女人的面容十分娇媚,柳眉红唇,在男人怀中熟练地讨好卖乖,如同被驯养的金丝雀。不,说金丝雀也不太准,这女人一看就是出身不高,可能用普通家禽形容更贴切。

“这种地方?”

温柔颇带质感的女声融进了夜色之中,又带着独特的空灵,“你不喜欢这里吗?”

一杯橙黄鲜亮的利口酒放在桌面上,孙英韶不自觉盯住了对方的手。比起那些富家千金保养得当的白嫩嫩小手,这手略显粗糙,隐约可见浅红色的伤痕,但这不影响那细细的漂亮骨节。

他顺着主人手指往上挪动,直直撞入了一双含着潋滟波光的丹凤眼。

靡丽。

这个人给他的第一印象便是无可比拟的靡丽,像是花至荼蘼,敛着某种凄艳之色。相对于其他尚且青涩的或者过于成熟世故的女侍者、舞女,她并不刻意与她们保持一致。

“嗯?”

大概是他盯着人的时间过长,这双漂亮丹凤眼的主人颇有些可爱歪了歪头,一身简单的侍者服穿出了不亚于高级礼服的感觉。

“咳”

孙英韶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连忙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来掩饰,结果被呛得厉害,酒液甚至从鼻子中喷出来。

他脸庞烧得一片火辣辣的。

这下丢脸丢到家了。

“給。”

一条素帕恰到好处递了过来。

上面很干净,没有绣任何的胡里花哨的东西。

孙英韶道了一声谢,接过来擦拭脸上的液体。

后来惊觉自己居然被这个女侍者牵着鼻子走,脸色不由得冷下来。

新一轮吊男人胃口的花招吗?

女人为了上位还真是无所不用极其。

“看你的脸色好像误会了什么……”

手帕的主人却不见丝毫惊慌,反而笑眯眯地说,“不过也没关系了,我想这位衣着考究的小先生应该付得起一条手帕的小费吧?”

“什么小、小先生……”孙英韶被她弄得方寸大乱,任何称呼面前加一个“小”字,要么是对竞争对手或者敌人的蔑视,要么是一种近乎于对亲密之人的调侃,而他听出了两者以外的捉弄。

这种捉弄是“懒洋洋”的,类似戏弄手心里的小猫咪。

她把他当成什么了?

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

他孙家二少什么时候被女人这样看轻过!

纵然他承认,她长得不是一般的美,也不能这样“恃美行凶”,随意欺负人吧?

“哎呀,小先生生气了呢!”她又在他即将发飙的时候娇娇软软来了一句裹着甜美糖霜的道歉,“对不起了,我这是老毛病又犯了,一看见可爱的男孩子就忍不住想要捉弄他。”

她俯下身,手指轻敲着桌面。

“作为赔礼,这杯酒算我请。”

孙英韶看见她系着鲜红的领结,以及胸前挂着一个小小的类似银质的牌子。

“所以,别生气了,好吗?”

他好不容易平复的体温又有飙升的趋势。

“谁生气了!”

一边的少年眨了眨眼睛,他好像误入了什么奇怪的剧情。

孙家二少爷,出了名的不近女色,出了名的毒舌杀手,对女性的挑剔简直到了严苛的地步。

他今天居然……落入下风?

天降红雨!

不不不,应该说是老天有眼,终于有一个女人让这个小子好好吃瘪了!

他决定今晚就把这条喜闻乐见的“新闻”分享到他的孤朋狗友群,博诸君一笑,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而在少年心思翻动间,两人的交锋也告一段落。

“好,你没生气,生气的是我。”她眼尾细长,仿佛藏着春光,“我可是好不容易才请人的哦,你还这么不领情。”

她捧着托盘,转身离开。

衣香鬓影之中,那人忽然转过头来,颊边的红色穗子微微摇曳。

正好对上了孙英韶来不及躲闪的视线。

她冲他一笑,顾盼生辉。

“要好好喝完哦,一滴不剩,这样才对得起我的工资哦!”

这场毫无血腥却暗藏心机的博弈,自然是以孙家二少输得一败涂地而收场。

“啧啧啧。”

“啧啧啧。”

“啧……”

“韩斌,你有完没完啊!”孙英韶红着一张俊脸,瞪着抱胸起哄的好友。

“完了。”

他举起手,一语双关。

韩斌扫过那一滴不剩的酒杯,意味深长笑了。

你小子也有跌入这滚滚红尘的一天啊。

不过,那个女人确实明艳到不可方物,饶是他被各色美人儿养刁了的审美来看,也挑不出多少的错处来。

这样一个美人儿,居然只是个服务生,真是不可思议。

也许是新来的吧。

韩斌暗想着,百乐门为了重振旗鼓,这段时间招聘了大量貌美的女孩儿进行舞女的培训,开出的酬金十分可观。其中前来应考的,包括了不少家世清白又生活拮据的女孩儿,想要在销金窝里挣上一笔。但是舞女红起来应酬客人起来也挺麻烦的,为了补贴家用,更多的人选择当侍者。

琳琅捧着盘子,面带笑容在人群里穿行而过。

她回到取酒的地方。

“搞定了?”

同样穿着黑色侍者服的青年站得笔直,眉梢眼尾挂着淡淡的笑,看向她时更渲染上了一层暖意,在灯光下透出丝丝缕缕的柔情。

“嗯。”她将盘子放回原位,与他站在一起。

两人的对面是柜台,谁也看不见底下的小动作。

一只手伸了过来,勾住她的手指。

他的指骨修长分明,镌着淡淡的薄茧,摩挲着她手背,能清晰传达对方的爱护与亲昵。

“对不起,委屈你跟我到这里。”

青年目视着前方,轻不可闻的叹息飘进了充斥着香水的空气里。纸醉金迷的百乐门里,他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低等调酒侍者。

手指突然被拉扯了下。

邵清和一愣。

小小软软的手钻进了手里。

“我不在乎。”

温顺得像一只柔软巴儿狗,敞开了肚皮,在他的掌心里俯卧休憩,没有一丝的防备。

“只要有你在的地方,都是我向往的。”

十六岁的女孩儿,稍显稚嫩的容貌已经可见长开之后的艳色,她的头发用带有穗子的红色头绳整齐扎起来,耳边也不留一丝碎发,没有任何的修饰,素净的脸盘如明朗皎月,偏生那双眸子细长的,流转之间透着蛊惑众生的气息。

说是绝色也不为过。

邵清和清楚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在百乐门出现,会引来怎样的狂蜂浪蝶。

即便如此,她还是义无反顾来了。

邵清和与施琳琅是一对患难恋人,两人目前挤在一间小小的杂物间里艰难度日。

邵清和原本家境富裕,后来父亲遭遇山贼截杀,母亲也被掳去当了压寨夫人,年幼的他被亲戚盘剥得极狠,除了他这一条命,几乎也没留下什么了。

而施琳琅与他的境遇相差不多,十三岁时当官的父母被谋害,她差点也被卖了当童养媳。

施琳琅趁人不备逃了出来,在一个破庙里遇上了同样身无分文的邵清和,两人患难与共,相互扶持,熬过了最艰苦的三年。

靠着平日里节衣缩食的积攒,苦命鸳鸯总算有了一点积存。

但还远远不够。

邵清和想要出国留学,漂洋过海去找他的小叔叔,夺回他家的曾经的荣耀。出国,尽管施琳琅知道这个梦有多么不切实际,也没有说什么,而是选择了默默支持。

当她得知男朋友在百乐门当侍者,收入还挺不错,她咬咬牙,也跟了过来,毕竟给人浆洗衣服的工钱实在太低,而且到了冬天就更微薄了。更别说她的手屡屡冻伤,膏药的支出每次让她看了都心疼。

她试图劝服男友不必浪费,但对方坚持给她买,这份心意让她感动之余,对人更加死心塌地了。

“谢谢你。”

青年低低地说,“琳琅,我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我相信你。”

女孩儿微微一笑。

男人的话,最不可信了。

真信了的傻女人,现在坟头草估计也有一丈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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