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宛有七十二城,小的有不过数百户,宛如村镇。
大的便是如居庸、贵山、奥古斯这般,都是万户之城。
敲响警钟后,能迅速的拉起数万战卒。
这种风格与华夏的传统文化格格不入,反而带有一种非常明显的罗马与希腊特色。
当然,这个罗马是指当下的罗马共和国,而不是未来神权相合之后的罗马帝国。
他们的政治中心以城邦为主,更像是一个因为种族和语言,为了更好的生存而建立的联邦国家,而不是一個主权集权国家。
而奥古斯城与贵山城便是所有城邦中的佼佼者。
贵山是推举出来的大宛王毋寡所统治的大宛都城,奥古斯则是老熟人兰隆戈的属城。
此时大宛国境之内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乌孙人的军队一路披荆斩棘,势如破竹。
在灭亡康居以后,又侵占了大宛的第三大城市居庸。
一路破城掳掠,大量的大宛城邦从此消失在各大绿洲之中。
所有人都在等待毋寡王的出击。
可是左等右等,等到的不是他们的王派兵救援,反而是毋寡王单方面代表贵山城,与乌孙人达成了和解。
于是大宛人很绝望的发现一个现实。
在乌孙人顺着地图推进到贵山城的时候,这些野蛮的游牧根本没有与贵山城交战的意思。
可以说是畏惧贵山城高大的城墙,也可以说是人家就是想捏更软一些的柿子,根本不想做出太过于折损实力的攻城战。
总而言之,毋寡王不出手,所有的城邦都危若累卵,没有了统筹他们与之抗衡的领袖。
于是,这些小城邦的城主们,开始像刘皇新野大逃亡一样,拖家带口,全部都朝着位置更朝西边的奥古斯城跑去。
兰隆戈没有丝毫犹豫的将这些同族收入城中,厉兵秣马,准备与乌孙人好好大战一场。
但是他也不傻。
乌孙人是骑兵,他的部队虽然有八千武装大宛良驹的骑兵。
可是这些骑兵不是骑射游骑兵的对手,他们的职能是对付步兵使用的。
所以,兰隆戈很生气。
这一生气就是生气了整整一个夏天。
最后它也依然没有出城决战的打算,有守城的优势,没必要为了自己的一时之气,故意给自己上强度。
他虽然脾气不好,为人也莽撞,可不代表他傻。
“执政官!城外乌孙人又来叫阵,这么僵持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
城主府内,一群幕僚每天都在大厅议事。
这么些日子过去,也不知道他们他们议了个什么,天天和打卡上下班一样。
围城的危机没有消失,反倒随着乌孙人大量砍伐城池周围的森林,打造攻城器械,让城池的安全指数急速下降。
“要不我们出去和他们拼了吧!”有主战派的将军出列,发出了自己意见。
“是啊!他们才抢夺了居庸城,那可是我们大宛的粮仓之地,那些乌孙人根本不缺粮食,也不缺时间。
再这样拖下去,我们恐怕在大雪化开之前,就得全部饿死!”
兰隆戈没有说话,只是一手托着侧脸,一手轻轻屈指弹着剑刃。
这是一把长柄双手持握的大剑,通体由精铁打造,寒光闪烁,刃口光是用目光注视,都能感受到一股冷冷的破刃之意。
兰隆戈麾下财政官,兼军事顾问,特里,一直含笑坐在一旁,未曾和其他人像聒噪夜鸦一样喋喋不休。
反而是对着这柄长剑夸耀了起来。
“真是一把好剑啊,这种宝物,只要我们能带回罗马①,献给议长,或者是元老院的贵族们,您恐怕很快就会脱离放逐者的身份,重新成为伟大尤里乌斯家族的继承人。”
兰隆戈很是不屑的轻蔑一笑,随后将大剑笔直的插在身前的案几上。
巨大的声音让整个大厅为之一静。
“这是大汉天子送给我的宝剑,这是我的荣誉!”
“他们才是背弃者,我才是被冤枉、被伤害的那个人!”
兰隆戈愤怒的咆哮着。
骄傲如他,根本不会接受像狗一样被乌孙人赶回家乡,然后朝着那群言而无信的政客摇尾乞怜,重新期望他们的原谅。
特里也不着急,淡淡微笑的让所有人都不要惊慌。
然后走到兰隆戈身前再次安慰道:“既然不想回去,那便不回去!”
“只不过这一次的危机,咱们总要度过去,不是吗?”
“够了,你不要再说了,我知道你想要说什么!”兰隆戈粗暴的打断了特里,心情很是压抑。
“那个臭小子按辈分应该是我的表弟,可那些人是沙匪,是强盗!!!”
“他们掳走了我的索菲亚姑妈,窃取了我们尤里乌斯家族,至高无上的血脉!”
人在生气的时候,说话都全是带感叹号的。
特里也是叹息不止。
“可是你是城主,是我们奥古斯城的世袭执政官。
如今只有德马能够帮助我们,荣誉还是生存,这是你必须要做出抉择的事情。”
盖德马,在他们嘴里被称之为,盖·尤里乌斯·德马的男人。
就在先前跟着陈奇一起,调动龟兹军队,一路朝着西行,不断破城伐庙,攻城拔寨的玄甲寨三号人物。
还记得当年分开行动之时,与孟焕的汉人样貌阵营对立的,就是赵德邦所代表的胡人系,以及盖德马所代表的白人系。
没错,就是他,被称之为铁塔一样的男人。
兰隆戈虽然嘴上不忿,可他却不得不承认两个关键问题。
其一,便是大汉崛起。
特别是昔日他因为心软,年少时没有围剿斩杀,现在贵为大汉征西大将军的孟焕。
他们崛起的速度都太快太快,快到让西域诸国的领袖们,都有些没能及时转变外交态度。
不然,所有人都知道你厉害,类似于临羌、车师国,这些个国度,根本就不会轻易和汉人开启战端。
特别是征西军就杵在丝绸之路的家门口,稍微拿根长点的棍子,就能直捣黄龙,给西域微妙的政治格局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其二嘛!便是德马。
这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黄白混血产生了差异化的变异。
兰隆戈自己就是身材魁梧的猛男,可和德马一比较。
那厚实的胸膛,宽阔的臂膀,两臂张开宛如巅峰时期的银背大猩猩。
不,银背大猩猩都没他那么高大,德马身高就有两米多,体重更是三百多斤,银背一米七的个子在他面前都显得过于小鸟依人。
“真是一个牲口啊,不愧是索菲亚姑妈的儿子。”
在火药还没运用成武器的时代,这样的猛将,就是战场上用来决定胜负的不二利器。
一个人杀的敌人固然有限。
但只要向前冲锋的战士能看见自己前面,有这样一尊神魔一般的存在,在所向披靡。
那么这支军队一定是一往无前,势如破竹。
思虑至此,犹豫完整个夏天的兰隆戈也没有心气。
“唉,你去给他回信吧。”
“就说……”
“我愿意向大汉递交降表,从此以后奥古斯城就是大宛国的都城,大宛国就是就是大汉的永远的附属藩国,从此我将与尊贵的大汉天子攻守同盟,誓死效忠!”
“但是我也有个条件!”
“把我的侄儿还给我,他是盖·尤里乌斯·德马,不是盖德马,我要他恢复我们家族之姓,成为我的未来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