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上的狼嚎声就没停过,肖恩就在它们的伴奏中睡了一个好觉。
不知不觉,肖恩这个前世的灵魂越来越适应西部的生活了。
早上起来是没吃完的炖肉加了一些麦片煮成的浓粥,咸咸的也暖胃。
今天的目标是那只脱落了角的马鹿,不过肖恩仔细观察过那支鹿角,上面的痕迹不像是今年新掉下来的,一個是马鹿的繁殖季节还没有过,鹿角不会自然脱落,另一个就是断岔过于光滑,完全不像是打架打掉的。
倒像是历年掉落的产物,意外被肖恩他们找到了而已。
不过也证实了一点,这里确实有马鹿出现,而且从断裂的巨大鹿角上的小叉来看,这头鹿的年龄至少在六岁以上,毕竟那长度高过一米五的大角上错落有致地分布着六个叉子,它们都被雄鹿磨得锋利无比,如果激怒了一头繁殖期的雄鹿,高速冲锋过来给你来一下子,恐怕穿板甲都要戳出来几个窟窿。
今天是个不错的好天气,天空如昨天那样一碧如洗,太阳高照却完全没有温度。处在深秋和初冬的节点之上,热空气与冷空气在空中剧烈交汇,形成的大风有些唬人。
大风刮过光秃秃的树干和树枝发出呜呜的响声,吹动众人的衣服发出烈烈的响声,肖恩需要用手压住帽子才不会被风吹走,但即便是这样,他的耳朵也被冻得通红。
大风时不时将地上的残雪卷起,又撒回地面,又下起一阵晶莹剔透的雪。
虽然有大风的干扰,但为今天的狩猎提供了一些帮助,不只是人类讨厌不舒服的天气,动物也一样,大风天让鹿之类的大型动物都跑到背风的一侧去觅食,而不是像好天气一样到处乱跑。
肖恩他们一行人沿着山脊朝背风的一侧进发,马鹿喜欢开阔的林地,可以在针叶林、白杨阔叶林和针叶阔叶林中生活。埃里奇知道这些林地的大概位置,经过了一片又一片的开阔地之后,他们停在了一片林地的外面,肖恩有了新的发现。
他指着地上那一大团像黑葡萄一样的玩意说道:“这是马鹿的粪便,但是这些都已经干了,说明它们只是在这里呆过一段时间,但可能在吃饱喝足之后离开了。只要是它们来过,就会留下痕迹。”
肖恩又指了指雪地上的蹄印,虽然经过了一天的炙烤,雪已经消融了小半,但湿软的泥地把马鹿的蹄印刻得更深了。
那是两个尖尖的蹄印,像两颗并在一起的兽牙。
“这是一头大家伙,看看这深深的印子和远超我手掌大的范围,它一定很受雌性的青睐。”
这个巨大的蹄印一直朝西进发,走过了背风缓坡的灌木丛,走进了针叶阔叶林中。
“看看这棵树。”肖恩停了下来,望着一棵手掌粗细的小树,它的树皮破了,在树皮和木质中间有几条又长又歪的疤痕,“这是雄鹿磨角的痕迹,它们会在秋天把角打磨锋利,再与其他雄鹿竞争上位的机会。
它们还喜欢啃食树皮,鹿吃完的树皮会留下垂直的齿痕,而羊的齿痕就不是这样,它们没有那么高,齿痕是斜着的。
我们就在这里搜寻吧,我预感和它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你为什么懂这么多狩猎的事情,在我看来你都是一个生存专家了。”老本森由衷赞叹,这次狩猎可是找对人了。
“如果你家有个精通狩猎、陷阱和骑马的‘华人’,你的进步也会很快。”肖恩在“华人”这个词上重重咬了一口,他相信本森知道是什么意思。
塔林·舒作为夏延部族的战士,除了放马游猎之外,他追踪猎物的本领也是非常高明的,肖恩跟着学了不少。
而且他前世可是以硬核旅行为主要看点的小UP主,虽然没有正经拿过枪,但是胜在理论扎实啊,一些后世的狩猎大师们总结出来的东西被他烂记于心,前世只为了给观众们立个生存达人的人设,没想到现在还有能用上的一天。
一行五人除了埃里奇还有一些打猎的经验之外,其余三人只是玩票,最后倒把肖恩显了出来。尤其肖恩连续两拨找到猎物踪迹之后。
“我们就在这里等吧,前面是针叶林,在里面我们不容易发现雄鹿,反而它冲锋过来会让我们陷入麻烦。”肖恩蹲在地上,掏出望远镜开始了等待。
等待是枯燥的,尤其是在寒冷的天气里,大风呼呼地刮着,就算肖恩他们在背风的一侧也感到后心一阵发凉。
“这还能等到老吗?总感觉不到五十岁就会得风湿的样子。”肖恩腹诽着卷了卷身上的皮外套。但是这个举动并不能给他带来多少温暖。
“肖恩,还要再等下去吗?我这把老骨头有些难捱了。”本森肥胖的脸上已经没了血色,都说胖子脂肪厚不怕冻,但是不怕冻的意思可不是喜欢挨冻。老本森只是想来体验打猎的乐趣,可不是真的为了打猎谋生,在野外蹲一个小时已经是他的忍耐极限了。
肖恩想了想,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个小臂长的木头号角来。它用桦木制成,状似牛角,一端粗一端细,经过了精细的打磨,拿在手上还带着木头特殊的触感。
“确实还有个办法,我吹奏这个能将鹿引出来。”肖恩把这个号角拿给众人展示,“但是如果领地内的鹿只听见声音而不见有其他鹿显现,它们也会掉头就跑,不再理会哨声。”
这是一支鹿哨,印第安人猎鹿的利器,它能模拟公鹿的叫声。
在秋季繁殖期内,在雄鹿自己领地内听到别的公鹿叫声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这个声音会将领地内的公鹿引来与之打斗,也能将母鹿引过来求偶。
这是一柄双刃剑,就看大家怎么选择了。
“放轻松,我们只是出来玩的,肖恩。”罗宾也相继发声,“你应该相信我的枪法,两百码内会让它有来无回。”
寒风让这个德州老头有些受罪,只是他没有像本森那样说出来。
既然大家都如此坚持,肖恩也就顺从大家的心意。深吸一大口气,对着细的那头吹了起来。
鹿哨虽然看起来像是个号角,但发出的声却是高亢清丽的雄鹿鸣声,是一种类似于“嗯嗯”和“嗷嗷”的叫声。
肖恩将胸腔里的气吐完,间歇了半分钟,又重新吹了一遍。
这个声音果然引动了针叶林中的动静,里面也传来了一声鹿鸣,那声音更高亢,还带着一丝怒意。大概的意思就是:“滚开吧,别来老子领地惹事!”
肖恩见状又重新吹了两声,鹿哨的声音虽然能模仿,但是肯定不如真鹿的声音灵动,林中的鹿只听着外面的鹿鸣呱噪,好像一个听不懂鹿话的傻子一直来说说着胡话。
这就惹怒了林中的公鹿,它猛地从林中跳出,只是一个轻松的跳跃就蹦出来两三米远,它只想冲出来一角将那傻鹿戳死,以解自己的相思之苦。
“跳出来了,准备!”肖恩兴奋地让罗宾和埃里奇做好准备,本森和艾梅自觉地做起了人肉支架。
这是一头雄壮的大鹿,毛发厚密,通体棕灰色,粗壮的脖颈下面长着一条如同胡子的鬃毛,在寒风中微微抖动,看起来威风凛凛。
它的身长约有两米,肩高也有一米三,两支鹿角主干斜斜向后,主干的基部又生出几只小叉,斜指向天,几乎与主干垂直,细细一数,每支鹿角都有八个小叉,如同一棵虬结在一起的干枯老树。
它微微低头,将锋利的鹿角面向鹿哨的方向,嘴里呼哧呼哧地散着白气。
真是一头好鹿。
罗宾和埃里奇屏住呼吸,尽量减少呼吸对射击的干扰。只是秒了五秒之后,罗宾又把眼睛从准信上移开,“这头鹿太大了!如果打不到要害是死不了的,风也会把子弹带着偏移,我们还要往前走上五十码。”
肖恩只好继续吹着鹿哨,晃动灌木丛的树枝,制造有一头傻鹿在灌木丛的假象,而罗宾则轻轻挪步,从另一个方向靠近它。
那头被叫声吸引而来的公鹿不堪耳边的骚扰,它刨着地,低下头,嘴里发出粗犷的叫声,它已经按捺不住体内的荷尔蒙冲动。
就在眨眼的一瞬,公鹿就发起了冲锋,它的体型虽大,但脚程却异常灵动,只是一个跳跃就蹦出三五米远。那十六个尖锐的叉子如同十六柄长矛向着肖恩直冲过来,它的后腿浑圆饱满,肌肉线条如同流水般流畅,透露着强烈的力量感,它脚下发出咚咚的跺地声,只是一头鹿竟有一种重骑兵冲锋的气势。
只是几秒的功夫,公鹿就跨过了空地一半的路程。
“砰!”枪声响起,这枪从肖恩身边打出,落点却在马鹿身后,它太快了,埃里奇的描点还不及它的跳跃,埃里奇提前瞄着它的胸口,一枪却打在了后脚的地上。
“砰!”又是一声枪响,这枪却是在肖恩五十码外。
马鹿来不及再次变向,身形猛地一顿,如同撞击在无形的墙上,硕大的身体在强大的惯性之下狠狠向前甩出,只是它的腿脚已经不再动弹,整个胸口磕在地上,划出一条长长的擦痕。
雄鹿就这样死在了肖恩的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