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好枪法!”肖恩鼓着掌过去踢了踢这头已经死去了的雄鹿。
“这家伙可真大,应该有五百多磅了。”本森也跑过去拉扯这头鹿的鹿角,“看看多漂亮,罗宾。如果你不要的话,就卖给我,我再给我的酒吧多一些装饰。你还不知道,上次肖恩打死的那只灰狼做成标本之后多漂亮,差点我的店就要改名叫‘野狼酒吧’了。”
“不不不,本森,我要把这个鹿头带回去装到我办公室去,它会被一直挂到我退休。”罗宾也很高兴自己能在雄鹿那么快的运动轨迹下击中它,今天风大,他也低估了这头鹿的运动轨迹,能一枪毙命多多少少带了一些运气成分。
但是狩猎本身就是这样,运气好才会有收获,与身手关系不大。
“我不管你们,但是鹿血一定要留给我。”肖恩盯着那目不转睛。
“法克,肖恩!我都不知道你口味这么重。”众人一副被肖恩吓到了的样子,“鹿血用来做什么?搞占卜还是什么仪式吗?”
“泡酒,老兄,这个东西泡酒,可以促进身体内血液循环,缓解老年人关节疼痛和手足麻木。这個用中医来说,叫活血。第二个好处就是让男人像雄鹿一样威风凛凛。”
“哇!真的假的?”一众老男人眼睛放光地看向了肖恩。
“肖恩,用威士忌泡可以吗?”本森一脸正经地与肖恩学术探讨,“真不是喜欢在床上大战雄风,只想在寒冷的冬天不要让关节像木头一样僵硬。”
一时间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还是老样子,将这头大鹿开膛破肚放血。但是还多了一道工序,就是将它密实的毛皮剥下,这张皮子可能卖不少钱。
而且这头鹿实在太大了,可不是一个人一匹马能带走的。还要就地分肉。
于是大家都分散开来,各自去准备肢解雄鹿的器具。
为了能尽量放干血液,他们要搭起一个屠宰架子,把这头鹿倒挂在上面。
而肖恩就是负责伐几棵小树做屠宰架子,谁让他力气最大呢。
这里距离针叶林很近,只要跑上两百来米就能找到合适的小树。
不知道是不是枪声的原因,今天的树林格外安静,不要说什么小兽嘶鸣,连个兔子都不曾见过。倒是肖恩的灰姑娘却有些不安地甩着脑袋。
肖恩选了一根大臂粗细的雪松,用不了三五分钟就将它伐倒,随后换上一把小手斧修剪起上面的树枝来。
自从上次肖恩在印第安保留地一斧子飞出砍断那个枪手的小腿之后,他就越来越喜欢这种小斧子了。
轻便,好用,威力还大。
做架子可不需要那么多侧枝,为了让这些老家伙们不用唠唠叨叨,肖恩实在付出了太多。
整个林地中十分安静,就像下雪之时的旷野,但现在是上午时分,和煦的太阳还在照耀这片背风的坡地,强烈的反差让肖恩有些适应不过来,仿佛置身于一片没有规则的空间当中。
十来分钟的修剪过后,肖恩脑袋上已经布满汗珠,他直起身子锤了锤腰,用袖子把快要滴进眼睛的汗珠擦了擦,他的眼睛好像捕捉到了穿林而过的一抹棕灰色。但是他把胳膊放下来的时候,那东西又消失不见了。
只是灰姑娘的反应更大了,它开始烦躁不安,频繁蹬起前腿,不停地嘶叫。甚至撕咬肖恩的上衣后摆,打算把他拽走。
不对,一定是有东西过来了,不然环境不可能这样安静,灰姑娘不可能这样烦躁。
“好了,好了,好姑娘,我们放轻松,工作已经快完了不是吗?我们这就走。”肖恩顾不得去管地上的木头,翻身上马就要离开。
笑吧笑吧,如果是虚惊一场,肖恩已经想到了那群男人的嘴脸。
“肖恩害怕独处,像个失去了妈妈怀抱的小婴儿一样可爱。”这个故事可能一直到他葬礼上都不会被他们提及,但是就让他们嘲笑去吧,万一真的是什么顶级掠食者,至少自己捡回了一条命。
两百米的距离稍纵即逝,灰姑娘根本不用肖恩指挥,只待肖恩跨身上马,它迫不及待地往山梁方向奔去。
“嘿,错了,姑娘。我们应该去那头大鹿身边,那里才是我们应该去的地方。”肖恩扯着缰绳向右拐,但是灰姑娘罕见地不听他的命令,一心只往山梁跑去。
肖恩回头望去,只见一头巨熊站在针叶林的边缘,正朝着死去的雄鹿狂奔而去。
在那头雄鹿边上的,是背对着巨熊的艾梅·豪尔。
不知道是雄鹿血的味道的刺激还是艾梅的背身引起了顶级掠食者的狩猎欲望,它如同一台能车翻一切的坦克朝着艾梅奔跑过来。
北美灰熊人立而起能有两米五高,它的奔跑速度足足有每小时五十公里,一身肥厚的脂肪在奔跑中如同波浪一般甩动,但是令人无法忽视的是它高达七百多磅的体重、三十公分长的巨爪和长达五十公分的巨大犬齿,只要被它追上,基本上没有生还的可能。
“跑!跑啊!”肖恩一个翻身从马上跳下,朝艾梅·豪尔大喊着冲了过去。埃里奇还在寻找接鹿血的容器,本森去收集昨晚用剩下的木炭和白灰,罗宾则听到了肖恩的喊声,赶忙丢下手中的烟斗,将肩膀上的栓动步枪取下。
“砰!”慌乱之中,罗宾的枪已经响了,这一枪是一个警告,警告这头北美灰熊不要再继续奔袭,二就是警告艾梅赶紧跑开,不管是上山还是下坡,一定要远离那头灰熊。
熊这种动物是非常有趣的,但是在常人看来就十足恐怖了。它非常爱玩,好奇心重,看到有趣的东西就不会停下来。
它的颈肩肌肉发达,无论是上山还是下山,都如履平地。而此刻,肖恩他们一行五人无疑是乱入了它的领地,作为领主的它感觉受到了人类的冒犯,想给这些不知好歹的人类一些血的教训。
一般而言,野生动物是害怕枪声的,它们不能理解为什么一根长树枝就能发出火光和响声,而在火光和巨响的同时,会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伤害。
但是有一种动物例外,那就是经受过枪火洗礼还依然没有死去的食肉动物们,它们了解到枪械的威力,也知道人类的弱点,同时因为伤害,它们无比地痛恨人类,要将每一个敢于开枪的人类化作粪便回归自然。
“救我!救命!”艾梅脑子一片空白,甚至他都不知道这头巨熊是从哪里出现,而为什么要袭击自己,他听到了肖恩的喊声,也听到了罗宾震耳欲聋的枪响,但是他的腿脚依然像煮熟的意大利面条一样软糯,他命令自己的腿脚要硬起来,但身体已经不听他的使唤。
他能控制的唯一器官就是嗓子,他拼命叫喊着,期望有人能救自己于水火。
只是如今,能救他的,也只有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