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5章 大火(求订阅)(1 / 1)楼下赫本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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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九列车轰隆隆抵达香港红磡站,林书平背着包随着人流从车厢里走出,深吸一口气,朝站外走去。

资本主义的风迎面袭来,空气里充满了金钱的恶臭味。

“什么时候能在香港拥有一些房产?”

林书平低头沉思,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直在琼州忙来忙去,刚刚拿下第一块地的土地批文,如果时间跨度长一点,三年、五年后,这块地的价值会暴涨许多倍,也能让他迅速变现。

但目前来看,至少在鹿城,地价和房价上涨的速度还不是很快,加速的情况大概要等到1990年以后。

所以林书平现在纯粹就是一个苦哈哈。

尽管手里没多少钱,但还是想要尽可能的把所有的钱都投入到鹿城这片土地来,然后被牢牢套住。

虽然他通过国库券赚了一百万,但这一百万却完全不够他嚯嚯的,离开鹿城之前,他留在公司账上的钱有十万,这十万是大自然农业的初期启动资金,是在银行贷款批复下来前,应急使用。

因此林书平手中目前满打满算只有四万块。

这四万块在内地或许还能够被人高看一筹。

但在香港,这四万块啥也不是。

因为哪怕是在最郊区的一些地方,房价也达到每平三万起步,这个价格高于隔壁深城十倍还多。

林书平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香港买房,个人资产至少要达到四百万以上,因为一套各种条件都一般的房产,起步价都是四百万。

而目前香港最赚钱的行业,除了金融之外,就是文娱。

街道上到处都能随处可见拍电影的剧组,一周产出一部电影几乎成为常态,一部投资几百万的电影,如果有“两周一成”参演,票房动辄就是数千万,回报率让人咋舌。

林书平当然也注意到了这个行业,事实上在上一次来香港前他就有了思索,他有信息差优势,知道哪个歌手、演员会红,也知道什么电影剧本最赚钱,甚至认真起来,他完全可以亲自上阵写剧本,毕竟脑海里那些关于香港电影黄金年代的剧本简直不要太多。

在这种情况下,林书平再次踏足香港,他的心理和眼界,自然都会产生一些变化。

我是不是可以利用信息差,在香港这边赚一些快钱呢?

此时,车站通道口,《明报》审读编辑曾成宝举着一块名牌,站在人群中用力的举高。

直到胳膊举得有些酸痛时,他才看到了林书平慢悠悠在一群乘客中走出,于是连忙哎哎了两声,大声喊道:“林先生,林先生,看这里!”

因为声音够大,举动也太过瞩目,林书平回过神来后,一眼就看到了曾成宝。

他当即便笑着走过去,跟曾成宝握手:“曾主编,又见面了,没想到是您来接我。”

“哈哈,这是我特地向公司申请的,快快,先跟我走。”

曾成宝说完便领着林书平离开车站。

两人刚刚站在机动车道前,就有一辆白色本田轿车缓缓停靠过来,驾驶座上的年轻司机探出头来,埋怨道:“宝叔,我都在外面开了四五圈了,您可算出来了,这位就是林先生吧?我可是您的书迷,快上车,快上车!”

曾成宝回过头跟林书平解释道:“最近香港违停查的比较多,我就让小黄在外面等着,小黄是咱们报社的专职司机,其他的先不说了,上车先。”

说完便帮林书平拉开后车厢的车门。

待林书平上车后,曾成宝才坐到副驾驶座上,等车子缓缓启动,他才回过头笑道:“让林先生见笑了,香港交警这段时间最爱蹲机场和火车站开罚单了,小黄都被贴了很多次。”

“不要说这些啊……林先生,我能向您要一张签名吗?”司机小黄一边开车,一边兴奋的喊道。

林书平笑道:“当然可以。”

“太好了。”

小黄高兴道:“宝叔,你前面那手套箱里有一本《明朝那些事》,您赶紧拿出来让林先生签个名。”

“你不感到你很冒昧吗!”

曾成宝斥责了一句,但见林书平答应,也是立刻从手套乡里拿出一本《明朝那些事》,并熟练的从口袋里拿出一只签字笔,掀开书的扉页说道:“签这里。”

林书平点头,他接过书籍,细细感受。

他是第一次摸到自己的正版小说,整部书籍整体呈现黑色质感,中间有一些紫禁城的画面,其次就是书名和作者署名。

后面则是出版信息和建议零售价等等。

等林书平签完名后,曾成宝才笑道:“林先生要在香港待几天?”

“三天。”

“不再多留几天?”

“不了。”

林书平道:“后天下午的回程车票我已经提前订好了。”

他此行来的最主要目的,其实只有一个,就是更换合约。

因为《明朝那些事儿》的火爆程度超乎想象,全册一个月销量已经破十万,成为香港最畅销书籍之一,按照惯例,出版社会主动向买断作家提价,以防止作家缺乏激情而烂尾或瞎几把写。

这在业内基本上是常见的事情。

在初次签约时,明窗出版社给予林书平新人最高买断价,即千字八十元。

而《明报》因为有金庸的亲笔批复,所以连载版权价格高达千字一百元。

林书平曾交稿十七万字,也就是《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部前半段,当时出版社和报社给他共计支付了叁万元整。

而现在林书平要交稿的是第一部后半段,合计十四万字,加上前半段,共计三十一万字出头。

这是第一部,被命名为《洪武大帝》。

而除此之外,林书平还撰写了第二部的部分内容。

第二部则被他命名为《万国来朝》,讲述的是永乐大帝的事迹。

描述的基本也都是权谋之术、战争之策。

哪怕林书平在书写书中情节时,也是欲罢不能,深深地为历史中的事件和人物所吸引。

而这第二部依然只是上半部,小说字数在十四万字左右,按照繁体版每七万字一册的规矩,这些字数,刚好可以出版两册。

林书平这一次前来香港签约,《明报》给他的连载价格,依然还是千字一百元。

但明窗出版社却主动更改了签约方式,从买断模式,更改为阶梯版税模式。

而且给付的版税价格,起步就高达10%。

这是成名作家才会给予版税分成,是明窗出版社能给予作家版税分成的天花板数额。

明窗出版社毕竟隶属于《明报》旗下,因此从不缺作者投稿,他们能给予10%的版税分成已经是最高。

除非是倪匡、亦舒这种顶级作家,才能与明窗出版社谈更高的版税分成。

但具体多少都涉及保密,外界猜测倪匡、亦舒在明窗出版社的版税分成高达15%。

15%基本上是业内的版税分成天花板,基本上不可能再高,哪怕金庸自己也是如此。

而林书平这一次所要签署的阶梯版税分成,从10%起步,最高达到15%。

印刷册在1到10000册,版税是10%。

10000到100000册,版税是12%。

100000册以上,版税是15%。

这个版税分成,非常夸张,但却非常符合林书平目前的身价。

因为《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的前十七万字,一共拆分成三册进行贩售,出版社为了凑够页数,还请了插画师,绘画了书中情节和人物。

这导致图书的定价比普通图书定价高出20%,但即便如此,每本图书价格也没有超过20元,定价仅仅只在19.8元。

但夸张的是,即便定价19.8元,也挡不住香港读者的购买热情。

仅仅不到两个月,《明朝那些事儿》三册图书,就卖爆十万册,红遍全港,被无数人争相阅读,以至于形成了风潮,导致很多电影、电视剧组都开始收集明朝年间的故事剧本。

在香港许多影视基地里,已经有不下五部电影正在拍摄朱元璋发家的故事了,内容基本全部参考《明朝那些事儿》。

这部图书的大火,完全出乎明窗出版社的意料,甚至比连载时还要火,很能让人沉浸式阅读。

当然,所谓卖爆十万册,是三册图书加在一起,但即便如此,每册图书的销量也在三万册以上了,这是成名作家才会有的成绩,林书平以新人之姿拿到这样的销量,已经毫无疑问是华语文坛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

因此明窗出版社在探讨之后,这才主动为林书平更换合约。

当然,这样的操作也并非只针对林书平一人,但凡是成绩越来越好的作家,明窗出版社都会主动提出更换合约,以满足作家当下的身价地位。

林书平对此倒是见怪不怪,因为后世很多文学网站对于正值上升阶段的作家也是一概如此操作,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更换相应的合约,最典型的就是起点中文网的长约、大神合约、白金合约等。

只要作家能够在创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商业价值,基本上都会在不同阶段签署或更换不同的合约。

因此,在抵达香港后,当天上午,林书平就在曾成宝的带领下,进入明报大厦签署了新的合约。

“林先生请在这里签字。”

副总编潘粤生亲自带着林书平跑合约,并在林书平跑完合约后,拿出一张支票来:“这是《明朝那些事儿》前三册的分成稿费,我们按照12%的阶梯版税分成给付,总计是22万整,因为之前预支过叁万元,所以剩余一共是19万整,请查收。”

林书平没想到此行还有意外之喜,出版社竟然主动给他补足了前十七万字的阶梯版税,也就是说曾经他签署的买断合约已经完全被丢进废纸篓,从今以后给他实行的将会是阶梯版税分成。

最低10%,最高15%。

不错。

林书平感到满意,拿到十九万现金支票后,他也仔细盘算了一下,如果给他的版税是22万元,那么这本图书最少也要卖到两百万左右的流水,这还没有减掉运营和基本支出,所以《洪武大帝》前三册卖出的总流水只会更高。

“可惜,就算有了十九万,也买不了香港的一个房产。”

林书平心底叹息。

另一边,在明报大厦七楼,总编办公室内,金庸已经提前收到了林书平新一轮的交稿。

他与林书平的会见被安排在第二天,但今天他却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翻阅剩余稿件了。

也不知道是年纪大了还是口味变了,最近他更加喜欢阅读这些历史故事,故事中的真实感更能让他心生触动,而林书平所写的这部《明朝那些事儿》就更是深合他的胃口。

惊人的笔法让金庸感到耳目一新的新鲜感,而不再是千篇一律的史书笔法,这或许就是这部小说即便是在书写大众耳熟能详的历史故事,却也能够大卖的原因。

如果硬要金庸描述,那么他会觉得林书平的文字,充满了活力和生气,每一个字组合在一起,都是仿佛要跃然而出的仙灵笔法。

在他的笔下,人物不再是一个刻板的名字和符号,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

那些事件更是跌宕起伏,叫人读来欲罢不能。

所谓权谋之术、战争之策都让人大饱胃口,在他的笔下,历史也可以横看成岭侧成峰。

就如同上周亦舒所说,林作家完全是用自己的灵魂,还原了历史,而人类在他的历史里,也还原了灵魂。

亦舒的描述被登刊在《明报》,也是再次助长了《明朝那些事儿》的火爆,也让无数亦舒的读者,发现了这本仙草之作。

可以说,在当代香港文坛,或许你没看过《明朝那些事儿》,但你一定听说过《明朝那些事儿》,因为口口相传,到处都在讨论,报纸、媒体隔三差五都会讲述关于这部小说的周边,一些明星艺人为了表现自己的潮流,不管看没看过,也都会对这部小说加以评论。

这就让《明朝那些事儿》彻底火出了圈,也让一些人蠢蠢欲动,通过各种渠道宣告自己要买下《明朝那些事儿》的书名版权,哪怕这部小说不适合拍成电影,也要以这部小说的名字制作电影。

当然,这样做的代价,也基本上都会被《明报》法务部送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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